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教育公正伦理意蕴的江苏高考改革新政策思考

2024-09-23 00:00:00王凤
新西部 2024年8期

我国自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高考制度经历了多轮变革,2018年江苏等八个省份率先启动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促进了高考改革的有效性和稳定性。基于教育公正的伦理意蕴视域,思考江苏高考改革新政策中的考试制度、考试科目设置、评分方法和招生模式,旨在进一步优化制度设计,科学合理选才,努力实现高考改革的稳定和创新。

近几年,新高考逐渐走进我们的视野。为了解决高考综合改革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江苏省作为全国第三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根据教育部部署,于2021年开始正式执行新高考方案。新高考方案主要为“3+1+2”模式,其中“3”指语文、数学、英语3门必选科目,“1”指从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作为首选科目,“2”指的是从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科目中选择2门作为再选科目。新方案发布后,得到广大考生、家长、教师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高考新政策从考试内容、考试科目选择为出发点,拓宽了学生在学习上的自主选择权,更加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更加有利于国家选拔各类人才,更好地适应了高质量发展对高素质多样化人才的需求。

江苏省高考改革的总体目标所体现的

教育公正内涵及意蕴

(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伦理公正为立场,促进人才选拔公平且科学

1、伦理意蕴一:教育公正的基石——立德树人

江苏省高考改革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这一理念深刻体现了教育公正的核心价值。立德树人不仅是教育活动的出发点,也是其最终归宿,它要求教育不仅要传授知识,更要培养学生的品德、情操和社会责任感。在高考这一关键环节中,通过强调伦理公正,确保每位考生都能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竞争,实现个人潜能的最大化。这种伦理意蕴在于,它超越了单纯的知识传授,关注人的全面发展,将教育的目的提升到培养具有高尚品德和创新能力的新时代人才的高度。

2、伦理意蕴二:科学选拔与自由价值的统一

高考作为人才选拔的重要途径,其科学性与公正性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江苏省高考改革通过不断调整科目设置和评价体系,力求实现人才选拔的科学化。从“3+2”模式到“3+1+2”模式,每一次变革都旨在更加精准地评估学生的能力和潜力,减少单一分数评价的局限性。这种科学选拔机制不仅提高了选拔的精准度,也为学生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自由发展空间。它体现了教育公正中的自由价值,即每个人都有权利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而不是被单一的评价标准所束缚。

3、伦理意蕴三:尊重差异与个体发展的和谐共生

在高考改革中,尊重个体差异成为了一个重要的伦理原则。每个学生都是独一无二的个体,他们拥有不同的兴趣、特长和发展需求。江苏省高考改革通过增加选考科目、实行等级制等方式,努力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这种尊重差异的做法不仅体现了教育公正的平等原则,也促进了学生个体发展的和谐共生。它鼓励学生在自己擅长的领域追求卓越,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探索未知、挑战自我的机会。

(二)以人为本,从关注成绩到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1、伦理意蕴一:从“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的回归

长期以来,高考被视为一种选拔工具,其评价标准主要侧重于学生的考试成绩。然而,这种“工具理性”的思维方式往往忽视了教育的本质价值和学生的全面发展。江苏省高考改革通过强调以人为本,将关注点从单一的成绩转向学生的全面发展,实现了从“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的回归。这种回归体现了教育公正的深刻内涵,即教育应当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而不仅仅是作为选拔人才的工具。

2、伦理意蕴二:个性化教育的实践探索

在高考改革的推动下,江苏省积极探索个性化教育的路径。通过增加选考科目、实行综合素质评价等方式,为学生提供更多元化的发展空间。这种个性化教育的实践不仅满足了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也促进了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它体现了教育公正中的平等原则,即每个人都有权利获得适合自己的教育资源和机会。同时,个性化教育也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使他们在学习知识的同时,也能够培养自己的兴趣爱好、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

3、伦理意蕴三:全面发展的教育理念与和谐社会的构建

江苏省高考改革所倡导的全面发展教育理念与和谐社会的构建紧密相连。一个和谐的社会需要由全面发展的人才来支撑。这些人才不仅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社会责任感和创新能力。江苏省高考改革通过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具有这些素质的新时代人才。这些人才将成为推动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将教学、考试和招生挂钩,以促进教育改革

1、伦理意蕴一:系统性与协同性的统一

江苏省高考改革将教学、考试和招生三个环节紧密挂钩,形成了一个有机的整体。这种系统性与协同性的统一体现了教育改革的深刻内涵。它要求各个环节之间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这种统一不仅提高了教育资源的利用效率,也增强了教育改革的整体效果。它体现了教育公正中的效率原则,即教育资源应当得到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的发展需要。

