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当前,网络文学IP的跨媒介改编面临全产业联动与多媒介类型的版权挑战、跨媒介内容生成与人工智能创作中的版权风险、IP内容与媒介出版适配不当的风险和挑战。研究发现,网络文学内容的高质量提升、自律规范和产业政策的规制以及技术加持下的版权保护,将成为网络文学IP跨媒介产业发展的保障,也是解决上述问题、推动网络文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路径。
【关 键 词】网络文学;IP改编;跨媒介;数字出版;版权保护
【作者单位】张浩翔,中南大学人文学院;禹建湘,中南大学人文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网络文学跨媒介叙事研究”(23CZW061)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G239.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91/j.cnki.cn45-1216/g2.2024.13.011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6月,网民规模达10.79亿人,其中我国网络文学用户规模达5.28亿人[1]。这一数字显示了网络文学在中国互联网用户中的受欢迎程度。此外,网络文学的IP全版权运营影响了游戏、影视、动漫、音乐等合计约3037亿元的市场,对数字文化产业的影响范围将近40%[2],网络文学数字改编已经对网络文学产业规模产生了巨大影响。
随着网络媒介的快速发展与深度融合,网络文学产业的数字化出版也在网络文学跨媒介IP开发与赋能上进一步深入,形成了以网络文学为主,影视、动漫、游戏和音乐等数字化领域改编协同发展的出版产业格局。网络文学的IP跨媒介出版作为一种典型的大众出版方式,依托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实现了数字化跨媒介出版的协同发展,并在新媒介技术的加持下实现了产权保护的保障。推动网络文学IP跨媒介出版的产业协同发展,不仅是当前网络文学发展的趋势,也是实现网络文学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路径。
一、网络文学IP出版的全产业参与
IP最初指的是“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
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是指由个人或组织创造的独特、具有经济价值、在法律上被保护的知识、创意和创新成果。随着时间的推移,IP在特定领域内开始被用来指代“知识产权”的衍生物或延伸概念。在跨媒介文学产业中,IP被看作是“知识产权作品”(Intellectual Property Works),即已经存在的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市场价值的作品,如小说、漫画、电影、电视剧等。这些作品可以被转化、改编、拓展成多种形式,从而进一步开发新的商业价值。网络文学IP跨媒介出版的产业领域不是孤立的,而是被整个产业链环境赋予了更强大的生命力和更丰富的内涵[3],不仅包含网络文学IP在其他媒介平台的出版,还受到各媒介平台对网络文学全产业的影响。
1.网络文学IP的数字化改编出版
中国网络文学的内容创作离不开全面数据化的网络媒介,其IP的跨媒介改编以数字化媒介的出版为主体,主要形式为线上影视剧、微视频、动漫、网络游戏和有声读物等。《2022中国网络文学蓝皮书》显示:在2022年播放量前10名的国产剧中,网络文学改编剧占7部,在豆瓣口碑前10名的国产剧中,网络文学改编剧占5部;网络文学改编动漫年度授权IP数量同比增长24%;有声书改编授权3万余部,同比增长47%;网络文学改编微短剧在2022年迎来爆发,新增IP授权超300部,同比增长55%[4]。此外,“元宇宙”概念的兴起也推动了网络文学数字出版的新领域开发。2022年1月5日,阅文集团推出的国内首个网络文学IP数字藏品《大奉打更人之诸天万界》开启预约,并于1月8日正式发售。
