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小说家的作品,值得反复读,读上半辈子也不嫌腻,渐成生活的一部分。于我而言,汪曾祺的短篇,属于这种陪伴。
最早读汪曾祺,是在二十多年前,中学语文读本里选有《异秉》。语文读本不属考试范围,老师不讲,便当课外书看。记住《异秉》,是因为标题。何为“异秉”?我边读边纳闷,和小说里的王二一样稀里糊涂,读至结尾,方知乃是“与众不同,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王二的异秉,是“大小解分清”。
这个“梗”让我和同桌在自习课窃窃私笑很久——我坚信他也和我一样在厕所里试验过,自己是否也有“异秉”?也因为这个梗,我将《异秉》推荐给好读故事的朋友们。人家读着,我偷摸盯着,就等人翻到最后一页,笑出来,拍腿叫绝,我才算了却心愿——否则真会生气。后来我向很多人推荐汪曾祺:先来一篇《异秉》吧,坐等人笑出声。没笑?不好玩儿?此人品味亟待提高。
其实我也不很明白,《异秉》的好玩儿里究竟有什么。直到这些年零零散散读了更多汪曾祺。尤感世事变幻之时,王二“异秉”里有什么,也渐渐有所体会。
读过《汪曾祺全集》的朋友知道,《异秉》有两个版本,版本一写于1946年,汪曾祺26岁,版本二重写于1980年,他已60岁。除这两个版本,《异秉》还有一个前身,叫《灯下》,发表于1941年,当时他在西南联大念书,“习作课”的老师是沈从文。《灯下》便是沈从文指导下写出的一篇“习作”,经沈推荐发表在上海的《国文月刊》上。
从1941到1980年,汪曾祺的人生跨了“大时代”,或者说,时代将汪曾祺的人生一划为二。其间风云变幻,冷暖世态,毋庸多言。我想聊聊汪曾祺的“重写”。因何重写,如何重写,以及“重写”这一行为的意味。
汪曾祺自己说《灯下》是篇不成熟的小说,写“一个店铺里上灯以后各色人的活动”,没什么人物情节,写的是情境,“散散漫漫”。我读《灯下》,首先联想到的是当时上海作家穆时英、刘呐鸥等现代派的“新感觉”写法——文学史是将汪曾祺划入以沈从文为中心的“京派”(不是“京味儿”),但《灯下》让我想到的是“海派”。小说从一盏灯写起,在蒙蒙灯影下展开铺子里的影像、声音,慢镜推拉,散镜交错,渐渐进入一场闲谈,影影绰绰,但闻其声,并不交待人物和关系。铺子是什么铺子?也不提。
这种重描写、轻叙述的写法,很像实验电影以客观镜头描摹印象、感觉,蒙太奇营造氛围,叙述语言也偏欧化——多少声音汇集起来向各处流着,听惯的耳朵不会再觉喧闹,连无线电里嗡着鼻音的唱歌、说话及铁钉狠狠划在玻璃上,也都显得非常安静……时间在人们的眼睛里过去了。
谈到汪曾祺早年受西方小说影响,常提伍尔夫的意识流,或西班牙作家阿左林的散文化,这也是他自己常讲的。不久前我读到学者杨鼎川在1994年采访汪曾祺的谈话录,谈到上世纪40年代的创作,杨说西方文艺注重主观感觉,年轻时你是否受到影响,汪却说自己对感觉的关注更多受日本文学影响,还提到了谷崎润一郎。说自己写牙疼的感觉——“舌伸出去,上面开了一朵红花”,意象奇特,但感觉很真实。
无论意识流、散文化或注重主观感觉,我以为,这不单是文学潮流影响和个人趣味倾向,而是学生时代汪曾祺对内在体验关注的表现。民国时期,文学流派、政治立场以及文化倾向,都是繁杂纷纷,年轻人选择很多,选择什么,是际遇命运,也是秉性使然。《灯下》素材取自童年记忆,那间铺子是汪曾祺祖父经营的药铺保全堂,文中无一不是二十多岁青年对早期记忆有意识的挖掘。从写作心理的角度讲,这是初涉文艺创作的一种自然表现。这类作家对人与世界的关注,由关注自我开始,每有所感,便忍不住回望记忆深处。
这一版“异秉”故事,尚无“异秉”,王二和他的摊子也只有镜头几晃,带出几个特写,属于散文诗意象。26岁的汪曾祺,虽然在写感觉,但相比“新感觉派”注重现代都市声色犬马的当下体验,显然更向内——可称之为“旧感觉”?或者说是“人生追忆”的感觉。
