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军华 韦武沙
农村社会工作人才是人才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提升治理能力的关键力量。但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存在着人才总量少、专业化程度不高、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滞后等制约因素。因此,提出完善农村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创新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模式,大力发展和培育农村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建议,从而形成推动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强大合力。
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需要多方社会力量的参与。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振兴的任务,就是提高农民的发展能力,提升农村社会服务水平,缩小城乡公共服务的差距,提升农民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农村社工面向弱势群体,提供直接有效的服务,参与农村基层治理,能够有效解决农村问题。目前,我国农村社会工作呈现出“强需求、急需求、弱发展”的特征,与城市“弱需求、缓需求、强发展”形成了极大的不平衡。因此,建立一支专业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尤为重要。
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性
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是推动建设和完善农村人才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实现乡村人才振兴的关键,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
为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21年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该文件明确强调了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以及推动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的必要性,根据《意见》的分类,农村社会工作者被其归类为乡村治理人才,在乡村基层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指出,要组织引导社会工作领域人才到基层一线服务。围绕乡村振兴的目标,农村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治理下沉、解决农村问题、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进行了探究与实践,例如,在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县——万载县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部门密切配合、整合现有资源、社工义工联动、公众广泛参与、广大群众受益”的“万载模式”;具有“高校院所主导、地方政府支持、社工实践泛化、村民广泛受益”特点的“湘西模式”;在云南绿寨形成的“非政府组织资源支持、地方政府参与合作、高校社会工作者主导、社工农民平等合作”的实务经验。从国内探索与试点成效可以看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在推动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实现乡村振兴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解决农村社会问题的新路径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要充分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传统意义上的农村社区治理已无法适应新形势下农民的多样化需求。一方面,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农民不再只满足于物质追求,其日常的心理、情绪、价值、认同等方面成为基层治理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农村特殊群体数量庞大,留守儿童、留守妇女、鳏寡孤独等服务对象的需求也日趋个性化、专业化。另一方面,要破解农村空心化、农民失地、农村社区矛盾等问题需要整合资源和发掘乡村内生动力,这一需求与社会工作专业价值理念与实务手法具有一定的契合性。农村社会工作者可以通过心理干预、团体互惠、建立组织、链接资源、社会行政、法律援助等手段缓解农村社区问题、营造和谐的社区;通过技能培训、资源引进、团体互助等方式调节资源分配问题,激发农民潜力,让农民成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参与者与实践者,农村社会工作者逐渐成为解决农村社会问题的重要抓手和新的路径选择。
推动农村社区持续发展的突破口
农民是乡村振兴的主体,其自身能力发掘、自我价值认同、内生动力激发、自助观念养成是新时代农村建设的关键。社会工作秉承着“助人自助”的服务宗旨,在参与农村基层治理、服务农村特殊群体、解决农村社区矛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并且能够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培养服务群体的自助、互助意识,培育农村互助组织,并站在农村的主体——农民的角度对社区治理提出建议,不断完善治理体系,形成更适合农民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治理模式。在增能视角下,社会工作参与乡村治理旨在推动乡村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变革。通过与当地居民的紧密合作,发掘和利用农村资源,提高农村社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促进乡村自治与共治、增强乡村社会资本,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影响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制约因素
