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随着全面依法治国的稳步推进和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持续深化,高校法治教育进入创新发展新阶段。从空间维度看,这不仅表现为教育空间场域的拓展延伸、空间环境的优化改善,而且还表现为空间主体的多元多样。
如同任何实践活动一样,高校法治教育也是在特定空间中展开的。新时代,随着高等教育数字化转型和依法治校工作扎实推进,高校法治教育也日益呈现出新的空间表征。
一是空间场域拓展。主要表现为高校法治教育不再局限于“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堂,而是逐步呈现出从课上向课下、从校内向校外、从线下向线上拓展延伸的新趋势。
二是空间氛围浓厚。新时代高校法治教育在改变过去“填鸭式”教学,侧重法律知识单向传授的同时,通过校园文化建设中“法治元素”的彰显,营造出“人人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相比于课堂教学,校园法治文化最突出特征就是形象生动、感性直观,诸如法治宣传栏、法治廉政雕塑、法治文化长廊等,不仅能够丰富校园文化,筑牢校园意识形态安全防线,还能够使学生在驻足欣赏、浏览观光中得到法治文化的熏陶和感染。
三是空间主体多元。典型表征是在开门办思政课的过程中,法治副校长的设立,以及巡回审判进校园、法院送法进课堂等“引进来”的方式,使得高校法治教育早已不只是教师与学生围绕教材内容展开的交往互动,“三官一员一律”(法官、检察官、警官、司法助理员和律师)均成为高校法治教育的重要参与者。同时,高校法治教育内容不再仅限于法律常识的普及和法律知识,而且还包括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等,以此在预防青年学生违法犯罪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广大学子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根据爱德华·苏贾的社会-空间辩证法可知,作为社会建构的产物,空间并不只是人们实践活动的平台或载体,还是影响和制约人们实践活动的重要力量。当前,囿于空间观念束缚以及不同空间功能分工逐步细化,高校法治教育在呈现出新的空间表征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空间难题。
一是囿于绝对空间观念,多元空间场域在高校法治教育中的开发程度不足。受牛顿的绝对空间观念影响,部分高校教师仍习惯只从物理层面来认识和理解高校法治教育教育空间场域,简单的将其视为外在于法治教育的背景或平台。不仅导致大量法治教育资源闲置、浪费,还难以触及学生灵魂深处,进而引发情感共鸣,无形之中制约了高校法治教育效果。
二是囿于空间功能分工,多元空间主体在高校法治教育中的参与深度不够。尽管随着“三全育人”(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全面开展,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和参与高校法治教育的共识已基本形成,但鉴于不同空间功能分工、运行节奏和价值取向的不同,高校主动走出校园,依托公检法司、律所以及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法治教育的频率还不高,且常态化、长效化参与机制有待建立健全。
三是囿于空间界限存在,多元空间资源在高校法治教育中的整合力度不强。对于打破空间边界、跨越空间壁垒,在更大范围内实现法治教育资源有序流动、合理配置的探索还不多。部分高校相对忽视了对高校所在地法治教育资源的挖掘利用和系统整合。这不仅制约了高校法治教育的在地化构建,使家庭、学校与社会在高校法治教育中长期处于割裂状态,也在一定程度了影响了高校法治教育的连续性、整体性与系统性。
针对高校法治教育中存在的空间困境,应坚持从问题出发,通过转变空间观念、优化空间关系、激活空间活力,为新时代高校法治教育均衡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空间支撑。
一是转变空间观念,深刻认识法治文化空间教育功能。其中最为关键的就是正确认识到公检法司、律所及法治主题文化场域不仅是高校法治教育的依托载体,还是影响和制约其现实展开的关键变量,直接关系着高校法治教育实际效果。这就涉及对各类文化场馆政治性的理解与认知。事实上,从法律与空间的内在逻辑来看,人们所置身其中的社会空间本来就是高度制度化、法律化空间。积极依托各类法治文化场域开展法治教育,不仅能够创新法治教育形式,推动实践教学全面展开,更为重要的是,还能够使青年学生具身感受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光辉历程,切实把法治精神内植于心、外践于行,进一步坚定法治信仰。
二是优化空间关系,构建形成以学校空间为主阵地,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关联互动、互促互进的法治教育场域体系。从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来看,高校法治教育的目标指向并不只是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更包括拥有法治意识和法治精神的高素质公民。这就从本原上决定了尽管校内空间与校外各功能空间无论在职能任务还是在资源禀赋方面均存在着较大差异,但这并不意味着二者就是彼此分开、互不相关的,而是存在着紧密的内在联系。针对当前高校法治教育碎片化等问题,要在理顺校内校外、线上线下各功能空间关系的基础上,积极依托校地合作、区域化党建和高校法治文化育人联盟,明确各类型空间在高校法治教育中的功能定位和显著优势,尤其是高校法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及政法类院校在高校法治教育中的比较优势。与此同时,紧紧围绕大数据、云计算和生成式人工智能在高校法治教育中的应用,优化制度供给、打破空间壁垒,转变只注重各功能空间内部优化构建而忽视不同功能空间关联互动的倾向。在此基础上,善用“大思政课”,将公检法司、律所全面纳入高校法治教育空间整体布局,进而有效汇集起高校法治教育整体合力。
三是激活空间活力,结合不同空间资源禀赋、运行节奏和价值取向创新高校法治教育实践模式。鉴于现代社会高度分化和社会资源空间化聚集的基本事实,要真正发挥出各功能空间在高校法治教育中的应有价值,必须精准把握不同空间性质特征,在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等方式盘活法治教育资源的同时,积极依托街道社区、市政广场、法治文化长廊,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因地制宜创新法治教育实践模式,进而不断增强高校法治教育实效性。需要明确指出的是,这并不只是空间位置的切换与转移,而是进入各功能空间场域,与不同空间人、事、物、情、境、势相结合的动态过程。因为各功能空间并不只是表现为物理形态的客观空间,还包括于其中展开的实践活动。同时,根据法律地理学基本观点,法律的应用与运行从来都是在特定空间中完成的。只有结合法律实施的空间场域和范围,才能够把抽象的法律知识讲深讲透讲活,切实提高青年学生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由此,高校法治教育必须树立空间意识,通过与各功能空间实践相结合,将法治教育与青年学生日常生活结合起来,不断推动高校法治教育生活化、场景化和多元化,使青年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切身体会到法治教育的现实价值和重要意义。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2024年度华东政法大学本科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项目“‘大思政课’视域下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模式研究”、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培训研修中心(华东政法大学)课题“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空间策略研究”(hzyx2024yb01)的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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