这种写法与其师承有关。1937年,日军占领江南,念高二的汪曾祺随祖父、父亲躲入城郊一座小庵住了半年,随身只带两本课外书,一本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旧译《猎人日记》),一本《沈从文小说选》,按其原话讲,这两本书“定了我的终身”。后来考大学,他便“追”着沈从文报考了西南联大。
写《灯下》时,沈从文找来几篇风格近似的小说给汪曾祺看,其中有他自己的作品《腐烂》和《泥涂》。这两篇小说都是着眼于一处环境,围绕一个中心进行写实的描摹,但注入了叙述者的主观感受,不注重情节编排和外露的戏剧性,更接近散文。形式上的散文化,实质是小说的生活化。汪曾祺晚年在不同场合谈小说写作,反复提到,小说是谈生活,不是编故事。沈从文也曾提及,文艺要有“原料”的意味。师徒理念近似。
研究中国现代文学的学者吴福辉,概括“京派”小说作家的写法:结构上不随人物视点转移,而是铺叙环境,写氛围,“背景即人物,气氛即人物”——这是汪曾祺在自选集序言中的说法,小说要“在字里行间都浸透了人物”。在汪曾祺的习作期,上世纪三四十年代,除了前述“新感觉派”,还有革命浪漫主义派,讲究小说功用的社会剖析派,以及追求小说娱乐性的通俗文艺派等。按照吴福辉的定义“京派”小说是与政治、党派保持距离的中间路线,不贴左,也不靠右,不为艺术而艺术,也不将艺术工具化,而专注体味“现代人生”,追求文学本身的功能和文体的完美。
按我的理解,这是执着于对人生“境况”的关注,无论写自己,还是写他人,写的都是个体生命经验。究其传统,是五四“人的文学”之理念的具体发展。借用沈从文的譬喻,小说是一种“生命形式”。在《灯下》里,汪曾祺有意无意关注到一种人生境况,有一笔点睛:大家都尽可能地说别人的事情,不要牵涉到自己(自己的甘苦,顶好留到在床上睡不着时一个人说说去)。各种姿势,各种声调,每个人都不被忽略,都有法子教别人知道自己的存在。写一场散漫的灯下闲谈,看似简单,实则不易,若不能对周遭人事予以带着同情的关心,笔下便不会关注到谈话者遮遮掩掩的“自己的甘苦”与“自己的存在”。
从文学史的角度看,可以说《灯下》是一“京派”新人的习作,1946年据此重写而成《异秉》,1948年发表于“京派”刊物《文学杂志》,在上世纪80年代,由吴福辉编入《京派小说选》,认为是一篇“京派”代表作。第一版《异秉》,现代派痕迹依然明显,写氛围,写群像,意识流。比之《灯下》笔法更为娴熟。不过,这已然是篇全新的作品。一是因为有了人物形象,店铺一上灯,各色人物登场,“他们的声音笑貌,委屈嘲讪,他们的胃气疼和老刀牌香烟都带来了。”更重要的是,王二登场了,成为小说主人公——“等王二来,这才齐全。王二一来,这个晚上,这个八点到十点就什么都不缺了。”
另外,小说有了贯穿的主事件:王二在店铺前摆摊的最后一晚前来辞行,想问大家给自己即将租下的门店取了个什么字号——对,就这么一点儿事。就这么点儿事,汪曾祺用王二的内部视角去写,小事儿便成了大事。撤摊开店,于王二是人生转折,因此谨小慎微,瞻前顾后,满心盘算着期待着,又怕心急遭人笑话——“他心里有事,别人说什么事,那么起劲,他没听到。他脸上发热,耳朵都红了。”
也许,这是汪曾祺在践行沈从文所说,“贴着人物写”。紧贴人物,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进入其内心,随其意识流动,穿越时空。作者(及叙述者)的感觉,进入了小说人物的感觉。如吴福辉评价,《异秉》是京派小说一种叙述典型:平静地“回溯人生”。
《灯下》里关注的人生境况,在这版《异秉》里也有延续。他写这群谈话者,白天“属于这个店”,上灯时分,工作结束,是店里“有这么几个人”,他们“把自己还给了自己”。王二来辞行,他们没有想到这四个字:依依不舍,但说出来就无法否认,虽然只一点点,一点点,埋在他们心里。人情,是不可免的。只缺少一个倾吐罢了。然而一定要倾吐吗?
