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唐代“制度与文学”研究起于20世纪80年代,历经三十余年的学术研究和积累,至今已发展成为一种研究范式。就理论发展而言,其理论经历了从“文学制度本体论”到“文学制度层位论”的动态发展过程,调正了“制度与文学”单向的研究范式,为古典文学领域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和方法。就研究现状而言,唐代文学制度各层位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中外层研究重在关注文学的制度环境,缺乏对文学文体性和自身规制的讨论,内层研究重在挖掘文学的内在体制,缺乏外部制度环境的分析。
关键词:唐代;文学制度;研究现状;不平衡性;意义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0300(2024)03005305
在古典文学研究领域,唐代文学研究一度占据着最显赫的位置,并取得了极其丰硕和繁荣的成果。随着研究的开拓和深入,研究者在保持文学本体独立性的同时,适度开放了文学本体边界,接受外界异质文学元素的皴染与渗透。跨领域研究为唐代文学的研究注入了一股强劲的新风力,兴起了“制度与文学”研究的学术风尚。当今学者在“制度与文学”研究理论和研究方法上呈现出了很大的进展和多元性,但少有学者对唐代“制度与文学”研究状况做系统梳理,因此对其理论发展和学术现状作一概要论述,很有必要。
一、“文学制度”理论构建与发展
唐代文学制度是唐代文学领域研究之重镇,“某某与文学”是当下最流行的命题体制,起于20世纪80年代初的“制度与文学”研究,历经三十余年的学术研究和积累,至今已发展成为一种研究范式,为“制度与文学”相关理论的构建提供了成熟时机。关于这种研究范式的基本涵义,吴夏平先生在《“制度与文学”研究范式的形成与发展》一文中概括:“是指研究者从社会制度这个角度考察制度与文学之间的关联性,并以此为基础来阐释文学的生成和演变。”[1]这是“制度与文学”研究的基本传统和理路,重在研讨某项制度与文学之关系。然而从目前学术实践的维度看,“制度与文学”论已经无法满足界内研究所呈现出来的新局面。
从唐代制度与文学的研究来看,在延续学术传统的同时,出现了不少探讨“制度文学”的著述,都是直接对应某种制度,但重点在“制度文学”本身。如尹占华先生在《律赋论稿》分上下两编,分别讨论律赋与科举的关系和律赋的发展史,其中上编着重从题目、内容、形式探讨了律赋的创作规制[2];陈飞先生《唐代试策考述》指出“试策”具有两种义指,既是科举取士中的一项政治制度,又是考试活动中所使用的一种“文体”,对试策与唐代文学发展关系有所探讨[3];王兆鹏先生在《唐代科举考试诗赋用韵研究》从音韵学的角度对科举考试诗赋用韵进行了严格的论述[4];薛亚军《唐代试律研究》对唐代试律的源头、体性、套式及影响进行了初探性研究[5];王士祥《唐代试赋研究》从试赋的科目、层次、形式特征、内容特征、文化精神等多方面,讨论其制作规律,并提出试赋是唐代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应试文学体式中,是文学性最强的一种文体[6]。张超《初唐诏敕文研究》对初唐代诏敕文学的艺术特色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论述[7]。此外,相关著述甚多。综观可发现,这类著述与径以“制度与文学”为题的论著所不同的是,由宏观泛论文学的“生态环境”,转入具体而微地研讨文学自身体性与规制。
所谓的“制度与文学”范式在某种程度上显示了它的“化约性”,而这种“化约性”反过来会造就范式研究的局限性。事实上,制度与文学研究包含着丰富、杂糅的层次,因此当其理论发展滞后于学术实践时,势必会引发对固有理论的再认识和再建构的过程。21世纪初以来,“制度与文学”论经历了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这个过程大致分为两个阶段。
(一)文学制度本体论
“制度与文学”论,是将制度作为文学生成和传播的一种背景机制和外部环境,属于文学外围的事态,二者是相互关联但相对独立的关系。21世纪初以来,不少学者开疆拓土,先后开辟了文学与文化、文学与教育、文学与军事、文学与群体、文学与生活以及文学本体等多领域、多层面的研究,并取得令人瞩目的成绩。究其内容,主要是沿着两个方向发展:一是论“制度与文学”,制度与文学是并列关系,制度是作为文学现象的制度背景呈示;二是论“文学的制度”,制度从属于文学,制度是文学存在规制和形式的呈现。第一个方向仍以早年的路径为主,属于“制度与文学”论的范畴,第二方向已经逸出固有的范式,回归到文学本体研究,“文学制度”的理论便顺势而生。
