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邯郸初中生杀人埋尸案一经众多媒体公开报道,即因其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与此紧紧关联的公众话题“校园霸凌”再度成为热议的焦点,同时也引出一连串严肃的问题:校园里花朵般的未成年人为何化身恶魔?校园霸凌应当如何纳于法律层面?我们又该怎样保护心爱的孩子们?对此,报告文学作家李燕燕关注了近年来的多个重要案例,并深入采访数起“校园霸凌”事件相关当事人以及法律、心理等领域的专业人士,针对校园霸凌、未成年人犯罪等,做出了详尽探究,发出“只有严惩,才能保护更多的未成年人”的疾呼。
一切都是从那群恶魔开始的。
你们成年人跟我们说不存在,只是为了不让我们害怕,但是你们也知道恶魔确实存在,而且无处不在。这样说吧,任何人都有可能今天还是正常人,明天就变成恶魔了,连你也不例外。被恶魔盯上后的某一天,我竟然拥有了超能力。我可以跑得飞快,可以在水下呼吸,还和龙一起飞翔。我甚至学会了隐身。我没发疯,我说的都是真的。
——埃洛伊·莫尔诺《隐形人》
引 子
那是个血色的下午。
废弃的蔬菜大棚里,三个农村少年已然被恶念烧红了双眼,他们挥动着铁铲,一下接一下,朝另一名少年狠狠打去,鲜血、惨叫、狞笑、哀告……或许,被害者此刻的哀告,越发激起了施害者骨子里的暴烈和残忍!最后,面目破碎、了无生气的被害者被掩埋在了这个大棚里……直到民警拿着微信转账记录找到三个小恶魔,血腥暴虐的凶案事实才渐渐展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邯郸三名初中生残忍杀害同学,这起耸人听闻的恶性案件一经多个媒体公开报道,便引发了社会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这也是自2021年3月《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刚刚过去三年,刑事责任年龄再次被推到风口浪尖。
这或是一次有预谋、有分工的作案。施害者事先寻找杀人埋尸的“有利位置”,将受害者小光约到了这个隐秘的地点,然后一个人在外把风,一个人看住老实怯懦的小光,另一个则跑去拿凶器——那把沾满受害者鲜血的铁铲。杀人埋尸后串通应对,案发后还能保持沉稳甚至向警察撒谎。一系列的举动,与那些成年杀人犯相比,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几年前有一个新闻,某入室抢劫者本来要持刀伤人,看见屋里惊慌失措的老人酷似死去的祖母,顿生恻隐之心,最终只谋财而没有害命。
据“红星新闻”报道,邯郸被害少年家属委托的律师臧梵清接受采访时称:“不光是面部,还有颈部、背部,都有非常严重的、尖锐物体巨大冲击导致的创口,有的(伤口)长度达七八厘米。”“之前网上有些言论说,受害者是被埋在土里导致的窒息,这是不对的。尸检中可以清晰地看出(受害者)口腔里有大量的血液,但并没有泥土,气管中也没有发现吸入性的气体,说明(受害者)并不是在死亡之前被埋的……”
可想而知,小光临死前曾遭受何等非人折磨。
与此相对应的,是网上流传的几张图片,关于三个犯罪嫌疑人在羁押中的状态和表现。图片上,一个孩子双手插在兜里,歪在长椅上若无其事地睡觉;另一个孩子面上表情能看出有心事,但却不见任何恐惧和悔意。于是,有网友惊呼:这哪是十二三岁的初一学生,这分明是冷血的杀人恶魔啊!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种种事实表明,这起世所罕见的恶性案件虽然发生在校外,却是校园霸凌的延续。
“一些证据都清晰地显现出存在严重的校园霸凌行为。包括一个细节,就是孩子(受害者)在3月10日(下午)的4点10分手机支付了190元给犯罪嫌疑人,是孩子手机上全部的零钱。孩子是自愿支付的还是被迫支付的,这个细节就很有问题。”臧梵清说。
另据“津云新闻”报道,镇里只有一所中学,就在村里,适龄的孩子大多在这里上学。小光和那三个凶手都是同学。关于小光,村民们评价:“经常在路上看到他,挺乖巧的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常到小超市买点‘零嘴儿’,平时很少看到他和别人闹,挺老实的孩子。”小光的父母已经离婚,且都在外地工作,他跟着爷爷奶奶在一起生活。同学们知道这起杀人案都很震惊,完全想象不到,因为他(小光)在学校学习一般,就是普普通通的学生,怎么会成为这起杀人埋尸案的被害者?
有同学说,小光从上初中就和张某是同桌,后来调开过,但又调回来了。在他的记忆里,小光在学校的时候,就被张某等三人欺负过,“一起去厕所的时候,就把他锁在放打扫工具的一个小屋里。上完厕所后,再把他放出来。”小光父亲表示,寒假的时候,孩子就曾告诉他“不想上学了”。之前以为孩子贪玩,并没有当回事,还鼓励他好好上学。老师也为此给小光父亲打过电话。寒假结束后没几天,小光再次对爷爷奶奶说:“我不上学了,叫我去地里干活吧。”
“邯郸三名初中生残忍杀害同学”,在自媒体于互联网时代异常兴盛活跃的大背景下,舆情不断发酵,再次引发公众对“校园霸凌”这个热门话题的关注讨论。在这一大波舆情里,参与讨论的人,来自社会方方面面,有知名律师、心理学专家、网络大V、普通百姓……是的,这里用了“再次”这个词。关于校园霸凌及其严重后果,这些年来,屡见于社会新闻,却常常刚有热门和关注度,很快又泯于其他“重磅新闻”。网上搜索近些年媒体曝光的校园霸凌事件,形形色色,桩桩件件,皆令人发指。或是数个女生对一个女生的掌掴侮辱;或是校园一角,数名少年对一名身单力薄的少年的群殴;或是数名霸凌者用11盆开水烫向被霸凌者……这些事件中,相当一部分是《刑法》定义下的故意伤害,且手段特别残酷,性质特别恶劣。
也就在“邯郸三名初中生残忍杀害同学”发生前的一个月——2024年2月1日上午8点3分,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内, 13岁男孩小伟的器官捐献手术开始进行。据医生介绍,手术完成后,小伟的器官和组织将至少帮助7人重获新生。
是的,除了被同学重伤的脑部,小伟的身体器官都是好的。肝脏、肾脏、肺脏、眼角膜以及其他血管组织,都将捐用于临床医疗、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
早在2023年12月23日,经过19天的抢救,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第一次判定小伟脑死亡。“那时候就有医生和身边的人跟我说了器官捐赠,说是可以帮助其他人。”小伟父亲说,但当时家属不愿放弃最后一丝希望,坚持继续治疗。2024年1月,医院又进行了一次脑死亡判定,一家人才开始考虑如何让孩子善终。根据相关捐献规定,2024年1月28日,小伟转院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准备器官捐赠事宜。1月31日下午,经过第四次脑死亡判定后,家人正式为他办理器官捐赠手续。
“我的孩子从小到大都很善良,到最后还是个善良的人。”2023年11月,小伟还跟父亲说,等满18岁就去当兵。如今,小伟只能用另一种方式为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
这是《重庆晨报》等媒体报道的一个“特殊”的器官捐献故事。大善并不能掩盖大恶。有人因为这次捐献重获新生,而小伟年幼的生命却因为校园霸凌戛然而止,这让人多么悲恸与愤怒!
2023年12月6日,有网友爆料,广东阳春市某中学一名学生被三名学生殴打成了“植物人”。网友发布的几张阳春市人民医院的门诊记录、病例等显示,被害者小伟今年13岁,有“深昏迷”症状。阳春市人民医院2023年12月4日的一张门诊记录显示,小伟被诊断为脑疝、脑出血,拟收入ICU科准备急诊手术。据“阳春融媒”微信公众号消息,2023年12月6日,阳春市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12月4日(星期一)上午,某中学发生一起学生被同学打伤事件,1名学生受伤送医院救治。这个恶性伤害事件在当时并没有引发大的舆情和关注度。据悉,经多次沟通,校方已同意进行民事赔偿。下一步,小伟家人与聘请的律师将继续跟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根据《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情况下,才应当负刑事责任。这表明,对于这些特定的犯罪行为,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如果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也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由此可以看出,虽然未成年人在一定程度上享有刑事责任的减免,但在犯下特定严重罪行时,法律也会要求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和可塑性,法律也规定了对未成年犯罪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原则。
因此,在诸多性质恶劣的校园霸凌事件中,那些冷血残酷的加害者因为“未成年”,往往没有受到法律的真正惩戒,而“被害者”,同样是“未成年”,那么法律又该如何保障他们的权益呢?
年轻人犯错误,上帝都会原谅。然而,犯下恶毒罪行的校园霸凌者真的能够被原谅吗?看看这些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吧,他们冷漠自私、手段残忍,且心理素质超强。被人们知晓的所有细节表明,他们的身份就是“恶魔”,或者处于“成长期”的“恶魔”。常识告诉我们,等待恶魔的,不应是原谅或者和解,而是警诫和严惩。
小光父亲曾全程参加儿子的尸检。2024年3月18日凌晨5点多,他在社交平台说:爸爸全程陪了儿子四小时,比想象的还要残忍,爸爸没有害怕,只有心疼和愤怒,等爸爸给你报仇!
报仇固然不可取,做父亲的人更应该好好保重。但是,我们的法律,能不能从这起极端恶性案件以后,对未成年的加害者有真正意义上法律的严惩,给未成年的被害者和他们的家人一个慰藉和交代?
我们也想知道,为什么校园里花朵般的孩子会化身为恶魔?还有,我们,我们的社会,怎样才能保护到他们——我们单纯善良的孩子,不让他们因为校园霸凌而在花季里凋零?
一、隐秘的一角
什么是校园霸凌?在网络公共平台,教育专家们给出了如下的回答:
校园霸凌是指发生在校园内外的,学生之间持续、重复发生的伤害行为,这些行为可能是个体对个体的欺凌,也可能是群体对个体的欺凌。校园霸凌的形式多样,包括言语霸凌、肢体霸凌、物理霸凌(如破坏财物)、关系霸凌(如孤立冷落)和网络霸凌等。随着移动网络及社交媒体的普及,网络霸凌变得更加常见,比如通过网络发布关于受害者不恰当的言论。校园霸凌的受害者可能会经历身体上的伤害、心理上的敏感和猜疑、情绪抑郁等问题。同时,霸凌者自身也可能遭受性格暴躁、易怒等消极影响,妨碍与同学的正常交往。
同时,专家也指出,校园霸凌的存在,不仅对受害者造成伤害,也会“污染”学校的学习、生活环境,引起个别学生效仿,导致其他学生缺乏安全感,影响学校的管理和正常教学活动。因此,对于校园霸凌,社会各界包括政府、学校、家庭等都有责任采取措施进行预防和干预。
那么,本应和谐温馨的校园,为什么会有“霸凌”或者“欺凌”这种现象出现?