作为网络文学IP跨媒介改编出版市场最大的网络影视剧领域,网络文学的IP不仅给影视剧带来了创作灵感,还将网络文学的读者转变为相关影视剧的受众,从而提高了影视剧的热度。天下霸唱创作的“鬼吹灯”系列在电影改编市场备受关注,包括《鬼吹灯之巫峡棺山》《鬼吹灯之湘西密藏》等网络电影都收获了不俗的票房。其中,由《鬼吹灯之南海归墟》改编的电视剧《南海归墟》更是上线2小时就冲上了平台飙升榜第一,3小时冲上全网热度第一。《鬼吹灯之湘西密藏》更是获得了“腾讯视频2020年度优秀网络电影”“腾讯视频网络电影内容激励第一名”“年度网络电影”“第二届中国网络电影周年度影响力影片”“2020金南狮网络视听盛典年度优秀影片”等奖项。
网络文学的创作题材和叙事风格都利于其IP的网络游戏改编。一方面,网络文学的发展趋势明显,题材丰富,特别是玄幻、悬疑、探险、都市和二次元等题材作品的快速发展,为网络文学IP改编游戏提供了可能。如阅文集团在2023年2月宣布对著名的网络文学作品《诡秘之主》进行游戏改编,由快手旗下的弹指宇宙工作室进行游戏开发,并暂定游戏名为《代号:诡秘》。2024年3月,官方公布展示了游戏中的各类场景,游戏中将原著设定的22条神之途径和220个职业都融入游戏。另一方面,网络文学吸引读者的“爽感”也较多通过叙事的“升级打怪”过程得以实现,这也符合网络游戏的大型多人在线角色扮演游戏的建构特征。因此,网络文学IP的游戏出版也成为跨媒介改编的重要途径之一。2020年6月17日,臻美仙侠开发的手游《青云诀2》上线,作为儒游网络推出的《青云诀》网络游戏续作,这款游戏同样也是改编自同名网络文学作品,并在短时间内斩获各类奖项。
2.跨媒介IP改编与网络文学的互动
中国网络文学的跨媒介IP改编创作不是网络文学文本的单向内容输出,而是由以网络文学文本IP为核心的整个产业相互协同发展下的跨媒介文艺生产。跨媒介创作的网络文学IP不能简单地被理解为同一个故事在不同媒介平台上的展示,因为正如詹金斯指出的“每个新文本都对整体作出了独特而有价值的贡献”[5]。网络文学与数字化内容相互作用,共同推动了核心IP的传播。网络文学从数字文本文字到数字影像,经历了IP的跨媒介转变,但并非都处于同一时期。当热门影视剧《庆余年》上映时,距网络文学《庆余年》作品完结已有10年之久。但《庆余年》的热播不仅吸引了原著粉丝的注意,还吸引了新的网络影视剧受众关注网络文学作品,实现了网络文学跨媒介IP改编对网络文学作品的“反哺”。
网络文学IP在不同数字化媒介的改编都不是孤立的,而是系统化地推动了全产业链的内容传播。这种模式不仅促进了作品在不同媒介平台的多元化传播,也提升了作品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为作品带来了更广泛的受众群体。网络文学作品《择天记》IP作为跨媒介改编的典范,实现了全版权的同步运营。猫腻于2014年5月开始在起点中文网连载网络文学作品《择天记》,最终于2017年1月23日更新了最后一个章节。在作品连载期间,《择天记》IP的跨媒介改编同步进行,包括《择天记》国漫动画和简体出版卷等IP版权相继推出,《择天记》电视剧也在此期间开拍和杀青。此后,《择天记》手游又由腾讯游戏开发上线。《择天记》IP在文学、动漫、实体书、影视和游戏等多媒介平台上形成了强大的传播力。
网络文学作品的跨媒介改编在内容传播和受众扩展方面拥有显著效果。通过影视剧的热播,原著小说得到更多人的关注和阅读,从而提高了其在文学市场的知名度。同时,影视剧的成功也为原著作品注入更高的IP价值,促使阅读人数大幅增长,使原著在网络文学产业中占据更重要的地位。这种互动和反哺的关系进一步加强了网络文学与影视行业之间的合作,为更多优秀网络文学作品的跨媒介改编提供新的机遇和可能性。
3.网络文学的线下出版与IP衍生品
