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流行的清宫剧里,总能看到内务府的身影,而这个机构给人留下的印象往往是“贪”字。
内务府是清代特有的总管皇室宫禁事务的内廷机构。明末宦官专权乱政,在入关之前,清朝统治者就决定以内务府的模式肃理内政,抑制宦官权力。据清代档案记载:“国家定制,既设户部,筹备军国之度,复设内务府,办理内廷之供应。原以示内府外库各有职掌,不相牵混之意。”可知内务府设立还有使皇室财权与国家财权分离的目的,因此内务府地位特殊,总管大臣都选用了皇室的亲信和旗人子弟。
但在皇权至上的背景下,国家财政与皇室财政如何能做到完全独立?晚清时期,内务府财源枯竭,就不断要求户部拨款,极大地影响了户部财政的正常运行,造成了内府与外库的矛盾,加剧了晚清的政治危机。
“大管家”还是“吸血鬼”?
内务府始设于清初,顺治十年(1653年)六月,裁撤内务府改为十三衙门,顺治十八年(1661年)复改十三衙门为内务府,从此成为清朝的固定机构。康熙十六年(1677年),内务府下设七司三院,职能与外廷的六部相对应,内务府的运行机制趋于完善。
内务府为皇室管理内廷,涉及许多天子的家务事。清代皇室事务比较繁杂,大到皇家祭天大礼、婚姻嫁娶,小到衣食住行、吃穿用度,都属于内务府的管理范畴。此外,内务府还要管理皇家所属的行宫、田庄等地产,其下的敬事房处理宦官的各项事务,广储司储藏皇室的金银珠宝和特供品。内务府牢牢捏住了天子的“钱包”,俨然是皇室的“大管家”。
内务府的财政状况也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在清代中前期,户部尚要支援内务府,而到了清代中后期,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兴盛,内务府皇庄、盐课、当铺等收入也颇丰,可谓“荷包鼓鼓”,乾隆皇帝于是下旨将内务府的存银源源不断地拨交至国家财政,并持续至咸丰朝之前。可是,随着清廷逐渐式微,加之内忧外患频现,内务府财源广进的景况被颠覆了。战争加剧了军费开支,咸丰皇帝将部分内库银两充作军费,与此同时,两淮盐务的税收锐减,海关收入又被西方列强把持,内务府陷入了入不敷出的窘境,开始频繁向户部索要大额的借拨款项。
光绪末年,内务府的财政状况千疮百孔,近乎崩溃。末代皇帝溥仪的英文老师庄士敦回忆他在中国的经历时,痛斥内务府“简直是一个吸血鬼,日夜在吸清王朝的宝贵鲜血”。此时,作为依附皇权而存在的组织机构,内务府的实际行动并不是为了保护皇家的利益,而是纯为他们自己打算。
流于形式的改革
面对国家内忧外患的局势,内务府却依旧腐朽奢靡,造成时人不忿。朝臣屡次要求改革内务府,减少冗员,裁定经费,缓解这个庞大机构数年以来的积患。
光绪四年(1878年),山西、河南两省大旱,慈禧太后要求内务府节俭用度、降低开销,却被内务府大臣拒绝,引发大量外廷官员的不满。御史张观准、余上华,文渊阁校理廖寿恒等朝臣纷纷上书,揭露内务府吃回扣的贪腐行为,指出账目中上千两银子的开销,实际花销不过百两。迫于上书弹劾的舆论压力,内务府不得不捐款赈灾,但这次“反腐”只停留在揭露层面,并没有修改内务府的运行模式,更没有动摇内务府的命脉。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清政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从此进入“庚子新政”时期,多家报纸、杂志等媒体刊登了要求内务府改革的社论。但实际上,内务府反腐的推进极其缓慢,流于形式。
1905年,为了向欧美各国和日本学习,探索君主立宪制的建立,“五大臣出洋”的行动开始了。五大臣之一的湖南巡抚端方,在归国后上奏《请定国是以安大计折》,其中提出“明宫府之体制”一条,提议将内务府的奉宸苑、上驷院、武备院、太仆寺、太医院、銮仪卫等部门合并为一个单位,明确内务府官员的职责范围,并将皇室经费与户部财政完全分离。在新政期间,摄政王载沣对内务府清理皇家财产、重拟皇室经费的问题非常重视,与其他国务大臣进行多次协商,反复催谕。尽管不断被要求从速拟定新策,但实际上直到辛亥革命爆发、清朝统治终结的最后时刻,内务府的皇室经费问题仍没有提出确切的方案,机构裁并对内务府的改革也没有产生实质性作用。
“双标”的溥仪
溥仪退位之后,1912年至1924年的紫禁城内保留着一个逊清小朝廷。在内务府的周旋下,小朝廷与民国政府商议了《清帝逊位后优待之条件》,规定“清帝逊位之后,其岁用四百万两,由中华民国政府付与。”可当时民国政府财政也很吃紧,常常不能按期如约拨款,甚至传出了要废除优待条件的风声。在这种情况下,溥仪和庄士敦都希望能整改内务府,缓解小朝廷的财政紧张。