带着这个问题,我走访了数位心理学专家及心理咨询师——他们当中有人长期从事青少年心理咨询。其中一位叫作何梅的心理咨询师曾接待过一位少女的来访。这位少女患有严重的睡眠障碍,独睡的她越来越不能承受夜晚入梦的恐惧,总在即将进入睡眠状态时大脑条件反射般地苏醒,直到天边有一丝微亮透出。一个晚上,她最多只能睡上三四个钟头。少女开灯睡觉的习惯,是从初二的时候开始的。有一天,因为一点小摩擦,班里几个男生很凶地对着女孩吼了几句侮辱带恐吓的话,可怜的女孩受到刺激,从那天夜里就开着灯睡,一直发展到后来开着灯都通宵不合眼。这位少女的困境,与同学的欺凌紧密相连。
“校园霸凌并非突发事件,它源于多种原因,比如社会竞争、互联网高速发展、家庭教育、社交环境等等。要知道,我们的校园并不单纯,投影着各种社会问题。”何梅说,“此外,我们的生命教育是薄弱的,很少让孩子知道生命宝贵而脆弱。”
因此,何梅一直在自己的心理学讲堂上对少男少女们进行“生命教育”——珍爱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其他专家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
——校园是一个“小社会”, 学生们可能因为学业、外貌、家庭背景等方面差异而成为被攻击对象。现代科技的普及使得网络欺凌变得更为常见,也加剧了校园欺凌的复杂性。
——家庭教育、社交环境等因素可能影响学生形成“正面行为模式”,导致欺凌行为的滋生。比如,如果父母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塑造孩子的正面行为,当孩子的正面行为越来越多,越来越强大的时候,他就会从他自己的正面行为中获得快乐和满足,那么,他的负面行为自然就没有必要存在了,孩子也就不需要通过负面行为吸引他人的关注或者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相反,如果父母把主要的时间和精力都放在了纠正孩子的错误行为上,那么,一方面,父母没有多余的时间来塑造孩子的正面行为;另一方面,孩子的这些负面行为会被强化,并让他们感到压抑和不快乐。这样更加容易导致孩子不可控制地制造出更多的负面行为,包括对其他同学的欺凌。
一位儿童心理学家告诉我,确实有“天生就喜欢欺负别人”的小孩。他举了一个例子:某小学三年级有一个“大块头”,常常欺负班里的同学,凭借着体重优势,动不动就把别的孩子死死摁在墙角。被欺负的孩子如果反抗,就会被“大块头”揍得鼻青脸肿。家长们向老师告状,向“大块头”的父母索赔,老师和父母都对“大块头”进行了严厉的责罚——据说,他的做“包工头”的父亲,把他捆起来暴打一顿。但时隔仅仅几天,“大块头”变本加厉,不仅欺负同学更加频繁,而且下手更狠,甚至用书包砸伤了一个女生的头。
这位儿童心理学家认为,“孩子喜欢欺负别人”有三个原因:
第一,表情识别能力差。国外有研究者在少年监狱中做过表情识别测试,他们想看一看,是不是真的有生来“向恶”的孩子。所谓“表情识别测试”,就是拿一些人脸表情的照片,让孩子去识别他们的情绪,是高兴还是生气,是悲伤还是惊恐。令人意外的结果出现了,在表情识别测试中,这些少年罪犯的得分非常低,而且大部分人得分为零。
为什么这些少年对于面部表情的识别这么差?因为父母几乎没有教过他们情感表达。冷漠和打骂,是这些父母与孩子相处的日常,这导致孩子对于情感的认知能力几乎为零。甚至,有些孩子的身边缺失父母。
所以在测试中,少年罪犯会把生气识别成高兴,把恐惧识别成欣喜。这就是他们在校园霸凌事件中狠毒冷酷的原因之一——被霸凌的那一方,无论是生气、恐惧还是悲伤,他们都认为是“开心”,这成了纵容他们行恶的动力。
第二,家庭里代代相传的“恶”。自小到大的耳濡目染,惯于家暴的父亲把对暴力的崇尚,潜移默化传给孩子;情绪化、坏脾气、遇事不愿沟通的家庭主妇,让孩子迷上在欺凌中倾泻情绪。
第三,孩子对于满足感的偏差,也是他喜欢欺负别人的原因。心理学家汤姆森博士的一本书中,描述了一个案例:学校里有个小胖子,原本没有什么攻击性,但在一次和同学们打闹的过程中,把另一个弱小的男孩推倒了。那个男孩一瞬间表现出的恐惧,让这个小胖子突然有了前所未有的满足感,以至于他渐渐喜欢上了这种感觉——让别人恐惧害怕的感觉。后来,他对班里比他弱小的同学都习惯使用暴力,同学们也因此害怕他,这反过来又助长了他的满足感。久而久之,周围同龄人与他的积极互动越来越少,在学校群体中,他充当了一个霸凌者的角色。
“相当一部分孩子做出残忍行为有两种原因,要么是他觉得自己很糟糕,要么就是他努力想让自己好受点。当别人变得糟糕时,他就会好受一些。这种心理满足感的偏差,如果不及时调整,就可能出现恶性的校园霸凌事件。”专家告诉我。在某主流网站的“心理”板块,我也看到了与之类似的观点。
除了请教专家和心理咨询师,我也在“知乎”上提出了相关问题:为什么会出现“校园霸凌”?
“知乎”时不时会出现来自民间的睿智回答,这次也不例外。有人作答:“校园霸凌来自人性中天然的‘恃强凌弱’。 因为人类的进化历史,是一部残酷的斗争史,强弱的概念早已刻入人类的基因,校园这个‘小社会’也不例外。所谓霸凌,就是力量较强一方恶意伤害弱小一方的行为。”
作为中国心理学会校园欺凌与暴力防治专委会副主任,刘俊升从事该方面研究多年。在他看来,识别校园欺凌时,需要把握的核心特征有四点:蓄意伤害、以强凌弱、重复发生、遭受痛苦。
调查数据显示,全世界约1/3的儿童遭受过校园欺凌。2023年,华中师范大学教育治理现代化课题组的调查结果显示,中国中小学生校园欺凌的发生率为32.4%,调查指出,校园欺凌可能发生地点有“教室、过道、校车、操场角落、校门口偏僻地方、厕所”等。同时,校园欺凌存在性别差异和年龄差异,“小升初”的年龄段恰是欺凌发生的高频时期。中国青少年预防犯罪研究会的一项调查则显示,有57.95%的受访者表示曾遭受过校园霸凌,其中50%以上的受害者当时年龄在14至16岁之间,中学已成为校园霸凌发生的主要场所。调查还发现,年龄越大的学生,反而越不愿意向成人求助,背后的原因,或是感觉丢人、认为自己无能、担心他人觉得自己是告密者、希望自己去独自解决,或是认为大人无法帮到自己。
值得一提的是,相关调查表明,被欺凌的孩子中,仅有27.2%的家长怀疑或发现孩子遭受欺凌。就像当下屡屡发生的击穿公众心理承受底线的校园霸凌事件,受害者的家长常常都是出事后才知晓先前情况,或者此时才把事件的发生与之前孩子身上发生的种种异常联系起来。与之相对应的,那些残酷的加害者的家长,则对自己孩子在外展现出的“恶魔”的一面,似乎毫不知情。
在律师朋友的帮助下,我见到一个霸凌者的母亲。小岗,这个年仅14岁的霸凌者,与几个“马仔”一起,放学后,像往常一样在一条背街里拦住同学小华的去路。因为小华拒绝再给他们“买雪糕”的钱,他们狠狠打了小华一顿,直到有路过的大叔喝止。以往,小华总是小心翼翼地瞒住自己身上的伤痕,或偷偷涂抹药膏或吃下云南白药,这次却再也瞒不住了,他在群殴中受了重伤,脾破裂,被送进医院急诊手术。小岗及几名“马仔”的父母付出了近二十万元的高额赔偿,小岗也被送进了专门学校实施监管。小岗母亲告诉我,她的儿子平时很懂事,甚至会抢着干家务活,学习成绩也不错。因为她是单亲妈妈,在菜市场有一个鸡鸭档口,平时难免会与周围摊贩磕磕碰碰,小岗如果遇见这样的情形,会立马站出来,给母亲撑腰。后来,我走访菜场里与这位母亲熟识的摊贩,有人告诉我:“小岗这娃娃很凶的。有一次我和他妈为了摊位越界的事情发生争吵,小岗放学赶来,一脚踢翻了我的一篮番茄,然后狠狠瞪着我,那眼神让人害怕。”
有人认为,校园霸凌几乎都出现在中小学阶段,大学里似乎不存在这种情况。因为,大学生多数已成年,况且能通过高考进入大学,多少都有一些法律常识,知道搞校园欺凌特别是暴力霸凌,轻则退学,重则判刑。所以,只要不是一时“热血上头”,都不会主动闯祸。而且,大学生的压力,可以通过运动、游戏、谈恋爱等多种渠道来纾解。
值得关注的是,大学里欺凌事件或许不多,故意伤害甚至“预谋杀人”却一直都有,例如2004年的马加爵案、2013年的复旦林森浩投毒案,以及发生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至今仍疑窦重重的朱令铊中毒事件。其中,被告人马加爵、林森浩被判处死刑已执行。
有一种观点是,大学里的伤害事件基本与校园霸凌无关,大部分情况下,是被害人有意或者无意间戳爆了加害者的“心理爆破点”,导致了悲剧的发生。就像“马加爵案”,据一些媒体报道,凶案的导火线,就是几个同学打牌时室友邵瑞杰无意说的,“没想到连打牌你都玩假,你为人太差了,难怪龚博过生日都不请你……”寥寥几句话,使得来自广西农村的马加爵动了杀念。
也有人认为,相比于中小学,大学生群体的霸凌手段更为隐蔽,孤立、冷暴力、搞小团体,直至“寝室内斗”。面对这些情况,校方常常首选“息事宁人”。“成年人啦,要学会处理好人际关系!”“ 你要把事情搞大吗?还想不想拿毕业证了?”有时候,某大学生的诉求仅仅是让“欺凌者”写一封“道歉信”,结果却换来一堆误会和指责。所以,在大学里,霸凌并不是真的消失了。
“也是在那时,她们意识到,要成为恶魔不需要做什么特别的事,有时候什么都不做就足够了。”埃洛伊·莫尔诺在《隐形人》中写道。
让初中女生小珍崩溃并一步步陷入抑郁症泥沼的,只是那些鄙夷的眼神和刻薄的话语。
胖瘦虽是个人的事,却逃不开外界的评论指点。学校里的同学攻击小珍的“点”,是肥胖。事实上,小珍并非真正的肥胖,只是青春期略略显出的丰腴而已。“胖妹”这个绰号,既是个标签,更是恶意满满的把柄,“班级里,大家都eHKc/RRBAtYqgHxm7nb1gsmpQHQafPAkygYmZ86//dI=可以随心所欲地用这个绰号狠狠戳你。”
言语的伤害无孔不入,轻蔑与侮辱如影随形。渐渐地,小珍总感觉有人在背后悄悄嘲笑自己,说她长得胖,不论怎么装扮都难看。小珍被一种奇怪的恐惧感给笼罩:下雨天,她偶尔会惊惧地发现离家不远的一棵大树上,蹲着一个半透明的“白影”;平日,独自行走的话,觉得有人在身后跟踪,她走得快,“跟踪的人”走得快,脚步窸窸窣窣的,她停下脚步,“跟踪的人”也停下脚步,但她始终不敢回头一探究竟。
初三的时候,小珍遭遇了同学又一次公开的嘲讽攻击,这一次,怒气上头的小珍与那个言辞锋利的女同学发生了激烈冲突。
“她跟我打赌,说我没那个胆色,不敢动刀子。结果不知道从哪里上来的勇气,我顺手从一边摸来一个刀片,闪了闪,一下子在自己的手腕上拉了条口子,鲜血直流,刚才还在得意扬扬耀武扬威的某某人,还有一大群翻着白眼等着看我笑话的同学,全部吓得惊叫,然后作鸟兽散。”锋利的刀片割破肌肤,很疼。
“第一次在那些平时惯于欺负我的人的围观下,干脆利落地用刀片自残,听到她们突如其来的尖叫声,我竟然没怎么感觉到疼痛,甚至,还有一丝快感,与反击和复仇相关的快感。”
这之后的一段时间,小珍感觉,当面表现蔑视态度或者背地说坏话的人少了很多,大家似乎都“怕”她。她小心翼翼地学习生活,缩手缩脚察言观色,尽量不去招惹“非议”。但不久,她发觉自己对所有的事物都提不起兴趣,没法快乐,严重失眠——常常半夜莫名其妙醒来,然后再也睡不着。她病了。然而这仅仅只是一个开端。“抑郁症”继“肥胖”之后,又成为她遭受同学言语欺凌的一个“点”,“尽管转了学,但我得病的事,无论如何都会被人知晓,然后开始新一轮痛苦的循环。”直到21岁,在医院以及心理咨询师的帮助下,小珍才渐渐康复。从始至终,除了她自己承受痛苦,没有人为此负责。
我聆听过小珍的讲述,也亲身经历过类似的痛苦。
1997年,我念高二,因为头发突然斑秃又戴了一副厚重的近视眼镜,所以深陷青春期的至暗时光。这样的外表,在同学当中尤其是男同学那里饱受嫌弃。唯一的优势是,我的功课还不错。我的同桌,一个高大帅气的男孩,经常在作业上得到我的帮助,待我很友善。我受到更严重的攻击是在这个男生转学之后,关于我“暗恋原先同桌某某某,人家被吓跑”的谣言不胫而走——造谣者是一个18岁的“留级”女生,生得漂亮,人缘很好。很快,关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嘲笑在班里男女同学间盛行,后来由班里男生率先开始,后来发展到整个年级的男生,见到我就是无端的嘲讽谩骂。有老师目睹我无缘无故被一群男生叫骂,很是愤慨。她把我叫过来问话,然后提出要让领头的男生请家长。我慌乱地拒绝了她的提议。因为我担心,这件事一旦激化,我会彻底被同学们孤立,甚至没有人愿意和我说话,这些是我无法承受的。
心理学研究表明,女性尤其害怕被孤立。如今还有一个惊人的发现:一个女生在网络社交朋友圈晒出一张大家一起游玩的照片,其内心深处的真正目的不是纪念,而是告诉那些没来的人——看,我们一起出来玩了。
最终我是如何摆脱那些侮辱攻击的?许多年过去,我几乎忘了。只是清楚记得,在寻医问药治好斑秃不久,我一度换上隐形眼镜,虽然因为不适应而迎风落泪,整体形象终究变好了一些。但是,哪怕今天,我的性格依然敏感,甚至生成了“讨好型”人格。这些,都是少女时代的心理创伤留下的“后遗症”。
“我就给他点颜色瞧瞧,瞧他那副样,他能把我怎么样?”
