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坚持和完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制度体系是新时代推进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就逻辑必然看,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既是中国共产党对“两个结合”的传承和发展,也是党领导百余年乡村治理实践的经验总结,更是提升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效能的迫切需要。在具体实施层面,科学高效的运行机制确保其有效实施,包括法规保障机制、领导组织机制、考核监督机制和资源配置机制。当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对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需要以现代性治理为导向,总结历史经验、顺应时代要求,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有针对性地从夯实管党治党能力、强化制度建设能力、提高党领导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能力以及改进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等方面切实保障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
关键词: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乡村振兴;乡村治理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24)10-0031-08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1]。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在农村。党的十九大首次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将其写入《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二十大继续瞄准乡村振兴战略,强调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2]30“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2]64“系统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2]6。乡村振兴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JP+1]就是方向是否正确、领导是否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中,深入探析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的逻辑必然、运行形式以及实践进路,对于深刻把握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的显著优势、践行“坚持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的重大原则、助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一、新时代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的逻辑必然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国家治理和政党治理中居于关键位置,通过其赋能乡村振兴,能够从制度层面明确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从逻辑必然看,这既是中国共产党对“两个结合”的传承与发展,也是党领导百年乡村治理历程的经验总结,更是实现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
(一)理论逻辑:中国共产党对“两个结合”的传承和发展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有着丰富的理论渊源,也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必然结果。其一,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农村治理实践相结合,为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虽然马克思未就无产阶级政党领导农村的理论与实践作过系统论述,但他在《共产党宣言》《法德农民问题》《资本论》等经典著作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本质、城市与农村在生产关系和社会结构上的不平等,并提出了城乡融合发展理论的雏形。这些论述为中国共产党人在实践中“充分认识到中国革命的基本问题是农民问题”[3]提供了理论资源。因此,中国共产党自建党之日起,就将为广大农民谋幸福作为重要使命,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作为政治主张和行动纲领,并将上述理念不断转化为科学有效的制度安排和具体现实的政治实践,从而破解了传统中国“农民是没有任何政治权利的”[4]这一历史困局,使中国农民彻底摆脱了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并始终团结带领农民群众为创造美好生活和实现共同富裕而不懈奋斗。其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我们在世界文化激荡中站稳脚跟的坚实根基”[5],沉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为新时代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提供了文化自信和宝贵精神支撑。我国古代的思想家已意识到了民众的地位和力量。例如,《尚书》讲“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孟子》讲“民贵君轻”,《贞观政要》讲“国以人为本”,《资治通鉴》讲“君依于国,国依于民”,等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与道德规范,为中国共产党人的价值观和品德塑造刻下了鲜明的中国底色、注入了深厚的文化基因[6]。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华文明宝库进行全面挖掘,用马克思主义激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富有生命力的优良因子,“让马克思主义成为中国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现代的,让经由‘结合’而形成的新文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7],为面向新时代、面向农村的理论和制度创新提供了丰富元素。推进“两个结合”的关键在于坚持党对文化的领导,把握文化真谛、抓住思想精髓,而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始终是贯穿“两个结合”的一条主线。为此,中国共产党人要勇于肩负起自身的责任,以人民为中心,保持人民情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在乡村振兴中全心全意为农民群众服务,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创造乡村振兴新业绩。
(二)历史逻辑:中国共产党领导百余年乡村治理实践的经验总结
