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评论员
4月7日召开的省委常委会会议暨省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出,以高度的政治自觉组织开展好全省党纪学习教育,确保党纪学习教育取得扎实成效。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纪是前提,知纪是要求,明纪是关键,守纪是目的。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紧密联系自己思想和工作实际,主动把自己摆进去,特别是要把自己曾经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突出问题摆进去,明确学纪是自我提高、知纪是强化党性、明纪是查找不足、守纪是正心明道,争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表率。
争做学纪、知纪表率,就要在往深里学、往实里学上下功夫。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突出时代性、实践性、可操作性,涵盖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总章程。学习《条例》,切忌熟而不深研、浅尝不深究,要逐句而学、学出新体会,逐章而悟、悟出新觉醒,有针对性查找和正视自身潜在的违纪风险点,真正把学习党纪的过程转变为增强纪律意识、加强党性修养的过程。知晓《条例》,重在全面,贵在突出重点。在党的各项纪律中,政治纪律是最重要、最根本的纪律。《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旗帜鲜明要求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省广大党员干部领悟《条例》精神实质,就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这是将《条例》往深里学、往实里学的旨归要义。
争做明纪、守纪表率,就要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上下功夫。纪律是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知止、行止的规定与约束,具有告知性、界定性、惩戒性。《条例》针对一些党员干部近年来违纪违规的新情况新特点,进一步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督促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讲诚信、懂规矩、守底线,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党员干部违纪违规的事实一再说明,对纪律规矩缺乏了解、失去敬畏,必然在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人情关等方面出现偏差,最终在纪律关上失控失德失守,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条例》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明确纪律是什么、守纪守什么,违纪惩什么、违规治什么,从而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决不降格以求、出“线”而为,做到不德之心不萌、不正之风不染、不法之事不为、不义之财不取。这是明纪、守纪的出发点,也是学深悟透《条例》的落脚点。
一次党纪学习教育,只是一次集中性的政治体检,不可能一劳永逸洗尘净魂。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要将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作为终生课题,常学常新,常知常悟,常明常慎,常守常清。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新征程上行稳致远,行的是守纪正道,稳的是知纪修身,致的是明纪护航,远的是无愧于党。这是争做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表率的深刻意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