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目前的政策实践中,各地大多将城市社区作为精细化治理的主要场所,并进行积极的探索[1]。但是,当前社区治理面临着居民服务需求多元化与有效供给能力有限性之间的矛盾,以及社区异质性增强与社区公共性维护需求之间的矛盾等现实问题,使得城市社区精细化治理的深入实施面临着一系列现实困境,其中停车问题是全国大多数社区面临的主要问题。以上海市J社区安装智能停车杆停车协商治理为例,在对J社区进行数据收集和访谈的基础上,基于协同治理理论分析J社区停车协商治理的过程和困境,并提出在城市精细化治理背景下老旧小区停车协商治理应注重前期调查工作、协商过程精细化、引入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等对策建议,以期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长效治理机制建构,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城市精细化治理;老旧小区;停车协商治理;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4)13-0120-03
一、研究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治理的复杂性和挑战性日益凸显。城市精细化治理作为一种新型的城市治理模式,采取细分、精准、智慧和效能的治理手段,致力于实现城市治理的高效与和谐。老旧小区作为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治理水平不仅关系到居民的生活质量,也与城市经济发展紧密相连。城市精细化治理与老旧小区治理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联。首先,城市精细化治理为老旧小区治理提供了制度和技RlxSLBgl5ZZglUiNT3T2njAxhPaq+Y1JKY7VkZhxTOg=术支持。其次,老旧小区治理是城市精细化治理的重要内容和基础。最后,老旧小区停车治理也有助于提升城市形象与吸引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与资源配置、增强城市活力与创新力等,从而推动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020年上海市委、市政府将“停车难综合治理工程”纳入到民心工程,鼓励社区利用周边资源开展共享,挖掘老旧小区内部潜力。停车治理问题虽取得一些治理成效,但是对于部分老旧小区而言,停车问题依然严峻。老旧小区改进社区停车的民主协商道路阻碍重重,本文以上海市老旧小区J社区停车协商治理为例,基于协同治理理论试图分析在城市精细化治理背景下老旧小区停车协商治理的过程和协商困境,探讨如何实现老旧小区停车协商治理成功,以期改善老旧小区停车治理的现状,而老旧小区停车治理的实践经验,也为城市精细化治理提供重要的借鉴和参考。
二、文献回顾
目前大多数学者对于老旧小区停车治理的研究集中于停车供需矛盾、公共空间规划与完善等方面。对于停车治理问题的研究,国内外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和建议。国外对于停车治理的研究开始较早,但大多数学者主要集中于停车供需矛盾的研究[2],如阿卜杜勒·哈米德·本等人以时间为主线探寻车位的供需关系,创立停车位供需空间散布模型[3]。我国老旧小区停车供需矛盾的潜在逻辑在于规划滞后与需求增长的不匹配,公共空间规划有待完善。陈坦等人将当前不同类型老旧小区停车空间设计进行分类优化,最终从挖掘内部空间、拓展周边资源等方面针对老旧小区停车空间进行了优化和完善[4]。黄庭晚等人从矛盾产生原因、民生需求、关键问题和解决主要矛盾等角度,探讨停车空间优化路径[5]。程革则建议通过绿化和拆除违章建筑,以增加居民停车位的供应,并充分挖掘地下停车的潜力[6]。
协同治理理论在停车治理中的应用集中于多元主体协同机制、协同治理中各主体的互动关系等方面。例如李振锋、王翔君从社团结构和行动秩序两个维度对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协同治理机制进行分解重构,阐释老旧小区改造中多元主体参与实践的协同机制和实际效果,研究发现,老旧小区改造中存在代理型、同构型和合作型三种形式并存的现象,且三种模式在改造成效上存在差异[7]。
城市精细化治理离不开在新技术与组织互动的机制层面讨论问题,并在实践层面加深对改革如何“暗藏”技术的理解,技术治理与制度治理互动形塑了城市精细化治理[8]。而下沉到实践层面,学者们在研究老旧社区停车治理问题时大多集中在问题与对策研究,而对于停车治理中组织互动机制研究关注较少,协商治理的过程也是各组织互动的过程。因此,针对停车治理协商过程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需要学者们投入更多的研究精力,以推动老旧社区停车治理问题的有效解决。
