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策划导言

2024-10-10 00:00:00吴美萍
中国文化遗产 2024年5期

今年是《威尼斯宪章》60周年,也是《奈良真实性文件》30周年,国内外均有举办相关主题活动,能组稿周年纪念专题,荣幸至极也甚是忐忑。作为个体,从事遗产保护工作已整20年,今年也是我结束十余年欧洲工作全职回国的第一个全年,作为一个本土自我的回归,仍需全方位调整以适应,从个体联想到舶来国际宪章文件的落地,对其从认知、接受、理解到反思再到互融互促得需要多长的过程!

本着溯本求源和广纳群言,此次组稿邀请了建筑、考古、文化景观领域的专家,组稿之初曾与全球各地的十位学者约稿,有几位朋友没能复稿,所收外文稿件来自意大利、比利时、德国和英国,与最初设想的地理范围有所不同。然诸事皆需机缘,无意为之的结果倒涵盖了当年促进《威尼斯宪章》的几个核心国家。为进一步补充《奈良文件》相关内容,特意访谈了当年组织和参与奈良会议的三位专家。现刊专题文章共八篇,包括两篇中文、四篇英文译文、一篇法文译文以及一篇基于访谈整理的文章。除了法文原文为已发表文章,其余皆为新作。

开头两篇是东南大学朱光亚教授和米兰理工大学斯特法诺·戴拉·托雷(Stefano Della Torre)教授所撰,这两位教授可算是当下中国和意大利建筑遗产保护界的顶尖学者,都有着敏捷卓越的思维,其撰文短小精悍,字字珠玑且异曲同工。两位学者都肯定了《威尼斯宪章》的创新性、开放性和远瞻性以及《奈良文件》所倡导的多元文化性,都针对不同社会进程中的新问题进行了继往开来的战略性远思,明确不能仅依靠简单明了的普遍性原则就对处于复杂情境中的不同保护问题作出处置决策。朱老师立足中国,指出国人需重视和借鉴《威尼斯宪章》以及诸多国际文件所显示的基本工作路线;基于在东西文化碰撞中积累的中国经验,指出东方文化对世界遗产保护的贡献,提出要摈弃削足适履的简单思维,应立足文明互鉴继续拓展。托雷教授立足意大利和欧洲聚焦《威尼斯宪章》两大最具创新性和影响力的概念——“限制修复”和“将保护范围扩展至历史环境”, 指出其所带来的认知范式转变是宪章的真正遗产,同时指出宪章的局限性并以《阿姆斯特丹宣言》《瓦莱塔原则》《法罗公约》等为例探讨了在保护范式改变后欧洲对宪章的修正和所作的努力,明确当前遗产保护需“通过在战略层面和具体操作层面同步加强规划,以构建一种综合性的应对策略”来应对。

第三篇《关于真实性概念及其在历史遗产实践中运用的七项建议》由曾任职巴黎大学的弗朗索瓦丝·萧伊教授(Françoise Choay)撰写并收录于《奈良真实性会议论文集》(1995)中。将此文翻译成中文是我一直以来的夙愿,因为作为欧洲建筑遗产保护理论界代表学者的她在奈良会议上曾反对将“真实性”作为评判标准,但最后她还是基于概念溯源阐释给出了若干建议。文章从“真实性”的希腊词源到中世纪的宗教法律,再到文艺复兴的理性批判与当代科技社会发展,从哲学、社会学、艺术学、人类学和人文地理学等多角度回顾并反思“真实性”的含义和运用。这篇文章发表距今已30年,但其对“真实性”的批判性认识对当下保护理念思辨仍有非常重要的启示作用。

第四篇《从威尼斯到奈良:透过雷蒙·勒迈尔档案看真实性》由比利时列日大学克洛迪娜·乌巴尔教授(Claudine Houbart)撰写,乌巴尔教授从事建筑遗产历史和理论教研工作,专攻ICOMOS创始人雷蒙·勒迈尔教授(Raymond M. Lemaire,1921—1997)的档案研究。此文透过勒迈尔作为《威尼斯宪章》和《奈良文件》起草文件的报告员的经历,检视了真实性问题;通过挖掘勒迈尔档案中从未发表过的1960—1990年代间的国际辩论方面的材料揭示了这两个重要国际事件鲜为人知的一面。

第五篇《<威尼斯宪章>和<奈良真实性文件>对德国古迹保护影响的批判性反思》由德国莱茵曼应用科学大学迈克尔·克鲁斯教授(Michael Kloos)和安妮·班特尔曼-贝茨教授(Anne Bantelmann-Betz)共同撰写,克鲁斯教授从事遗产影响评估和文化景观保护工作,班特尔曼-贝茨教授则从事古迹保护实践和教学。此文分析了《威尼斯宪章》对德国古迹保护相关立法的影响,讨论了真实性一词的演变,并结合《世界遗产公约》的发展讨论了制定《奈良文件》的主要原因。