中国网络文学作为现当代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网络文学生产和消费产业的核心环节,不仅影响了线上的数字化文学艺术生产,还迎合了不同读者的偏好,满足了各圈层的阅读需求,与传统文学作品共同丰富了阅读市场。同时,各大出版社看准网络文学潜藏的巨大经济价值,纷纷与文学网站合作,将网络文学的影响力从线上扩展到线下。网络小说涉足传统出版市场,并逐渐成为一种潮流,促进中国实体书出版走向一个新的高度。2006年,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在网上连载不久后,于2007年1月实现了线下出版发行,取得了网络文学线下出版的成功。近年来,网络文学的线下出版在政策引导、作家自觉创作、市场需求、产业发展内需和学界的研究支持等各方力量的共同推动下,取得了进一步发展,主要以优秀的现实题材网络文学作品为代表。2022年4月,国家新闻出版署启动了“优秀现实题材网络文学出版工程”,旨在推动创作出版更多饱含精神力量、彰显时代底色、富有艺术魅力的网络文学精品。
与此同时,网络文学的高质量发展与版权保护机制的健全也推动了网络文学平台对知识产权的保护。2020年8月31日,中国国家图书馆宣布与阅文集团开展合作,使得阅文集团成为中国国家图书馆互联网信息战略保存基地。同时,阅文集团平台推出的百部网络文学经典作品也被中国国家图书馆典藏,面向读者开放。不仅如此,网络文学的线下出版还推动了网络文学的海外传播。2022年,包括《复兴之路》《大国重工》《大医凌然》《画春光》等作品在内的16部中国网络文学经典作品被收录在世界著名的学术图书馆——大英图书馆的中文馆藏书目之中,这标志着中国网络文学出版进一步走向海外。
网络文学的线下产品不仅包括实体纸质书的出版,还包括以IP为核心的线下衍生产品。2019年,腾讯视频改编了墨香铜臭的网络文学作品《魔道祖师》,上线播出了影视剧《陈情令》。影视剧播出期间,官方推出的合影卡、立牌、挂件、汉服、油纸伞、联名珠宝等衍生品在官方网店受到热捧。影视剧完结后,IP产品热度不降反增——以《陈情令》影视剧IP打造的不同色号和外观的“陈情令口红”在官方商城正式上线仅36分钟后,就宣告全网售罄。2021年,改编自Priest的网络文学作品《天涯客》的《山河令》在优酷上线,成为现象级爆剧。随后,授权合作商家围绕这一IP推出了包括折扇和琉璃甲在内的多款周边,其中全球限量发行3000套的影视剧集收藏卡销售火爆,首批1000套上线不到1秒即售罄。
二、网络文学跨媒介出版的挑战与风险
中国网络文学全产业的IP跨媒介改编提供了一个可持续和协同推动的发展路径,特别是网络媒介的快速发展为网络文学提供了可靠的技术支持。然而当技术构成了一种新的文化体系,这种文化体系又构建了整个社会[6]。在这种文化体系中,技术不仅仅是工具,还是一种媒介,传递着信息、思想和价值观。因此,随着新媒介技术的发展,瞬息万变的技术革新也带来了新的挑战和风险,对网络文学IP的跨媒介出版提出新的挑战。
1.全产业联动与多媒介类型的版权挑战
不同于传统文学线下纸质版作品的版权形式,网络文学的版权保护还涉及网络首发和线上数字阅读版权风险。中国版权协会在2022年5月发布的《2021年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与发展报告》显示了网络文学领域的盗版情况:2021年,中国网络文学因盗版侵权所蒙受的损失高达62亿元,占网络文学整体市场规模的21%;有85.4%的作家曾遭遇侵权盗版事件,其中频繁受侵的比例达42%[7]。除了平台盗版的侵权,网络文学还存在线上出版的抄袭问题。
不仅面临内容的版权挑战,网络文学还面临IP跨媒介改编的出版风险。网络文学网站发展日趋成熟,运营模式日臻完善,但相对于网络文学产业中下游改编的发展历史阶段,付费阅读市场渐趋饱和。网络文学产业“下游倚重”的趋势不仅促使更多的网文IP走向多媒介改编与多形态呈现,也促使网文IP在更广泛的领域实现授权经营[8],对网络文学的跨媒介版权保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实践中,网络文学IP的改编侵权问题时有发生。腾讯公司在2019年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关于荔枝APP传播《三体》音频的侵权诉讼。在文书中,腾讯公司表示其已在2016年获得了作者刘慈欣签署的独家合作协议,而荔枝公司官网和荔枝APP提供了未经授权的有声读物,导致腾讯公司享有的著作权受到侵害。2022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在二审认定一审法院综合考虑判决荔枝公司赔偿的500万元赔偿金额在合理范围内,予以维持。
