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是实现民主立法的重要途径。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在探索中初见成效,发挥了民主立法“直通车”的作用,但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总结梳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经验及存在的问题,可以举一反三地思考推进设区的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对策。要进一步健全立法联系点运行机制,配强专业骨干,拓宽沟通渠道,更有效听民声、聚民智。
关键词:基层立法联系点;设区的市;立法
基层立法联系点就像一条纽带,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万千群众,是地方立法机关深入最基层调研、掌握基层第一手资料和信息的制度化平台。基层组织和群众处于社会生产生活的第一线,所了解掌握的情况较为直接、深透、具体,可以很好地为地方立法工作出谋划策,使制定出来的法规更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更好地反映客观规律、解决实际问题。
一、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主要做法
2019年,天水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建立8个立法联系点。2022年7月,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立法有需求、自身有特点、工作有基础”的原则,在总结原来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建点条件、基层意愿,经推荐、考察和筛选,建立了1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其中政府部门4个、政法部门2个、乡镇1个、社区1个、企事业单位3个、党群中心2个、律师协会1个,后来又增设1个社区为立法联系点。同时还聘任19名立法顾问,建立4个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形成了网络化的信息采集和征求意见格局。
天水市人大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作用,探索出“一合三重四步五提升”工作方法。
“一合”就是整合办公阵地,资源共享。采取一室多用、错时使用、资源共享等方式,统筹各基层立法联系点现有办公资源,将立法联系点工作与人大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有机结合起来,与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和创新实践结合起来,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工作方法,拓展立法联系点的功能和辐射力。
“三重”就是围绕重点来搭建平台。(1)以组建立法队伍为重点。组建以辖区单位、志愿者、综治平安建设队伍和“两代表一委员”等为主体的信息员队伍,同时聘请辖区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提供法律研读解释和普法工作。(2)以搭建立法网络为重点。为了更加贴近居民群众,更好的开展立法工作,基层立法联系点确立了以辖区单位、街道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小区楼栋为外延的立法联络点,在这些单位和小区楼栋中精细筛选了一批热心法治工作的居民群众,聘请他们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特约联络员”,通过以点带面的覆盖模式,搭建起了一张覆盖全辖区的“征询网”。(3)以畅通立法渠道为重点。将征询意见的法律草案发送到每个联络点,充分发挥立法联络员联系群众的作用,引导民众积极参与、讨论,了解立法意图,增强关注度,通过座谈会、走访调研、印发书面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将立法草案送到群众中去,把群众的意见收集上来。
“四步”就是通过规范和程序来保证质量。(1)建立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学习制度、调研制度、法律法规宣传制度、意见建议收集办理及信息反馈等制度,确保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章可循。(2)邀请专业人员召开专题学习会,对需要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进行详细解读,强化立法联系点各联络员、信息采集员等工作人员对需要征求意见的法律草案的学习理解,为后续开展征求意见、汇总反馈、普法宣传等工作奠定良好工作基础。(3)通过领导小组会议、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书等方式针对法律草案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4)对征询的立法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归类,建立资料台账,及时反馈上报。
“五提升”就是要强基固本。(1)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联络员、信息员的专业水平。(2)发挥网格工作力量,提升意见征求全面性。(3)利用展板、小喇叭、报刊亭开展法律宣传,提升法律知晓率。(4)通过立法“直通车”和民意“连心桥”,充分发挥立法联络员、法律顾问作用,提升汇总反馈效能。(5)通过征求意见和广泛宣传,搭建起“法言法语”与“民言民语”的双向交流平台,提高人民群众的参与度。
天水市人大常委会各基层立法联系点先后就30余部法规草案开展了意见建议征询,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充分发挥了民主立法“直通车”的作用,基层群众也在参与民主立法的过程中感受到法治的重要性。
天水市妇女联合会是群团组织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缩影。市妇联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负责权益工作的人员为组员的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市妇联为主体、各县区妇联为成员单位、立法信息采集点为基础的工作网络。通过以下三个渠道汇聚民意民智:(1)线上渠道: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以妇联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为支撑,在公众号、视频号等平台开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专题专栏,为群众提供发声平台;通过用微信群,发布立法征求意见内容,与群众保持实时互动;根据任务要求设置相关话题,征求收集群众的建议,走好网上群众路线。(2)线下渠道: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系服务妇女群众的职能优势。市县区妇联把线下立法信息采集、意见收纳融入妇联日常工作,结合妇联系统开展的“三访三帮”、调研观摩等重点工作,组织妇联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原汁原味”听取民情民意,收集整理基层妇女群众意见建议。(3)专业渠道: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字作用。把“秦姐姐”家事调解团、女法律工作志愿者专业人士纳入市妇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确保立法反馈意见的专业性、科学性。先后对《天水市武山旋鼓舞保护传承条例(送审稿)》《天水市伏羲文化保护传承条例(草案稿)》《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修正草案)》《甘肃省平安建设条例(草案)》征求基层妇联组织及妇联干部、执委、妇女儿童意见建议,梳理汇总上报意见建议22条。让广大妇女群众在献言献策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律熏陶,让妇女群众在立法联系工作中有主人翁意识,有参与感、存在感、获得感。