“我不过就骂她几句,她自己找骂,又能把我怎么样?”
那些毫无顾忌的话语,漫不经心却恶狠狠地刺向被欺凌者,将他们的身心刺得千疮百孔。校园里的欺凌者却乐此不疲,并从中获取愉悦的感受。心理学家认为,语言欺侮是最基本的校园霸凌。但在很多大人眼里,这哪算是什么霸凌呀,不过是同学间的小打小闹罢了。更有甚者觉得,计较这些就是无理取闹—— 一个学生,有这些矫情的时间,不如好好看书做作业。
长期以来,我们有意无意放任着阴暗在校园里一点点滋生并蔓延,到底要怎样才算达到真正的校园霸凌呢?是要肉体受到伤害?是要施虐手段如酷刑般令人发指?还是要有孩子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这样,我们才会真正重视吗?!
“他这样的货色,生来就是挨揍的。我们一起上!打他!”
12岁的小鹏,父母都没有稳定的工作,夫妻俩在夜市开了一个臭豆腐摊。小鹏知道家里的艰难,常常做完作业就去父母那里帮忙。久而久之,在“臭豆腐”气味的熏染下,小鹏身上隐隐约约携带一股子“异味”。刚开始,只有几个人私下议论他“身上臭”,说“离他远点”,真正发展到校园霸凌,还有一件事作为重大转折。
一次,班里发起了“秋季研学”活动,去一个科技公园参观并集体吃火锅,每个人需要缴费120元。活动属于“自愿报名参加”,家长们在班群里代表孩子“表态”。小鹏父母刚刚按揭了一套房子,生意艰难,每月要还房贷,他们觉得花上120元去“玩一趟”划不来,于是不顾小鹏的哭闹,第一个在班群里表示“不参加”。和以往一样,班里的活动,几乎没有人主动缺席,这次不参加的,只有小鹏和另一个要参加市里比赛的同学。同学们都对研学充满期待。就在研学即将开展前的一周,活动突然因故取消,同学当中流传着“小鹏的母亲打电话向教委举报”的说法,尽管班主任已经公开说明“取消是因为六年级课程紧张”。从那时开始,同学中间就充斥着对小鹏的不满,“他是叛徒”“他一个人害得全班都不能出去玩”,这样一来,“身上臭”这些问题就一并被“清算”。有同学提出:“这小子该被收拾了。”之后就有五六个男生,自发组成了“打狗队”——他们把小鹏称为“讨厌的臭狗”,抓住时机就欺负他。
他们在放学路上拦住小鹏,搜走他身上所有的零花钱,夺下他背着的新书包,在上面狂洒可乐汁。小鹏母亲看到花了上百元买的新书包,上面是大片大片的污渍,气得拿起晾衣叉狠狠打他。小鹏不敢告诉母亲真相,因为母亲会因为他的无能而责怪他。“打狗队”会在课间十分钟把小鹏逼进卫生间,两三个人把他按在墙上,为首的那个用门边清洁工打扫用的刷子,在便池里蘸上他刚尿出的小便,然后把散发恶臭的刷子伸到小鹏的嘴边,“要么你喊我爸爸,然后学狗叫,要么你尝尝尿味道。”……临近侧校门的那片人迹罕至的小花园,也是那些人向小鹏施虐的“好地方”。他们剪下带刺的藤条抽打小鹏的手臂和臀部,那些被毒刺伤到的地方又红又肿,小鹏妈妈以为孩子惹到了马蜂或者起了荨麻疹;他们把从草叶上捕捉的青虫扔进小鹏的衣裤里,看他难受的模样,乐得哈哈大笑;他们点燃一支从大人那里偷拿的香烟,一人一口吸着,一边呛咳一边装出大人那般享受的模样,得意扬扬地朝小鹏脸上吐烟圈。香烟实在很难吸下去,就有人拿着烟屁股朝小鹏身上戳过去,小鹏惊叫一声,立刻闪躲,却让那几人大怒,“打死他!”一阵拳打脚踢……
2024年,17岁的小鹏已休学一年多,正在某精神卫生中心治疗“躁郁症”。医生说这种精神疾病跟遗传和基因有关,外界刺激只是起到了加速作用。但小鹏却对那五六个人欺负他的细节念念不忘,我与小鹏隔着一道铁栅栏,他战战兢兢讲个不停。
“我记得,老师在课堂上说,你这样的人,真的没有什么价值,从小开始,就是消耗父母、消耗老师、消耗国家,就该被教训。同学知道老师不会维护我,所以他们怎么做,哪怕再过分都可以。”16岁的小亮说。
小亮的父母都是某科研单位的职工,父亲甚至是一位高级工程师。这对高知夫妻一直很重视孩子的学习,可无奈小亮的成绩就是上不去。小亮小学时成绩就很差,“小升初”毕业考试也是勉强通过,因为家里提前购置的“学区房”,才入读某知名中学初中部的“业主班”。在这所一心抓“升学”的初中里,“业主班”属于“最低等级”的班次。学校的歧视,任课老师的嘲讽,家长的严厉,使得一些原本就不安分的少年开始寻求情绪的发泄口,老实木讷却学习成绩“拖全班后腿”的小亮,渐渐成为他们实施霸凌行为的目标。
“你有本事去告老师,看看老师会不会维护你,你这个全年级倒数第一名。”午休时间,几个男生把小亮挟持到教学楼五楼一个废弃的资料室,用暴力逼着他把身上所有的零钱交出来,又把他脖子上挂着、藏在内衣下的小金佛一把扯下来,扔在地下拼命踩踏,直到小金佛变形,几个人才大笑着扬长而去,只留下小亮站在原地号啕大哭。那个小金佛是已去世的奶奶生前专门留给他“保平安”的,是奶奶给他的念想。小亮告诉老师,老师却说:“你自己要争气,学习成绩拿得出手,谁敢欺负你。”小亮也曾跟父母委婉含蓄地讲过,学校有同学“针对”他,但却换来一通批评:“你到学校是去读书,还是去跟同学搞关系?”后来,小亮发觉这几个人只要拿了钱就会“手软”,他就常常主动拿零花钱或压岁钱去讨好他们。但即便如此,那些男生也常常以欺侮他为乐。圆规、直尺、课本、作业本……小亮的东西总是突然不见,而且是最需要的时候,比如临考试前。之后,这些东西又会突兀地出现在讲台上的桌洞里,甚至是教室的垃圾桶里。那几个人哈哈笑着,大声告诉其他人:“看,那个傻子,又被我们搞了!”也有极其恶心的事情发生,“有一天放学,他们抓住了我,然后朝我嘴里塞了一块爬着几只蚂蚁的饼干。”
最终,这场持续两年多的校园霸凌,直到初中毕业各奔东西才宣告结束。小亮进了一所中等职业学校。他告诉我,他最怕的,是在“情况更复杂”的职高继续遭遇霸凌。
在学校里,孩子外貌条件不好、学业成绩不佳、家庭经济条件差等情况都易遭遇校园霸凌。同时,孩子身上的某些性格特质也会被霸凌者盯上。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教授认为,一些孩子身上具备着“被欺凌”的因子,在校园中极其容易受到不公平的对待,比如,性格孤僻、不合群,或者性格过于柔弱、胆小,以及家庭不完整,身处单亲家庭。
《中国青年报》就这方面话题采访过心理咨询师严艺家和贾洪武。
有一种观点认为,在校园霸凌事件中,欺凌者一定察觉到了被欺凌者心中那种被强烈抑制的攻击性。严艺家表示,这个观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从精神分析发展心理学的角度看,‘不闹脾气’可能意味着孩子在成长过程中没有很多空间去学习建设性地表达内心,包括攻击性在内的负面情绪,而欺凌者往往习惯用破坏性方式去表达攻击性及负面情感。”在后者的眼中,前者就像“小绵羊”一般好欺负。
严艺家认为,具有以下三种特质的孩子更容易成为被欺凌对象:一是在肯定的声音中长大,父母往往会夸赞其“好带”“不怎么发脾气”;二是习惯被安排生活,缺乏独立做主和说“不”的能力;三是身心常年遭遇粗暴对待,渐渐习惯被持续侵入身心边界的体验,并在人际关系中无意识复制这种关系。
在心理咨询过程中,湖北省心理卫生协会理事贾洪武曾接触过不少遭遇过校园欺凌的孩子,其中一部分有抑制自己攻击性的倾向。
贾洪武认为,有的孩子接受了“反暴力”教育,但不明白该在他人侵犯到何种界限时反击。他曾开导过一个信奉“和平主义”的孩子,这个小孩在学校经常被恶意骚扰,却因为“道德感”不愿以激烈的方式反击。接受心理咨询后,孩子激烈地反抗了一次,才让自己脱困。
“还有的孩子,家庭条件不太好,或是留守儿童、离异家庭子女,认为自己无法获得良好的保护,不愿与人起冲突。”贾洪武说。这让孩子养成了讨好他人、回避矛盾的性格,遭受欺凌后甚至抗拒、害怕与人交往。
然而,贾洪武不认为被欺凌和抑制攻击性倾向之间存在必然联系,因为遭受欺凌的孩子也有没有压抑攻击性的,只是他们没有反击成功的能力。在贾洪武看来,遭受欺凌的孩子大多具备三个特征:缺乏良好的人际关系、发育较晚以及无法及时得到家庭的援助。其中,人际关系是最主要的因素。贾洪武曾见过一个小学时期多次转学的小孩,因为有些“土气”,常被欺负。欺凌者人多势众,他不敢反抗;作为转校生,他与其他孩子不熟悉、没有交情,也没有人站出来制止欺凌。
除此以外,身患残疾尤其是智力残疾的孩子,也常常是校园霸凌的受害者。一位母亲告诉我,她的脑瘫女儿小芳,从小学到初中按照九年制义务教育的要求“随班就读”。虽然小芳的成绩还算跟得上,但一瘸一拐的走路姿态时时让人侧目,所以她很担心女儿在学校被人欺负。虽然班主任老师专门跟同学们说过,要关心尊重身患残疾的同学,但年级里还是有人盯上了小芳——其他班的几个女孩子,常常在教学楼的走廊上拦住小芳,嘲弄她一通之后,用手重重地拍她的头,说是给她“治病”。好几次,她们把小芳关进厕所蹲格的狭小空间里,任凭小芳哭着哀求,用力拍门……为了保护女儿,小芳妈妈决定辞职陪着她上学。
“是的,我就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我陪着女儿上厕所,那些学生时不时忌惮地看我几眼。”
再看看那些霸凌者。很多人会误以为他们平时就是一群喜欢惹是生非的“坏学生”,但事实并非如此。他们当中,有一小部分的确是班级里有名的“小霸王”,或者小小年纪就“操社会”的“小混混”,但大部分就是平日看上去普普通通的“学生仔”,有的是长相漂亮、打扮入时的女孩子,有的甚至是学习成绩名列前茅的班干部。在我采访到的一起校园霸凌事件里,带领四个高大男生,把一个平时“看不顺眼”的同学鼻梁打断、牙齿打落的,正是这个班的班长。这个高一年级的班长,从小学到高中一路保送,他是父母和学校的骄傲,也在同学当中享有极高的威信——有“兄弟伙”在外面吃饭遇到了事,大家也请他前去“摆平”。正因如此,他在同学当中几乎“说一不二”“指哪打哪”,“谁得罪了他,没有任何辩驳的机会,只能等着挨整”。
二、破碎的世界
20岁的小新究竟在广东的哪个地方打工,她的家人严守秘密。赣中某个风气保守的小镇,小新的父母承受着很大的“舆论压力”。镇上的人都知道,小新15岁就出去“卖”了,而后还被警察抓到,初中没毕业就跑去广东打工。
小新的家人说:“这个女娃是被同学带坏的,那些人把她欺负惨了。”
镇上的人都不相信,“有前科”的小新在广东做的是“正经事”。但事实上,从小新16岁前往广东某市开始,所从事的都是普通打工者的工作,先是去了一个电子厂的流水线,在那里和一群聋哑人做同事,之后到一个海鲜酒楼当服务员,现在和大她15岁的男朋友一起,在城乡接合部经营一个超市。
小新最痛恨校园霸凌,近段时间她关注到不少与此相关的恶性案件,比如“邯郸初中生杀人案”。“看到这些,我恨得牙齿都要咬碎了。我自己就是校园霸凌的受害者,并且因此几乎毁掉了一生。如果没有遭遇恶魔,我的人生应该是另一番景象。”
几个月前,我以个人名义在社交平台发出“寻找校园霸凌亲历者”的启事,小新是第一个找到我的。谈起往事,小新是个极其主动并毫不避讳的讲述者。“我有故事,有空好好聊聊,也欢迎你到某地来。”小新对我说。借着一次旅游的机会,我真的去了广东某市,小新甚至在火车站接我。这是个瘦削的女孩,有一张清秀的脸,表情柔和温顺,额头留着一排厚厚的刘海。她带着我去了她和男友经营的超市——这几乎是方圆一公里以内唯一的超市,除此,周围都是五金批发部、小饭馆、货车站、城中村以及大片荒地土堆。超市大约60多平米,不断有人上门买烟买啤酒买零食。小新的男友在收银台忙碌着,小新拉着我坐在超市的一个角落里,讲起了她的故事。