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归根结底来自于实践的反复锤炼与对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为改变农村的封建治理模式,实现政权下乡,中国共产党带领广大农民进行土地改革,逐步探索对乡村治理格局的重塑与改造[8]。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完成,我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政社一体化的乡村治理体系推动党的基层组织与基层政权高度重合,并以“党政合一”方式发挥着独特作用[9]。尽管存在时代局限,但这种模式通过汲取乡村资源,支持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在农村积极推行“政社分开”体制改革,实施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障农民群众对乡村公共事务进行直接管理,以基层民主方式实现了国家政权与村民自治的协调互动,构建起“乡村政治”的农村治理体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更好地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全局,对乡村治理现代化提出了明确要求,更加强调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保证“三农”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新时代的农村工作,一方面呈现出“党建引领”的原则与要求,构成我国基层治理的基本模式和发展方向。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乡村治理工作,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着力锻造一支农民群众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的基层干部队伍,不断夯实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另一方面呈现出“多元一核”的治理特点,以加强乡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为核心,以政治引领方式带领政府、社会、市场、农民等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形成了以自治为目标、以德治为基础、以法治为保障,实现自治德治法治相融合的治理方式,推动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完善民主管理服务机制,确保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基本特征的乡村治理现代化健康有序发展。回溯百年来我们党领导乡村治理的历程,始终顺应了时代发展趋势,丰富与积累了领导经验,彰显了独特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拓展出了一条制度赋能下的乡村振兴之路。
(三)现实逻辑:提升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效能的迫切需要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很大程度上体现在基层。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是由“中国现代化的任务及中国共产党使命型政党的特质共同决定的”[10],也是乡村振兴战略取得重大进展的根本政治保证,更是持续推进以乡村治理为具体内涵的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具体来讲,一是明确了党在农村工作中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导向。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而生、因人民而兴,以其“历史使命为核心构建的系统组织伦理及其价值观念自上而下深刻塑造了各级党组织的行为逻辑”[9]。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构成了乡村基层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内核,赋予了我们党对民生需求的高度敏感性和迅速响应社会动态变化的能力。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正是从制度层面上保障了党能够始终将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始终为增进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福祉而不懈努力。二是实现了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从而确保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中国共产党在农村基层形成了布局合理、上下贯通、统一高效、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实现了党的组织在政府机关、群团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中的全覆盖,为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基层发挥赋能作用提供了基本前提。这些内嵌于各类基层单位的党组织是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重要力量,确保了我们党在任何时候都能迅速地获得多方响应与力量凝聚,做到“全国一盘棋”。从领导作用讲,形塑了党的领导下各方力量参与乡村治理的新格局;从组织功能讲,发挥了“以党建激活乡村社会组织的自主治理、民主协商、利益聚合、凝聚共识等功能”[11],彰显思想整合与制度保障的内在统一性,以维护乡村公共社会秩序、保障农民根本利益。三是确保了乡村振兴事业行稳致远。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和国际格局深刻调整,我国乡村振兴事业面临的国内外形势环境变化之快、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对党的领导能力考验之大都前所未有。对此,一方面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团结农民群众,并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中国式乡村治理现代化;另一方面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助力,将制度优势转化为乡村治理效能,从而确保我们党始终以正确的战略策略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于伟大社会革命之中。
二、新时代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的运行机制
制度体系的性质和作用往往是“受它的结构影响甚至决定的”[12],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要在乡村振兴中正常运转,就需要以科学健全的运行机制作保障。只有按照既定原则和预设关系形成一个结构合理、要素完备、共生互济、协调互补的有机运行系统,方能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的功能。事实上,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乡村振兴中的运行机制主要包括法规保障机制、领导组织机制、考核监督机制和资源配置机制。
(一)法规保障机制
法规保障机制是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的首要路径和重要保障。突出并坚持党在农村工作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根本原则,从制度上实现党领导农村的法治化就是贯彻这一原则的最优路径。随着新时代的实践发展,我们党相继修订完善《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乡村振兴促进法》《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党规国法。这既是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运用于乡村振兴的重要制度创新,也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全面领导的重要制度保障。这些制度成果,一是对党领导乡村振兴的总体原则、基本任务、工作方针和总体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为党全面领导农村工作提供了行动指南;二是对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职责和任务细化分解,明确了各级党组织的全面领导责任,为落实党对乡村振兴的领导提供了法规支持和法律依据;三是对党的领导工作赋予权利监督,从制度层面发力,消除农村基层党内和社会消极腐败现象,从而推动构建有益于乡村振兴发展的基层党内政治生活新生态,获得农民群众的支持、拥护,树立执政党的良好形象。
