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竞争的新领域及制高点。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快速,其规模位居世界第二。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其电商交易额已超过英、美、日、法、德五国的总和,占到全球电商交易总额40%以上。移动支付交易额是美国的11倍。但与美国相比,我国数字经济在产业规模、互联网企业数量及自主创新能力、与实体经济各产业深度融合、基础研究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建议我国持续推进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数据市场化、数字治理法治化、数字合作国际化,实现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中美比较视角下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差距
(一)数字经济规模与美国相比差距较大
我国数字经济规模已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二位,2022年达到7.5万亿美元,占GDP的比重为41.67%;而美国数字经济体量为17.2万亿美元,占GDP比重为67.45%。我国数字经济总量仅相当于美国的43.60%,而同期我国GDP总量已达到美国GDP总量的70.59%。可见我国数字经济仍有发展空间。
(二)互联网企业数量及自主创新能力差距较大
一是从企业数量来看,据《福布斯》数据,“2023全球数字贸易企业百强榜”评选四大奖项,分别是“2023全球数字技术贸易创新力企业Top25”“2023全球数字产品贸易创新力企业Top25”“2023全球数字服务贸易创新力企业Top25”以及“2023全球数据贸易创新力企业Top25”。虽然入选榜单的中国企业总数过半,但总体排名相对落后,四个榜单中跻身前十的只有四家中国企业,如阿里云在“数字技术贸易”榜单中仅排第十,而美国入围的28家企业均名列前十且夺得除“数据贸易”外的其他三个榜单之首。再根据CB Insights发布的“2023全球独角兽企业榜单”数据,美国和中国拥有独角兽企业的数量分别为666家和316家。二是从互联网企业创新能力来看,我国企业技术创新模式更多是模仿和追随,商业模式创新还很匮乏,主要通过营销手段拓展市场。美国发展数字经济通过技术创新引领商业模式创新,进而实现规模效应。三是从互联网平台市值来看,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CTAD)数据,在全球70个最大数字平台中,美国占市值的73.8%,中国仅占21.6%。
(三)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各产业深度融合差距较大
一是对数字经济和产业领域的融合存在认知差异。大部分制造企业依然重视传统的人力和资本要素,并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规模轻质量、重制造轻服务的观念,导致部门间和企业间难以形成有效的互通机制,不能有效挖掘利用数据价值。二是部分信息技术企业通常不能充分把握制造企业的工艺和业务流程,难以准确满足先进制造企业的转型需求。美国一直注重推进工业、制造业、能源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和融合。自2009年开始,美国就提出以“先进制造战略”为基础的“再制造化”战略,强调将互联网技术、数字技术作为贯穿产业价值链的手段,重视将互联网应用到生产生活各领域。
(四)基础研究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差距较大
一是基础研究投入不足。2022年,我国基础研究经费占研发投入比仅为6.57%,而美国这一比重为18.65%①。2022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只有37.3%,研发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仅为1.39%。而2023年全球研发投入前10名的公司中②,有6家来自美国,其中5家都是高科技公司。二是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差距较大。《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23》显示,美国互联网基础设施指数为7.23,我国为6.93;美国信息基建公司总市值约13.1万亿元,我国仅为1.7万亿元;美国场景应用公司总市值约21.5万亿元,我国仅为9.2万亿元。
二、美国发展数字经济的主要经验做法
(一)高度重视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
在战略规划层面,美国历任政府先后颁布《国家信息基础设施行动计划》《网络空间国际战略》《国家网络战略》等国家规划,明确对数字经济的政策立场主要包括维持自由的网络贸易环境、鼓励创新、确保在技术标准制定方面的优先地位、鼓励政府和私营部门、民间社会力量等利益相关方合作。在政策实施层面,自1998年以来,美国商务部共发布13份关于数字经济和数字国家的重磅报告,以引领数字经济发展。2015年美国商务部还专门成立数字经济咨询委员会(DEBA),其设立初衷是“为数字时代的经济增长和机遇提出建议”。
(二)高度重视技术研发、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
美国高度重视保护互联网产业的技术研发、专利和知识产权,并已在核心领域与关键领域形成专利体系,通过知识产权战略占领发展制高点。除构建《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等一整套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外,在行政方面还拥有专利商标局、著作权局和商务部等各司其职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③。
(三)高度重视在数字经济的国际规则制定中占据制高点