三、理论基础与研究方法
(一)理论基础:协同治理理论
协同治理理论是一门由治理理论和协同学理论作为基础的新兴的交叉理论,可以用来解释社会系统的协同发展问题。因此,协同治理理论兼有治理理论和协同学理论的内涵要求:(1)治理主体的多元化,也是协同治理的前提。(2)各子系统的协同性,强调多元主体的有机组合从而产生正向的非线性耦合作用,注重不同主体进行自愿平等协商达成一致从而采取集体行动。(3)共同规则的制定,协同治理过程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是各个主体都认可的行动规则的制定过程[9]。协同治理理论的关注重心是多元主体在参与公共事务治理时的协同与合作,以实现治理效能的最大化[10]。
(二)研究方法:案例分析
案例研究法,是尝试将案例研究定义为一种研究策略,开发案例研究的设计来强化案例研究的复制逻辑,将研究设计中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引入此类研究设计中[11]。余菁认为案例研究的对象是社会经济生活中现象、事例及证据之间的关系,可以从各种信息的关系和情境中精炼出理论构建的体系和方法。闫梅认为案例研究还要通过对多个相似的个案进行分析归纳中寻找普遍规律,将实践中的复杂信息和关联条件消化理解进而建构合适的理论[12]。
J社区始建于1994年,由单位公寓演变而来,从单位包揽的管理模式转变为社区自治模式,具有老旧小区的典型特征。因此,本文选择J社区为研究对象,对其就停车问题的协商治理实践进行研究。
四、上海J社区停车协商治理实践
J社区建于1994年,包含10栋单位公寓,共241户,总面积约10 009平方米,空房率约5%,租赁率高达60%。由于社区停车空间及配套设施不足,停车管理处于无序状态,无法满足居民需求。鉴于小区物业仅负责房屋维修,不涉及停车管理,J社区居委会为规范停车秩序,防止外来车辆进入,以及解决内部乱停车和杂物占位问题,发起安装智慧停车杆征询决策活动。
(一)治理主体与协同机制
在J社区停车协商治理体系中,核心治理主体涵盖居委会、业委会、业主、租户、购买服务的企业。各主体在治理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居委会作为自治组织,负责引领并协调各方参与停车问题的决策与实施,确保各方利益平衡。业委会作为业主代表,负责收集意见、代表业主协商,并监督停车管理实施。业主通过参与决策表达需求,同时需遵守停车规定。租户作为小区成员,其停车需求亦应得到重视。各主体协同作用,共同推动老旧小区停车治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二)共同协商过程
对J小区进行停车治理协商的决策征询过程可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1.征询发起阶段。居委会单方面启动停车治理的征询,通过征询过程收集车辆与居民信息,社区居民在民主协商过程中被动参与,主要限于投票环节。居委会的行政化倾向显著,采取自上而下的决策模式。居委会召开业主代表大会和楼组长代表大会,协商和说明此次停车协商方案但未告知普通居民。
2.意见征询阶段。在停车协商治理过程中,居委会、业委会成员及楼组长作为主要动员者和执行者,他们仅通过碰头会议与业委会和楼组长沟通,并依赖其传达征询方案。对于业委会成员和楼组长如何进行传达并未进行指导和安排。采取的方式包括一楼自取和直接放置显眼处,居委会及其动员组织在征询活动中主要依赖社区公示栏、微信群通知以及居民的自主参与。
3.征询结果阶段。实际发放241份征询单仅回收到89份,其中仅有33份在征询单中明确发表停车协商治理的意见,回收率为36.9%,意见反馈率为13.7%左右,居民参与征询意愿较低。居委会未让业主代表、楼组长告知居民项目预期细则和大体规划,如项目支出成本和责任细分、居委的“疏堵结合”方案即与附近室内专用停车场合作给到居民的优惠价格,未作任何说明,使得大多数人保持中立或置身事外,征询结果未达到物权法规定的协商制度规则而以失败告终。
(三)协商治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1.前期调研准备不足。在未系统调查住户属性、居住状况及车辆状况的前提下,居委会启动停车管理意见征询。初次征询即尝试信息收集与决策协商并行,造成流程倒置。缺乏实地调查,仅凭户籍资料征询意见,显得仓促无针对性,住户触达率低,制约了征询活动的有效进行。
2.民主协商环节断层。仅通过业主代表大会和楼组长会议传达征询意图和方案,且未对楼组长的宣传解释工作提供指导。居民仅参与民主协商的最终投票表决环节,导致参与方式的接触率和覆盖率较低,部分居民未能及时了解和参与决策过程。
3.硬性制度机制失效。根据老旧小区管理与改善条例及物权法规定,需满足2/3以上居民参与投票且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项目。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因居委会准备与动员不足,导致投票参与度较低,仅收到89份征询单,未能达到协商制度规定的基数要求。此情况下,投票机制转为“少数决定多数”,导致协商机制失效。