(二)领导组织机制
构建领导组织机制是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的核心环节。党的力量来自组织,党对农村的全面领导、党的全部工作都要靠健全的组织机制去实现。“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都坚强有力、充分发挥作用,党的组织体系的优势和威力才能充分体现出来。只有党的各级组织都健全、都过硬,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党的领导才能‘如身使臂,如臂使指’。”[13]乡村振兴工作中党的领导组织机制以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具体执行为核心特征:中央统筹,即党的中央组织肩负着全国性的宏观调控和全面领导的职责,确保乡村振兴目标与国家发展整体目标协调一致;省负总责,即省级党委负有全面领导省域乡村振兴工作的总责;市县乡重在贯彻落实,即在更为基层的治理体系中,地(市)级党委负责上下级衔接和协调工作,县级党委处于乡村振兴前沿阵地、是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一线指挥部”,乡镇党委负责具体执行。如此,纵向协调的领导体系确保了党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层级式领导关系也确保了信息的畅通和政策的传导,确保各地农村工作紧密契合国家战略发展全局,体现了党在农村高效的组织结构和完备的指挥体系。
(三)考核监督机制
建立考核监督机制是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在乡村振兴中始终保持活力和效能的重要手段,有益于压实各级党委全面领导乡村振兴责任,激发农村工作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其一,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量化了对各级党组织书记的考核标准,对五级书记的日常推进、跟踪及年度目标达成等多个维度做全面评价,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评先评优、问责追责的关键依据,强化了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履职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其二,党内请示报告制度是维护党纪、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通过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形成分级报告的信息流通体系,突出了党政同责,强化了上下级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了党管农村工作的透明度和协调一致性。其三,实绩考核制度聚焦年度或阶段性重点任务、重点工作、重大举措开展考核,与党中央、各省区关于乡村振兴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以促其如期完成。其四,问责和约谈机制就是善用“四种形态”,着力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化解影响乡村振兴发展的不利因素,帮助农村基层干部树立主责意识,提升执行能力。其五,促进激励机制与实绩考核制度相衔接,正向激励与强化问责相呼应,杜绝出现任何停留、迟疑、观望的现象,建立鲜明的基层用人导向、倡导优上劣下来激励农村干部在乡村振兴大舞台上有所作为,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向历史和农民交出一份更加优异的答卷。
(四)资源配置机制
资源配置机制的设计是推进社会资源和社会利益有效聚合的关键环节。通俗来讲,乡村振兴的过程就是农村要素资本化的过程[14]。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下,党的农村工作不仅兼顾了效率与公平,持续推动市场、政府“两只配置之手”相得益彰,乡村振兴事业的整体发展正在从“依赖外部资源的不断输入”向“依靠内部资本的不断累积和发展”逐步转变[15]。为此,我们党要加大对乡村资源进行科学引导、有效开发的力度,提升党领导农村经济的治理能力,具体包括:通过资金投入,利用财政手段确保“三农”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推动建立“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行项目支持,启动各种农村发展项目引导社会资本和外部资源进入农村,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多元发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最大化发挥科技和教育对乡村振兴的长远作用,将农业农村发展引入创新驱动发展的轨道;进行人才培养,创新驱动实质是人才驱动,把人才资源开发放在最优先位置,全力打造一支结构优化、担当作为的农村工作干部队伍和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村人才队伍,不断强化乡村振兴和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统筹谋划乡村发展,在综合考虑土地利用和农田保护基础上对农村用地进行科学规划,规避土地资源劣势,将乡村特色与资源优势进一步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建立社会保障,建设医疗、住房、就业、福利等惠农项目确保农民对基础生活资源的使用,全面关爱和资助农民,促进农民生活品质提升与幸福度的增进。
三、新时代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的实践进路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乡村振兴也已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同时社会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变化,且其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16]。为此,因应时代变化,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坚守政治定力,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的乡村治理能力,实现党对乡村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特别是着眼于“两个大局”的时代背景和推进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农村基层党组织必须常观大势、常思大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原则,有针对性地强化以下四个方面能力建设。
(一)加强战略引领,以夯实管党治党能力作为赋能乡村振兴的建设驱动力
