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与心脏病看起来毫不相干,其实之间关系复杂,互相影响。目前每年我国有400多万人死于心血管疾病,300多万人死于肿瘤。心血管病和恶性肿瘤,占据着前两位。近年来,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肿瘤患者的生存率已经得到显著改善。数据显示,我国恶性肿瘤的5年生存率从10年前的30.9%提升到目前的40.5%。研究发现,在乳腺癌患者中,有一半以上死于非肿瘤原因,其中心血管病是首要死因。乳腺癌患者心血管疾病的高发与抗肿瘤药物有着明确的联系,其中包括“抗癌明星”药物——靶向药。
靶向药物的问世与广泛使用,使得癌症患者的生存时间显著延长。同时,靶向药物相对传统化疗药物不良反应相对较小,目前靶向药物成为部分肿瘤的首选治疗用药。我们常说是药三分毒,靶向药物尽管不良反应相对较少,但仍存在不同的不良反应,包括心脏毒性、肺毒性、皮肤毒性、内分泌毒性等等。其中心脏毒性的发生率相对较低,但危害较大。
目前,分子靶向药物的心脏毒性主要包括心力衰竭、高血压和QT间期(QTc)延长。在乳腺癌中常用的以曲妥珠单抗为代表的抗Her 2的单克隆抗体,有导致心力衰竭的风险;血管内皮生长因子(VEGF)抑制剂包括贝伐珠单抗等,高血压是它的主要不良反应;而组蛋白去乙酰化酶抑制剂、ABL 抑制剂、MET抑制剂和多靶点酪氨酸激酶抑制剂,包括伊马替尼、尼洛替尼、达沙替尼、曲美替尼等,有导致QT间期延长的风险,QT间期延长是一种心律失常,严重时可导致晕厥甚至猝死。
尽管靶向药物有导致心血管疾病的风险,但只要做到规范的监测与治疗,发生风险会大大降低。对于有高血压,冠心病,心律失常,心衰等心血管疾病的癌症患者,在使用靶向药物治疗前需积极治疗心血管疾病,待心血管疾病稳定后再考虑适用靶向药物;在使用靶向药物过程中需要定期监测心血管相关指标,比如心电图、心脏彩超、心肌酶谱等;如果治疗过程中出现心脏毒性反应,必要时需暂停或中断靶向治疗并同时积极治疗心脏疾病。
对于靶向药物的心脏损害,我们需要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必过度恐慌。通过治疗前充分的评估,治疗中严密监测及时处理,治疗后密切的随访,可以在肿瘤治疗与心脏毒性之间达成一条共赢之道,既战胜肿瘤,也不“伤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