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白事摆2桌酒席被罚5000元?移风易俗也要合法合情

2024-08-12 00:00:00熊力
廉政瞭望·下半月 2024年7期

据媒体报道,浙江温州乐清陈女士因父亲病故,摆酒席两桌被罚5000元。报道称,陈女士父亲的遗体于7月12日下午3点多被送往殡仪馆。原定家属7月14日早上6点半去殡仪馆领骨灰,村干部却通知陈女士,骨灰需要被扣押3个小时,9点半以后才能够领取。据陈女士叙述,当自己去领取押金时,被告知罚款5000元。

对于此事,当地街道办和殡仪馆最初回应:“遗体送往殡仪馆后不能摆席,如果未送殡仪馆,可以摆不超过五桌宴席。”回应还提到,此项规定无法律依据,是上级部门规定。而在后续报道中,当地民政局办公室又给出了不一样的解释,“5000元不是罚款,是丧事简办的保证金,不是属于政策,(而是)属于村规民约,是村民自治的一部分。”

2017年,为整治“大操大办丧事”问题,乐清市下发《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丧葬礼俗整治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其中便包含了“丧事活动期间,平时用餐不超过5桌(每桌限10人),酒席总数不超过20桌(每桌限10人)”。

规定虽然因过于严苛引起了关于当地政府是否存在“一刀切”、过度干预私人领域等争议,但据当地2020年公布的“办丧费用从平均40万元减至3万元左右,费用减少92.5%,每年可节约社会资本约20亿元”等数据来看,当地丧葬礼俗整治确实颇有成效,且据当地文明办调查,超过90%群众对丧事负担重表示反感,支持移风易俗。

但即便依照《通告》,此次事件中,陈女士“父亲去世摆2桌酒席”无论如何都谈不上“大操大办”,而算得上是支持殡葬改革制度的实际行动。于此种情况下,还纠结于酒席是在逝者遗体送殡仪馆之前还是之后,不仅没有意义,还有主次不分之嫌。

殡葬是民生大事,“逝有所安,故有所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理应在相关管理工作中体现关怀、注意分寸。而当地在没有法规依据的前提下,对配合丧葬改革的当事人进行高额罚款甚至扣留逝者骨灰的行为,有违人情义理,过于粗暴,对逝者亲属造成了极大伤害。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行政处罚的主体、依据和程序都有着严格限制,当地干部既然明知没有法律依据,仅凭“上级部门规定”就敢罚吗?这岂不是公权力的滥用?这令人不禁追问,之前有没有类似的“罚没款”?这样的“罚没款”的去向是否有据可查?种种疑点都亟待有关部门一查到底。

此外,这种谁家要办理丧葬事宜还得先交押金的方式,有没有顾及逝者家属的感情?这一做法是否合理也有待商榷。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都在持续推进移风易俗,但某些地区出台的规定以及执行过程,常引争议。移风易俗的初衷本是培养文明新风尚,整治陈规陋俗也是政府的分内之责,但移风易俗不可急于求成,还是得尊重公民权利,讲究方式方法,循序渐进。只有坚持“倡导”与“约束”并举,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衡量标准,在合法、合理、合情地制定规定的同时,加强宣传教育,逐步引导群众接受,文明新风尚方能深入人心、走得稳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