小新曾经是个成绩很好的女生。她的手机里,还保存着她在小学和初一时获得的“三好学生”“学习小明星”等数张奖状的图片。这些东西,是她珍贵的回忆。小新的家庭条件不好,父亲外出打工,母亲留在家里照顾瘫痪的祖母,年幼的小新也要帮着做家务。家里那时最骄傲的,是小新的好成绩,她的母亲逢人就说:“我家妹子,将来一定要考个名牌大学。”父母等待着她有一天“出人头地”。
女孩子长大了,总会喜欢偶像明星,小新也不例外。但极其节约的母亲是不可能允许她花钱“追星”的,再加上小新几乎没有什么零花钱,所以别的女孩拿出各式各样的“明星周边”的时候,她只能羡慕地站在一旁看着。初二上学期快结束的时候,班里转来一个从大城市来的女生,关于这个女生的来历,传闻很多,有的说她因为恋爱堕胎被原先的学校开除,被迫转学来到县城;有的说她父亲是个大老板,拿了大笔的钱到县里投资,她跟着父亲来了;有的说她父母离婚了,她随母亲回老家来到这里……不论真相如何,这个被唤作“梅姐”的女生,一身时髦,甚至还烫着最前卫的卷发,在班主任的三令五申之下,才到理发店去剪了一个“学生头”。没过多久,梅姐身边就聚集了六七个平时热衷于“追星”和“二次元”的女生——据说,梅姐有渠道搞来最新的“周边”、最便宜的演唱会或见面会门票,还能第一时间得到“动漫展”的信息。初二下学期,梅姐和小新是同桌,因为考试时梅姐常常抄小新的答案蒙混过关,作为答谢,梅姐给了小新一些明星周边,包括扭蛋和明信片。之后的暑假,梅姐带着小新等人,坐着高铁去了广州,在那里参加一个“爱豆”的“粉丝见面会”。这次出门,小新骗母亲自己去广州参加一个竞赛培训活动,母亲咬牙给小新出了路费。小新也在心里告诉自己,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为了看明星欺骗母亲。但噩梦也从这次“见面会”开始。回县城的路上,梅姐告诉小新,她需要把见面会的钱还给她,因为“她是帮大家垫的钱”。
“多少钱呀?”小新战战兢兢地问梅姐。
“1200元,给你打个折,1000元。最迟下个星期给我。”梅姐说。
可想而知,那1000元小新是绝不可能拿得出来,梅姐反复催问无果,终于在一天放学后带着几个女生拦住了她。“你说,什么时候还钱?”梅姐气势汹汹地问,那几个女生便上前推推搡搡,有一个甚至伸手扯住了小新的耳朵。
“没事,如果她实在还不出来,咱们就一块去找她爸妈要钱。”有个女生出主意。
“啊,不要不要!”小新挣扎着喊道。她晓得,这件事万万不能让母亲知道,否则母亲真的可能打断她的腿。之前,她曾因为随意要邻居送的东西,被母亲重重责打过。母亲是最要强的。
“要不,我以后都帮你写作业?”小新怯怯地问。
“不需要。我就要这1000块钱。”梅姐回答,不留半分余地。片刻,她又试探着问小新:“要不,你自己想办法挣钱还我?”
“好呀好呀!”小新连连回答。
于是,当晚梅姐和几个女生带着懵懂无知的小新,去了县里新开张的一家KTV。在这家KTV,小新被弄到包厢里“陪”几个中年男客,有人逼着她喝酒,有人趁机动手动脚,未经世事的小新吓得当场大声哭叫,结果被气恼的经理赶了出去。第二天中午,小新就被梅姐和几个女生围堵在教学楼三层的楼梯拐角处,狠狠打了一顿,小手指甚至骨折,肿得老高。“她们说,如果我不老老实实还钱,就把我的头发全都扯下来。”小新只好屈服。一个星期后,她在晚自习时间被带到了离学校约莫两站地的一个商务酒店,那里有梅姐事先约好的一个男人在房间等着。“那晚,那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动作很粗暴,他一开始就拼命掐我,我疼得一边反抗一边大叫,最终他因为身体原因未遂。”之后,小新坚决拒绝再干“这样的工作”,表示以后“想办法慢慢还钱”。梅姐和几个女生压根儿不放过她,几乎每天都设法拦截她,然后殴打侮辱,甚至把她的胸部抓得满是伤痕。
最后一次,她们强行押着她,去另一个酒店“卖身还债”。也不知是不是酒店的服务员看到这几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和那个四十岁出头的壮汉之间的怪异表现,有人报了警,警察在房间里扣下了小新和她正在“服务”的男人。小新的母亲被叫到派出所,“小新卖淫被抓”的传闻也不胫而走。母亲的痛骂暴打,学校师生的轻蔑鄙视,邻居熟人的议论纷纷,让小新再也没法在家乡待下去,只能以打工的名义出走他乡。
“她们毁了我一辈子,我永远都不会原谅这群魔鬼。”小新说。
“那你知道梅姐她们后来的情况吗?”我问道。
“我出事以后,梅姐被拘留了几天,然后送进了专门学校,之后就不知道她的消息了。也有人讲,她已经犯大事进去了,判了好几年。而其他几个女生,有一个据说考上了名牌大学。”
最近,今日头条、澎湃新闻、奔流新闻等也频频曝出与女性受害者相关的“校园霸凌”新闻:
——2024年3月12日凌晨,驻马店市新蔡县一所乡镇初中宿舍楼,14岁的可心和同班13岁的小丽从二楼用绳子降到一楼,随后翻墙和前来接应的三名成年男性一起开车去了县城。在县城一家简陋的宾馆,两名二十多岁的男性先后和可心发生了关系。
当被问及为何会跟年龄相差这么多的成年男性深夜外出?可心表示,自己在学校经常被欺负,“他们说可以帮我摆平。”“跟他们聊得来,可以聊一些网上很潮的东西。”
当地警方最初认定案件性质为“聚众淫乱”,后又更改为“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两名涉案男子在羁押期满后获释,检方未予批捕,理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我当时就想,被她们打死,还不如自己去死。”
反复遭殴打后,14岁的小静捡起地上的玻璃碎片,割了自己的手腕。
后来的医院诊断书显示,小静的右手腕屈肌部分断裂,颈部有多处开放性伤口,头部、面部等处受伤,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自2023年暑假以来,同班女同学阎某多次带人殴打小静,有一次还用高跟鞋的鞋跟砸击她的头顶,导致其头部缝了3针。小静和阎某均是湖南省长沙市某中学的初三学生。据了解,参与殴打小静的多名嫌疑人,均未满16岁。
2024年4月23日深夜,警方通报称,已将嫌疑人阎某、黄某传唤到案;目前已提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但有家长表示,由于嫌疑人未满16周岁,不负此案刑事责任,两人将被送往专门学校接受矫治教育。
——2024年5月,在鄂尔多斯市,年仅17岁的女孩小玲在遭受同学霸凌后,不仅身心受到重创,更在转学后遭遇施暴者家长的恶意举报,面临失学的困境。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校园霸凌的恶劣影响,也暴露了部分家长和教育部门在处理此类事件时的失职与纵容。
中学校园的女孩们,本该如玉兰花一般娇嫩纯洁,所作所为何时变得如此令人发指?青少年之间的欺凌又何以至此水深火热?
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妇女精神卫生科主治医师张芷馨认为,道德素质低下和一定程度的心理扭曲是霸凌行为施暴者的共同特征,他们会想尽办法在身体上或心理上欺凌无辜受害者,但重复性霸凌行为的施暴者与一次性霸凌行为的施暴者在行为心理上存在一定差别:前者的主观恶性更加明显,他们试图反复将敏感、冲动、愤怒等发泄在受害者身上,以此来得到心理上的满足;后者则往往是在报复欲和羞耻心的推动下表现出来的行为失控,进而对无辜者造成伤害。
张芷馨还认为,霸凌会对被霸凌者的心理造成长远的影响,成年后心理健康状况往往较差,他们很难从被霸凌的痛苦中走出来。被霸凌者发生抑郁、焦虑的风险比未受霸凌者高5倍,自杀风险更是未受霸凌者的10倍。
夜深,17岁的小刚再一次偷偷摸摸爬上顶楼的天台。
他一直觉得,从23层飞身跃下,就像一片早想摆脱束缚的秋叶从枝头落下,很美很轻松。他站到天台边沿,在这里可以鸟瞰整座城市的万家灯火。如果有人“恐高”,站在这里,则会立时浑身战栗——因为一不小心坠下,会粉身碎骨。是的,粉身碎骨。父亲不止一次告诫小刚,跳楼很痛苦,死状很惨,如果掉下去的过程中被什么东西挡一下,落到地上摔成个残废,就会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但小刚深信自己能够轻轻松松得偿所愿。他深吸一口气,张开双臂——他的左手手腕有着数道长短不一的伤疤,这是水果刀和铅笔刀留下的痕迹。也就是这时,他被一把拽了下来,父亲老陈再次及时赶到。就像多年前揣着妻子的救命钱坐一辆极其拥挤的公交车,老陈的手一直抚在腰间,那个缝制在衣服里的内袋有沉甸甸的一沓,万万不能有闪失。唯一的儿子也不能再有闪失。自从小刚第二次割手腕,老陈就紧紧盯着儿子的一举一动,甚至在客厅和儿子的卧室都偷偷装上了监控。这位年过半百的父亲,每天晚上几乎只睡四五个钟头。他会时不时醒来,查看隔壁房间的监控,以便随时发现儿子的异动。就像这一次。
“孩子九岁的时候,他妈妈就去世了,这么多年,我一个人带孩子。摸着良心讲,我真的想做一个称职的父亲,但没有想到,孩子还是一步步走到今天的状态。”老陈对我说。他始终低垂着头,话语间时不时夹着沉重的叹息。他摸出一支烟,刚想点着,却看我刻意把椅子往一旁挪了挪,他便又把那支烟收了回去。
老陈记得,小刚念初一不久,有一个周末回家,就突然提出想转学,从现在就读的重点初中转到离家不远的普通中学。小刚小心翼翼说出自己的诉求,他却勃然大怒——“小升初”是一道极难的关卡,住家附近没有好学校,小刚也没有“考上好初中”,他“求爷爷告奶奶”花了大价钱才把孩子送进“好学校”。在这个“好学校”里,小刚就读的是“平行班”,与小亮读的“业主班”一样,属于层级最低的班。那个班上,汇集着脾性各异的少年,大部分人“读不得书”。
“你这个娃儿,怎么这么不懂事!”老陈一顿训斥。
后来,小刚周末回家几乎都心事重重,返校时常常哭闹,而且生活费花得特别快。有一次,小刚中午突然给老陈打电话,情绪很激动,大声指责老陈买的苹果中间都是烂的,自己吃完了才发现,如果因此拉肚子,就可以很快回家了。为了生活忙碌不休的老陈,并没有把这些异样放在心上,直到小刚在学校被同学硬生生打断双臂。
刚开始,班主任告诉老陈,小刚受伤是因为和班里的同学打架斗殴,一不小心摔断的。他责问儿子,儿子却哭着不愿说更多。老陈在学校处理这件事,有几个同学悄悄告诉他,小刚没有和同学打架斗殴,他平时在班里特别老实。他的手臂,是被四个男生拿木棍硬生生打折的。
“从同学那里听到真相,我的脑袋立时嗡地叫了一声,我立刻跑到孩子跟前,摇晃着他,大吼着要他亲口告诉我,到底是怎么回事。”
在老陈的咆哮中,小刚断断续续讲了他连续遭受一年多校园霸凌的事实。那四个人——包括他的邻座,包括班里的学习委员,从他上初一不久就盯上了他。他们觉得他“像个娘儿们,没有一点脾气”。他们拉着他去学校的小卖部“请客”,他们让他“帮忙”写作业,他们不开心就捉弄他取乐,他们还曾经带着他到一个垃圾桶旁边,让他像狗一样“吃垃圾”……但这所有的一切,小刚之前都不曾吐露,老陈也几乎没有觉察。
在小刚的心里,老陈脾气暴躁,很难沟通。想在父亲那里寻求保护和安慰,几乎不可能。就像那次他被同学灌了垃圾,连续数天恶心呕吐,父亲一边买药给他,一边责骂他“这么大的人了,还照顾不好自己”。
最近这次,是因为小刚拒绝在数学考试上传纸条给坐在后排的男生——也是“霸凌四人组”的头目。考试结束后不久,他便遭到了毒打。擀面棒粗细的木棍,是他们从楼下拿上来的。小刚被暴打,很多同学目睹……
老陈一度想把那几个孩子打残,但被亲戚朋友还有学校老师给拉住了,“为了孩子,你得忍住!”