饶龙隼先生在这方面的拓辟之力尤巨,他在《上古文学制度论》中提出了“文学制度”的概念:“文学制度是指文学活动在制度层面的形质表征,有观念形态和物质形制两个层面,包括创制精神、用象形制、概念范畴、文用形态、篇章体式、传写形式等具体内容,也就是说,文学制度是文学自身的规定性。”[8]这种自身规定性是由文学自身生成的,而非外在的“制度”强加的。随后在《中国文学制度论》一文做出了全面性探索,引申出“文学制度”的三大命题,分别为文学节止论、文学节度论、文学节制论,正是由于文学活动的思理结构的稳定性,才得以确立文学自身的规定性。[9]
这一阶段,“制度与文学”与“文学制度”二者的关系如图1所示。
“制度与文学”之“制度”与“文学制度”之“制度”是不同层面上的概念。前者与文学是互有关联又相对独立的两大领域,后者是“文学”的一种属性。“制度与文学”研究是属于交叉性的跨学科研究,“文学制度”研究则属于文学本体研究。“文学制度”理论的提出,弥补了“制度与文学”命题的缺陷和不足,为相关研究打开了新视角。
(二)文学制度层位论
随着这一领域研究的横向拓展和纵向深入,涉及的制度渐趋繁复,“制度与文学”论和“文学制度”本体论缺乏巨大的包容性,学界试图构建更加适宜的理论以适应新的研究状况,在“前理论”(包括“制度与文学”论和“文学制度”本体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文学制度”层位论。
饶龙隼先生在《文学制度层位论———兼述“制度与文学”命题的设立及缺陷》和《中国古代文学制度论纲》两文中提出了独到的“文学制度”层位理论。按照文学制度的结构层次,将其分为三个层次,即外层、中层和内层。“外层制度,是指间接作用于文学的社会建置,社会制度、法律制度、宗法制度、礼乐制度、选官制度、文官制度、科举制度、荐举制度、御史制度、乐籍制度、音乐制度、藏书制度、民间秩序、书院教育、科技推广等等,这些大都是外在于文学的规约体制;中层制度,是指直接作用于文学的制度设施,馆阁制度、翰院制度、侍御制度、出版制度、稿费制度、签约制度、组织制度、审查制度、奖惩制度、英模制度、文学传媒、文学社团、文学评奖、文学管制、意识形态等等,这些大都是中介于文学的动力机制;内层制度,是指恒常稳定的文学自身规定性,本源流别、本体边界、创制精神、用象形制、文用形态、观念范畴、功能作用、审美意识、生产消费、批评鉴赏、篇章体式、传写形式、传播交流、撰集收藏、艺术承载等等,这些大都是内在于文学的自身规制。”[10]68其中,中外层边界不甚分明,一些制度处于“变层”之中。新阶段的“文学制度”层位论如表1所示。
文学制度层位论体现出了一定的独特性和优越性。其一,包罗制度与文学之万象。文学制度层位论涉及制度与文学研究诸层面,包含了“制度与文学”“文学制度”本体研究的两大方向。对三十多年来流行的“制度与文学”命题和理论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其二,体现制度与文学的关系。层位论是以文学与制度的亲疏远近,依序排列为内层、中层和外层。根据所处的层位,可以判断二者远近之关系。其三,提供新的研究理论和方法。根据层位论,可以进行单层位研究,可以进行多层位研究,甚至可以进行综合研究,调正了“制度与文学”单向度的研究范式,为古典文学领域的研究提供了重要的思路和方法。
二、唐代文学制度研究的不平衡性
21世纪初,傅璇琮先生《唐代文学研究:社会—文化—文学》中说道:“应将文学的研究拓展到政治制度、传统思想、社会思潮、社会群体(家族、流派、作家群、社团等)、科举、幕府、音乐、绘画、民俗、交通等文化层面,注意在文史哲相关学科和其他交叉学科的联系中探索知识分子的生活道路、思维方式、心灵状态和社会处境。对复杂的文化背景的综合研究将有助于人们更真实而深入地解读文学,厘清文学与社会文化的多重互动关系,从而总体把握文学史的复杂流变和演进规律。”[11]近些年来,与文学相关的制度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发掘,尤其是唐代这一时段,取得了非常丰富的成果,也对其他时段产生了很大影响。
在文学与制度关系的问题上,研究力量主要集中于中外部研究,即文学生成的制度环境,为文学的发展找到了根本原因和社会基础。在制度环境研究的内部,文学自身属性的探索已经退居其次。如王勋成先生的《唐代铨选与文学》主要是沿着傅先生的理路,采用描述式、“竹简式”的方法,逐一厘清守选、科目选、制举与铨选的关系[12],具体论述重在“诗(文)史互证”,对铨选制度影响下的文学特质缺少一定的关注。戴伟华先生《唐代使府与文学研究》首先探讨唐代方镇和使府制度,接着论析使府中的文化氛围和文人,继而纵横论述了使府文学的地域性和时代性,最后讨论文人入幕与各种文学体裁(诗歌、小说、散文)的关系。[13]其重心仍在外部研究上。王佺先生《唐代干谒与文学》分析了干谒风气产生的制度背景,探讨了干谒的手段及特点以及文人干谒的心态,最后重点讨论干谒与文学传播、文学新变和文风的关系,以及对唐代文学发展的影响。[14]文中引用大量诗文,阐发干谒与文学的关系,但对干谒文学的内部探索稍有不足。
