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友人所居城市的那天,气温很高,所以我穿得衣衫单薄。天气是突然降温的,猝不及防降了20摄氏度。虽然天气预报提醒了,但我那天仍是不信。于是,我裹着单薄的衣衫,走在陌生的街头,很冷。
远处灯火辉煌,近处是一些被挖后正准备扩建的道路。那个书店,或是书吧,就在这条零乱的街道上。玻璃门里的光暖暖地照出来,还有一排排书籍,舒缓的音乐。我轻轻地推开门,走进去,风和寒意便被关在门外。
在一排排书籍间行走,人是静的,书是静的,音乐也是静的。书名就像生活中的人名,有些熟悉,有些陌生,有些被打入视觉的盲点。
歌德说,读一本好书,就是和高贵的人谈话。我用手指在那些书名间划过,或抽出一本,翻开来,抚摸着,聆听它的只字片语。
文字是有感知的,甚于语言。我每次看《红楼梦》,读到黛玉葬花时呜咽着“花落人亡两不知”时,潸然泪下,泪滴不可遏制地将书页浸湿,伤感就像泪珠在纸页上弥散。为此,我喜欢文字,喜欢文字所涵盖的文字后的意蕴。
我很小便喜欢书,喜欢书香,喜欢在阳光下将书页翻开,然后将书盖在小小的脸上,那书香便沁入一生。记得,我买的第一本书是小人书。我爷爷,那个慈祥的老人将书摊在膝上,手边是一杯冒着热气的红茶。我依着他,听他读小人书画下面的字。他总是告诉我: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若干年后的某一天,我才终于明白这出自《劝学诗》的话语背后的隐喻。如今,小人书早已不知去向,我只有在旧书摊上偶然见到,像一些前尘往事会被在某一时刻想起。比如,那个小城,城西的那个新华书店(那是小城唯一的书店),踮着脚指着小人书要买的小女孩。这些都已经悄然而逝,只有那书里的文字留下来,甚至成为生命中的图腾。
我到过的地方不多,但凡每到一处便要买一本书作为记忆的书签。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抽出《追忆似水年华》,然后坐在二楼的小藤椅上,一个看得见正门的位置。我并不急于翻开手上的书,而是要一杯好茶在手边。我只是看着爱书的人出出进进,看着书本在他们的手中被翻开,觉得是一道风景。似水年华,时间就这样如水般悄然逝去。作者将琐碎的事情记忆,固化成冰,然后让我们的手指去温暖,让往事将我们的心缓缓打湿,将我们的眼睛打湿。书写其实是一种固化的过程。我们不断地用文字将人生的某一段凝固得像璀灿的钻石。
喜欢文字,所以阅读。阅读是一种没有语言的交谈。老子说,道可道,非常道。其实,不要说,不需说,要的只是懂得。张爱玲说,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她有一种看透世事的苍凉。不知谁说,看得透是一种成熟,但看透了仍然对生活充满热爱,那才是真正的成熟。面对书,就是面对一种成熟,一种懂得,还有一种苍凉和对尘世的热爱。
由于买书,我的书架变得像秋天的麦粒般饱满,散发着醉人的甜香,我这个懒惰的人却疏于收割。书架上的书不去翻阅,会蒙上一层薄薄的尘,在阳光照耀的日子,看得见轻尘飞舞。也许,那些飞舞的轻尘就是喧嚣的红尘,需要一页页翻,一页页抖,经过了尘落时的漫天飞舞,尘便净了,心便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