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睿
动物权利论是一种西方的环境伦理学理论,认为人类应当把道德应用的范围扩展到所有的动物,尊重动物的生存与发展权。澳大利亚的辛格是其中的代表人物,他的伦理思想的核心是平等原则,认为人的利益和动物的利益同等重要。
但现在一些动物权利论者的做法往往令人震惊。早几年,美国旧金山唐人街家禽店被围攻。动物保护人士站在店门口,手捧白花,放声痛哭,要求店主放生这些鸡。众目睽睽之下,他们还强行带走了店中的六只母鸡,用自己以为正确其实过于极端的方式,挽救了一些母鸡的生命。生命无价啊!可是他们忽略了极为重要的一点:在某种意义上,人和动物没有一样的权利,也不可能有一样的权利。
我们常说“人是高级动物”。这句话很巧妙,在生物学上既体现了人类的归属,又体现了人类的不同。也许上述动物权利论者也能以此为凭借说明动物权利:既然人也算是动物,动物和人一样有情感,那我们有什么资格去糟践动物权利呢?这个逻辑看起来十分正确。然而他们一定忘记了,在自然界,在丛林中,捕食才是动物的本能;他们甚至想否定人类吃饭的正当性。
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是高级动物”的论断不足以定义人类本身。所有的权利、同情心,以至于动物的分类,原本就是由人类定义的。人类把自相残杀定义为可耻可恶的事情,但动物不会。动物界没有法律,似乎也不讲究道德。例如,有些杜鹃会把蛋产到别的鸟的巢中。小杜鹃先破壳,而且它们天生就会把其他的蛋或雏鸟挤出巢穴。我们是不是要对杜鹃作出强烈批判?是不是要讨论“鸟性”本恶还是本善?是不是要出于“鸟道主义”想办法让杜鹃绝种?
现实生活中,偏偏就有很多人因为动物而忽视人的权利。
狗咬人的新闻相信大家都不陌生。重庆北碚区曾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有市民报警称有流浪犬扑咬群众,民警赶到现场后连开数枪将狗击毙。很快,网络上充斥着对警方的谩骂,污秽之语不堪入耳。甚至还有极端“爱狗人士”真的找到警察破口大骂。事实上,不拴绳的狗危险性极大,导致狗伤人的事件屡见不鲜。即使狗没错,事件背后依然透露出一种荒谬、可笑的逻辑,即对人的权利的忽视。极端“爱狗人士”不关注人本身,而是过分抬高动物。或许动物是真正单纯无知的,某些人却借仁义道德之名行“吃人”之实,怪哉怪哉。
看到这里,列位看官一定认为我是一个对动物没什么感情的人,也不爱护动物。非也!看到南开园里悠游自在的小猫,我有时也忍不住去摸一摸,拍照定格;看到草坪上的戴胜鸟,甚至是蛇,我也乐于去观察它们并留下影像;校内的白狐意外被撞身亡,我甚至参加了它的“葬礼”。我是个爱动物的人,但对动物之爱,绝不可能超过对人的爱;或者说,对动物的爱根本区别于对人的爱。
很多时候我在想:我们为什么爱护动物?我们到底在爱护动物的什么?
伤人逃窜的东北虎,怎么就没有像重庆的流浪犬一样被直接射杀呢?因为东北虎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是全球濒危物种之一。有人会说,生命之间是平等的,受保护动物的生命不会比流浪犬生命更珍贵。在生命的尺度上,这些动物的确是平等的;但在自然和生态意义上,东北虎无疑更重要。这不是在比较生命,而是事实。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爱护动物的原因之一:它们的灭绝或者减少可能导致生态系统的失衡。另外,它们可能具有其他一些价值。人类通过动物学到了很多技术,比如蝙蝠就给人类带来了发明雷达的灵感。而保持动物的多样性,也会让我们真正拥有一个不寂寞的地球。说不定哪天,某种生物还会成为人类走向星辰大海的重要灵感来源。但是,如果你厘清了其中的逻辑关系就会发现,人类为保护动物所做的一切,最根本的依然是为了人类更好地生存、生活。
另外,人类对于动物的同情、珍爱、保护,也是人性使然。
最典型的例子,是在汶川地震中活下来的“猪坚强”。这头猪从地震废墟中来到建川博物馆后,有不计其数的游客去看望过它。其实,大家关注的并非一头猪,而是对那段苦难记忆的深思。它没有在36天暗无天日的废墟中弃生。它是生命的奇迹,也是一个坚强的符号。它是汶川大地震中坚强意志与生命力的鲜活体现。我们在一头猪身上找到了人性的光辉。由是,我看到了另一种爱护——我们通过此类爱护,满足人性本身的需求,甚至是发现人性的可贵。
我们喜欢部分动物,比如熊猫、猫、狗,喜欢它们的驯良、可爱;同样我们会讨厌一部分动物,比如蚊子、苍蝇等。其中关键的一点,是因为前者“类人” “通人性”,它们的举动在我们看来是“可爱”的,实际上这些都是我们“人化”动物的结果。可以说,我们爱它们,就是爱自己的一种体现。而我们厌恶蚊子,是因为它们吸我们的血。我们常常把蚊子打死,并且不会带有什么怜悯。我想,最大的可能是因为我们真的没有在蚊子身上找到“类人性”的地方。
我讨厌一切虐杀动物的行为。有人虐猫、虐狗,还把相关图片、视频传到网上。为什么这样的虐杀行为会引起人们的反感呢?因为我们在其中看到了人性的残忍,看到了人性的阴暗面。我们看到那些动物痛苦地被虐待致死,就像看到人类在承受痛苦一样,由此而生的怜悯和痛惜,是出于良知,出于良善。
这就涉及动物福利原则。动物福利是指动物如何适应其所处的环境,满足基本的自然需求。科学证明,如果动物健康、感觉舒适、营养充足、安全、能够自由表达天性并且不受痛苦、恐惧和压力威胁,则满足动物福利的要求。动物福利尤指动物的生存状况;而动物所受的对待则有其他术语加以描述,例如动物照料、饲养管理和人道处置。
我或许赞同动物福利原则,不过,若动物的权利和人的权利相冲突时,我会毫不犹豫地站在人类权利这边。我希望人类能和动物永远和谐相处,但还是那句话:我爱动物,但我对动物之爱,绝不可能超过对人的爱;或者说,对动物的爱根本区别于对人的爱。毕竟,人无论如何都是人,动物无论如何都只能是“它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