自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目标以来,我国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同时受人才总量少、专业化程度不高、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滞后等制约因素的影响。
农村社会工作体系待完善
从整体上看,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还存在着政策制度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规模范围较小等问题。一方面,对农村社会工作者的定位比较模糊,常常将其等同于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志愿者的角色,在工作分配时常常被安排到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的岗位上,未能充分体现其专业特色、发挥专业优势,忽视了社会工作在满足农村居民个性化与多样化需求、推动社区治理、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另一方面,对发展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一是缺少制度保障,农村社会工作者始终作为编外人员的存在,无法享受到与正式公务员相同的待遇和晋升机会,这不仅影响着工作的积极性和职业归属感,也制约了农村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二是资金支持不足,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经费未被纳入财政预算,普遍面临着资金短缺问题,薪酬待遇往往低于农村社会工作者的期待值,难以吸引和培养专业的优秀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
农村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较少
根据2023年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我国有48.9万个村民委员会、11.8万个居民委员会,截至2022年底,我国持证社会工作者共计93.1万人,所有持证社会工作者以每个村配置2名社会工作者计算,农村社会工作者的缺口就超过4.5万人,且还未涉及居委会和其他领域的社会工作人才。可知,我国农村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较少,与农村社会救助人员的大需求产生了供需矛盾(见表1)。对社会工作缺乏全面认识的农村群众容易把社会工作者与其他服务人员混为一谈,对其产生认同偏见,这也导致农村社会工作者陷入自我认同的困境,在这种社会氛围中,愿意走向农村、扎根农村、服务农村的社会工作者少之又少。由于农村社会工作的后发展性,再加上农村工作环境比较艰苦、岗位设置相对零散、晋升渠道不够畅通和薪酬待遇不高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建设呈现出分布零散、成长缓慢以及流动性强等特点。
农村社会工作者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
我国农村社会工作多依赖于其他组织或部门进行开展,如村民委员会、妇联等,导致农村社会工作者在开展工作时容易出现角色定位模糊、专业价值偏差、行政工作内容交叉等现象,行政性工作占据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影响其对社会工作专业领域的专注度和投入度。在培养过程中,注重资源输入而忽略自助意识培养,注重指标性任务而忽略内涵式发展,注重社区治理而忽略村民的参与式发展,这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发展。另一方面,面对农村复杂的社会问题和大量的特殊群体,农村社会工作者需要遵循当地的风俗文化,采取专业的工作方法解决农村问题、介入服务对象,并在此过程中提升服务能力和专业性。然而在现实层面,我国社会工作发展不够成熟,对于农村社会工作者的教育与培训常常缺位,开展的相关培训趋向“去专业化”,重量轻质。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阶段存在着课程设置过于综合,缺乏对专业细分方向的深入探索;教学重点偏向理论传授,实践研究相对薄弱;过于注重专业价值的培养,而忽视了乡村情怀的熏陶等现象,社会工作者在面对错综复杂的农村问题和大量的服务对象时难以应对。
农村社会组织发展相对滞后
农村社会组织在农村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是连接政府部门与农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发挥着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作用。在当前的发展阶段,“一村一社工机构”的建设并未得到全面覆盖,已有的农村社会组织规模小、分散化且发展较为缓慢,其职能定位较为模糊不清,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较少,“政社不分”的现象较为常见,农村社会工作者缺乏良好的工作和发展平台。另外,在农村社会工作的岗位设置方面,除民政部门外,其他部门对于社工岗位的开发与设置较少,也尚未形成统一的农村社会工作职业设定标准,对于农村社会工作者的激励保障、评价机制和晋升通道的设置也比较缓慢,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组织在农村的成立与发展。最后,农村“差序格局”的人际关系明显,人际关系往往以家庭、亲戚、朋友等为基础,形成了一种以自己为中心向外延伸的人际关系网络,对社会工作者的认知度和信任度较低,社会工作者作为外来者常常处于求助链的最末端,这些因素导致农村社会工作者难以独立开展工作,需要依托于农村社会组织的平台,然而,一项针对某民族地区的调研显示,在受访的乡村中,有52.38%没有成立专职人才工作团队,农村社会工作者在工作中缺乏强有力的组织支撑。
推进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相关部门、高校、社会组织和农村多个主体齐发力,从提高重视程度、加大资金支持、创新培养模式、加强培训、建立保障激励机制、培育农村社会组织等多个角度推进,构建新发展阶段我国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新模式。
提高对农村社会工作的重视度,强化制度保障