2、伦理意蕴二:分类考试与多元评价的融合

江苏省高考改革提倡分类考试和多次录取,这一举措打破了传统单一的评价模式,实现了分类考试与多元评价的融合。分类考试根据学生的不同特点和需求设置不同的考试科目和难度等级,使每个学生都能在自己擅长的领域得到充分发挥。多元评价则通过综合素质评估等方式全面评价学生的能力和素质,使评价结果更加客观、公正。这种融合不仅提高了评价的精准度和科学性,也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它体现了教育公正中的全面性原则,即评价应当全面考虑学生的各个方面素质和能力。

3、伦理意蕴三: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促公平

江苏省高考改革不仅是对现有教育制度的调整和完善,更是对教育事业的全面推动和发展。通过改革教学、考试和招生等环节,江苏省努力构建一个更加公正、科学、高效的教育体系。这种以改革促发展的理念不仅促进了教育事业的进步和繁荣,也为教育公正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教育的发展又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江苏省高考改革总目标实现过程中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江苏省作为全国教育改革的先锋省份,其高考改革始终致力于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目标,维护教育公正,促进人才选拔的公平与科学,并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然而,在实际推进过程中,由于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教育资源分配不均、教育体制机制待完善等因素,高考改革总目标的实现仍面临诸多挑战。接下来将从教育分配公正、教育安排公正、教育运行公正和教育矫正公正四个维度,深入分析江苏省高考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教育分配公正:资源不均的现状与挑战

在江苏省内,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已成为制约高考改革深入推进的一大瓶颈。苏南地区凭借其得天独厚的经济优势,不仅在教育硬件设施上投入巨大,如建设了现代化的图书馆、实验室、信息中心等,还积极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国际合作办学,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学习平台和机会。相比之下,苏北地区及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则显得捉襟见肘,教学设施老旧,信息化程度低,图书资料匮乏,难以满足学生多元化、高质量的学习需求。

这种资源分配的不均衡,不仅体现在硬件设施的差距上,更深刻地影响着学生的教育质量和综合素质发展。苏南地区的学生由于能够接触到更广泛的知识和信息,其知识面往往更为宽广,视野更加开阔,思维更加活跃。而苏北地区及农村的学生,则可能因资源限制而错失许多成长和发展的机会,导致他们在知识储备、能力培养、创新能力等方面相对滞后。

(二)教育安排公正:师资流动与待遇不均

城乡教师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其背后隐藏着复杂的社会经济原因。首先,经济因素是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的关键因素。城市地区以其较高的薪资水平、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丰富的文化娱乐生活等条件,对优秀教师产生了强大的吸引力。而农村地区由于经济条件有限,难以提供与之相匹配的待遇,导致优秀教师流失严重。这种“人往高处走”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城乡教师资源的差距。

其次,职业发展机会的不平等也是影响教师流动的重要因素。城市地区的学校往往拥有更多的教育资源和项目,为教师提供了更多的专业发展机会和晋升空间。而农村地区的学校由于资源有限,教师的职业发展往往受到限制,难以满足他们追求个人成长和事业发展的需求。这种职业发展机会的不平等,进一步加剧了城乡教师资源的配置失衡。

此外,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差异也是影响教师流动不可忽视的因素。城市地区的学校往往拥有更高的社会声誉和地位,教师在其中工作能够获得更多的社会认同和尊重。而农村地区的学校由于条件艰苦、待遇较低,往往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教师。这种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差异,使得教师在选择工作地点时更倾向于城市地区。

(三)教育运行公正:自主招生与监管难题

江苏省高考自主招生制度在增加选拔人才灵活性和多样性的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监管难题。首先,自主招生的权力过于集中,容易导致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等问题的发生。部分学校或招生人员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进行不正当操作,以权谋私,损害公平竞争的原则。这种权力滥用现象不仅破坏了自主招生的公正性,也损害了教育的公信力。

其次,自主招生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也是导致监管难题的重要原因。由于自主招生涉及到多个环节和多个利益主体,信息的传递和共享往往不够充分和及时。这使得监管部门难以全面掌握自主招生的情况和问题,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同时,部分学校或招生人员也可能故意隐瞒或歪曲信息以逃避监管和追责。

再者,监管机制的不完善也是导致自主招生监管难题的重要原因。目前江苏省对于自主招生的监管主要依赖于行政手段和内部监督机制,而缺乏独立、专业的第三方监督机构和社会监督机制。这种监管模式的局限性在于难以保证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也难以形成对违规行为的有效震慑和遏制。

