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子·原道》说:“所谓无治者,不易自然也。”老子所说的“无为”,就是不违背自然,不要人为地干预事物自身的发展状态和规律,而不是如有些人所理解的“寂然无声,漠然不动,引之不来,推之不往”的无所作为。
按照《淮南子》的阐释,老子“无为”思想的本质是顺应自然。老子主张“无为”,并非主张消极保守、无所作为。老子所主张的,是人们理性地认识天地万物的本性和规律,自觉遵循事物的本性和规律而不妄加干预。老子并不否认人可以辅助自然,但他强调人应该在顺应自然的前提下辅助自然,“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老子·六十四章》)。人不要按照自己的主观意愿,在事物的运行、发展过程中对其横加干预。这就是老子“无为”思想的本义和真谛。所谓“无为而无不为”,其实包含着“有所为”——顺应事物自然规律的“有所为”。《淮南子》指出,老子认为人的“有为”之举往往弄巧成拙,使事物的发展最终出现始料所不及的结局。天下的事物经常表现出这样一种特征:有的你越是想增益它,实际上反而减损了它;有的你越是想减损它,实际上反而增益了它,即“物或益之而损,或损之而益”。
《淮南子》还提出,“无为”主张顺其自然,但并不是任其自然,不做主观努力,不发挥人的才智。例如,虽说自然的地势都是西高东低,江河都是从西向东流入大海,但还必须要人来治理疏导河道,才能使河水畅流无阻;虽说到了春天禾苗都能生长,但还需要人来辛勤劳作,才能使庄稼获得丰收。假若“无为”就是听任水自流,坐待苗自长,那么圣王就不成其为圣王,也不可能坐收“无为而无不为”之功效。因此,神农要尝百草并教百姓种五谷,尧要四处奔走教民仁爱,舜要教百姓筑墙建屋,大禹要用疏导之法治理洪水。而他们的行为,都属于老子所说的“无为”之举。正因为有了这样的“无为”,圣王才能够“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史记·乐书》)。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淮南子》还进一步区分了“塞而无为”与“通而无为”。所谓“塞而无为”,指人们对于事物采取“漠然不动,引之不来,推之不往”的态度,也就是无所用心、无所事事。所谓“通而无为”,指的是人们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的“无为”。所谓“通”,意为“通晓”,就是探索、认识和掌握事物的自然规律。“故通而无为也,与塞而无为也同。其无为则同,其所以无为则异。”(《淮南子·要略》)两种“无为”,看似相同;但是何以无为,却截然不同。“塞而无为”是真正的无所作为,“通而无为”则是不“强为”。那么,什么是老子所反对的“有为”“强为”呢?《淮南子》举例说:“若夫以火熯井,以淮灌山,此用己而背自然,故谓之有为。”(《淮南子·修务》)倘若试图用火烤干水井,试图让淮河水倒灌八公山(“以火熯井,以淮灌山”),从自己的主观意志出发而违背自然规律(“用己而背自然”)那就是老子所反对的“有为”“强为”。
简言之,“无为”就是“不易自然”,“无为而治”其实是遵循事物自然规律的“有为而治”。“通而无为”则是由于通晓事物运行的规律而不做违背规律的事。从“无为而无不为”到“通而无为”,不仅是一种高明的历史智慧,而且至今仍然能够给现代人类以有益的启迪。从微观层面看,“无为”智慧能够被运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学习、工作等实践活动之中,警示人们不要从主观意志出发而盲目地“有为”“强为”,引导人们致力于“通而无为”,努力探索事物运动、发展的自然规律,在认识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因势利导、顺势而为、有所为有所不为。从宏观层面看,这种“无为”智慧能够在方法论上为现代人类如何与自然界和谐相处提供启示。无论科学技术进步到何种程度,人类对自然界的利用、控制、改造都不能够从主观意志出发而盲目地“有为”“强为”,不要以为当代人凭借科学技术就可以对自然界为所欲为。
总之,人类永远可以从道家的“无为”思想中汲取智慧、获得警示,从而在认识客观规律、尊重和顺应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奋发有为。这对于我们,乃至对于当今整个人类,仍然不失为一个重要提示:在认识、尊重事物运行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奋发作为。
(选自《光明日报》2024年4月13日)
提炼
一篇议论文的主要观点中往往有一两个核心概念对全文起统领作用。比如这篇学术论文中“无为”这个词语就是该文的核心概念。不少考生由于对核心概念的理解模糊不清,导致写作思维混乱,仅在几个表面相近、实质却差别不小的概念中跳跃,内容拖沓、失序。为了准确阐释概念,我们可以从概念的本身入手,抽取其部分属性进行限制。先从概念的外延着手(概念的种属关系入手),运用分类法,将大概念拆分成几个子概念,如文中将老子所说的“无为”拆分成“不易自然”和“通而无为”。然后通过对与之相反概念“有为”“强为”的引入,进行比较,来阐释概念间的不同,先否定,再肯定,从而阐明概念内涵。此外,文中还引用了《淮南子》和《老子》中的名言,这些对规律、道理的凝练与升华,将核心概念的特征传神地表达出来,让核心概念的内涵呈现出文化丰厚之美、形式凝练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