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苏轼作为北宋时期声名卓著的文人代表,是中国古往今来文人精神的最高峰之一,其在历史和文学作品中多以豁达狂放、刚正不阿、才高八斗的形象现于后世,对文学艺术领域和民众精神的塑造都产生了极其重大的影响。其形象在历史流变中不断经历后人的构建与重塑,但目前的研究仍存在诸多问题,如关于同时代人对苏轼的评价的相关研究较少、对苏轼的评价角度局限、对苏轼的评价视角不够全面等问题,这些不足都使苏轼的真实形象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因此,试图从《续资治通鉴长编》《全宋笔记》《全宋文》三本资料入手,并结合其他研究资料如 《宋人轶事汇编》等,力图回到北宋历史语境,探究当时各阶层群体对苏轼的多维度评价,同时实现对苏轼本真面貌的还原。
[关 键 词] 苏轼;同时代;多元评价
一、苏轼之性情评价
苏轼作为北宋著名文人,其性情一直为人所津津乐道,他才思机敏、幽默善谑、豪爽直言的性格为人所共知。然而,时人对苏轼的性情评价并非后世那样极力称颂乃至神化,而是呈现出多元甚至两极分化的态势,其性情的侧面更是包括了养生、佛道、游历、书法、交游等多个角度,显示出苏轼在历史情景中的百态人生。
(一)豪俊端方与狂悖自负
苏轼豪爽大方的性格向来为人所知。陈襄在《熙宁经筵论荐司马光等三十三人章稿》中称苏轼:“豪俊端方,所学虽不长于经术,然子史百氏之书,无所不览。”[1]叶梦得在《石林燕语》中也记载苏轼应试时“笔力豪骋,不能屈折于作赋 ”[2],“然中引皋陶曰‘杀之三’,尧曰‘宥之三’事不见所据,亟以示文忠,大喜。往取其赋,则已为他考官所落矣,即擢第二。及放榜,圣俞终以前所引为疑,遂以问之。子瞻徐曰:‘想当然耳,何必须要有出处?’”[2]纵横恣肆乃至妄拟引文,被质问也从容不迫,其豪俊自信的性格可见一斑。然而这样的性格也让他招致非议,御史何正臣在乌台诗案中言轼“愚弄朝廷,妄自尊大 ”[3],李定则上疏言苏轼“陛下所以俟轼者,可谓尽矣,而狂悖之语日闻 ”[4]。政敌在对苏轼的豪爽性格评论时作出以狂悖自负的评定,并且上升到愚弄朝廷的地步,甚至连友人也记载苏轼“少年气刚”。张舜民在《房州修城碑阴记》中记载:“子瞻在岐,与陈公不相叶,至境上闻。其来,陈公以乡里长老自处,子瞻少年气刚,不少下。子瞻后悔此事,不喜人问之,于是作《陈公弼传》,是亦补过之言云。 ”[5]苏轼年少意气,不善隐藏锋芒,所以会暗中树敌,然随年岁渐长逐渐收敛。
(二)敏捷善谑与刻薄尖酸
在《全宋笔记》中记载苏轼幽默善谑的文字比比皆是;吕希哲在《吕氏杂记》中记载:“苏子瞻一日称熟猪肉之美,淳夫曰:‘其奈发风何?’子瞻笑谓予曰:‘淳夫诬告猪肉。’”[6]苏轼无论是与友人交往还是同众人应酬,乃至为官、为文,常语出惊人、机敏善谑,且性情洒脱,对生活中的琐碎事物有着超乎常人的敏锐感知,因而联想类比往往出人意料。
但与此同时,爱开玩笑的个性也导致苏轼身边的敌意潜滋暗长,甚至和朋友反目成仇,玩笑过度就成了尖酸刻薄,为人不喜。王辟之在《渑水燕谈录》中记载子瞻戏弄贡父一事:“贡父晚苦风疾, 鬓眉皆落,鼻梁且断。一日,与子瞻数人小酌,各引古人语相戏。子瞻戏贡父云:‘大风起兮眉飞扬,安得壮士兮守鼻梁。’座中大噱,贡父恨怅不已。”[7]苏轼的戏谑之语常从旁人的容貌缺憾或是私人隐疾方面做文章,引得堂中众人大笑的同时,却难免使被取笑之人心中怅恨不满。与朋友交往亦是如此,幽默之余却难免有失分寸,而在仕途中,言语不慎就难免暗中树敌。孙升在《孙公谈圃》中所记载:“司马温公之薨……苏子瞻率同辈以往,而程颐固争,引《论语》‘子于是日哭则不歌’。子瞻曰:‘明堂乃吉札,不可谓歌则不哭也。’颐又谕司马诸孤不得受吊。子瞻戏曰:‘颐可谓燠糟鄙俚叔孙通。’闻者笑之。”[8]苏轼为人不拘礼法,在司马光葬礼上毫无顾忌地当面攻讦取笑程颐的古板迂腐,甚至引得百官大笑,这一行为符合苏轼坦率耿直的个性,但同时言辞过于犀利尖锐,使得程颐颜面尽失、心中生恨,苏轼在不知不觉中惹祸上身,间接导致以程颐为首的蜀党对苏轼的攻讦愈演愈烈。