全面从严治党战略背景下,夯实管党治党能力是推进乡村振兴的前置性要求。二者之间存在高度的协同性和一致性,党组织要更好发挥领导作用、承担领导使命,必须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通过自身模范作用而非“管理—服从”的方式发挥影响力[9]。全面从严治党,内在要求夯实管党治党能力,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坚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其一,“从严”是新时代农村基层党建的基本准则和关键。“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17]。作为一种手段、一种规范、一种态度,“从严”既强调内容上的全覆盖,包含思想教育、干部管理、作风要求、反腐倡廉和制度执行,也强调治理对象上的全覆盖,更强调制度上的全贯通,要把制度建设要求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各层级[18]。农村基层党组织要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政治责任,既要严格执纪、严于律己,将“严”的标准和“严”的措施贯彻到“发现问题、及时纠偏”的机制构建中,又要在具体落实环节中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其二,“管党”是农村基层党建的基本要求和政治自觉。这就要求:明确“谁管”的责任机制,管党治党主体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委主要负责人,各级党委(党组)要“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19];明确“管谁”的客体对象,即所属组织的领导干部和全体党员,“党要管党,首先是管好干部;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治吏”[20];从明确党委主体责任、推进管党路径、构建党内政治新生态、抓住关键少数、严明党的纪律和强化监督制约等方面,构建起“怎样管”的立体网络。
其三,“治党”是农村基层党建的发展趋势,是对“管党”的拓展、深化和推进。“管党”是着眼于解决问题的治理,而治党则是一种结构性、规范性、系统性的治理。由管党到治党的升华,其实质就是党内治理的科学化过程,遵循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规律,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确保党始终成为引领农村社会发展、具有高度历史自觉性、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能够担当乡村振兴发展重任的坚强领导核心。
其四,紧密围绕增强“四自能力”,将党建主线贯穿于适应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等重要任务中。在这一主线引领下,要聚焦涵养党的健康肌体,增强自我净化能力;围绕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增强党的自我完善能力;旨在永葆党的生机活力,增强党的自我提高能力;立足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增强党的自我革新能力。提升党的建设质量、提高党的执政与领导能力是“四自能力”的价值旨归,也亟待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中不断深化发展,以此形成依靠党的自身力量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效能整体性提升的新格局。
(二)增强制度自信,以强化制度建设能力作为赋能乡村振兴的根基
进入新时代,制度治党日益成为全党上下的共识。制度的缺失与漏洞,必然会为基层消极腐败问题以及乡村社会不正之风的滋生提供条件和土壤。因此,必须“搞好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1],利用党内法规等制度性元素最大程度地调动党内外一切积极因素为农村工作服务,激发出推进乡村振兴发展进步的正能量。
其一,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为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完善理论创新机制,为基层干部践行初心使命奠定法理依据;创新内外转化机制,将初心使命内化为基层干部的广泛共识、外化为干事创业的行为习惯与行动自觉;健全周期运转机制,将“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22]贯穿基层干部践行初心使命的常态化过程;优化评价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基层干部践行初心使命的动态过程进行反馈并对不作为进行警示[23]。以制度化形式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信仰根基、担当精神和干事创业的行动自觉,为乡村振兴事业输入源源不断的思想伟力。
其二,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这是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必须坚持的最高原则。要完善落实“两个维护”制度,明确这一党内最根本政治规矩,确保党始终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健全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党中央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越是健全,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就越能得到有效维护”[24];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汇报乡村振兴相关决策部署的重大进展;完善推动党中央重大决策落实机制,处理好政策落实到农村基层“最后一公里”的问题[25]。
其三,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这是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的主体内容。要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新时代乡村振兴的“纲”,抓“纲”带“目”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农村工作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26]。一方面要健全党全面领导农村基层各对象的具体制度,包括领导政权机关、政协及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政治性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等五类领导对象;另一方面要健全党全面领导乡村振兴各领域工作的具体制度,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各方面[27]。
其四,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这是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的价值追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从乡村振兴角度看,要健全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治理全过程的制度,进一步发展和拓宽人民民主的制度、形式与渠道,不断提升农民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的范围、层次、质量与效果;要健全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制度,把群众路线贯彻到乡村振兴全部活动之中,正确研判农村社会舆情动态,准确把握农民群众心理情绪,切实解决农民合理诉求,把暖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做到农民心坎上。
其五,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这既是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的实践要求,又助益基层干部全面提升与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相适应的政治能力、领导能力、工作能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和实行正确集中的相关制度;健全科学决策机制,坚持民主决策、强化决策调研、深化决策论证;健全支撑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制度体系来完善党的领导的体制机制;执政党的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增强按制度办事、依法办事意识,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各方面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国家的效能,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28]。还应从提高制度执行力的高度将党的领导制度落到实处,建立权责明确的管理体制,完善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担当作为的正向激励机制,聚焦bJV7XEeQPUqf0CABH9Ayqw==乡村领导干部为官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现象,发挥容错纠错机制的导向作用,为一线担当有为者创造千帆竞发的基层干事创业氛围[29]。
