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伟大奋斗中把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建立起中国特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传承发扬了中华优秀传统政治文化和民本文化,又赋予其新时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涵,不断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中国传统的政治格局是大一统。就是先有一个中心的政治形式,由此产生大一统观念,而后才有大一统的理论,最后形成大一统的政治格局与思维。在《尚书·尧典》中有“光被四表”“以亲九族”“平章百姓”“协和万邦”,其中蕴含有一个中心。这个中心之外,形成围绕这个中心的不同层次的圈子,由小到大,由最亲近的“九族”到周围的“百姓”,再到远方的“万邦”,层层环绕中心,构成大一统的系统。汉代董仲舒总结历史经验时提出“大一统”理论,促进了汉朝政权稳固和政治统一,自此两千多年来中国始终以统一发展为主基调,从封建社会走向近代,中华文明得以连绵不绝。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共同纲领》,确立单一制国家形式,确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通过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宪法,实行人民代表大会一院制,形成国家政治新格局。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中央制定大政方针,各国家机关和各地方自觉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人民代表大会在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各国家机关协调一致工作。这与传统大一统政治格局有相似相通的地方,有中心、有层级,包含了大一统政治系统的基本模式。但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传统大一统政治系统存在根本区别,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大大优于传统大一统政治格局。从施政方式进行对比分析,大一统是由中心到边远、由上到下,单项专制统治贯穿其中,等级森严,君民关系不平等。以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基层逐级到上层,再由上到下,构建起双向闭合循环圈,完成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不仅由中心及边远,还增加了从边远到中心,特别在制定法律、作出决定决议、进行选举任命时都要经过几上几下法定程序,反复酝酿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实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吸收了传统大一统政治格局的有益成分,扬弃了传统大一统政治的理念,发展完善了现代民主政治的内涵,不仅延续了历史的基本政治文脉,也充分结合国情,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最好形式和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理论也体现了对传统“民本”思想的扬弃、升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民本就是以民为本。在中国传统的治国之道中,历代的统治者大都把以民为本作为实际政治的指导思想。认为民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被统治者,是国家存在的基础,是国家的根本。“民可近,不可下,民为邦本,本固邦宁。”“国之有民者,犹城之有基,木之有根。根深则本固,基美则上宁。”“民惟国本,本固邦宁,百姓足,孰与不足!”这些都说明国家存在发展的基础是民,民处于国家根本的地位,民是治乱兴衰的决定力量,只有坚持以民为本,才能保证江山永固。中国历史上出现的汉唐盛世以至清朝的康乾盛世,都与最高统治者自觉地把民本思想作为治国的指导思想是分不开的。儒家孔子主张为政以德,孟子主张仁者爱人,荀子主张水则载舟、水则覆舟,道家老子主张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简而言之,就是治国为民。只有统治者的政治活动为民着想,才能赢得民心,得到拥护,维持自己的统治。具体主要有爱民、重民、安民、教民、利民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蕴含基本的民本思想,而且更重要的是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借鉴苏维埃经验,深化“两个结合”,不断完善和创新发展,拓展形式,丰富内容,升华意义,从根本上确定国家权力的人民属性,树立人民的主体地位,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实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为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以主角的身份登上政治舞台,掌握国家权力,以主人的身份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由以民为本转换为让民作主,这是翻天覆地的变革,是历史的巨大进步,是新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壮举。与传统民本思想相比较,主客关系发生上下颠倒变化。人民通过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组织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国家机关的工作并有权罢免其组成人员。无论是人民代表大会,还是经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追根溯源,其权力都来自人民。也可以这么说,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之母。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国家和地方的大事,从而把国家和民族的命运掌握在人民自己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