印象式的童年经验,渐成有鼻子有眼的人物,是技艺的增进,也是隐隐约约的,从见自己过渡到了见众生。至于“异秉”,小说正文并未直接提到,但这个“梗”在结尾出现了。老人们扯西拉东,谈往说今,聊到关节处:自幼穷苦的王二,如何能有了今天?按照“一个人多少有点异象,才能发”的命数原则,王二也得有点什么。
王二这回很勇敢,“我呀,我有一个好处:大小解分清。大便时不小便。喏,上毛(茅)房时,不是大便小便一齐来。”众人肃然,感叹,随后便散了。接着,汪曾祺很“技巧”地在结尾写出一句绝杀:学徒的上茅房。“学徒的”是谁?陈相公。《灯下》里他闷在角落,《异秉》里从头至尾出现3回,属于背景板人物,名字也没提——但他一直在偷听谈话,比谁都用心。
30多年后,汪曾祺重写《异秉》,发表在1981年的《雨花》杂志。这一版本,王二是头号主角,陈相公成了二号。叙述由王二下笔,以陈相公接续,中间则是对店铺的铺叙,“异秉”和陈相公偷摸解手的“梗”则垫在最后。小说写的不是一个晚上,也不是一个情景,而是王二、陈相公和店铺——这回明明白白地写清了,保全堂。写的是具体而微、实实在在的凡人生活。
前几年曾记过一条笔记,说汪曾祺是真正的“现代作家”,继承了传统小说的叙述形式和语言风格,又圆融地吸收了西方小说技巧。如此论断,有些随意,重读《灯下》到《异秉》第二版,倒体会了些佐证。
第二版《异秉》与前两版最大的差别,叙述远大于描写,故事是“讲”出来的,换句话说,读者更多时候是在“听”故事。我认为这是中国传统小说的特点,无论白话长篇还是文言笔记,多从背景、人物直接交待,写情节也如此,叙述者是从容在场的,大方述说,简练交待,对人物内心并不“聚焦”,而多写行动,不着痕迹。
这是素描、油彩向线条、水墨转换。叙述方式一变,叙述者心态也会转变,视角由里而外,状态由紧而松。语言由上世纪40年代受欧化翻译影响的黏连、稠密,变得质朴自然,像说话——或者反过来讲,因心态、见识的变,才有了叙述方式和语言的变。人经历得多了,说话腔调会变。腔调一变,关注的重点也随之改变,二版《异秉》就有很多“闲笔”,写王二两口子的一天,烟店师傅如何工作,细致得像民俗解说,这既是古典小说用“说事儿”来写人,也是散文化,氛围即人——既有从阿左林那儿来的,也有从明清散文和宋人笔记那儿来的。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汪曾祺再次在多个场合谈短篇小说的艺术,不再分析和揣摩,常常直指“本质”——“写小说”就是“写语言”。语言浮泛,就是思想浮泛。语言粗糙,就是内容粗糙。他总结,“小说是删繁就简的艺术”,短篇小说是“留白”的艺术,是“舍弃”的艺术。这是读写多年得来的艺术见解,我相信也是活出来的人生心得。
从《灯下》到写第二版《异秉》,汪曾祺经历了什么?新中国、“反右”、文革、样板戏、四人帮、文艺服从政治……其间,除了几个儿童故事,他几乎没写小说、散文。反映政策、图解政策,编故事,汪曾祺做不到,于是搁笔。写作于他,必须是对生活确实有感受,且得熟悉、沉淀,就像人回忆自己的童年。
他做什么呢?下放、写检查、劳动、过苦日子、画画、读古代笔记……也许还有长久地默默地回忆,人怎能不回忆呢?
