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的制度设计中,教育、科技、人才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到关键作用。在国民经济发展的初级和中级阶段,我们可以依靠后发优势吸收、利用现有的科技和知识,来满足工农业生产的基本需要。与之相应,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主要体现为中低端技术人员和普通劳动者,教育主要围绕科技和知识的推广与传播展开。在新时代背景下,“教育服务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服务科技发展需要—科技带动国民经济发展需要”的动态链条逐渐形成。政府应重新规划经济和社会发展结构,突显拔尖创新人才的自主培养在整个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定位,为创新驱动型经济和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拔尖创新人才的自主培养需要正确理解创新素养、拔尖人才和自主培养的规定。创新素养的提升是全体学生的共同需要,关键在于引导师生尝试超越既有的课程知识体系,围绕特定情境建构具有问题解决性质的素养结构。对于政府和社会各界而言,自主培养的关键要义是同时遵循价值规律和科学规律。就价值规律而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人民至上原则是其根本要义。就科学规律而言,尊重人才成长的跳跃性规律和多样化特征是其根本要义。
拔尖创新人才的自主培养需要植根于特定的应用场景,解决国家和行业发展的急迫问题。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后,我国经济实力大幅跃升,较难通过模仿和借鉴世界顶尖科技和前沿知识继续发展,“卡脖子”技术对于国内经济发展的限制日益突显。教育需要在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团结合作、应对世界挑战中发挥根本作用。将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嵌入真实的、具有挑战性的应用场景,可以使学习者在解决实际问题的过程中,深刻理解理论知识的应用价值,锻炼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这种“做中学”的方式比单纯的理论学习更能激发学习兴趣和动力。
拔尖创新人才的自主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学校的共同努力。政府在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中承担制度设计的关键角色,包括社会价值、人才标准、教育理念等社会、用人单位和学校的价值理念,都包含于政府的整体制度设计和规划之下。社会在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中起到稳定器作用,调节政府的人才政策、用人单位的人才标准、学校的教育理念之间的关系,使得各方力量能够相互协调、共同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用人单位是拔尖创新人才成长的主要空间,在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中起到方向牵引作用,通过制定用人标准和工作待遇、提出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来实现。学校在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中起到基础和支撑作用,在课程标准、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多方面引导拔尖创新人才按照最优轨迹成长。
在基础教育改革中,需要妥善处理人人成才与精英培养之间的矛盾。我国基础教育取得成功的重要原因在于——按照中间水平学生确定教学节奏,坚定不移地托起底部学生的学业成绩,但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资优生的发展潜能。
基于上述考虑,我们尝试提出拔尖创新人才自主培养的“文化浸润—个性支持”模式。通过文化元素的提炼和传播,在学校教育、工作场景和社会环境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科学精神,增强拔尖创新人才培养与国家发展“同呼吸、共命运”的理想信念,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通过建设具有充分包容性和丰富多样性的学校教育、工作场景和社会环境,增强对拔尖创新人才的个性化支持,引导和帮助他们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成长潜力。就基础教育阶段而言,拔尖创新人才的自主培养应注重跨学科融合,鼓励学生在掌握各学科核心知识的基础上,广泛涉猎其他相关领域的知识,形成复合型、应用型的知识结构和能力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