苏轼幽默善谑的性格除了表现在与身边人的交往中,还表现在当他面对困顿的命运时的心态上。幽默的言语已经磨平了刺伤他人的尖锐,更多的是一种来源于历经世事后的豁达,并能化作宽慰他人的力量。赵令畤在《侯鲭录》中记载苏轼赴狱前宽慰妻子一事:“妻、子送出门,皆哭,无以语之,顾老妻曰:‘独不能如杨处士妻作诗送我乎?’老妻不觉失笑而止。”[9]苏轼在湖州上任时突然被捕,家中财务也尽数抄没,妻子王氏看见丈夫被捕惊惧不已,苏轼即以杨处士之妻临别赠诗作为调侃,劝慰妻子。生离死别之时苏轼尚能镇定自若,不忘顾及家人的心情感受,可见其豁达之余对亲友的一片真情厚意。
二、苏轼之德行评价
苏轼为北宋文人的典范,他的道德品质既体现了儒家坚韧和进取的精神,也吸收了道家淡泊开阔的观念。在对苏轼德行这一维度上进行评价的主体有官方权力核心、同朝士大夫官僚群体,包括台谏官和苏轼的政敌、苏轼亲友,评价主体与苏轼呈现出复杂多面的关系,如苏轼与欧阳修既是师生又是同僚,同时苏轼还是欧阳修所倡导的诗文革新运动的传承人,而王安石与苏东坡长期政见相左,但也曾赞其:“不知更几百年,方有如此人物!”[10]在此基础上,我们在时人对苏轼德行这一维度的多元评价中总结出以下几点。
(一)官僚群体对苏轼德行评价受政治立场与私人恩怨影响
苏轼深陷北宋政治斗争旋涡,政敌对苏轼的打压不遗余力。对其德行上的攻讦点主要有贪财好物、沽名钓誉,其中事件涉及苏轼葬父途中贩卖私货、乌台诗案等。在苏轼丁父忧归蜀时,载货物、贩私盐一事中,谢景温攻击其贪财好物,范镇进言:“今言者以为多差人船贩私盐,是厚诬也。”[11]司马光也指出:“凡责人当察其情。轼贩鬻之利,岂能及所赠之银乎?安石素恶轼,陛下岂不知?”[11]而在此事后朝廷也专门派人前往事发地查勘,“案问水行及陆行所历州县,令具所差借兵夫及柁工,询问卖盐卒无其实”[12],结果此事完全是子虚乌有。谢景温在朝为官多年始终没有得到重用,但因其妹妹嫁给了王安石的兄弟,便成为王安石一党的亲信。谢景温当时担任御史之职,依据宋朝律法,御史为监察官,为保证监察力度,有闻风而弹的特权,对所弹劾之事不必提供确凿无疑的证据。尽管朝廷查明真相,但是苏轼难免留下贩卖私货的嫌疑,而这正是王安石一党的目的。因而此类评价完全是出于政治打击目的而做出的对苏轼的诬陷。
此外,苏轼曾说赵挺之为“聚敛小人,学行无取”[13],而在元祐八年,作为御史的赵挺之于“学士院策试廖正一馆职”案中弹劾苏轼,称其“公然欺罔二圣之聪明而无所畏惮,考其设心,罪不可赦”[11]。除了出于政治立场的考虑之外,更可能是因为私人恩怨而对苏轼进行打击。
(二)神宗对苏轼德行评判结论的转变及其内因
熙宁二年,宋神宗欲用苏轼,评“轼有文学,朕见似为人平静”,而到熙宁三年,则称“苏轼非佳士,卿误知之”。[12]熙宁八年,神宗更是对王安石说:“如苏轼辈为朝廷所废,皆深知其欺。”[11]短短六年间,神宗对苏轼的评价转变很大。回归历史语境,这种转变同样与谢景温诬陷一事有关,尽管后来证明苏轼“贪财好物”并不属实,但依然影响了神宗对苏轼的态度。此外,神宗与苏轼君臣二人在推行新法一事上态度的对立也对此有很大的影响。
苏辙在《亡兄子瞻端明墓志铭》中言:“苏轼黜居思咎,阅岁滋深,人材实难,不忍终弃。”[14]即使在苏轼罢官黜居期间,神宗依然常常提及苏轼,言辞神情中流露出爱才惜才之情,可见神宗对苏轼之挂怀,未必就是熙宁八年时所说的“深知其欺”。乌台诗案发生后,他对苏轼的态度始终游移不定,屡次想起任用但又搁置,并就此辗转询问朝中多位大臣,其原因在《宋史》中被认为是当时王安石阵营内部的宰相王珪的多次阻谏,但加以深思,根本症结应该在于神宗与苏轼君臣二人在推行新法一事上态度相左。熙宁二年神宗正式起用王安石进行改革变法,而苏轼却在熙宁四年的《上神宗皇帝书》中明确表达了对新法的反对态度。元丰二年,支持新法一党取得了胜利,此时,王安石阵营内部的李定、舒亶等人以苏轼所作诗文为切入点,上书弹劾苏轼,言辞激烈,将苏轼诬陷为忤逆朝廷、结党营私的奸佞小人,也就是广为人知的“乌台诗案”,根本上是为了置苏轼于死地。但此时神宗对苏轼的态度却是“固不深谴”,可见其内心深处也并未将苏轼断定为邪佞欺君之奸人。