网络文学跨媒介IP改编出版需要面临不同媒介出版的版权类型差异和出版权限的问题。网络文学的线上数字出版以文学网站的连载为主,网络文学IP改编的网络游戏出版更为复杂,不仅需要游戏研发和制作,还要获取网络游戏版号才得以上线。因此,近年来网络文学IP在游戏端口的跨媒介出版呈现明显的放缓趋势。网络游戏的版号成为珍贵的资源,有尝试意愿的厂商直接将版号分拨给更有可能成功的IP,如端游IP和主机IP[9]。2022年,获得版号审批的新游数量超306部,其中由网络文学IP改编的游戏作品全年公测、上线的数量仅有7部。可见,不同媒介的出版政策差异直接影响网络文学IP在全产业链中的跨媒介出版。
2.跨媒介内容生成与人工智能的创作与版权风险
数字媒介技术的发展推动了网络文学的文本生成和内容转换,特别是近年来以ChatGPT和人工智能Sora为代表的AIGC(AI-generated content,人工
智能生成内容)技术的发展,引发了AIGC对网络文学发展的影响的关注和讨论。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发布的《2023年中国网络文学发展研究报告》指出,AIGC对网络文学产业发展的影响而引发的一系列悖论与挑战,需要广大从业者、研究者着眼于技术、法律以及文学创作等多重维度,充分考量AIGC的著作权归属、数字资产的转化、训练数据来源的合法性、算法的可追溯性与可解释性、AI生成内容的鉴别与区分等问题[10]。
在网络文学早期的传统创作过程中,作者通常是拥有作品版权的主体,但当内容由人工智能生成时,谁应该被视为内容的创作者将成为争议点。目前的版权法律体系并未完全适应人工智能时代的内容生成方式,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判例,使得在AIGC中确定版权归属变得更加困难。但在AIGC技术缩短网络文学内容转化周期的同时,这种新型内容生成方式也伴随着一系列版权风险和法律挑战。2023年美国宣判了一例涉及AIGC版权保护问题的案例。漫画书Zarya of the Dawn的创作被指存在利用人工智能Midjourney 生成艺术,美国版权局推翻并撤销了著作权登记[11],这也成为世界范围内第一个对AIGC版权归属判罚的案例。
《2022中国网络文学蓝皮书》同样关注了AIGC对网络文学发展的影响,指出 “AI绘图技术大大提高了网络文学转化成漫画的效率,缩短了网络文学的转化周期”[5]。当人工智能对网络文学文生图和文生视频的内容改编在产业和创作效率上起到明显推动作用时,也带来了相关的版权和创作伦理等问题。2024年2月,OpenAI推出了文生视频的人工智能模型Sora,实现了从文本到视频的人工智能直接创作。这一技术为网络文学的影视改编提供了更多的可能,但也可能因其高效性和便捷性带来IP跨媒介版权的混乱。
3.IP内容与媒介出版的适配不当
网络文学IP在跨媒介平台的出版带动了网络文学全产业的发展,有效地将火爆的IP内容链接到不同的媒介平台,满足了不同读者和受众的阅读需求。但是在网络文学作品的IP改编过程中,其对IP的跨媒介出版方提出了媒介使用要求。网络文学的跨媒介出版面临同一IP的跨媒介呈现,即由于媒介语言文化的差异性,相同的内容通过不同的媒介展现时,容易造成内容和表达的区别。网络文学作品包含的大量文字细节和内心独白,在影视剧中往往无法完全呈现,这会导致原著粉丝对影视剧的期待与实际呈现之间存在差距,引发原著粉丝的失望和抵触情绪。反之,网络影视剧、游戏和动漫媒介的出版内容能够表现很多无法在文字中表达的图像语言。
网络文学的内容和跨媒介改编的需求并不总是一致的。不同于影视、游戏和动漫剧本、脚本或画面等,网络文学的文本创作是天然的艺术行为和传播模式,只是在跨媒介出版需求下和资本的运营中才最终得以开发。因此,网络文学创作的初衷是文字内容在文学网站的出版和发布,而不是成为影视剧的剧本,这就导致了网络文学并不总适用于跨媒介出版。天蚕土豆创作的网络文学作品《斗破苍穹》长期“霸榜”,并于2020年8月被中国国家图书馆永久典藏。然而由这一榜首IP改编而成的影视剧《斗破苍穹》在2018年上线后就遇冷,出现大热IP跨媒介出版产品的“水土不服”现象。
三、网络文学跨媒介出版的保护与产业规制