后来开放了。很多人写小说。一个同事读了刚流行起的意识流,兴奋地给汪曾祺看。汪曾祺拿出上世纪40年代出版的《邂逅集》,其中有他的意识流代表作《复仇》。众人惊叹,原来你早写过这种小说。
1980年春天,大姐来北京看汪曾祺。姐弟分别几十年,不免谈及过往。大姐走后,他得了“思乡病”,常常发愣。五月,他开始重写《异秉》。这是他重新提笔的第一篇小说,比后来成名的《受戒》还早几个月。这版《异秉》经人推荐到《雨花》杂志,一时没能发。有编辑疑问:这是小说?后来《受戒》写完,汪曾祺心里也没底,拿给同事看,大家不解:为什么写这个?旧社会的小和尚谈恋爱,与现实有什么关系?有何意义?《北京文学》主编李清泉想看,同事死活不给,怕给汪曾祺惹祸。后来两篇都得以发表,惊动文坛——至少是惊“醒”了文坛的一部分。汪曾祺写《受戒》创作谈,说重写《异秉》后曾自问:谁规定不能写旧社会?
《受戒》也算重写。
前面说到,汪曾祺高二时为避日军随祖父、父亲躲在一座小庵,这小庵就是《受戒》里的荸荠庵。其实早在1946年,他就写过一个叫《庙与僧》的短篇,回忆那段寺庙生活。曾有人问汪曾祺是不是当过和尚,他自然没当过。不过他小时候曾在寺庙里寄名,有个法号叫“海鳌”,还有个外号叫“黑和尚”。《受戒》的爱情故事是虚构,但赵家大英子、小英子两个女孩确有其人,赵大娘会剪花样,是从他祖母身上借来的。会画画的石桥和尚,原型是他父亲的好朋友铁桥。只有明海是虚构的。《受戒》文末自注:写43年前的一个梦。什么梦?1937年,汪曾祺的初恋。明海不是作者本人,但我认为,算是脱胎于作者回望初恋的那份情感。
1985年,汪曾祺还重写过一篇四十年代旧作,《戴车匠》。原作不短,细节堆叠,自说自话,满溢着儿童视角的感伤,改后人物内在视角转换成全知追忆,成了一则“新笔记小说”。年轻人的惆怅,变成过来人的淡然回望。笔者翻看《新文学史料》旧刊,读到一篇忆旧文章《保全堂影响了我的命运》,作者竟是《戴车匠》中的人物原型,车匠的儿子。汪曾祺的小说是贴着人生的。在“当事人”的感受里,小说与记忆虚实交叠,因为小说里虽有虚构,但虚构却让情感更真实。
“新与旧”“左与右”,真正的艺术家,看得穿。汪曾祺在上世纪80年代的创作,实则接续了“京派”的文脉。在一众跨越时代的同辈作家里,没有“断裂”或“死亡”。
另一条更久远的文脉,在他身上也得以延续。这批重写的“新作”,记忆得以沉淀,多余的感伤主义得以滤净,呈现出了儒家传统人格中重视人情但不滥情的淡泊。摹写故人往事,笔墨极简,随物赋形,就像苏东坡所说的流水行云,“行于所当行,止于所不可不止”。民国小学语文课本有郑板桥的《咏雪》,“一片一片又一片,两片三片四五片。七片八片九十片,飞入芦花都不见。”他晚年曾总结,说自己写散文、小说所用的方法,都是这诗最后一句悟出的。这说法当然只是马后炮,但可看出他艺术上的自我认知。在一篇给出版公司的小传里,他这么写:大学时期受阿左林及沃尔芙影响,文字飘逸。以后备尝艰难辛苦,作品现实感渐强,也更致力于吸收中国文学传统。
1980年重写《异秉》的同时,汪曾祺重读了沈从文的作品,写了评论文章《沈从文和他的〈边城〉》。后来他跟沈从文聊天,称老师是“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两年后一次活动,有人请汪曾祺谈谈自己的“无主题”小说。他写了一篇名为《我是一个中国人》的随笔,否认自己的小说无主题,但也不觉得主题必须是“几句具有鼓动性的、有教诲意义的箴言”。那么,如何概括自己的思想呢?他说自己是在感情上受到儒家影响,喜欢宋代儒生的蔼然仁者之言——“顿觉眼前生意满,须知世上苦人多”。接着,汪曾祺用描述老师的话给自己下了定义:一个中国式的抒情的人道主义者。