整改首先从换人开始。出于职能的特殊性,从清初内务府设立开始,内务府大臣一直是旗人。而在庄士敦和另一名帝师陈宝琛的建议下,1924年的故宫小朝廷里,出现了首位也是唯一的汉族内务府总理大臣郑孝胥。上任之后,郑孝胥开始了他的整改计划。
第一步,是“节流”。郑孝胥同样从精简机构、裁撤人员下手。他首先将自己的心腹安排成郎中,然后大刀阔斧地进行裁员,内务府那一千余名官吏缩减至三分之一左右。裁员之后,郑孝胥还在祭祀材料上进行简省,把典礼上的花果和糕点换成了泥巴和木头。这显然触犯了那些从置办贡品中贪污的蠹虫的利益,新官上任的三把火没烧到这些贪腐者的头上,反而烧到了郑孝胥自己身上,他甚至收到了数封恐吓信。
郑孝胥还意图以清点内务府田产和房产的方式“开源”,通过经营来扭转账簿上的负数。然而,郑孝胥已经引起了内务府众人的不满,面对他的要求,底下的人多是敷衍糊弄。内务府的财产分散在全国,郑孝胥无法掌握确切的数据。这本账簿越做越乱,在郑孝胥手里落成了糊涂账。最终,郑孝胥只在内务府总理大臣的位子上待了三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郑孝胥如此急功近利地对内务府进行整改,并非出于对腐败行为的痛恨。对郑孝胥而言,治理内务府的腐败只是为给复辟提供经费。后来,日本在东北建立伪满洲国,热衷复辟的郑孝胥还极力怂恿溥仪出任傀儡皇帝,他自己也在伪满洲国担任官职,沦为汉奸,落得骂名满身。
在内务府“反腐”中同为关键人物的溥仪,也有私心。他在计划整顿内务府腐败的同时,却在暗中变卖宫廷文物,将珍宝藏入外国银行。据溥仪堂弟溥佳回忆,溥仪把宫中的书籍字画以赏给溥杰为名,一批一批地盗运出宫。变卖的行为惹起众怒,以至于国会议员联名要求政府设法制止清室变卖国家文物的行为。
一边整顿腐败,一边自己腐败,溥仪的行为如此“双标”,又怎么能期待反腐的成果呢?
缺位的监察机制
内务府的混乱,是大清吏治腐朽不堪的缩影。从官员任用、监察等制度制定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内务府走向腐败的命运。
清代的官员任用存在回避机制,但这一原则竟然在内务府选官时被舍弃了,从而形成了世家把持内务府的局面。自康熙朝以来,富察氏连续120余年占据内务府总管大臣的宝座,历史之久令人瞠目。父子兄弟一起当职,亲族相互勾结的情况,也常见于内务府中。例如光绪时期,内务府大臣崇光就和儿子世续同堂当差长达四年。任人唯亲的做法,为内务府大臣和下级官员的腐败埋下了隐患。
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晚清内务府的种种问题与内务府总管大臣自身的腐败难逃干系。同治、光绪年间,内务府屡屡爆出“一把手”的腐败大案。而皇帝面对贪污的内务府官员,往往停留于降级调用,显得非常“宽容”。较有代表性的是光绪朝的俊启一案,俊启历任内务府郎中、粤海关监督、镶红旗汉军副都统、内务府大臣,在职期间屡次行贿受贿、广建私宅,生活非常奢侈。他在粤海关任职时欠着公款,以公充私,但被弹劾后只是降了三级。贪腐给这些官员带来了巨额的好处和较低的风险,即使被治罪,也只是雷声大雨点小。
内务府内部的监察方式是由上至下的,内务府大臣对其下属负有监督责任,而在现实中往往出现上级包庇下级、玩忽职守的情况,在下属东窗事发时,上级也会转移视线,蒙混过关。内务府堪称温柔的处罚制度,使腐败风气在这里与日俱增。
晚清内务府的外部监察同样流于形式。清代有个叫“稽查内务府御史衙门”的稽查机构,旧址位于今北京市西城区陟山门街5号,是都察院的派出机构,专门负责监督内务府官员。可笑的是,面对上千人的内务府,这个衙门仅仅设置了两名监察御史,每月两次检查内务府的钱粮用度,显然力不从心。加上内务府大臣多是皇亲国戚,官宦世家,势力盘根错节,而监察御史的地位较低,难以制约内务府大臣的权力,更何况内务府的身后还笼罩着皇室的身影。慈禧太后当政期间就对监察御史的相关弹劾不以为意,多次驳回言官的奏折,并拒绝增设监察机构的建议。如她所言:“总管内务府大臣,俱系亲信大臣,一切用款,全在该大臣等随时随事实心考核……若另派王公一人总司查察,亦属耳目难周,无益于事。”皇室的袒护,让监察进程屡屡受阻。
值得注意的是,在逊清小朝廷里,溥仪失去了管理国家的权力,但内务府依然顽强地存活着,与留下尊号的逊帝依附在一起,可见二者本就交织难分。清廷每一次对内务府进行所谓的“反腐”与“改革”,实际上都影响着皇室的利益,又怎会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