事后,小刚接受了为期三个月的治疗,之后转学。殴打他的同学,e127f0e188b34315ed439eec47da0eb9e9f818b97765668491e5cba1abcc9237都被学校处分,家长也赔偿了近十万元医药费。但从初三开始,小刚就出现了严重的抑郁情形,初中毕业便在家休养,其间多次自杀未遂。
“我这个孩子,基本毁了。”老陈反复念叨着这句话。
与小刚一样,因为长期遭受霸凌,数年前,17岁的职高生小林最终选择了跳河自杀。小林是家中的独子,父母唯一的希望。他的逝去,让整个家庭彻底崩溃。小林父亲一夜白头,母亲则精神失常,最严重的时候,不能下楼,不能见光。
无独有偶,15岁的小黄当年也是溺水而亡,警方给出的结论是“非他杀”。小黄溺水的地方是一条深约2米的沟渠,那个地方附近没有监控。小黄的母亲任大姐,一直怀疑着儿子的死因。她固执地认为,小黄的溺水事件非偶然,因为孩子一直被班里的几个男生欺负——她曾为此多次找到学校,但每次都不了了之,那些同学还变本加厉。而且,当时有人看见,小黄是跟着那几个人去到沟渠边的。“好端端的去郊外干吗?我的儿子是被那几个畜生扔进沟里淹死的!”任大姐逢人就说。但说归说,事实如何还得拿出证据,久而久之,任大姐被亲戚朋友、领导同事当作了“祥林嫂”。七年来,任大姐坐卧难安,她“眼睁睁”看着那几个“小畜生”考进高中又读了大学,如今一个个前程似锦。每年清明,她都到自己儿子的坟头哭得两眼红肿。就在去年,任大姐的丈夫也因病去世了,六十岁都不到。
将近半年的走访,听过太多校园霸凌受害者及其家人的讲述,我有一个疑问,为什么绝大多数人不愿诉诸法律讨回公道?为什么大家更愿意去私了?
律师李川薇告诉我,曾有一个愤怒的父亲带着儿子来找她——这个十来岁的小男孩被人给猥亵了,他要告那个人。但过了一段时间,这位父亲对李川薇说,还是不告了,双方私了,毕竟这种事传出去对孩子不好。
校园霸凌同样涉及孩子隐私,在没有出现重大伤害或命案使得司法力量必须介入前,“家丑不可外扬”,对学校对家庭都是如此。
三、天生坏种?
有人说,一些在校园霸凌中存在重大伤害甚至杀人罪行的加害者,天生骨子里就带着暴力基因——有的人甚至患有传说中极具暴虐色彩的“超雄体综合征”。
现代医学认为,超雄体综合征系染色体数为47条,性染色体为XYY,常染色体正常的疾病。超雄体综合征在男婴中的发生率为1∶900。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超雄体综合征”属于先天性的基因缺陷,暴躁凶狠,无法自控且极具危险性,与暴力犯罪密切关联。
2023年夏天,李女士拿到了儿子小景的染色体检查结果,果然是XYY,小景真的患有“超雄体综合征”。这样的结论在李女士的预料之中,她仰起头,长长地舒了一口气——如此这般,终于不全然是众人口中的“父母教不好”。
我听过李女士无奈的讲述,显然能够理解她作为母亲,此刻的“如释重负”,以及其后漫漫的“如履薄冰”。
2008年出生的小景,天生就患有严重的“尿道下裂”,手术效果不尽如人意,因此他需要像女孩一样“蹲着小便”。入读幼儿园时,李女士曾担心孩子因为这个缺陷受欺负。可事实证明,小景不但没有受欺负,而且他还会主动欺负其他孩子。在幼儿园,他不止一次将其他孩子推倒在厕所里,也常常在其他孩子的脸上、身上留下抓痕。小景接连换了三个幼儿园,在李女士一次次的哀求下,孩子总算挨到了“义务教育阶段”。但小景在小学依然频繁欺负殴打同学。且不说老师和家长的责难,作为一个二线城市的普通打工者,李女士和丈夫单是被接连而至的赔款就弄得苦不堪言,“最厉害的一次,小景用杀虫剂喷了同学的眼睛,虽然最后没落下残疾,但我们前前后后赔了三万多元医药费。”在李女士的眼里,小景日常的表现令她时时胆战心惊。比如,小景特别喜欢虐待小动物,他笑着把买来的金鱼一条条拿来活体解剖,掏出内脏喂给花台里的蚂蚁;他在乡下外婆家里玩,把小鸡拿在手里来回倒腾,饶有兴味地看着小鸡慢慢死去……后来一个偶然的机会,李女士听说了“超雄体综合征”,而小景的所有表现似乎都与之相吻合,最终医学检测也证明了李女士的猜测。
“我现在最担心的,是这个孩子因为身体里的这个坏基因,而走上犯罪道路。”李女士说。
采访中,一位不愿具名的派出所所长告诉我,虽然“领导”一直强调对未成年人违法“要适当留一线”“要给年轻人多留希望,让他们改过自新”,但他却坚信“小时看老”,“虽然这个说法不一定十分准确,但在我这里留下案底的二十岁上下的小青年,扒扒他们的过往,那一个个都是在学校干过坏事的。”
这位在基层工作多年的民警告诉我,许多犯下入室抢劫、故意伤人等重罪的人,在少年时期就有种种劣迹,他们是校园里敲诈勒索、暴力伤害同学的霸凌者,因为反复教育无效、法律未能及时严惩,最终在成年后犯下不可饶恕的罪行。他数年前做反扒工作,曾抓获一个活跃在闹市、恶名昭著的盗窃团伙头目,虽然年仅19岁,却早已劣迹斑斑。这个人的盗窃金额以及其中夹杂的抢劫、故意伤人行为,足以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团伙成员交代,这个头目常常肆意体罚手下,且手段很是残忍——团伙里一个16岁的少年,因为频频失手,被他拿点燃的烟头烫后背,少年疼得号叫告饶,他也不曾手软;另一个24岁的“老把式”,因为拒绝交出偷盗所得的“分成”,被他伙同两个“兄弟”按在水泥地上一顿打,然后灌进半瓶二锅头,险些要了命。民警深入社区调查时,很多人都指出,那个头目在学校的时候就是个恶名昭著的霸凌者,不要说同学,连班主任看到他凶悍的眼神都得退避三舍。
这位派出所所长还告诉我,现在到单位入职,一般情况下都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而这一纸证明,不会显示十八岁以前的违法情况,一个重要的理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这样的设计,初衷是好的,但不可忽视的是,对于一些“小恶魔”来说,却恰好起到了掩护作用——瞧,不论我以前做了什么,都可以说年少无知,长大成人一切从零开始,多好呀!与其这样,还不如从小作恶。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尘封的档案里,记载着一些未成年人犹如魔鬼横行人间的种种罪行,伤人、抢劫、强奸、故意杀人,不一而足。
多年前,辽宁发生过一起恶性案件,在长达五年的时间里,兽父性侵亲生女儿甚至生下一个孩子,被捕后对警方声称“就是玩玩”。而兽父孟某,早年在校园里就是一个“声名赫赫”的霸凌者。当年,孟某上学以后就属于班级中最矮的那个,在人群中一眼望去就属于“软柿子”。但是家庭的优渥,让他在自卑的同时,却成为了霸凌者——他常常拿着自己的零花钱,哄着身材高大的同学去打别人。敢在他面前戳他痛处的,在对方被制服后,他更是出手狠辣。以至于几十年过去了,当时的同学还记得小学时有一个凶狠的矮个子,在校园里恨不得横着走。
“要我讲,人之初,性本恶。”72岁的罗奶奶,总是忘不了那群手里捏着铁头皮带的十四五岁的少男少女。特殊的年代里,他们变着花样折磨校长、老师和看不顺眼的同学。她当数学老师的父亲,被教过的学生逼得连连磕头下跪;母亲被这群半大的孩子剃了一个“阴阳头”,还在脸上胡乱涂抹颜料。最后,她的父母双双自杀。
“这些行为,就是性本恶的集中爆发,法律和警察却暂时拿他们没有办法。”罗奶奶颤颤地对我说,“你看现在学校里的那些坏人坏事。小孩子会作恶,而且程度是大人无法想象的。”
李川薇认为,发达的互联网、形形色色的内容平台和社交媒体、五花八门的游戏和小视频,无孔不入、良莠不齐的庞杂信息,也是催着未成年人早熟,并且出现越来越多校园霸凌恶性案件的重要原因。不少平台悄无声息地把暴力内容推送给未成年人。
“要知道,恶一定是一点点累加的,从小恶到大恶。如果没有从模仿到实践的这段过程,孩子不可能在一夕之间做出伤害甚至杀人的举动。要知道,普通的成年人,让他一下子面对血淋淋的场景,他都会战栗,更不要说亲自动手。”李川薇说。
就像邯郸初中生杀人案,三个凶手都喜欢玩手机游戏——如今留守儿童普遍都有智能手机,游戏和视频时时陪伴着孤独的他们。智能手机代替了缺位的父母,或者说心怀愧疚的父母用手机作为补偿。值得关注的是,手机里的“杀戮”,只会让观看的未成年人感到痛快,而不会让他们切身体会到受害者从肉体到精神所遭受的痛苦。其实,关于邯郸初中生杀人案,许多人也很想知道,那三个小恶魔平常玩什么游戏,看什么样的视频?这个“杀人小组”,究竟从中模仿和学到了什么?我们能不能就此进行调查研究——这三个凶手,究竟是全国初中生当中的“异类”?还是和大家都差不多,只是“普通的孩子”?或许从这三个凶手开始,我们可以去深入挖掘更多东西。
那些怀揣作恶之心的未成年人还透过网络知道,“国家要保护未成年人”“十四岁以下杀了人都不判刑”……网剧《隐秘的角落》里,有一句台词让人不寒而栗:“就算我真的杀了人,我不满十四岁,那怎么样?”在广西,一位中学老师告诉我,他的班里就有一个小恶魔把这句话记住了,那个男生长期隐秘霸凌另一个同学,“底线就是不要打死他。”一年多前,这个小恶魔在校外把同学打成脑震荡,闯下了大祸,“处理结果倒也不重,霸凌者被送进了一个专门学校。”
我们的社会高度重视教育和儿童,谨慎地对待和管理关于青少年的各种信息。就像当下在校园里高发的学生“抑郁症”,网上常见“中小学生自杀”的帖子,却极少有官方报道来佐证。因为,我们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认为自杀和犯罪事件可能会引来效仿,所以尽量不去公开。实际上,如今的未成年人几乎都“玩转”智能手机,他们可以从各种平台得到各类信息,包括成年人社会想要努力屏蔽的一切。他们甚至悄悄构建了自己的“社会”,而成年人却还认为他们仅仅是“小孩子”。
“知乎”上一位“答友”认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本质是“威慑失效”。威慑失效的原因是移动互联网的出现抹去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间的信息差。在桌面互联网时代,互联网的核心功能是搜索。虽然各种流氓软件也试图通过弹窗进行内容的推送,但是很难做到个性化推送,而使用搜索引擎是有门槛的。因此在桌面互联网时代,对于不学无术的潜在的未成年罪犯,充分了解并知晓国家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宽容刑法”,是比较困难的。然而现在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移动互联网的核心要义之一是“推送”。那些居心叵测的未成年人甚至不需要刻意查找信息,各种 App 都会将类似“邯郸初中生杀人案”这种全国瞩目的重大刑事案件的相关信息推送给他们,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从推送的法律专家的发言和网民的评论中,了解到未成年人“杀人究竟犯不犯法”。这就陷入了一个恶性循环——每一次这种未成年人恶性犯罪引发全国的普遍关注,就会让更多的未成年人充分了解自己“杀人不用枪毙”甚至“不用坐牢”的事实。这位“答友”也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打破这一循环的办法,就是处决未成年罪犯。当然还有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那就是当中国开始不断地限制未成年人打游戏的时候,欧美一些国家开始限制未成年人使用社交媒体……”
更让人惊叹的是,有的未成年人不但从网络汲取暴力毒素,更是利用网络直接害人。
据《南方周末》、“顶端新闻”等报道,河南新郑三中历史老师刘韩博,疫情期间给学生上网课时,遭遇陌生人“入侵”课堂捣乱。网课的直播录屏显示,先是几名未明身份者闯入课堂,循环播放着嘈杂的电音神曲,此后还在共享屏幕上连续打出一长串杂乱的辱骂。十多天内,刘韩博的课堂三次遭遇“爆破”。刘韩博的丈夫当时在外地工作,两天里一直没打通妻子的电话。2022年10月31日早晨八点多,刘韩博被保安发现时已无生命迹象。不久,新郑市教育局发布情况通报,呼吁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网络暴力网络违法犯罪行为”。
2024年4月25日,新郑市公安局专案组一位负责人向媒体透露,公安部门在7个省份锁定了11名嫌疑人,其中2名是18岁以上的成年人,1名为16至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其余8人年龄在16岁以下。检察机关已正式受理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校园霸凌常常不是一个人的行为,它是一群人的邪恶聚会,甚至是一群人对一个人有计划的犯罪。
“是呀,那些未成年人悄悄在学校里构建起了自己的社交网络,而霸凌者也常常以团伙的形式出现。”四川遂宁的一位中学班主任告诉我。执教二十多年来,他见识过多起校园霸凌事件,也从中掌握了校园霸凌的许多特点和规律。
他曾任教的班级,发生过一起严重的女生群殴事件。仅仅因“不讲卫生”“长得难看”,1个瘦小的女生就被6名女生堵在水房里围殴——她们抓扯着受害女生的长发,每个人都轮流上前打她的脸,再踢她一脚。被打女生痛苦地哀求,施暴的女生们嘻嘻哈哈,水房里还有许多围观者,为霸凌者的行为叫好。这场暴行直到这位老师接到消息匆匆赶来才停止,受害女生此时已经伤痕累累,头发也被扯掉了一小撮。被打女生13岁,是初一学生;打人的6名女生有4个是本班学生,另外2个是同年级其他班的。这6个女生都不到14岁。同学们都反映,这6个人关系特别铁,号称“六姊妹”,常常一块儿“对付那些她们看不惯的人”。
在我私下采访到的校园霸凌事件里,霸凌者也都结成一个个小团伙,少则三四人,多则七八人甚至十来个人。就连罹患“超雄综合征”的小景,身边也有好几个忠实的“跟随者”,以至于他每次出手,都有人跟他一块儿“行动”。
为什么校园霸凌往往存在一群“加害者”?