网络文学IP的跨媒介出版对全产业的联动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面对网络文学跨媒介出版中的风险与挑战,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对网络文学的跨媒介出版保护,并大力推动网络文学产业的制度完善。要想实现网络文学IP跨媒介出版的保护,不仅需要在内容方面不断提升高品质产出,还需要加强制度层面的保障,加大保障力度。
1.内容提质:推动高品质网络文学IP的经典效应
在网络文学IP的跨媒介出版中,作为全产业环节中最核心和关键的IP生成,网络文学的文本内容创作对产业的发展具有关键性作用。网络文学IP跨媒介出版是网络文学内容的再生产,前端的质量将会影响后续改编。一个优秀的网络文学作品是跨媒介出版改编的必要前提,更是打造和推动优质IP出版的基石。经典网络文学作品在推动IP跨媒介改编中扮演着关键角色,不仅拥有庞大的读者基础,还能够将读者与不同媒介的受众联系和融合起来,从而获得更多的关注和资源投入,更好地实现这一优秀文学作品IP的跨媒介出版。
因此,网络文学IP跨媒介出版的前提是确保网络文学内容的高品质,并持续推动网络文学精品和经典创作。2020年,在中国作协的组织下,网络文学作家积极维护自身权利,以唐家三少、蒋胜男等知名网络文学作家为代表的136名作家共同签署了《提升网络文学创作质量倡议书》,呼吁全国网络作家承担时代责任,创作出更多高质量精品力作。网络文学作家对高质量文学作品的追求有利于网络文学具备更强的文学性,不仅在情节设置、人物塑造、语言表达等方面更加精湛,还在吸引读者、打动心灵方面形成以网络文学文本为内核的独特魅力,为跨媒介改编提供丰富的素材。
网络文学经典榜单的评选将发挥优秀作品的示范带动作用。网络文学的经典化是网络文学发展的必由之路,网络文学的互动性特征带来的IP跨媒介改编同样伴随着经典作品的诞生。因此,网络文学发展要避免盲目追求签约作者和作品的数量,而应更加强调作品的质量,变以量取胜为以质取胜[12]。电视剧《大江大河之岁月如歌》于2024年1月8日在中央电视台首播,网络端同步在爱奇艺、腾讯视频播出,这也是继《大江大河》和《大江大河2》后又一由网络文学改编、同步在电视台和网络视频播出的影视剧。《大江东去》IP曾入选“中国网络文学20年20部作品”,曾获中宣部第十一届“五个一工程”奖等荣誉,其IP跨媒介改编为现实题材的网络文学树立了行业标杆。
2.制度保障:创作与改编自律和产业与法规他律的结合
网络文学创作自律机制的建立,对保障作品质量、维护作者权益和提升整个产业的声誉具有重要意义。在2022年中国版权协会发布《2021年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与发展报告》后,20个省级网络作家协会、12家网络文学平台和522名网络作家联名响应倡议。网络作家协会、网络文学平台和网络文学作家的联合倡议不仅表达了网络文学产业版权保护的需求,也反映了行业和作家自律的现实表现。作为出版主体,网络文学创作者和IP改编的发行方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的道德约束和责任感,确保作品的原创性和质量。行业自律、平台自律和作家自律协同推动的自律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将有助于提升网络文学作品的质量,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产业和法规的他律也是网络文学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网络文学平台应建立完善的版权保护体系,发挥大平台的资源整合优势,为网络文学作家提供保障。2022年7月6日,中国作家协会发起的中国网络文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北京成立,这也是全国第一个专门服务于网络文艺知识产权纠纷的调解委员会,旨在保护网络文艺作品的知识产权。