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诗经》是科举考试的内容之一,北宋的《诗经》学研究在科举制度变革的背景下呈现出新态势,对《诗经》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从北宋科举制度出发,梳理其在录取名额、考试内容、科目以及考试规范等方面的变革举措,探讨北宋科举变革背景下《诗经》学研究著作增多、文献体式丰富、以文学角度解诗与注重阐发义理的新气象。
[关 键 词] 北宋科举;《诗经》;研究发展
科举制度是中国古代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也是士人入仕的重要途径,《诗经》作为重要的考察内容,促使士人读《诗》、习《诗》,《诗经》之学带有深刻的科举烙印。金铮说:“北宋科举是中国科举史上所可能达到的最合理阶段。”[1]北宋科举制度比唐代更加完备、公平,并趋于成熟,其进行了多次变革,在选拔人数、考试科目与内容方面不断调整,使《诗经》研究呈现出新气象。还原科举制度影响下的《诗经》学研究的真实面貌,不仅有利于我们认识《诗经》学术史及其发展方向,对于科举学史的研究也有重要的参考意义。
一、北宋科举的变革
美国汉学家贾志扬提出:“在悠久的科举史上,使宋朝与其他各朝有最大区别的是它特别喜爱改革。”[2]北宋是科举变革的时代,经历了北宋初期、庆历时期、熙宁时期等革新,在录取规模、制度规范等方面获得了长足的发展,显现出不同于前期的变革新局面。
(一)科举取士人数增加
《宋史》载:“艺祖革命,首用文吏而夺武臣之权,宋之尚文,端本于此。”[3]北宋建国初期,由于对军阀割据、武将专权的危害有着深刻的认识,宋太祖实行以文治国政策,重视以科举考试选拔人才的制度,禁止公荐,以此摆脱门户偏见,扩大考生范围,还设立了特奏名进士,抚慰和优待落第士子。但重文抑武的国策尚在起步探索阶段,科举每榜的录取人数较前期未有大变化。到了太宗时期,科举制度出现重大调整,太宗兴文教,而抑武事,采取扩大取士人数的办法,大开仕进之门,以补充和更新官僚队伍。唐代科举每榜录取进士一般为30人左右,故有“桂树只生三两枝”[4]之说。而在太宗即位后次年举行的第一次科举中,共录取进士、诸科、特奏名进士、特奏名诸科500名①。据龚延明、祖慧编著《宋代登科总录》统计,以进士科为例,平均每榜录取人数为:真宗朝147人、仁宗朝351人、英宗朝253人、神宗朝410人、哲宗朝534人、徽宗朝693人。可见,自太宗朝起,北宋科举的录取名额大大增加,宋代成为中国科举史上录取进士最多的一个朝代。
(二)考试科目与内容调整
宋初科举考试科目的设置有常科、制科两大类,常科设“进士、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3],主要承袭唐制,包含甚广,繁多复杂。其中《九经》以下各科归入诸科,采取注重背诵经文与注疏为特点的帖经、墨义的考核方法。仁宗嘉祐二年设置明经科,地位高于诸科,与进士科并列。但随着宋代社会的发展,考察背诵能力的形式,无法满足选拔经世致用人才的需求,国家对科考内容进行了调整。仁宗庆历年间,范仲淹主持变法,对科考内容提出新要求,主张“先策,次论,次诗赋,通考为去取,而罢帖经墨义。士通经术,愿将大义者试十道”[3],即降低诗赋地位,罢帖经而问大义。由于受到质疑,缺乏支持,变法以失败告终。但其怀疑科举、大胆创新的精神,为之后的改革提供了新思路。神宗熙宁年间,据《宋史》记载,Fxf0gQSgAn4AyQmPzMtvHA==王安石变科举法,对科举考试的科目与内容进行重大调整,重视经义、策、论,停罢诗赋、帖经、墨义等科考项目,提出考试内容依次为经义、论、策,并亲自编写了《诗》《书》《周礼》三经新义,以代替汉唐以来的传统注疏,用于学校教学和科举取士的范本与标准,提高了士人对经义的重视程度。且以经义的方式对这些经典内容进行理解,较于记诵默写成句的方式,更能够展现考生的文学才华与能力,对选拔经世致用的人才有着积极意义。
(三)科举考试规范化发展