这是因为,从心理学的角度讲,少年的“友谊结盟”,多半是从“好恶结盟”开始的。因为“厌恶”共同的事物,则更容易走在一起。这种时候,是不分是非、不讲道理的,甚至,少年们还会热衷抢风头,以暴力赢得周边的更多“尊重”。所以,这就能理解,为何因为“看不顺眼”“他很胖”“他成绩很差”“他太难看了”等无关痛痒的小事,能引发众人刻意放大受害者的弱点,然后群起而攻之。当然,孩子们也不傻,他们只会围殴比自己弱的人。不得不承认,“欺软怕硬”的劣根性,在人类中不分老少。然而,与成人世界江湖式的博弈相比,校园霸凌因主体都是未成年学生,一般会被人们忽视,它更容易在暗处发生。事实上,复盘每一起校园霸凌事件的细节,无论是被媒体公开的,还是默默私了的,都会令人感叹:恶是不分年龄的。
所以,那些动不动就说“小孩子不懂事,教育教育就好了”的人,他们的观点,事实上是站不住脚的。回到校园霸凌的治理上,还是应该回归法理。也只有如此,才能让少年们清楚,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而过分的保护机制,不仅会让家长对孩子的霸凌恶行满不在乎,同时也会放任孩子更加冷酷凶恶。其实,要不是邯郸初中生杀人案等恶性案件的公开报道,我们很难想象,少年也能如此之残暴。
在“群体霸凌”中,总有个“作恶的老大”,而“老大”往往也是校园霸凌的始作俑者和策划者。
就像邯郸初中生杀人案,在废弃大棚作案的缜密方案是谁最先提出的?被害者微信零钱转到了谁的手机里?那个案发后说谎支开警察的少年,具有多么强大的心理素质,他是不是这起凶案中的主犯?
就像我采访过的小新,她所遭遇的梅姐,小小年纪却与社会上的三教九流有着极其复杂的关系,从明星周边到偶像见面会,她一步一步下套让单纯少女小新落入陷阱,又组织一帮女生对小新百般凌虐。梅姐这样的未成年少女,身上带着显而易见的“黑恶”特征。
小鹏记得许多细节。当初霸凌他的“打狗队”的领头人是个瘦高的男生,他有一双眯缝的眼睛,透着精光,仿佛能一眼看穿被霸凌者内心的恐惧。这个男生也知道,什么样的“刑具”招呼到身上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那个藤条可扎人了,抽一下子,身上能起一串水泡,又痒又疼。”“这个是大青虫,趴在皮肤上,够恶心的。”“让他把地上那摊水喝了,看他还嘴硬不?”据说,那个领头的男生读完初中就开始“混社会”,小小年纪因为打架斗殴已经“进过局子”。
事实已表明,霸凌者头目长大走上“邪路”的可能性极大。
但在霸凌者团队中,并不是每个人都十恶不赦。有的人并不动手,仅仅扮演着“见证者”和“撑腰者”的角色,是“校园霸凌”恶性案件的“从犯”。关于这些“霸凌帮凶”,有关研究认为,他们的行为背后隐藏着三个心理机制:
一是罪恶共享。霸凌群体通过一起伤害某个同学,由此找到共同话题,获得彼此的认可。凌虐同学,是体现霸凌群体凝聚力和团结力的方式,是让整个群体减轻焦虑和压力的出口。
二是从众心理。集体里的其他人都这么做,那么为了不被排斥,“我”也要做一样的事,有时候这种行为甚至是无意识的。
三是认知行为失调。当我们的行为和思想有矛盾时,为了减轻自己的心理负担,我们往往会选择改变更容易改变的观念,合理化我们的行为。在校园霸凌中,只要从众伤害过某个同学,他在潜意识里就会相信,自己这么做是没有错的,那个人之所以被欺负,完全是自作自受。
欺凌现象最初的行为受着罪恶共享和从众心理的驱动。当加害者的行为越来越多,便会越发相信自己行为的合理性、正确性,这便是认知行为失调。加害者接着会对其他不符合自己价值体系的行为进行抨击,从而催生出更多旁观者转化为加害者。
加害者,亦可能是受害者。《半岛晨报》等媒体曾报道一起甘肃13岁男孩杀害8岁女孩的恶性案件。这个手段残忍的凶手,据调查了解,他的犯罪动机是因为被母亲打骂,继而仇恨女性、想要杀女性泄愤。除此以外,他还是一名校园霸凌的受害者,屡屡被同学欺负,甚至被强行往口中塞入大便,也因此被冠以“喂大便”的绰号。杀害比自己小几岁的女孩,很可能是他长期作为被欺凌者的情绪倾泻方式。
那个带头欺负小鹏的男孩,他的父亲惯于家暴,小鹏和母亲都是家暴的受害者。父亲施暴时的残忍凶狠,不知不觉刻在了孩子心里,并让孩子渐渐变为一个顽劣冷酷的霸凌者。
在我的采访对象中,还有一个15岁上初三的“大姐大”。小学六年级,她曾被几个同年级的女生长期欺凌,甚至只能依靠在校外谈个强壮的“男朋友”来寻求庇护—— 一如那个为避免霸凌而与两个男人发生关系的女生。后来,这个女孩念初中,有丰富“男女经验”的她,转身变成班级“大姐大”,成为校园霸凌的新头目。
四、旁观者?纵容者!
容易被忽略的是,霸凌者与被霸凌者之间,还存在着一个重要的角色——旁观者。家长、老师、同学,甚至未能跟上现实脚步的法律,都可能成为这个角色。漠视、放任、推托、观望……都在无意中助长了霸凌者的气焰,逼迫着被霸凌者步步后退,直至坠入深渊。这样的角色,我们似乎也可以称其为“纵容者”。
在我看来,邯郸初中生杀人案,那个被掩埋在废弃大棚里的被害者小光,他的父母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留守少年小光是个懂事的孩子,就在案发前的几天,他还在视频里帮爷爷奶奶卖苹果。父母早早离开,小光在爷爷奶奶身边长大,性格里不知不觉就有了缺失。李玫瑾教授曾说,孩子在幼龄时需要心理抚养。父母早期全心全意的爱与陪伴,是孩子获得安全感的保障,他才会成为一个有安全感、不自卑、有力量的人。小光性格里的缺失,或许成为三个恶魔长期霸凌他的重要原因——他们知道,他没有父母在身后维护,他怕给爷爷奶奶惹事,他内向怯懦,不敢对他们说“不”。是的,如果小光身边一直有父母,他有依仗有底气,他会拒绝会反击,不会让霸凌一步步试探一步步深入,直到被残忍地夺去生命。
同样,如果这个孩子能在父母身边长大,父母再心细一点,或许就能从日常的蛛丝马迹中看出端倪:孩子为什么不肯去上学?他为什么这段时间拿到一点零钱,就会特别高兴?