各有关部门应重视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将其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中。一方面,要提高对农村社会工作的认识,通过开展知识普及、深入社工机构探访调研、专题学习等形式,增加对社会工作的了解,充分认识到社会工作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意识到建设好一支专业能力强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重要性,提高重视程度。此外,要持续优化制度保障措施,为农村社会工作设立专门的岗位,并明确界定岗位职责、权力和利益,建立科学、公正的奖惩机制,制定合理的薪资标准和明确的晋升通道,为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大资金投入,将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整体提高农村社会工作者的薪酬,以薪酬杠杆吸引更多专业人才投身农村社会工作;增加政府对农村社会服务的购买力度,尤其是偏远地区社工站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工作的发展。
完善农村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健全激励保障机制
全面落实中央对社会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民政部“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为契机,科学合理地设置农村社会工作岗位,根据我国乡村数量匹配“一村一社工”,解决供求矛盾,构建以社工站为主体的农村社会工作体系,立足乡村、深入村(居),为有需要的群众、家庭、社区打通为民服务的“最后一米”。另外,要以政府为主导,加大对农村社会工作的宣传力度,利用公众号、群聊、短视频等新媒体,或通过举办交流会、知识讲座等形式,采取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方式宣传农村社会工作的价值观念,对于乡村发展和解决乡村问题的重要性,宣讲农村社会工作的成功案例,增加社会尤其是农村对社会工作的认同,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想要吸引进人才、留得住人才,需要建立完善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选拔录用、考核评价和激励保障制度体系,建立以工作能力、工作完成度、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等指标为核心的考核评价机制,对考核优秀的社会工作者给予表彰与奖励。在选拔人才阶段,制定激励机制和福利补贴,向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群体倾斜,并鼓励具有基层工作经验的政府工作人员下沉到乡村,壮大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创新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专业化水平
构建“政府+高校+地方”的联动培养模式,探索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专业化、职业化和本土化发展。首先,政府相关部门应明确自身对农村社会工作的定位,明确职能,提高对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责任心,在工作分配中,要避免安排过多行政性的工作,尊重社会工作者的自主性,可以增设专门的岗位处理行政性工作,让农村社会工作者在服务中能充分使用专业方法,提高专业能力。其次,高校是社会工作人才培养和教育的主阵地,要积极引导高校开设“农村社会工作”课程,开设“农村社会工作”研究方向,农学类高校重点培养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同时,社会工作作为实践性强的专业,在学生实践和实习环节,高校应积极为学生链接农村社区的实践资源,或是在农村建立实践基地和田野课堂,鼓励和引导学生在乡村实践中了解农村、热爱农村、服务农村,并积累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的经验,提升专业性。最后,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农村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重视,为社会工作者提供办公场所、食宿支持、开展活动和服务的场地等保障,此外,还要健全农村社会工作者培训体系,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定期开展专业化培训,学习社会工作的基本知识和本土实践经验。
大力发展和培育农村社会组织,打造成长型平台
社会组织是社会工作者的“孵化器”,也是参与乡村治理的重要平台。首先,要持续推进“一村一社工机构”建设,构建一个能够为农村社会工作者提供坚实稳定工作的平台,也是一条村民参与农村社区治理的有效渠道,增强村民的认同感和话语权。其次,现有的社会组织的注册要求、流程和机制更适用于城市地区,应积极地调整和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在保证规范化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农村社会组织的申请流程,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与资金支持,吸引更多的社会组织到农村建设和发展。最后,应基于各地的实际情况,大力培育本土的社会组织,发挥“在地化”优势,鼓励村民骨干、党政人员、志愿者等参与,为其提供学习和成长的平台,壮大社会工作队伍。
实现乡村振兴,是解决当前我国面临的各种城乡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关键,也是实现共同富裕,迈进社会主义发展下一个历史阶段的必要条件。大力发展农村社会工作,不仅仅是提供技术层面的支持,更重要的是关注农村社区的主体性,社会工作的核心理念是以人为本,关注个体的需求和发展,通过专业的技术和方法,为弱势群体提供支持和帮助。因此,建设好一支专业水平高、能力素质强的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至关重要,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必由之路,也是社会工作专业化、本土化的突破口。
(作者单位:贵州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