隋唐科举考试中舞弊现象频仍,损害了考试的公平公正。北宋统治者总结了唐代科举的经验与教训,采取一系列防微杜渐的措施,严密科举考试法规,使北宋科举考试向规范化、严密化发展。其一,废除公鉴制,禁止朝廷权贵公开向主考官推荐举子的公鉴行为,力图革除权贵操纵科举营私的弊病。其二,实行“锁院”与“别头试”制度。太宗淳化三年,苏易简接受知贡举任命后,直接由殿廷进入贡院,锁门不出,以避请托。此后就形成了锁院制度,即知贡举的官员一经任命便与外界隔离,锁宿于贡院,并限制自由,甚至不与家人见面,直至考试结束放榜。“别头试”制度,即举人若与各考官有族人、亲戚关系,要求回避并另置考场进行考试。其三,推行弥封、誊录的改革举措。所谓“弥封”,也叫作“糊名”,即将试卷上考生的姓名、籍贯等信息封贴起来,以防止不公平的现象发生。但考生姓名等信息被弥封后,考官仍能识别笔迹。对此,进一步实施誊录制度,规定专人将考生的诗卷重新誊录,然后再送去审阅,能够有效杜绝徇私舞弊现象。这些制度的推行,促使科举制度更加完备,也为考试录取公平公正提供了重要保证,使北宋科考“无情如造化,至公如权衡”[5]。
二、科举变革下《诗经》研究的新态势
北宋科举制度改革的举措与政策,对《诗经》学研究有着重要影响。科举规模扩大与取士人数的增加,促使《诗经》研究队伍的壮大,《诗经》学著作汗牛充栋;考试科目与内容的调整促使《诗经》研究内容出现了新的变化,呈现出不同于汉唐章句训诂之学的新气象,进入变古时代。
(一)诗经研究队伍壮大,《诗经》文献体式丰富
儒学经典作为科举考试的主要内容,深受士人阶层的重视。北宋扩大科举录取名额的政策以及公平科考的改革举措,大大刺激了人们入仕的积极性,推动士人阶层迅速扩大,如苏辙所言“凡今农工商贾之家,未有不舍其旧而为士者也”[6]。这也进一步促使儒家经学研究者的增多,及《诗经》研究队伍的壮大。
宋代《诗经》学的研究著作数量巨大,刘毓庆先生在《历代〈诗经〉著述考(先秦—元代)》中,对宋代《诗经》学文献的具体存异情况进行考证,其著录现存和辑录的论著与单篇文献有86种,散佚和未见的有217种,共计303种。[7]李冬梅在《宋代〈诗经〉学专题研究》中统计的数目与其存在差异,统计现存及辑录的著作有67种,散佚及未见的有258种,共计325种,另有198篇单篇文献。[8]可见宋代《诗经》学研究文献的繁荣。且随着科举制度的逐渐完善,大量才子亦随之涌现,如欧阳修、王安石、苏辙等,其创作的《诗本义》《诗经新义》《诗集传》成为宋代《诗经》研究的代表性著作,对当时《诗经》学研究产生重大影响,也为后世学者的《诗经》研究提供了诸多宝贵借鉴。在《诗经》研究的文献体式上,北宋较汉唐有了新的发展,告别单一的“传”“笺”“义”“疏”等模式,出现了论说、讲义、集解等新体式。其中论说体是被广泛采用的体式,即通过论述《诗》中的有关问题,表达自己的独特见解,代表作有欧阳修的《诗本义》;讲义体是为皇帝进讲而作、教学所用的体式。如周紫芝的《毛诗讲义》;集解体是汇聚诸家注释的一种体例,如丘铸的《周诗会解》。此时,《诗经》研究人才逐渐增多,研究队伍日渐壮大,相关研究著作数量剧增,文献体式呈现出多样化的新特点,《诗经》研究得到了进一步发展。
(二)开启宋代以文学解读《诗经》的新视角
《诗经》是科考内容之一,士人研究《诗经》多与科考相关,科举所向,往往引导着一代学风。庆历年间,范仲淹以经义取士的贡举改革与欧阳修变诗赋取士为策论取士的革新,冲击了墨守注疏的传统,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士人的思想,促进了疑经惑古思潮的形成,使《诗经》学研究出现了文学性解读的新面貌。
欧阳修首举《诗》学革新旗帜,其《诗本义》辨毛、郑之失,而断以己意,开启了以文学解读《诗经》的新视角。欧阳修解诗具有文学属性,如注重从诗歌文本出发,求诗本义,在论《邶风·静女》时,提出不同于毛、郑的说法,“‘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而不见,搔首踟蹰。’据文求义,是言静女有所待于城隅,不见而彷徨耳,其文显而义明灼易见。”[9]197如注意到诗歌中比兴的表现手法,认为具有比喻关系的事物具有相似性。其在释《王风·扬之水》本义时,指出郑氏之失,认为其以激扬之水不流束薪比喻恩泽不施行于民众之说不当,而提出“激扬之水,其力弱不能流移于束薪,犹东周政衰”[9]202,将缓慢无力的水流比喻政治衰败的东周。欧阳修还从“情”的角度释读《诗经》,肯定“情欲”的合理性,重视诗歌的抒情性,释《周南·汉广》本义为“男子见出游之女悦其美色而不可得尔”,认为此诗是男子的悦慕之辞,“极陈男女之情”。在欧阳修之后,学者逐渐注意到《诗经》的文学特点,产生了朱熹《诗集传》、方玉润《诗经原始》、姚际恒《诗经通论》、崔述《读风偶识》等一批以文学角度研究《诗经》的作品,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价值。欧阳修的《诗本义》体现了文学性的解《诗》特点,具有引领学术研究风气之先的意义。