三名凶手的父母,更是有着极大的罪责。他们离开年幼的孩子前往异乡,他们没有对自己的孩子尽到教养之责,他们任由孩子浸淫在游戏和视频之中,并渐渐放大人性之恶,他们没有教会孩子敬畏生命……有专家认为,在这类恶性案件中,如果父母存在监护缺失等问题,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依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可以对其父母进行训诫,并责令父母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我在走访中,想到几个“假如”。假如老陈脾气温和、平时常常与儿子交流,那么小刚关于吃“烂苹果”拉肚子可以回家的“期许”,老陈很容易从中发现异常;或者说事情还没有向更恶劣的方向进展之前,小刚就向老陈坦陈一切了。假如母亲不是那样“要强”“好面子”,那么小新就能第一时间主动把做错的事向她坦白,也就不会因为一张 “偶像见面会”的门票而被迫早早辍学、背井离乡。假如小亮身为高级知识分子的父母,在百忙当中,除了记挂孩子成绩,还能多多观察他的情绪变化,或许小亮不会拥有一段被校园霸凌笼罩的黑色青春期。
一位网友说得犀利,“被霸凌者一般是从小被父母拿来当情绪垃圾桶的。”
溺爱的父母,也是校园霸凌的“纵容者”。
霸凌小刚的“主要人物”之一,是班里的学习委员小丰。老陈告诉我,小刚手臂被打断后,他找到那几个施暴者的父母,和他们谈赔偿问题。小丰的母亲态度很温和,老陈提出的条件,她几乎都连连点头称是,但也反复讲:“千万不要吓到我家小丰,这个孩子平时喜欢打打闹闹,但真的是胆子小。”“您提的条件我们都接受,您也跟学校说说,能不能从轻处理啊!您看,哪个小孩子不打架嘛!”小丰母亲甚至告诉老陈,这个孩子他们家宠坏了的,脑子聪明性子急,从小一言不合就要动手打父母,但家里人都觉得孩子还小,从不与他计较——最终,小丰把暴力BeGs0Vf/zpMLe58C6rbZBdgFpfQk/xQW8UhfkASDQMw=带进了校园,带给了同学。
在“初升高”“五五分流”的大背景下,将一部分“考不上高中的人”放弃的老师,还有一门心思想着撇清干系的校领导,同样是校园霸凌的“纵容者”。
就像小刚所在的班级,是重点初中里的“平行班”,这样的班里一般都是“划片入读”的“业主孩子”以及“打招呼”进来的“关系户”,与校方想方设法“掐尖”搞来的“优生班”或“火箭班”生源相比,这些孩子就是“初升高”严峻形势下可以被放弃的那群人。小刚他们班每次考试的题目都是全年级难度最低的,老师上课很多内容不讲——因为“讲了也没用”,大部分学生“听不懂”。老师说:“这些人实在想接收更多的知识,就请到外面培训机构补课。”据说,十二个“平行班”里,有一多半的学生初中毕业将会去“职高”,从此早早踏入社会。所以,这样的班级即使存在着校园霸凌,老师们都会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在小刚出事之前,另一个“平行班”已有学生在校园霸凌事件中受伤,被送进了医院。校领导曾漫不经心地告诉老陈:“孩子出事的地点虽说在学校,学校会为此承担相应责任,但也不能说全是学校的问题。你看,年级里还有那么多优秀的学生,为什么就他们几个混账呢?”至于之前那个受伤的学生,因为出事地点是在校外,且时间是下午放学后,所以校方把责任推给了家长。“有同学被打住院”这件事全年级都知道,霸凌小刚的那几个孩子也知道。就在这件事发生一个月后,小刚的双臂被打断。
中等职业学校里,更是聚集着“分流”而来的初中毕业生。许多职高老师跟我讲,在这里就读的学生,前途几乎一眼可及,“从此堕入社会底层”。学生们不对自己的未来抱什么希望,老师们自然也不会上心,正是因为这样,职高生小林被校园霸凌紧紧缠绕,不断逼迫,求告无门,最终只能选择自杀这条绝路。即使如此,小林父母找到学校要求赔偿,校方也叫嚣着:“你儿子假期里死在校外,跟学校有什么关系?大不了咱们打官司,看看谁输谁赢!”最终,小林父母找到当地媒体,因为害怕事情闹大,校方才答应赔偿。然而,这件事竟然成了那几个长期霸凌小林的加害者随时拿出炫耀的谈资:“那个谁不是讨人嫌嘛,咱们让他跳进水里见了阎王。”
再看看那个通过霸凌手段,几乎改变了小新一生命运的梅姐,同样也是中学老师的“弃子”。“一看就是个混社会的”“她在这里读了初中就走”,老师们对初来乍到的梅姐评价定格,也让梅姐笃定自己是来“捣乱的”,“我不学习也不让别人学习,我下水了也让别的女生下水。”
身为校园霸凌“纵容者”的,更有冷漠的同学。从表面上看,他们奉行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事原则。
就像邯郸初中生杀人案,班里有同学知道受害者平时课间常常被关进小屋,却不曾向老师反映这样的情形。就像我采访到的那些校园霸凌,被霸凌者遭几个人拉到走廊尽头或者校园某个角落,暴力进行中,却没人紧急通知老师。看看吧,更多的人,在校园霸凌中自觉选择了“冷眼旁观”。事实上,对暴力和邪恶的不声不响,甚至看“热闹”,是对校园霸凌的无声支持。一场旷日持久的校园霸凌,最后的收场,要么是受害者以各种方式被迫离开,要么是霸凌者盯上了新的目标。
电影《少年的你》,受害者胡小蝶仅仅因为“复读生,成绩不好,在班级里没有存在感”,就被以魏莱为首的加害者盯上,从往椅子上倒红墨水,一直发展到把胡小蝶堵在厕所里发生肢体冲突。整个过程中,其他同学作为旁观者,竟无一人站出来反对或是质疑这种行为,在“冷眼旁观”中默许并助长了霸凌行为的发生和发展。
一群人欺凌一个人,其他人却坐视不管,这样的情形,在心理学上被称为“黑羊效应”——这是由黑羊、屠夫、白羊三方构成的“群体献祭仪式”。
屠夫总是要杀掉羊群中的一只羊的,四下逃窜的羊群如果在白羊群体中发现了一只黑羊,奇怪的事情就发生了——白羊们会帮着屠夫追杀自己的同伴黑羊。因为,它们觉得只要有受害者出现,自己就安全了。
黑羊是受害者,屠夫是霸凌者。黑羊究竟犯下了什么错,屠夫其实往往说不出个所以然。
最大数量的白羊,目睹了部分或全部过程,却没采取任何行动。他们是人群中沉默的大多数,他们往往为了不“惹祸上身”,而选择了“冷眼旁观”。
影片中,胡小蝶跳楼自杀前绝望地质问“旁观者”陈念:“他们一直在欺负我,你们为什么不做点什么?”
看吧,这些白羊是屠夫们默不作声的“帮凶”,也可能是压垮黑羊的“最后一根稻草”。
值得注意的是,黑羊、白羊、屠夫这三方角色界限并不清晰,甚至可以互相转化。比如白羊可能会为了获得更多的群体认同而加入屠夫,也可能因为群体中黑羊的“离去”,而被屠夫选中成为“下一个黑羊”。
在校园霸凌中,也有人挺身而出。
电影《第二十条》当中,霸凌者张科伙同其他几名同学在厕所里对一名男生拳打脚踢,韩雨辰发现了这一情况,并上前制止这一霸凌行径。在这个过程中,张科被韩雨辰打伤了。张科的父亲报了案,见义勇为的韩雨辰即将面临行政拘留的惩罚……
校园霸凌受害者小亮也曾告诉我,那时班里有一个女生,个头很高大,每次看见几个男生强拉硬拽着他往外走,都会亮起嗓门大声喝道:“喂,你们几个干啥呀!”如果喊叫没有起作用,那个女生会立刻寻找教学楼的保安,“喂,有人要打架了!”有一次,如果不是那个女生带着保安及时赶到,几个人就要把小亮从二楼直接推下去。因为维护小亮,那个女生也常常被针对,但奈何她身高接近一米八,且是个练篮球的体育生,强壮又矫健,几个相对矮小的男生还是很忌惮。
那么,面对眼前正在进行的校园霸凌,孩子们应该以怎样的方式来保护受害者?
“我们发现中国小孩会用策略性方式,扮演‘聪明的小英雄’的角色。比如,假装说‘老师来了,大家快跑’等。”心理学家刘俊升说。
调研中发现,在设法解救被霸凌者时,鲜少有保护行为的孩子占比24.4%;有6%的孩子依赖于攻击的策略来对被霸凌者进行保护,16.2%的孩子依赖于攻击之外的其他策略来保护他们。
刘俊升认为,“实际上,我们应该教会孩子,第一要主动去保护,第二要用合适的、有效的策略去保护,才能更好地帮助到受害者,也能更好地帮助到自己。”
还有我们的法律,应当紧紧跟上现实,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的调整。
回顾近几年被各大媒体公开报道的校园霸凌恶性事件,施暴者几乎都没有被重处,仅仅因为他们是“未成年人”。事实上,法律的缺失或轻率,都会让怀揣恶意之人肆无忌惮、横冲直撞。更重要的是,主观故意的伤害与年少价值观尚未形成的肆意妄为结合在一起,会形成丝毫不逊于成年罪犯,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残暴行为:
——2023年,湖北荆州12岁男孩将4岁女孩溺死在粪渣里。有消息称,溺杀4岁女童男孩已正常上学。
——2024年,广东清远8岁女童在公园的厕所内,被13岁的男孩陈某性侵。当地政府3月20日发布通告称,经审查,陈某对其涉嫌强奸他人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陈某已被依法送至专门学校进行训诫教育。该消息还表示,警方在当晚就找到了涉事男孩,经审查认为该男孩未满14岁,情况符合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2022年,甘肃8名初中生,殴打凌辱一名21岁男青年,待男青年遍体鳞伤后,打算挖坑活埋。男青年苦苦哀求,说他还想见妈妈,家里只有娘俩相依为命。8名初中生毫不理会,直接将其活埋。警方侦破此案,发出通告说将会依法制裁,可是网上未见说明具体惩戒结果。
再回顾二十多年前的一起惊天惨案。2002年6月16日凌晨2时40分许,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20号院内发生一起纵火案,致使25人死亡、12人不同程度受伤。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4名纵火者均为未成年人,因与网吧服务员起纠纷而进行报复。在纵火者中,两名被判处无期徒刑,一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一名因不满14岁而免于刑事责任。
在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当下未成年人的认知程度跟数十年前相比,早已不可同日而语。一个反直觉的常识是,如今未成年人的世界,可能比成年人想象的更加“丛林”。现代社会的营养健康条件大大提高,不少小孩子早早就心智缜密,在尚未社会化的未成年人世界,反而比成年人更热衷于霸凌与欺凌他人,极端情况就是性侵、杀人等刑事犯罪。未成年人保护法,绝不应该保护这些侵害同龄人的“未成年人”。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亟须相关法律持续跟进。“法”一再向“不法”让步,受害者无法得到法律意义上的保护,加害者在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法律庇护下为所欲为。有网友说:“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满怀恶意的未成年人面前就彻底失效了,受害的是单纯善良的未成年人!”
在国外,有源于英国的“恶意补足年龄规则”。也即在未成年犯罪案件中,对原则上被推定为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如果有充足证据能够证明其在实施犯罪时具有恶意,那么前述推定就会被推翻,仍然可以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换句话说,杀人者不论年龄,都有可能被判处最高刑罚。
五、保护我们的孩子
邯郸初中生杀害同学案件发生后,在数个家长群里引发了激烈的讨论。我记得,上一轮热议,是在一个女孩被几个女同学围堵着扇耳光的视频流传开时。与后者引发的愤慨相比,前者令家长们陷入深深的惊恐焦虑当中。
我们究竟应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孩子?毕竟,我们即使再担心,也不能24小时跟在比我们个头还高的孩子身边。
正如有人在知乎发言:“看了邯郸三名初中生杀人埋尸案,我决定把孩子当反派养。”某个家长群里,有一位母亲自豪地介绍自己的“教育经验”:“ 我告诉儿子,假如有人主动招惹你,他打你一下,你就狠狠还他两下。”事实上,她的儿子在学校是出了名的“不怕事”,有比他更壮的同学在厕所跟他比画,结果被他直接推倒在便池里,学校还找了家长。遭遇“校园霸凌”,“黑羊”心一横,也可能立时变成一只“猛虎”,从此再也无人敢于欺凌。据说,有一个初中男生常常遭遇校园霸凌,有一天放学,七八个人在他回家的路上拦他,像往常一样,打算先搜刮他身上的零钱,再狠狠打他一顿。但不知为何,这个男生面对一群人的气势汹汹,突然心一横,大吼一声冲上去,抓住其中一个带头的,就使尽全力暴打,甚至举起了一块砖头。其他人看到这只平素任凭处置的“黑羊”突然发了狂,全都不由得退避三舍。最后双方都挂了彩。这件事最终没有报警,双方家长私了,但从此学校里再也没人敢欺负那个男孩。同样,有个高一女生因为被传说与校外男人有染,由此成为班里男生们语言欺凌的对象。一天,一个男生嘴里不干不净地讥讽她取乐时,这个女孩突然暴怒,从抽屉里取出钢尺,当众狠狠抽打那个男生的脑袋。这件事之后,班里再也没人敢用谣言侮辱她。
2024年5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题指导性案例。其中一件因学生霸凌而引发的正当防卫案例,引发广泛关注。被告人江某某(化名,时年14周岁)系初中二年级学生,在学校厕所被15个同学霸凌,3人被江某某用折叠刀捅伤,其中两人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一人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法院最终认定江某某属于正当防卫,依法不负刑事责任。
有家长在群里呼吁:“我们一定要睁大眼睛,观察日常生活中的细枝末节,保护好自己的孩子。”“尤其要观察孩子身上有没有伤痕,如果有,一定问清楚,然后找到学校。”
专家提醒,孩子受到欺凌可能会产生一些信号:
——头痛、做噩梦甚至尿床,这是孩子遭受校园欺凌的表现之一。
——原本并不排斥校园生活的孩子,突然表现出不愿上学,或者厌学的念头,可能是学校里出现了一些令孩子烦恼,不愿面对和处理的事情。
——原先性格开朗的孩子突然变了,不仅放学回家闷闷不乐,好朋友也不再联系了。孩子情绪不仅变得阴晴不定,学习成绩也不断下滑,这可能是学校有什么事情影响着他。
——孩子抱怨有同学针对他,这是他在向家长求援。这时,家长可提供一些建议,教孩子试着缓解这种情况,并注意之后询问,或者把那个同学请到家里来玩,不经意地聊聊天。
——如果孩子情绪特别不稳定,一点小事就能引起激烈反应,非常胆怯惊慌甚至出现自我伤害倾向等,建议家长去学校了解情况。
——孩子放学回家衣服脏污凌乱,身上带着明显是打斗造成的伤痕,但孩子一口咬定是自己不小心伤到的。这样的情况千万不能忽视。
成年人一旦发现这些信号,需要有所警觉,孩子是否在学校里发生了什么事情?一旦发生了校园欺凌事件,不可忽视,需要立即采取行动进行干预。
如果,欺凌已经发生,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我们应该如何处理?