何为人道主义?即把人,尤其是具体的人,看作价值中心,注重个人的尊严,关怀个人处境。当时,人道主义正在被重估,学界讨论热烈。汪曾祺说,自己做不了哲学上的论辩,自己的人道主义很朴素,就是“对人的关心,对人的尊重和欣赏”。
记忆中的高邮故人往事,构成了汪曾祺的小说世界,是其人道主义抒情的对象。除名篇《大淖记事》《岁寒三友》(由上世纪40年代《最响的炮仗》生发而来)《八千岁》等,还有笔记短篇《故人往事》中的戴车匠、收字纸的老人,《故里杂记》中的李三、侉奶奶,《故乡人》中的金大力、王淡人,《故里三陈》中的陈小手、陈四、陈泥鳅,以及《小学同学》里的同学们,等等。
汪曾祺家经商,但父亲汪菊生会画画、刻图章、拉胡琴,还会糊风筝,摆弄玩意儿,他认为自己的艺术“灵气”是从父亲那儿继承来的。汪父生活随便,没什么禁忌。汪曾祺十几岁就会抽烟喝酒,父亲喝酒,就给他来一杯,抽烟,你一根我一根,先给儿子点火。汪曾祺初恋,在家写情书,父亲在旁瞎出主意。父亲说,这是多年父子成兄弟。
汪曾祺在《钓鱼的医生》中写一个叫王淡人的医生,大水来了,他做了件傻事,拿铁链拴腰,冒死渡过激流,到受困的孤村为人看病。王淡人写的就是汪菊生,当时赈灾会给灾民发救济的面饼,汪菊生驾船去送。后来祖父过寿,地方上把这段事迹写进祝寿文章里。小说写王淡人给鸦片腻子看病,不收钱,还管吃住。人问他为啥。王淡人倒很不解:“我不给他治,他会死的呀。”这也是汪菊生的脾气。
汪曾祺认为,父亲的脾气影响了自己的个性,与他人相处的方式,以及对所写的人物的态度、对读者的态度,这很重要。心理学家常说早年亲密关系影响人格,对于写作人格,想必也有相当的影响。
可体现早年影响的,还有一篇《徙》,写他的启蒙老师高北溟。高北溟讲课,只选自己熟读、真懂、喜爱的文章。他讲《苛政猛于虎》《出师表》《陈情表》,讲“韩、柳、欧、苏”,讲白居易、郑板桥,也讲朱自清的《背影》,都德的《磨坊文札》。尤其是喜欢讲归有光,《项脊轩志》《寒花葬志》《先妣事略》,这是童子功。汪在小说里总结高老师的选文标准:有感慨,有性情,平易自然。后来他在个人小传中再次提及,这些文章有一个贯穿性的思想倾向:人道主义。汪曾祺并不是刻意选择了某种立场、观念,而是依着自己的性情与命运,自然而然地抒情。他是一个未被时代扭曲的人。
正因如此,他能在细微处看见人的困境,但却不咄咄批判、苦大仇深,不会忽略人性的诗意与美。1947年,汪曾祺写过一个小小的短篇《职业》。说昆明文林街上有挎竹篮卖吃食的半大孩子叫卖:“椒盐饼——子西洋糕……”,在当地话里这声音听上去很像是“捏着鼻——子吹洋号”。于是那些背着书包上学的孩子便学他喊,半是逗乐,半是取笑。叫卖的孩子从那声音里,感受到“一点嘲讽,委屈,疲倦,或者还有寂寞,种种说不清,混在一起的东西”。一日,他意外得了个假期,可以不挎篮子做生意。他迈着轻松的步子,潇洒地走着,忽然吆喝了一声往日叫卖的话,接着,又轻轻来了一句:“捏着鼻——子吹洋号……”
这么一个小故事,是汪曾祺自述最爱的作品。上世纪80年代,他一共重写了3回,终版故事补充了文林街上其他叫卖声:收旧衣烂衫的、卖贵州遵义板桥化风丹的、卖壁虱药、虼蚤药的。他写了卖椒盐饼的孩子的身世,父亲早亡,随母生活,在糕点铺做伙计,出门叫卖,早早成了“这小大人”,非常尽职,毫不贪玩。背书包的孩子戏谑地模仿他:捏着鼻——子吹洋号。仍是一日,外婆生日,不做生意,他高高兴兴,大摇大摆地走着,忽然回过头来看看——他看到巷子里没有人,忽然大声地、清清楚楚地吆喝了一声:“捏着鼻子吹洋号!……”
稿子交到《人民文学》,刘心武问:这样短的小说,为什么要用这样大的题目?读完之后,又说:是该用这么大的题目!