4.基层自治的责任主体。小区物业源自房管所,仅负责房屋维修管理,未涵盖其他服务项目。物业公司与居委会维持相对独立的组织形态,社区居民对居委会的具体职责存在认知模糊的现象。各主体间独立且利益关系复杂,传统城市管理惯性使自下而上的协商成为常态,制约了小区共有部分持续改善的内生动力。
由以上个案可以看出,由于老旧小区普遍的基础条件,组织结构等具有相似性,因此在对J社区的个案研究中,可以发现老旧小区普遍存在停车治理协商难的问题,如前期调研准备不足、民主协商环节断层等。本次研究结果对老旧小区的停车治理协商措施优化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同时也有助于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激发城市“存量”的经济活力,让城市更新项目撬动城市经济发展。
五、城市精细化治理中老旧小区停车治理的对策建议
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老旧小区的停车问题日渐凸显,已成为城市精细化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难题。城市精细化治理是指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对城市治理的各个环节进行精细化、标准化、智能化的管理,以提高城市治理的效率和水平。城市精细化治理的特点主要包括:注重细节、强调规范、追求智能、突出协同。这些特点使得城市精细化治理成为解决城市治理难题的有效途径。针对老旧小区停车协商治理所面临的困境,本文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第一,充分落实前期调查准备工作,建立完善的停车协商机制。首先,在启动意见征询工作之前,需要明确其目的,即广泛收集居民对停车问题的看法、需求和期望,为后续的协商提供民意支撑。其次,应遵循协同治理的原则,确保居民参与机会的均等性,并且这些意见都能得到公正的处理和反馈。最后,进行社区总体情况的摸底调查,切实了解社区车辆情况、人员信息、社区停车空间情况等。
第二,协商过程精细化,以保证达到协商制度规则的正常运行。首先,应制定详细的协商方案。方案应包括协商的流程、时间、参与人员、讨论方式等具体细节。同时,考虑各方利益诉求和矛盾焦点,确保方案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其次,确保协商过程的公开透明,让居民了解协商的进展和结果。最后,应建立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居民对协商过程和结果的意见和建议,为后续的治理提供改进方向。
第三,制定全流程的动员工作安排,提升基层动员能力。首先,应明确动员工作的核心目标,促进其对停车协商治理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加强动员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升其专业素养和动员能力,确保动员人员能够准确传达治理目标和方案。其次,在动员过程中,采用多元化的动员手段,如宣传海报、社区广播、微信群通知等,以及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和座谈会等形式。最后,根据动员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居民反馈,持续优化动员策略。
第四,引入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首先,该系统应具备车位预约、车位查询、自动缴费等功能,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停车服务。同时,通过数据分析,系统可以预测停车需求的变化趋势,为停车位的规划和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其次,推广“共享停车”模式,通过设立共享停车位、建立共享停车平台等方式,实现停车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最后,实现社区连片发展,发挥资源汇集优势,构建智慧城市更新治理案例库,实现资源共享与经验交流。
老旧小区停车问题是城市精细化治理的重要挑战之一。未来还需不断完善停车协商机制、引入智能化停车管理系统、推广“共享停车”模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及完善政策法规体系等对策措施,以期有效解决老旧小区停车难题,提高城市治理的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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