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站10分钟内进出免费小举措中的大温情

2024-08-01 00:00饶开东
职工法律天地·上半月 2024年6期

日前,继上海、北京、天津等城市之后,江西南昌推出地铁“同站进出”限时免费服务新规,明确持同一票卡在同一车站进出站时间间隔在10分钟(含)以内的乘客,实行免费进出。这项惠民举措施行后,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市民出行的多元化需求。

此举一经公布,立即赢得广大市民的纷纷点赞。有网友留言评论,这是具有人情味的小举措,无异于地铁公司以人为本、以小博大捡到一个“大漏”。这名网友的形象比喻,从一个侧面说明这项举措出台的意义不可小视,既是地铁便民服务理念的大转变,更是运营管理水平的再提升。这对于塑造“英雄城”文明形象,提升公众幸福指数均有着积极的作用。

众所周知,过去到地铁站内接人、取物、如厕,还有进站后因事需要返回的乘客,只要经过收费闸机,就会被收取一站次“乘车费”。费用虽然不多,但大凡有此经历的人都会觉得“冤枉”,甚至成为一些人的心理“堵点”。所以,“挖坑”说、“碰瓷”说、“买路”说、“霸王”说……纷纷指向地铁运营机构。更有华东政法大学学生罗某洁,因为走错地铁出口,无奈再次进站而被扣除3元“起步费”。她认为同站进出,没有乘车,收取费用并不合理,遂与地铁客服中心交涉。未果后,她一纸诉状将地铁公司告上法庭。法庭审理认为,这项收费系地铁票务处理系统“漏洞”造成,当事主体虽然没有违法动机,但缺乏收取费用的相关法规和政策依据,属于违规行为。后经庭外调解,地铁公司退回罗某洁3元费用。因为这个案例启示,上海地铁公司率先作出“同站进出”限时免费的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罗某洁并非在乎个人利益的些许损失,而是在诉求公共服务的公正大义。正所谓“家国兴亡,匹夫有份”,往往就体现在这些“小题大作”上。

群众关切,就是公共服务规则的“靶向”,理应得到行业主管部门的正向回应。地铁作为一些城市的公共交通资源,对于许多市民来说是工作、生活便捷化的主要出行工具。地铁公司作为运营机构,应当坚守服务理念,健全运营规则,从细微之处着眼,为公众提供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便利化服务。否则,再小的“诟病”,也会引发“蝴蝶效应”,在公众的认知、记忆、情绪等方面产生负面影响,进而有损当地城市的文明形象,降低公众的幸福指数。这次南昌地铁明文规定,“同站进出”限时免费,从技术上完善票务程序、提升智能水平、简化免费手续,并从细节上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和责任,实实在在地为有需要的乘客提供更合理的出行服务,堪称“细节制胜”的成功案例。

服务再升级,便民更暖心。南昌地铁“同站进出”限时免费新举,看似“小钱”,但并非小事。其蕴含着以群众利益为本的人文情怀,彰显出从“管理程式化”到“服务人文化”转变的理念品质。小举措,大民生;人性化,大温情。城市公共资源,贵在深耕,难在深耕,也成在深耕。只有诸如此类的举措成为资源共享“标配”,才能更有力地推动城市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