除以上著述外,众学者在其他中外层的制度上亦有所创获。如傅绍良《唐代谏议制度与文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版)、李德辉《唐代文馆制度及其与政治和文学关系》(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吴在庆《唐代文士的生活心态与文学》(黄山书社2006年版)、吴夏平《唐代中央文馆制度与文学研究》(齐鲁书社2007年版)、于俊利《唐代礼制文化与文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年版)、霍志军《唐代御史制度与文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与《唐代御史与文学》(花木兰文化出版社2015年版)、刘万川《唐代中书舍人与文学》(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和李红霞《唐代隐逸与文学》(商务印书馆2017年版)等等,可谓是这方面的力作,影响力不容忽视。
当然,文学制度的内部研究亦不乏学人关注。饶龙隼《上古文学制度述考》站在理论的高度,揭示了文学内部自身发展规律。[15]此外,则较多地集中于对一些制度性文体的具体研究。郑晓霞《唐代科举诗研究》分源流篇、本体篇、人物篇三编,其中本体篇对科举诗的主题、艺术表现和美学成就及其对中国诗歌发展历程中的开拓意义进行了初步探讨。[16]彭红卫《唐代律赋考》在对唐代律赋文本进行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律赋的演进和文体性进行多维描述,并对其中相关问题展开深入考辨,推进了唐代律赋研究,有助于赋史和唐代文学史研究的深化。[17]杨向奎《唐代墓志义例研究》以传世和近年出土的大量唐代墓志为研究对象,以其制作的义例为切入点,分章对墓志首题、撰者、志文、铭辞、撰文过程与义例生成进行了论述,全面系统地总结了墓志文创作在唐代发展演变的规律,总结出了一些为前人所未备的墓志文创作规律。[18]汤燕君《唐代试诗制度研究》在广义的科举范围内,探索唐代试诗的起源,勾勒出了试诗制度的总体面貌,构建起完整的试诗体系;重要的是,在文德政治视域下,探讨了试律诗的命题用意、体制规范和制度特点,确立科举文体的独立评价体系;最后,以文人心态为中介,揭示试诗制度与唐代社会、政治、文学间的关系。[19]此外,还有大量的博士论文选择某一制度文学为题,如谭淑娟《唐代判文研究》(西北师范大学2009年)、刘小明《唐宋判文研究》(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陈勤娜《唐代试判研究》(郑州大学2013年)、熊碧《唐代奏议的文学研究》(上海大学2014年)、孟庆阳《唐代奏议文研究》(黑龙江大学2015年)、王娟《唐代试诗研究与文本整理》(上海师范大学2017年)、黄庆丰《〈全唐文〉公文研究》(南京师范大学2017年)等等,可谓各有千秋。
通过以上罗列可见,制度与文学研究在各层位都取得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在开阔研究视野的同时,为进一步深化、扩展研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中外层研究重在关注文学赖以产生和传播的“外部环境”,其局限性主要在于缺乏对制度文学文体性和自身规制的讨论。虽然文学的外部制度研究骨骼清晰,而其内在却显得血肉不丰,整体而言功在宏观,弊在微观。内层研究重在挖掘特定制度文学的“内在属性”,其缺陷是不能在外部制度研究的视野下进行实事求是的微观研究,总结起来是功在微观,弊在宏观。
文学制度内中外层研究,并不是不相容对峙的,而是可以相辅相济,综合发展,“理想的文学制度研究须照应三层位,并最终要落实在文学的内在规制上:既拓充于外层文学制度,又据实于中层文学制度,终归趣于内层文学制度,臻至文学制度整体研究。”[10]73随着“文学制度”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文学制度多层位研究应予以高度关注。
三、唐代文学制度研究的重要意义
唐代文学制度研究具有重要意义,要而言之,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唐代文学制度研究是中国古典文学研究的重要领域。傅璇琮先生在《唐代科举与文学》序言中说道:“我在研究唐朝文学时,每每有一种意趣,很想从不同的角度,探讨有唐一代知识分子的状况,并由此研究唐代社会特有的文化面貌。”[20]傅先生此言不仅为我们提供了研究范式和理路,更是开示了后学不少法门,“某某与文学”成为近些年来最引人注目的学术生长点。在这种大气候中,唐代制度与文学更是获得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但从研究的结构层次来看,仍然需要大力开掘。“从中国古代文学制度研究已有的学术积累,以及文学制度的结构层次和理论构建来看,文学制度研究是一个有待深化提升的学术领域,可望成为未来中国古代文学研究新的增长平台。”[21]唐代文学制度研究是整个古典文学研究长河中的一个支流,推进和深化唐代文学制度的研究,将有益于推进整个古代文学制度的进程。