由繁入简,返璞归真。是人越老越保守,越平淡吗?没那么简单。1991年,汪曾祺71岁,他在给朋友的信中提到,自己想要“衰年变法”。这不是突发奇想,也非赶时髦——作为中国第一批学习现代派的作家,他赶什么时髦?
汪曾祺在上世纪80年代的作品,确实更“现实主义”。他不止在一个场合提到,文学要回到现实主义。不过他也多次补充,自己说的现实主义是“容纳一切流派的现实主义”,21世纪的文学,可能既是更加现实主义的,也是更加现代主义的。只是,这个补充的音量常被主流遮蔽,汪曾祺的作品被学界(以及市场)贴上的标签里,难见“现代”一词。
1987年,汪曾祺受邀参加美国爱荷华大学“国际写作计划”,当时他读了“拉丁魔幻现实主义”小说,对此有了新的认识,便想这种小说中国本来有,但需要注入现代意识,于是决定采用现代笔法,改写聊斋故事,拟名《聊斋新义》。有人问,改写鬼狐故事有什么意义?汪曾祺回应:你说的“意义”是什么意义?
这个回应就极其现代。但汪曾祺从来不抛掉“意义”,而是重构。
他先后改写了《促织》《画壁》《双灯》《陆判》等名篇,不只是语言上的“翻译”,且修改了关键情节、补充细节,以当代情感重塑人物,丰富文本内涵,颇有言外之意。蒲松龄写《促织》,结尾大团圆,魂穿蛐蛐的孩子又活过来,父亲也得了功名。汪曾祺改了结尾,写孩子变成蛐蛐后一路斗到宫里,托梦给爹妈说自己的经历。可是第二天,孩子死了,宫里传来消息,蛐蛐也死了。汪曾祺认为,蒲松龄的大团圆是小说败笔,但正因作者情感矛盾,不自觉中化愤怒成安慰,足见其所处时代环境的酷烈。
如果非要追问“改写”的意义,同一故事底本,在不同时期的不同讲述,面向不同读者,本就有着不同的意味。讲什么重要,如何讲更重要。从文学上讲,则是审美的拓宽和再发现。有一则“新义”叫《捕快张三》,是从《聊斋志异》里一则“异史氏曰”改写而来。有个捕快发现妻子偷人,一怒之下便要她去死。妻子要求死得“漂漂亮亮”,他同意妻子打扮打扮。他喝酒,喝着喝着,忽然思考,自言自语:人活一世,所谓何来?妻子打扮漂亮,出来,泪汪汪地问:真要我死?别废话!妻子真去死了,自挂房梁——张三把最后一杯酒一饮而尽,趴叉一声,摔碎了酒杯,大声叫道:“咍!回来!一顶绿帽子,未必就当真把人压死了!”这天晚上,张三和他媳妇,琴瑟和谐。夫妻两个,恩恩爱爱,过了一辈子。
书缝里的一件小事,汪曾祺要挑出来讲,理由是张三能掀掉绿头巾,很难得。他认为,蒲松龄对女性常持欣赏眼光,多曲谅,少苛求,像曹雪芹。这是了不起的发现和表达。
上世纪90年代,汪曾祺写了一组“不伦”的高邮人事,背景也在“旧社会”,但写得更为简省,如用枯笔,且没了乡愁意味,重在人迥乎常理的个性。学者杨早将这些小说所写人物比作乡土社会眼中的“畸人”,用词很准确——让我想起美国小说家舍伍德·安德森的现代主义名作《小城畸人》。不过,《小城畸人》是出道之作,汪曾祺却是晚年变法。这有什么差别?一言难尽,但我想是有的。