近年来,关于加大网络文学侵权打击力度和加强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也为网络文学IP的跨媒介出版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第2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前夕,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在2022年4月25日会签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为进一步推动网络文学在全产业发展领域的数字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制度支持和政策保障。
自律机制和产业、法规的他律相辅相成,形成合力,共同推动网络文学产业的健康发展。自律机制是产业的内生动力,能从内部对网络文学产业进行管理和规范;产业和法规的他律则是外部的约束和规范,能从外部对网络文学产业进行监管和保护。两者结合形成的良性循环推动了网络文学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3.技术加持:合理运用媒介技术推动IP的跨媒介出版
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数字版权管理)作为一种重要的技术手段能够加强网络文学 IP的跨媒介出版保护。DRM可以对数字化产品提供保护,并通过限制访问以及控制数字化信息商品的使用和分发来防止未经授权的使用[13],从而维护数字内容的合法权益。国家版权局在2023年2月发布的《2021年度中国网络版权保护报告》中关注了DRM技术对网络版权保护的问题,摘要版本中提出了未来DRM技术将在数字内容版权保护中发挥更大的作用[14]。目前,DRM技术已经在数字出版行业和领域发挥作用,如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借助DRM防盗版技术和账号识别技术对信息产权进行保护。DRM的应用可以通过数字加密和授权管理加大对网络文学作品的保护力度。
人工智能在网络文学创作和IP改编等领域也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对文字内容和跨媒介IP的质量提升提供了技术支持。2023年,阅文集团推出了全国第一个网络文学领域的“阅文妙笔”AIGC模型及其衍生应用产品——“作家助手妙笔版”。作为网络文学垂直领域推出的AIGC模型,“阅文妙笔”能够基于网络文学作品的故事内容特点、人物角色设定、“爽感”叙事技巧等方面为网络文学创作提供技术支持。AIGC领域的技术发展实现了文生图和文生视频,为网络文学IP的跨媒介改编,特别是为影视剧、游戏画面和动漫改编提供了技术支持。科学合理地运用文生图模型可以为网络文学IP的跨媒介出版潜能和可行性提供先验性考量。AIGC模式给网络文学的影视化改编和动漫改编提供了更大的试错空间,不仅反映在经费成本上,还体现在时间成本中。Sora提供的文生视频模型能够创造出1分钟的视频,这一视频内容既可以通过极低的成本实现网络文学IP改编的“小样”,以此为观测市场预期和读者需求提供观察的窗口,还能够对网络文学IP文本内容的视频改编提供合适的拍摄范本。
四、结语
中国网络文学因网而生,因网而兴,也因互联网的媒介特征而形成跨媒介出版全产业协同发展路径。网络文学IP跨媒介的出版路径不仅促进了网络文学的全面发展,还通过影视、动漫、游戏等多领域的改编,实现了内容的多元传播和价值最大化。这种跨媒介改编不仅增强了网络文学作品的影响力,还推动了相关产业的协同发展。然而,在这一过程中,版权保护和侵权问题成为亟待解决的难题。通过技术手段和政策规制的双重保障,加强对网络文学内容的版权保护,不仅是维护创作者权益的必要措施,也是推动整个产业健康发展的关键。同时,网络文学内容质量的提升和自律规范的建立,将为跨媒介改编提供更坚实的基础,促进网络文学IP在更广泛的领域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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