(三)强化领导核心作用,以提升领导乡村治理现代化建设能力作为赋能乡村振兴的核心要义
“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30]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重在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即充分调动起农村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使党的领导作用贯穿于推动乡村振兴和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全过程。
其一,提升妥善协调乡村社会利益关系的能力,进一步凝聚农村改革共识。新时代乡村社会利益多元化和利益群体分化,使得农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和社会认知不再整齐划一。一方面各级党组织要具备协调相应组织机构之间关系的能力,包括党组织内部关系、党政关系以及党组织与社会力量关系;另一方面还要具备协调农村改革发展中各种重大关系的能力,着重处理好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农民群众的承受度和满意度之间的关系,为乡村振兴发展打造和谐稳定的乡村社会环境。
其二,提升优化乡村发展的宏观运筹能力,切实促进农村地区“五位一体”的协同发展以及平衡发展。要立足新时代,着眼于农村发展全局和长远目标作出关于农村发展方向、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发展重点及发展步骤的整体谋划,做好关于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针对农村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在审时度势、战略预判、调查研究、集中民智和果断决断等关键环节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水平,消除阻碍决策的消极因素。
其三,提高为农民造福能力,落实好为民造福这一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为民造福的有效路径。一方面要直面乡村社会建设的薄弱环节和现实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群体的民生供给公正;另一方面要注意民生诉求的多样性,顺应民意,切实把握农民群众的愿望,既重视主流民意又兼顾少数群体正当需求,既给予一定的物质福利又要增强乡村文化生命力,并将其体现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具体决策之中。再则,要为农民创造人人出彩的条件,为其抓住出彩的机会提供制度保障、社会资源和发展平台,帮助农民实现全面发展。
其四,提高维护农村社会安全能力,建立和完善科学应对各种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机制,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感。越是接近民族复兴,乡村振兴事业越不会一帆风顺,越充满风险挑战乃至惊涛骇浪。我们要增强忧患意识,秉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的态度,不断深化风险应对能力建设,给予安全防范、风险管控的法律制度保障,增强农村社会风险治理的主动性与前瞻性;锻炼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处变不惊的战略定力、审时度势的决断能力、临机处置的应对能力,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笃定和魄力从容做好兼具复杂性与挑战性的农村工作。
(四)突出价值取向,以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作为赋能乡村振兴的重要路径和依托
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决定了党的领导制度体系赋能乡村振兴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立场。“为民”的价值取向要求我们必须始终坚持“一根本”和“两基本”,即坚持将民主集中制作为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领导制度,坚持群众路线的基本工作方法,坚持民主、科学、依法执政的基本领导方式。
党领导乡村振兴的方式是党的治理理想、领导理念、领导方略和价值立场在领导行为中的具体化。因此,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乡村振兴过程中,必须将“为民”的价值立场融入到坚持“一根本”和“两基本”的具体实践中。一要搞好农村基层党内民主。党组织自身必须具备民主素质才能实行好民主执政,才能带动人民民主的发展。要尊重农村基层党员的主体地位,提高他们的民主素养,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维护他们的根本利益。二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和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是农民群众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最主要形式。农村基层党组织要发挥出组织、号召农民群众的政治功能,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切实保障农民在选举、监督、协商、决策和管理等各个民主环节的政治参与和民主表达权利。三要实现领导活动的法治化、规范化。坚持法治的目的乃是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通过法治途径实现党对乡村振兴的依法领导,党员干部注重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农村改革、推动农村发展、化解农村矛盾的能力。四要推进服务型政党建设。农村工作的最终评判主体是农民群众,基层党员干部要“把服务作为自觉追求和基本职责,寓领导和管理于服务之中”[31],培养爱民忧民兴民护民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基层治理的根本导向。唯有以良好的服务形象赢得农民群众的支持与认可,方能实现乡村社会既充满生机活力,又和谐安宁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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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雨蕙】
基金项目: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重点项目“党内法规制度视角下重庆市农村基层党内政治文化建设研究”(24SKJD044)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朱海嘉(1985—),男,重庆人,西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博士,研究方向:党的建设;梁悦(1998—),女,重庆人,西南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法律理论与党内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