第六篇《融入照管准则:反思<威尼斯宪章>和<奈良真实性文件>在英国的影响》由英国约克大学考古系的两位讲师阿什莉·林格尔(Ashley Lingle)和哈拉尔德·弗雷德海姆(Harald Fredheim)以及卡迪夫大学简·亨德森教授(Jane Henderson)共同撰写,三位均为考古学背景。该文探讨了《威尼斯宪章》与《奈良文件》在英国遗产保护实践中的意义,结合英国遗产保护发展历程阐述了《威尼斯宪章》因其清晰的行动指南而更受青睐,指出《奈良文件》虽然理念更开阔,但在实际应用中遭遇限制,分析了阻碍《奈良文件》被采纳的社会和文化障碍。

第七篇《<威尼斯宪章>译注》由天津大学吴葱教授领衔撰写,此文尝试采用中文古籍校勘方式,对照不同版本重译,对重点词句加以注释。文章文字平实而准确,可谓文如其人,只将宪章译文放为正文,很多亮点藏于注释,建议读者务必译注并读。

第八篇是基于与十位嘉宾访谈整理而成的文章,围绕《威尼斯宪章》《奈良文件》和真实性问题展开讨论,涉及《威尼斯宪章》的不同语言翻译、《奈良文件》的形成过程、真实性的中文翻译、对真实性的不同理解以及反思中国遗产保护话语体系建设等问题。文章纳诸位专家观点于一文,读者可在阅读时对比不同观点。

另外,需说一下其中五篇外文的翻译和校订工作。此次负责翻译的译者均是获得或将获国外博士学位的青年学者,包括天津大学的彭亮老师、合肥工业大学的马冬青老师、鲁汶大学的崔金泽老师和博士生罗元胜以及米兰理工大学的博士生胡雪卿,他们的才气、努力和专业积累使得译文最大程度上呈现了原文本意。校订工作本来邀请了几位就职于欧美高校的中国学者,因收到稿件已是暑假中期,他们均在度假,无奈只能由我个人校订,校订过程与作者、译者多次沟通,虽然费时辛苦但也收获良多。翻译之初我曾建议译者就专业术语翻译尽量采用国内既有的公认译法,在校订过程中也曾努力使同一英语术语的翻译一致,后来考虑到作者的不同语言文化背景(除了第六篇作者母语是英语外,其余作者的母语为意大利语、法语和德语),而同一个术语(如monument, historic monument,restoration, repair等)在这四种语言体系中的含义以及在各自国家保护实践中具体涵盖都有所不同,因此最后译法都是基于多次与作者讨论而定。其中第三、六篇文章因涉及术语较多,都加了“译者后记”以说明。这五篇外文中有些术语英文表达一样,但中文译法在不同文章中则不同,有些术语的翻译与国内既有译法也不一样,都是本着最完整表达作者本意而译,希望借此能为国内学者理解不同外文语境的同类表达提供些许参考。另外涉及解读《威尼斯宪章》,若干条款翻译均是结合文章语境,有些翻译与吴葱老师的翻译也不尽相同,读者可对照阅读会很有意思。

最后,要感谢很多人对这次组稿的帮助和支持:首先非常感谢撰稿作者和译者,在此不再一一列名,但还是要特别感谢亨德森教授,期间她患癌化疗,为按期完成稿件特另邀两位学者加入,这份恪守敬业让我极为敬佩和感激;此外非常感谢接受访谈的郭旃先生、西村幸夫教授(YukioNishimura)、克努特·埃纳尔·拉森教授(KnutEinar Larsen)、穆尼尔·布切纳基博士(MounirBouchenaki)、马里奥·桑塔纳·金特罗(MarioSantana Quintero)、王其亨教授、徐苏斌教授、陆地副教授、赵鹏副主任和燕海鸣副主任,前三位曾组织和参与奈良会议,他们的直接经验对加深理解《奈良文件》有很大帮助,其余七位长期从事保护管理、研究和实践工作,从不同角度帮助我们打开认知和理解这两份国际文件的不同维度;还要感谢为撰文和访谈提供过帮助的日本筑波大学日高健一郎教授(Kenichiro Hidaka)、UNESCO世界遗产中心专员林志宏教授、美国盖蒂保护研究所建筑和遗址部主任苏珊·麦克唐纳女士(SusanMacdonald)、首都规划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处申玉彪处长、苏州大学建筑学院陈曦副教授、卡迪夫大学威尔士建筑学院谭镭讲师以及给予支持的家人、朋友和同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