二、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存在的问题
从天水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来看,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也面临一些问题,值得认真思考、着力破解。
(一)队伍薄弱,联系群众方式单一。从天水市调研的情况来看,各个基层立法联系点配备的联络员素质参差不齐。有的联络员由于缺乏相关的法律专业知识,难以承担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相关工作。有的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比较单一,群众的意见反映渠道不畅。群众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不了解,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诉求和建议。这些都制约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质量的提升,也影响了基层立法联系点桥梁纽带作用的发挥。
(二)配套制度不健全,激励机制欠缺。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规定缺乏切实可行的操作性和指导性,比如接到立法相关任务后,如何启动运转、如何征集汇总意见、如何动态管理、如何量化考评尚需进一步健全完善。特别是缺乏激励机制,影响了群众参与的热情。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大多无经费补助,影响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部门之间、联系点之间沟通协调不够。从天水市立法实践来看,各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之间的沟通、联系点与法规起草单位之间的沟通还有待进一步拓宽和加强。地方立法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加强沟通,基层立法联系点之间应该多交流沟通,共享资讯,发挥不同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优势,专业的事由专业的人来做。
三、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任重道远,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和改进不足,更好地为地方立法工作出谋划策,更好地倾听人民呼声、汇聚人民智慧,将民意真实有效地体现到法规立项和具体条款之中,使法规更合民意、更具可执行性。
(一)科学选点布局。各级人大要全面统筹综合考虑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布局,既要注重“面”的全覆盖,又要突出“点”的代表性。通过科学选点布局,构筑覆盖地域广、行业代表突出、立体全方位的基层立法联系网络。一是要遵循基层性、便民性,要立足基层,深入基层,服务基层,不断扩大基层覆盖面,以便于群众及时反映立法意见和建议。二是要突出典型性、代表性,可选择一些具有行业或者区域代表性的、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点。三是要坚持广泛性、多样性,依托乡镇街道、研究机构、政府部门、司法机关、高等院校、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等来丰富和拓展征求立法建议的渠道。
(二)强化培训指导。建议上级人大加大对设区的市的立法指导,加强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纵向指导与横向交流。通过举办不同形式的学习班、培训班、研讨班,切实提高立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立法实践经验,上级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可以通过定期派员到下级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调研指导、专题授课,适时组织基层立法联系点之间开展学习交流。省级人大就基层联系点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活动,以便互相交流经验、促进工作。
(三)加强阵地建设。各级人大常委会要积极与政府及财政部门协调联系,落实相关专项经费保障。与代表联络站建设有机结合,强化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阵地建设,配备必需的办公条件。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与法治基地建设相结合,适当予以资金倾斜,打造联系点的同时建设具有立法、普法作用的法治基地。
(四)充实人员队伍。通过聘请律师、人大代表、法律工作者等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作为联络员,动员参与到立法意见征询工作中来,充分发挥专业优势。鉴于市、县级法工委立法工作量大人少,很难有人专门做立法联系点工作的现状,建议考虑适当配备专职人员。
(五)健全配套机制。进一步细化各类工作制度,提高可操作性,制定动态管理、量化考评实施细则和激励机制,切实提高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质效。
(六)拓宽沟通渠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吸纳基层群众立法意见建议的重要平台,应不断创新和丰富交流方式,以最便捷的方式及时传达民意,做好立法部门和基层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把立法的过程转化为普法的过程、集中民智的过程。与基层群众和组织的沟通,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点对点方式进行一对一的直接交流;也可以通过媒体、网络等点对面方式定期向公众推送、宣传法律法规,不定期通过网站发布立法工作动态信息,通过网络收集民意并反馈采纳情况;也可以让社会公众在相关网络平台上直接发表意见建议,运用大数据技术及时收集、反馈相关立法信息;对一些关注度高、意见分歧较大的法律事件或者重大立法决策问题,可以组织相关社会组织和公众进行讨论,通过实地调研走访、座谈交流和组织召开听证会等形式,面对面听取吸纳社会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