三、苏轼之政治评价
(一)立场不坚,前后不一
朱熹曾评论苏轼:“东坡议论大率前后不同, 如介甫未当国时是一样议论, 及后来又是一样议论。”[15]认为苏轼在政局上的议论前后不一致,对王安石变法的意见发生多次变化,存在立场不坚定之嫌。结合具体史实来看,朱熹所言有一定的道理。如嘉祐制策时,苏轼认为国家之失主要在于任人;在官凤翔时期又大讲变法更制;熙宁初年,正值王安石推行新法,他激烈反对变法;而在密、徐、湖等州任地方官时又能执行新法,并“因法以承认便民”,但是在文章中仍对王安石及其新法表示反对;元丰末元祐初,在写给滕达道的信中,他承认对新法的攻击“所言差谬,少有中理者”;而在元祐更化时期,针对司马光尽废新法,他又挺身而出坚决维护某些“先帝之法”,认为其存在亦有良处,不可偏废。
此外,在对待国家一些具体的法规制度方面,他的态度也是漂浮不定,存在多次变更的情况。例如在《策论》和《谢制科启》中,苏轼都曾分析过历代取士之法,认为科举制之弊在于对应试者“才行之迹,无由而深知”[16],由此盛赞唐代主司以通榜取人、兼采誉望的做法,可是当王安石变科法,专以经义论策作为进士考核标准时,苏轼却又一反常态,大加反对,认vCOPJjO7bxXSpV6oqu0dkvO+pIPUilfP+Cr3MirRkQM=为“因今之法,臣以为有余”[17],强调:“今之学校特可因循旧制,使先王之旧物不废于吾世,足矣。至于贡举之法,行之百年,治乱盛衰,初不由此。”[18]他明知诗赋对政事来说是无用的,但大讲“虽知其无用,然自祖宗以来,莫之废者,以为设法取士,不过如此也。岂独吾祖宗,自古尧舜亦然”。以上史料记载,皆可印证苏轼立场不坚定、政见前后矛盾的表现。
纵观苏轼的一生,乌台诗案是其从政生涯中最重要的转折点,自此其仕途发展急转直下,参政态度也由直言不讳、刚褊孤介转向了谨小慎微、心有忧惧的状态。元祐四年,苏轼请求外调,同年所作《临江仙·送钱穆父》一词中写道:“惆怅孤帆连夜发,送行淡月微云。尊前不用翠眉颦。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19]仕途失意所带来的颓败之气不言而喻,而他选择主动远离政治中心,更是与前期论政时言辞犀利、刚褊孤介的状态形成巨大反差。
(二)不擅治道,无选贤刺举之能
结合史料来看,苏轼以翰林学士的身份在元祐元年 (1086年) 、二年 (1087年) 两次主试学士院, 提拔廖正、毕仲游、刘安世、晁补之、张耒等人担任秘书省的职务,却遭到了贾易、朱光庭、黄庆基等人的上书检举。监察御史赵挺之奏:“苏轼专务引纳,轻薄虚诞, 有如市井俳优之人,以在门下, 取其浮浅之甚者力加论荐……”[11]认为他们轻薄荒诞、品行不端,难以胜任著作佐郎的职位。刘安世评价黄庭坚:“恣行淫秽, 无所顾惮……亏损名教, 绝灭人理, 岂可尚居华胄, 污辱荐绅?”[11]建议朝廷将此立案审查,对黄庭坚等人处以重刑。这其中固然受到元祐年间的洛蜀党争、政治地位变化等因素的影响,但足以见得苏轼在选贤任能时,更倾向于与个人政治党派主张相近的人,并非以吏能出色为首要标准,这些人大多善写诗文,却在为官治道上有所欠缺,因而难免落人口舌,成为他人攻击的一大话柄,反映了苏轼在举荐人才方面考虑不足、不擅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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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东南大学人文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