(三)阐发义理,经世致用
在欧阳修庆历科举革新措施的推动下,疑古惑经学风,蔚然成风。神宗熙宁年间,王安石为适应变法需要,编写《诗经新义》,并将其作为科举考试的新标准,注重义理阐发,强调现实功能。
《诗经新义》作为新法推行的辩护书,勇于突破汉唐传统注疏的限制,以阐发义理为主要特点,渗透着经世致用的思想。如在阐释《豳风·七月》的诗旨时,蕴藏其对关系和睦、分工明确、具有完美秩序的理想社会的描绘:“仰观星日霜露之变,俯察昆虫草木之化,以知天时,以授民事。女服事乎内,男服事乎外。上以诚爱下,下以忠利上。父父子子,夫夫妇妇。养老而慈幼,食力而助弱。其祭祀也时,其燕飨也节。此《七月》之义也。”[10]在《周南·汉广》的注解中,蕴含着其注重道德教化的政治理念:“化民而至于男女无思犯礼,则其诰教之所能令,刑诛之所能禁者,盖可知矣。然则化人者,不能感通其精神,变易其志虑,未可以言至也。”[10]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在《召南·采蘩》的解读中,体现了“法度”的观念:“荇之为物,其下出乎水,其上出乎水:由法度之中而法度之所不能制,以喻后妃也。蘋之为物,能出乎水上,而不能出乎水下;藻之为物,能出乎水下,而不能出乎水上:制于法度而不该其本末,以喻大夫之妻也。至于蘩,则非制乎水而有制节之道,以喻夫人也。”[9]其通过荇、蘋、藻、蘩所对应的水“上下”的位置,讲女性与“法度”联系起来,提出划分女性“后妃”“大夫之妻”“夫人”等级的观念。王安石的《诗经新义》引领了新的解《诗》潮流,带动了以义理说《诗》的研究风气,不仅对此后的《诗经》学的解释方法有着启发作用,对于整个宋代《诗经》学的研究也有着深远影响。如蔡卞《毛诗名物解》中谈论阴阳、礼法、君臣等义理的思想,是对王安石思想的继承与发展,其既补充丰富了《诗经》名物学研究,同时也体现了以义理解诗的倾向。此外,一些宋代《诗经》学的重要著作,如吕祖谦的《吕氏家塾读诗记》、朱熹的《诗集传》以及杨简的《慈湖诗传》等都深受王安石的影响,对王注多有采纳,在作品中大量引用“王氏说”。
总体来说,北宋科举制度在录取人数、考试内容以及公平化措施方面的变革,不仅促进了《诗经》研究队伍的壮大与《诗经》的推广与普及,还促使《诗经》学研究的革新与发展,使北宋《诗经》学研究呈现出不同于汉、唐的新气象。丰富的研究文献、以文学视角解诗与重视阐发义理的新方式,为后世《诗经》的研究开拓了新的窗口,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与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1]金铮.科举制度与中国文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110.
[2] 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M].北京:东方出版社,2004:156.
[3]脱脱,等.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85.
[4]李昉.文苑英华[M].北京:中华书局,1982:1340.
[5]欧阳修.欧阳修全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1:1716.
[6]苏辙.苏辙集[M].北京:中华书局,1990:370.
[7] 刘毓庆.历代诗经著述考(先秦—元代)[M].北京:中华书局,2002:129.
[8]李冬梅.宋代《诗经》学专题研究[D].成都:四川大学,2007:20.
[9]王安石.诗义钩陈[M].北京:中华书局,1982.
作者单位:辽宁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