美国十分注重利用自身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优势和较完善的国内法律法规,在国际规则制定中积极抢占制高点。以数字贸易为例,该领域国际规则主要体现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引领制定的区域贸易协定中。在WTO公布的涉及数字贸易的40多个区域协定中,32个协定将数字贸易(电子商务)单独设章,其中美国主导13个协定,其它协定也基本上由已与美欧签署协定后的国家或地区之间互相签署。
(四)高度重视开放与安全并重
一方面,美国政府对内向民众和企业主动公开相关数据,推行“开放政府”建设,使民众可以方便查询到政府有关数据,并“随时随地利用任何设备获取高质量的数字政府信息和服务”;对外积极推进数字贸易自由,消除数字贸易壁垒。另一方面,美国政府非常重视网络安全,相继出台《网络空间政策评估报告》《网络空间行动战略》《国家网络战略》等多个政策文件,防止开放带来的网络攻击等风险。
三、对我国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启示建议
(一)促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进产业数字化
引导实体经济企业加快生产装备的数字化升级,深化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环节的数字化应用,加速业务数据集成共享。面向钢铁、石化、机械、电子信息等重点行业,制定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数字化转型系统解决方案。加快重点区域制造业集群建设,推动智慧物流网络、能源管控系统等新型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引导企业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产业链金融等新业态。
(二)着力提升数字经济发展基础能力,推进数字产业化
一是加大基础研发投入力度。强化基础研究,突破信息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提升数字技术供给能力和工程化水平。二是补齐产业基础能力短板。聚焦集成电路、基础软件、重大装备等领域,加快补齐产业链条上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等短板。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知识产权的相关立法,尤其需要着力于政策的落实、执行,调动企业研发积极性。四是加大对科研机构创新的支持力度及奖励,加大对数字经济相关人才培养的投入和海外相关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
(三)推动政府和企业形成合力,推进生活数字化
一是要加强全产业链视角的顶层设计,推广浙江等地的经验做法,制定生活服务业数字化的专项行动方案。二是要加快生活服务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可通过财政专项补贴等方式,对企业上云、数字化转型设备、服务购买给予支持,精准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短缺难题。三是发挥生活服务平台数据、科技等优势,助力政府提振消费,构建“互联网+”消费生态体系。四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生活服务从业人员的数字化技能。
(四)加快完善数字经济市场体系,推进数据市场化
研究制定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引导培育数据要素
交易市场,依法合规开展数据交易,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参与数据要素交易平台建设。推动数据要素深度应用,提升基于数据分析的工业、服务业、农业的供给与消费。组织开展数据标准研制工作,促进各类标准之间的衔接配套。
(五)重视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推进数字治理法治化
政府将一些不涉及国家安全和机密的数据逐步放开的同时,要加强数据及网络安全。一方面要利用数字安全工具、区块链等技术加强数据安全、信息安全及公民隐私保护,强化对网络攻击、信息盗窃等犯罪行为的预警和执法力度。另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数据治理体系。加快顶层设计,推进数据资源领域的立法工作,制定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相关制度,维护国家数据主权。
(六)深化数字经济开放合作,推进数字合作国际化
加强与欧盟、英国、美国等发达经济体在数字经济领域政策协调,培育支持若干个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和标志性的国际合作项目。深度参与全球数字经济创新合作,加强与联合国、G20和金砖国家等数字经济多边机制、论坛的对接,深化国际互利共赢。创造公平公正、创新包容、非歧视的市场环境,让各国企业平等参与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进程,共享发展机遇。
注:
①来源于国家统计局网站。
②来源于欧盟委员会发布的《2023年欧盟工业研发投资记分牌》
③为推动专利体系现代化发展,美国专利与申请办公室自2017年起不断加快审批程序。专利申请不仅能在一年内能够完成,还给予小企业50%的折扣。得益于此,该程序启动7个月内就完成101项专利申请,平均等候时间仅117.3天,3502家公司、超过1278家小企业快速将技术转化为市场产品。
〔赵静,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杜万里,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驱动发展中心(数字经济研究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