通常,愤怒、焦虑等情绪在得知的第一时间就会出现。但我们必须控制自己的情绪,因为这些情绪可能会影响与孩子的沟通—— 一定要尽可能避免因为沟通不当给孩子带来“二次伤害”。对此,专家在“重庆发布”公众号上提出了四点建议:
一是接纳情绪,给予安全感。孩子被欺负,他最主要的情绪是恐惧,但表现各不一样,有的孩子会大哭大闹,有的孩子会精神萎靡。不管孩子怎样表现,我们首先要接纳孩子的情绪,这样孩子才能感受到被理解,可以有效地减少孩子的自我质疑。同时,孩子可以感受到父母的包容,增强内心的安全感。
二是评估伤害,及时保护。有些欺凌事件除了对孩子造成情感损伤外,还会对他们的身体造成损伤,我们要及时评估孩子受到的伤害。如果孩子有身体伤害,我们要及时询问孩子状况、立即采取措施保护孩子。如果对孩子造成的心理伤害很大时,我们应及时让这种伤害不再继续,可以短暂地让孩子离开不安全的环境,帮助孩子稳定情绪。
三是了解事件,还原真相。当孩子的心理和生理伤害得到保护与救治后,才是向孩子了解事情全部,还原真相的时机,因为这时孩子会相对平静和理性。这时,我们可以不带评判地与孩子一起去看,一起去分析,让事件完整客观地得到再现。如果事件比较严重,最好是在咨询师的帮助下进行。
四是理性分析,合理应对。还原事情的全过程,不是为了去评判孰对孰错,重要的是让孩子学会保护自己,在以后的生活中怎样尽可能地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我们需要理性地与孩子一起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并合理地做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此外,我们也应该鼓励孩子多参加学校的社团活动、多交正能量的朋友,增加人际交往能力。
刘俊升则强调,孩子遭遇校园欺凌,家长和老师都要保持冷静,仔细倾听,全面了解情况,切忌因为自己内心的紧张和焦虑,打断或责备孩子。
12355是一部专门面向青少年的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心理咨询师顾凯宪在开导、帮助被欺凌少年的过程中,感受到了他们经历的恐惧,也听到了他们发自心底的对老师和父母的失望。顾凯宪说,很多被欺凌的孩子向父母暗示甚至明示过,但父母要么没当回事,要么打骂孩子“人家怎么不欺负别人就欺负你呀”;学校则将双方父母叫来,“各打五十大板”,好像问题解决了,但其实什么都没解决。
何梅所在的“星心语心理服务中心”,也给我们提出了很多建议:
在与孩子沟通时,我们应选择孩子觉得安全的环境和场所,例如家里或者孩子的房间里等等,同时应避免陌生人或与孩子关系不亲密的外人在场,以免影响孩子的表达。
如果孩子因为各种原因不愿开口或很难开口,也不要强迫孩子,尽量通过一些委婉的方式来与孩子交流。比如,在和孩子一起看电视节目的时候,可以就节目里的相关场景发问,例如:“你觉得这个人做得对吗?”“你们学校里有没有这样的男生?”“如果你是他,你会怎么做?”
也可以试着讨论一些这样的问题:“你平常在学校里都和谁在一起玩?你跟谁关系最好呀?”或者是:“学校里有没有你特别不喜欢的同学?为什么不喜欢他?”
不同的孩子可能适合不同的沟通方式,但最重要的是我们要让孩子知道他们是被爱的、被保护的,受到欺凌不是他们的错,我们会帮助他们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校园发生霸凌事件,学校又该怎样做?一般情况下,对于校园霸凌受害者,校方应立即组织医疗救助、心理干预、司法协助等。对校园霸凌的加害者,校方一定要通报其家长,给予严肃批评教育,绝不姑息,并在法律的范围之内予以惩处。在处置过程中,校方要从受害人角度出发,多关注受害孩子、家长的利益,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客观回应社会关切。
浙江江山市一所小学挂出了“防霸凌校长信箱”,让学生有更多的途径去申诉和求救。
四川成都市高新大源学校在厕所、操场、学校门口及楼道等隐蔽地点设置了AI报警系统,当有学生喊出“救命”或者“打人了”等一系列的敏感词汇,报警器就会立刻报警,随即校园管理人员在后台实时收到报警信息和报警位置,并赶到事发位置。
早在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就将学生间的欺凌和暴力行为称为“学生欺凌”,相比众所周知的“校园霸凌”一词,“学生欺凌”包含的位置范围则更广,暴力不仅隐蔽于校园中,还有可能在校园周边乃至回家的路上,防治难度很大。
江苏扬州市邗江区一所初中,检察官孙道俊向家长、学生推荐了检察院推出的一款小程序,其中的校园欺凌一键报告功能,可以让家长、学生以匿名的形式,把欺凌的信息、图片、视频等,提交给检察机关。这款小程序,用户面向的是全区40多所学校的近10万个学生家庭。尽管家长或学生需要用微信和手机号登录,但系统对于举报者信息严格保密。
孙道俊认为,校园欺凌不只是打打闹闹,更是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而公安、检察机关尽早介入校园欺凌事件,就是为了避免欺凌的步步加深,防止从欺凌变成违法,从违法变成犯罪,从小错变成大罪。
对于孩子们来说,遭遇霸凌者,应该怎么做?一定要明白,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因为霸凌者总是数个出现,大多数情况下,“硬拼反抗”获胜机会很小。所以,首先保持镇定,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尽量不要去激怒对方。同时,寻机向路人呼救求助,或者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一位受访者告诉我,三年前他刚念初中,就被班里六七个男生给盯上了。一天下午放学,那群人拦住了他,说他“太嚣张”“要收拾他”。于是,他一面服软告饶,一面表示要请“这群大哥”吃零食。几个霸凌者同意“先吃零食再收拾他”,就推搡着他往正街走去——这几个人不知道,他的舅舅在正街经营一家冷饮店,舅舅长得五大三粗。走进舅舅经营的冷饮店,他立刻大声喊道:“有人欺负我,救救我!”舅舅和店员们合力制服了那几个坏小子,还叫来了老师和家长。临了,舅舅还敲打那几个男生:“以后不要打咱家强娃的主意,有我们在背后撑腰呢!”
一定要学会寻求帮助。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家长,不要自己独自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如果不幸遭遇校园霸凌,心中留下了阴影和污渍,这就需要周围人持续的关爱和鼓励,一点点还心灵以澄明。
有一则公益广告,讲的是怎样消除儿童心理创伤。一杯清水里倒入了一些墨汁,很快整杯水都被染黑。再用清水不断倒入杯中,墨黑不断被冲淡并溢出,最终呈现在眼前的,依然是一杯不含任何杂质的清水。有人说,杯子里的水看起来很清澈,但跟先前已经不一样了,墨汁的成分依然存在,只不过看不出来罢了。
我想说的是,虽然仍会有阴霾埋藏于心底,但毕竟还是在勇敢前行。
“你知道吗?我碰到过一起案例,一个孩子因为懵懂无知,常在班上招惹其他同学,这样的小打小闹,最终犯了家长们的众怒,在班群里,大家一致要这个孩子退学,喊着‘滚出去’。如此的网暴,让母亲和孩子受到了重创。”我的朋友、律师孙晓云说。
2023年底的某个周末,孙晓云在咖啡厅看书时突然接到好友来电,情绪非常激动,说她的儿子只是有点调皮,却被无辜指责为校园欺凌者,在微信家长群遭到群体攻击,要求她儿子转班。好友还问孙晓云,她该如何维权?
其实一开始,孙晓云还想让我写写与校园霸凌关联的“网暴”现象。
孙晓云认为,是欺凌还是网络暴力都应该依法认定,有法可依。有一种现象,未成年人遭受校园霸凌事件,还往往伴随霸凌者家长所遭受的“网络暴力”。 2023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根据通知,网络暴力系多种法律行为的统称,包括网络侮辱行为、网络诽谤行为、侵犯他人隐私权、人格权、名誉权等行为。因此在“校园霸凌”被认定前,“受害者”家长应该了解,网络上的肆意指责、谩骂、侮辱等行为很可能构成网络暴力,进而涉嫌侵权,甚至构成刑事犯罪。即便被认定为“校园霸凌”,行为不当,仍然存在前述法律风险。
那么,如何区别欺凌与一般的小孩子打闹行为?星心语心理服务中心的公众号文章指出:区分欺凌和打闹行为最客观的参考,是以孩子的感受为基准进行判断的。
“如果孩子与同伴在相处中发生争吵或肢体冲突,冲突双方在矛盾发生时,都能站在保护自己的角度进行回应,且冲突解决后,同样的事情短时间内没有再次发生,孩子的情绪很快得到恢复,正常的校园生活没有受到影响,这种发生在同伴间的冲突,我们通常理解为打闹行为。
“但如果孩子经常无缘由地被更高大、更受欢迎、或者数量更多的同伴排挤或找麻烦,且在冲突中孩子无法保护自己,孩子的情绪受到持续影响,无法正常应对学习、交友等校园生活。这种发生在同伴间,冲突双方不对等的、反复发生的冲突,我们通常理解为欺凌。”
尾声:“只有严惩,
才能保护更多的未成年人!”
这是家长们最大的心声,也是专家的急切呼吁。
邯郸13岁初中生遭同学残忍杀害引发广泛舆论关注,要看到,当下校园霸凌已出现高度危险苗头。
据“津云新闻”报道,在邯郸初中生杀人案的走访过程中,村民问得最多的是,“那三个孩子会被判死刑吗?”之前“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等多起极端个案中,公众已经多次对处理结果表示深度关切。而每一次,希望加大对未成年人犯罪惩处力度的呼声,都会更加强烈。
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2006年1月23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未成年人犯罪只有罪行极其严重的,才可以适用无期徒刑。在这起案件中,警方初步认定有预谋性。不少网友质疑,有主观恶意致人死亡的未成年人不能判处死刑的法规与朴素的正义观相悖。
2024年3月14日,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王文广表示,由于三名犯罪嫌疑人均为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不适用死刑,即三名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最终可能判决的最高刑期是无期徒刑。
2024年3月16日,法学教授罗翔发布视频谈及此事。他认为,法律从来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社会问题,对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依然是培养对人对己的尊重。但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对于犯下弥天重罪的人依然要进行必要的惩罚,只有惩罚才能带来改造的效果。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阮齐林认为,刑事责任年龄下调应该适应社会变化,一方面是要惩罚犯罪分子、平复被害人创伤情绪、维护社会正义,另一方面是能预防犯罪,要向社会成员传递出这样一个信念:犯罪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不能因为年龄等原因而成为例外。但阮齐林也指出,立法是一个酝酿的过程,不能一蹴而就,既要考虑社会现实状况,又要兼顾公众的情绪。法律在经验中不断取得完善。
2020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降到12岁,规定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正是这一次立法调整,让邯郸初中生被害案的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才能被核准追诉。而2019年的“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孩”案件,按照当时规定,行为人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其进行三年收容教养。
据“央视新闻”报道,2024年3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宁夏调研时,表示要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对侵害未成年犯罪“零容忍”,深化综合履职,以检察司法保护促进“六大保护”,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法治蓝天。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4年3月18日,最高法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成立。
2024年3月20日,央视网发布评论员文章《正视对校园霸凌行为的拷问》。文章写道:“对施暴者的过度宽纵和对受害者的保护不力成为一种颇具代表性的集体感受。年龄怎么能成为犯错、犯罪免罚的挡箭牌?未成年人保护法究竟保护的是受伤的孩子还是那些作恶的“小魔鬼”?这样尖锐的质问一次次撞击人们的内心,社会情绪亦随之发生巨大起伏……兹事体大,形势严峻。不能再心存侥幸了,不可再视而不见了,不要再装聋作哑了。相关各方特别是学校、司法机关,应该正视和严肃对待人们关于校园霸凌行为的现实拷问,积极回应社会的普遍期待。”
2024年4月8日,官方通报:经河北省检察机关逐级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张某某、李某及马某某核准追诉。有法律专家认为,最高检依法决定向社会传达出一个鲜明立场:低龄不是恶性犯罪的“免罪牌”。
2024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通报了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工作情况。截至目前,人民法院共审结此类案件4件4人,犯罪人年龄在12至13岁之间,被依法判处10至15年有期徒刑。通报介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依然严峻,校园暴力问题不容忽视。近三年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2021年至2023年,人民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178件,判处未成年人罪犯98426人,占同期全部刑事罪犯的2%至2.5%。
“如何减少校园霸凌?除了加大惩戒力度,最根本的依然是普法,在校园里倡导遵守法律,敬畏法律。”李川薇说。
作者简介
李燕燕,1979年10月出生。中国作家协会会员,重庆市作家协会副主席,中国报告文学学会理事。代表作包括《无声之辩》《我的声音,唤你回头》《食味人间成百年》《创作之伞》《社区现场》等。获第五届茅盾新人奖,第八届、第九届“重庆文学奖”,重庆市第十六届“五个一工程”奖,解放军原总后勤部第十三届“军事文学奖”,《北京文学》奖,《山西文学》奖等。
责任编辑 张 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