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念过一年初中,迄今二十年了,与那位瘦瘦的班主任从我毕业就没再见过面。可不知怎么了,总不时地想起他,二十年前的情景跟昨天一样清晰。
引出本文的主要写作对象—一“我”的初中班主任。第一段末句有悬念。
他姓宋,那时不过三十来岁吧,清瘦的长脸,有些发黑的薄嘴唇。小平头,头发一根根硬硬地直立着,显得很严厉。上课的时候,常把两只瘦胳臂撑在讲桌上,以至于身上那件宽大的灰衬衫也被撑起来,整个儿看去空荡荡的。
外貌描写,第二段末句见个性。他是喜欢我的,没有哪一位老师不喜欢学习好且听话的孩子。
过渡段,“喜欢”是核心词。
从他看向我时目光里闪现出不常见的笑意,从他背着手踱步而在我的课桌前稍停片刻,从他点名发言时常常点到我的名字,十二岁的女孩儿得意扬扬地感到老师的喜欢。
第四段印证上文得出的结论。“我”在意宋老师对“我”的态度,符合孩子的心理。
十二岁的女孩儿很爱玩儿,十二岁的女孩儿还不懂得让自己学会吃苦。有了那一点儿得意,下课了便去林间捉迷藏。上课的时候也想人非非——做一个变作了蝴蝶或小鸟的梦,不知不觉地在课本上点上一团墨。至于熄灯铃响之前在寝室里的嬉戏,更是其乐无穷。你扮一只狐狸、我扮一只乌鸦,十几个女孩儿疯作一团。就是熄灯铃响了,在被窝里还要讲一阵子悄悄话。
对校园生活写得生动,表现出人物愉快的心情。
老人们都讲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结果这学期期中考试我得了个勉强及格。十二岁的女孩儿脸上一阵红一阵白,昏沉沉的,第一次感到了现实的严峻和无情。尤其是抬头便看见宋老师那双失去了笑意而充满忧虑的眼睛,简直叫人触目惊心。
文章起了波澜,人物心情发生了变化。
那晚,他将我叫到办公室。那是一间很大的屋子,摆着一张张可称之为雄壮的大办公桌,暗红的油漆在微黄的灯光下泛出神秘的光泽。他没有训我,叫我坐在他对面的小凳上,沉思了片刻,才缓缓地说起话来。话也是很平常的,无非是说国家需要接班人,像我这样在小学基础好的同学应该继续刻苦学习,不要后退、辜负了学校的期望,等等。
本段写宋老师对“我”的教诲,突出表现他对“我”的重视和寄予的期望,扣“喜欢”。
可他那凝重的神色,那忧心如焚的语气及周围那种肃穆的气氛,使得我不禁微微地战栗了,以至于对他的话铭心刻骨。自那以后,我再不敢懈怠和荒疏学业。
到了夏天,自然要去乡下帮助农民伯伯割麦子。这是大家都感到新奇和快乐的事。瘦胳臂瘦腿的宋老师在那金黄的麦浪里完全变了个人,一改平日矜持的模样,又说又笑地舞着镰刀,小马儿似的独自蹿上前去,留下一排排割倒的麦子。
对宋老师割麦子时的动作描写简明、生动,表现人物个性。
我只觉得右手食指被什么东西撕了一下,低头一看,食指已经被镰刀割开一个大口子。白森森的骨头露了出来,一瞬间红了,一股又红又浓的鲜血涔涔地往下淌。我大叫一声,茫然无措地呆住了。周围一片惊呼,我没看清宋老师是怎么一下子就跑到了跟前,脸色煞白,二话没说就撕开了他那件灰衬衫的袖口,扯下一根布条死命地勒住了我的手指,然后背上我就跑。
内容又起波澜。写宋老师的反应,表现他对“我”的关心,扣“喜欢”。
回城的路有十几里。我俯在他的背上,脸正触着他的满头硬发,发根里冒出一颗颗亮闪闪的汗珠子,离我的眼睛很近很近。
写宋老师发根的“汗珠子”,文笔细腻,表现出他对“我”的关爱,突出人物形象。
是他签字、交了手术费,医生给我缝了四针,家人才闻讯赶来。
就在这以后不久,“文革”来了,课也停了。学校里满地写着黑字的破纸片,却没有了人影儿。
后来,我再到学校去领毕业证,听说宋老师调回家乡去了,他有一个务农的妻子。后来,我总在打听他,有说没见过的,有说见过的,他们却都说得不详细。于是,我总有些惆怅。
文章又起波澜。“惆怅”体现出“我”对宋老师的感情之深,从侧面表现人物形象。
那日我在一个小县城出差,住在招待所里,同屋里人闲聊,拉扯之中突然听到一个熟悉的名字。我兴奋得一下子站起来,连声逼问,弄得人家有些张皇。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原来宋老师就在这座县城的中学教书。吃罢饭,我便借了辆单车,急不可耐地向那座校园奔去。一路上,我想象着同宋老师见面的情景,会怎样激动,待坐定之后,又会谈些什么。我一定要向他讲述我这些年的经历,还有我们班上的同学……
对“我”的心理描写生动,扣住关键词“激动”,为下文写与宋老师重逢蓄势。
问过的几个人,都很明白地指给我几栋几单元几楼。于是我就像一个孩子即将得到大盒的糖果,一个冒险家快要寻到他追求的目标,小心翼翼却又笨拙不安地一步一步走去。
就是那扇乳黄色的门,一叩便开了。随着门的移动,我一眼就看见了他,跟记忆深处的宋老师相比,显然苍老多了。一头粗黑的头发已花白,额前布满了皱纹。他对着客厅的门,平静地微笑着。
外貌描写,从正面表现人物形象。
我生怕自己的眼泪会滚出来,索性大叫了一声:“宋老师!”
他立刻一边热情地站起来,一边说:“请坐,请坐。”却并没有显出什么惊喜和意外。这使我诧异,难道他没认出我来?我高声说:“宋老师,我是您从前的学生,您不认得了?”
写宋老师认不出“我”,文章再起波澜。
他停住脚,顿了一下:“是的是的,你的面孔是很熟悉的。你是72级的吧?”
我摇摇头,他又猜,我又摇摇头。他脸上显得有些窘迫,狼狈地又说出(某届的)一个班级,还不是。可我做出很高兴的样子点了点头。那一刻我心里想了很多,开始是失望,甚至有些酸楚,可我突然觉得悟到了什么,释然了。他又带着歉意问我的名字,我笑着不肯说,因为那是无关紧要的。那晚我同他、同他的妻子一起聊了很久很久,聊眼前的社会变化,聊现在的学校和学生,一边嗑着他妻子亲手炒的瓜子儿,那瓜子儿很香很香。到最后,他也没想起我的名字。
宋老师始终没认出“我”,和上文中写的“我”与他重逢前“激动”的心情形成了反差。“我”的“释然”,体现了对宋老师的理解。
倒数第二段揭示文章主旨,照应文题,使人读来有豁然开朗之感。宋老师对“我”的“喜欢”,不含私心,不是偏爱,是教师职业精神的体现。
后来,我仍然常常想起他。想起的时候,心里便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感动。他给了我那么多宝贵的东西,而对他来说,却是很平常的:他用心血浇灌的小树苗不是一株两株,而是百株千株,密密麻麻的一茬又一茬,他把他的爱给了这所有的树苗。他虽然忘了我,但在我的脑海里,他的形象反倒更高大了。
直抒胸臆,深化主旨。
(选自《湖北新时期文学大系·散文卷》,长江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有改动;点评/靖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