汪曾祺笔下的“不伦”,有孤僻,隐逸,早恋,性开放,私奔,无视人情的任性,无视礼法的爱与婚姻,甚至还有拉皮条。这些故事里,尤其可见女性人物的主体性,热情、果敢,追求情感与身体自由自主。《小姨娘》写有点“野性”的16岁女孩,爱上门不当户不对的同学,主动追求,受家长惩罚后选择私奔——后来又再回来,住从前的房间,睡从前的床。
这是过时的民国社会剖析或浪漫小说吗?题材上属同类,但艺术上全不一回事。汪曾祺并不作道德论断和社会批判,更不设计情节以示褒贬,只是远远地怀着对人的尊重与温爱,呈现命运。
我非常喜欢他1995年写的《薛大娘》,汪曾祺写道:薛大娘身心都很健康。她的性格没有被扭曲、被压抑。舒舒展展,无拘无束。这是一个彻底解放的,自由的人。
文学的现代主义,或文化的现代性,都是大而繁复的理论问题。汪曾祺若有机会将变法再继续,能写出什么?不得而知。但我觉得,所谓“舒舒展展,无拘无束”,就是打破禁忌,包容人的个性差异,接纳人性的连续光谱。
但凡是人,必有异秉。认识到这一点,是“现代”和“现代小说”的必要前提。
(责编:常凯)
所谓常读常新,不是小说内容新了,是读者人生境况不同,读出新的体会。当然,前提是作品有滋味,值得咂摸。初读一笑了之,再读觉得笑里有泪,再再读,对小说所写人生际遇、荒唐年代有所理解。这变化,是读者经验与作者经验的交流。于是小说也新了。小说可以让交流超越时空。
1947年,写了六七年短篇小说的汪曾祺,在《益世报》发表了一篇长随笔,《短篇小说的本质》。“本质”这个东阿西,自然很难说清,但他写道,“一个真正的小说家的气质也是一个诗人”,并把里尔克的散文诗《军旗手的爱与死》认作是短篇小说的理想型范,“我们宁可一个短篇小说像诗,像散文,像戏,什么也不像也行,可是不愿意它太像个小说”。基于这一点,他认为过去那种标准的“旧小说”过时了,现代的短篇小说应是一种思索方式或情感形态,可包容一切,但又不是一切,“一个短篇小说是一个短篇小说,不多,也不少”。
能不能、该不该写“旧社会”,这种谈论方式,是没能或不能摆脱意识形态对文艺的捆绑。其实,60岁重写故乡人事,和20多岁写童年印象,都是自然而然的创作心理。心理学有“自传记忆”的说法,人在青春期、30岁左右和老年,最易想起早年记忆。这种回想,并非对一段固定信息的重播,而是“重述”,其中有叙事意义,也有审美意义,汉学家宇文所安便将“追忆”视为中国古典文学的重大母题。
记忆本是一种叙事。人在不同年纪,不同处境回看往事,感受不同。如何理解、讲述过去,又决定着当下与将来。重写,是作家对自身生命经验的重构。这是属于个人的事,冷暖自知。
汪曾祺1997年离世,在差不多最后10年的创作里,他的变法悄然开始,希望做到“融奇崛于平淡,纳外来于传统,不今不古,不中不西”。他曾经说,归有光是最有现代味儿的中国古代作家,与契诃夫相通——有点儿怪的说法,但真读一读,能有所意会。
谋生让小孩子失去快乐的机会,职业框定人限制人,让人失去自由,人生少了可能性。《职业》这篇小说在写现代社会将人“异化”的困境,也是超越时代的人生寓言,是人道主义抒情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