其二,文学制度层位研究分工明确且相辅相济,使文学制度整体研究臻于完善。前文说过,文学制度中外层研究功在宏观,弊在微观;内层研究功在微观,弊在宏观。如何相互协调,臻于完善,需要一个探索和实践的过程。
“理想的文学制度研究须照应三层位,并最终要落实在文学的内在规制上:既拓充于外层文学制度,又据实于中层文学制度,终归趣于内层文学制度,臻至文学制度整体研究。”[10]最大限度地照应多层位,既要求注重文学中的外部制度,又能顾全和瞄准文学内部制度。
其三,从文学层位研究的维度来看,文学内层制度即本体,是文学制度研究的重点。据目前研究著述可见,学界对唐代文学内部制度研究尤为不足。“若没有内层文学制度的深入研讨,文学自身规定性未得到应有认证;中外层文学制度研究就没有着落,定会流为庸俗社会学而荒亡失位”[10]71。揭示了文学内层研究的重要性。早年学人多重于中外层制度研究,忽视了文学内部规制的探讨;或多层研究结合,但对内层有所偏废。新近几年,学术界逐渐将目光投注到文学内部研究,这一层位的研究势必会不断升温,弥补层位研究失衡的现象。
其四,“文学制度”的相关理论在逐渐发展和不断修正,反映了不同历史时期学人对文学与制度关系的不同认识和理解,以及研究思路和方法的转变。唐代文学制度涉及多层位研究,势必会产生多维度的研究理论和方法,为该领域的研究打开更加宽阔的视角。
总之,唐代文学制度研究在唐代文学的研究中一直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成绩显著,虽然在文学观念和研究方法上呈现出了很大的进展和多元性,但也呈现出了层位研究的不平衡性。因此,唐代文学制度仍有相当大的研究空间,值得我们去开掘去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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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Brief Introduction to the Study of Tang Dynasty Literary System
Abstract: The study of “System and Literature” in the Tang Dynasty began in the 1980s and has developed into a research paradigm after more than thirty years of academic research and accumulation. In terms of theoretical development, it has gone through a dynamic development process from “literary system ontology” to “hierarchical theory of literary system”, adjusting the unidirectional research paradigm of “system and literature” and providing important ideas and methods for the study of classical literature. In terms of research status, certain achievements have been made at various levels of the Tang Dynasty literary system. Studies of the external level focus on the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of Tang literature, but lacking discussion on the literary form and its own regulations. While studies of the internal level focus on exploring the internal system of literature, they lack analysis of the external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Given the imbalance in the studies of the literary system of the Tang Dynasty, it i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o strengthen research in this regard.Key words: Tang Dynasty; literary system; current research status; imbalance; signific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