(四)教育矫正公正:贫困生资助体系待完善

江苏省贫困生资助体系虽然已初具规模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诸多问题和不足。首先,资助标准和覆盖面的设定不够科学和合理。目前江苏省的贫困生资助标准主要基于家庭经济状况和学生成绩等因素进行确定,但这种确定方式往往难以全面反映学生的实际困难和需求。同时,资助覆盖面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难以覆盖所有需要资助的贫困学生。

其次,资助方式和手段的创新和优化不足。目前江苏省的贫困生资助方式主要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勤工俭学等形式,但这些形式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奖学金和助学金的发放往往侧重于物质层面的支持而忽视了对学生精神层面的关怀和激励;勤工俭学岗位的数量和质量也难以满足学生的实际需求。此外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变化,新的资助方式和手段也应不断涌现以更好地适应学生的需求。

最后,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支持不足也是影响贫困生资助体系完善的重要因素之一。贫困生资助工作不仅需要政府的投入和管理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支持。然而目前江苏省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贫困生资助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和局限,导致资助工作的覆盖面和效果难以进一步提升。

实现教育公正的“新”政策建议

(一)遵循人才培养规律,优化高考科目设置

在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中,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增加到6选3,使科目组合数量扩大到12个;其次在选考科目的构成上,先要选择物理和历史两个科目中的一个科目,然后根据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方案以及学生的兴趣和特长,从另外四个科目中选择两个科目进行组合。这种考试科目的设置,一方面扩大了学生和高校的双向自主选择权,提高了高中学业和入学考试之间的相关性;另一方面,有助于确保物理学和历史学在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学科中的基础地位,从制度设计层面提前引导学科选择,根据人才培养和选拔方法,避免实践性学科选择的风险,有效促进学生的个人发展,以满足国家人才需求。

(二)优化评分方法,实现公平选择

第一是提高结果的差异性。新的高考改革方案将总分设置为750分,远高于当前课程480分的总分,可以更好地提高成绩的差异化,有效解决当前课程高考成绩持平的问题,也有助于缓解学生备考压力,减轻学生工作量。

第二是避免功利化选科。为了保证文理科的基础,江苏高考新政策中明确规定:物理、历史是必须2选1的,其他4门课,考生可以结合高校的选科要求和自身的学习兴趣选择2门。通过对考试科目设置的优化设计,确保了物理和历史学科目在高等教育人才选拔和培养中的重要性。“3+1+2”的模式,扩大了考生和高校的自主选择权,促进了文理渗透,最终能够积极引导在中国缺位严重的高中生学业和职业生涯规划。此项改革制度设计的初衷是秉承以生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同时,必选物理或历史,也可以一定程度上保障两者作为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的基础性地位,规避功利化选科,保障人才知识结构基础。

(三)完善综合素质评估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高考评估标准反映了社会对人才的要求。因此,这一轮高考综合改革的基本内容之一是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改变以考试成绩为单一标准的学生评价做法,采用“两依据一参考”的评价模式,即大学应根据标准化入学考试和学业水平测试结果录取学生,并参考对中学质量的全面评估,建立差异化人才评估体系。

江苏在这次高考综合改革中,评估内容涵盖了学生的道德品质、智力发展、身体素质、审美标准和劳动能力、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多因素;评价结果,将原来的等级改为真正记录的综合质量档案,更加注重实施过程的规范性和公平性。通过真实记录、整理选拔、公开评议、档案形成四个程序,客观记录了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情况,从制度层面保证了评价过程和结果的公平性和真实性。

(四)优化考试录取方式,促进高等教育公平

新一轮高考改革中录取过程公平是本次高考改革的亮点。录取环节突出考生差异化发展,通过录取机制建立多种高等教育入学机会,确保每个考生都有进入大学的资格,给予考生更多被录取的机会,促进了教育公平。

结 语

综上所述,江苏高考改革从考试内容和考试科目选择为出发点,鼓励学生自主选择考试科目,以个性化的方式学习,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江苏高考新政策为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供了强大的制度基础,且始终秉持科学的价值观,尊重受教育的权利,不断推进高考改革创新,维护了教育公正。

参考文献

[1]罗皖娟、王燕飞:《江苏高考改革背景下关于美术统考的思考》,载《艺术科技》,2020,33(21):195-196页。

[2]邱宁:《现阶段高考改革的趋势与探索——试以江苏高考改革方案为例》,载《教育与考试》,2015(6):8-15页。

[3]刘京:《江苏高考改革背景下高中历史教学有效性探索》,载《新课程导学》,2020(4):84页。

[4]王凤:《高考招生改革的伦理公正性研究——以江苏省高考改革为例》,南京邮电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8。

作者简介

王 凤 苏州城市学院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教育伦理学、思想政治与公民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