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才华 朱红晨
摘 要:植根于中国式现代化沃土的人类文明新形态,不仅彰显着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底色,更基于尊重自然、保护自然、权责共担的生态价值旨趣,展现出深厚的生态正义伦理向度。从生成理路看,生态正义视域下人类文明新形态折射出深刻的学理厚度、现实意蕴、实践支撑与世界情怀;从核心内涵看,在生态正义视域下,理想的人类文明新形态应包括和谐、自由、公平、合作等理念特质;从路径指向看,要从发展正义、民本正义、权责正义、国际正义等维度推动人类文明向全面、包容、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范式转型。
关键词:生态正义;人类文明新形态;生成理路;核心内涵;路径指向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2-1101(2024)03-0001-07
A Three-dimensional Exploration of New Form of Human Civiliz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logical Justice
LI Caihua,ZHU Hongchen
(School of Marxism,Hefei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Hefei 230601,China)
Abstract: The new form of human civilization is rooted in the new path of Chinese path to modernization,highlighting the green background of harmonious coexistence between man and nature.Based on the ecological value purport of respecting nature,protecting nature,and sharing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it reveals a profound ethical dimension of ecological justice.From the perspective of generatinglogic,the new form of human civiliz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logical justice reflects profound theoretical thickness,practical examination,practical support,and global sentiment.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cological justice,the ideal new form of human civilization should include ideological traits such as harmony,freedom,fairness,and cooperation.From the perspective of path orientation,it is necessary to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of human civilization towards a comprehensive,inclusive,coordinated,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paradigm from the dimensions of development justice,people-oriented justice,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justice,and international justice.
Key words:ecological justice;new form of human civilization;generating logic;core connotation;path pointing
生态正义内在于人与自然的统一性,其概念源于20世纪中后期欧美资本主义国家在生态环境恶化的现实背景下,对生态危机根源的反思与出路探寻,其实质是社会正义问题在生态领域的延伸。生态正义强调以公平、公正和平等的理念来审视和平衡各生态主体间的关系,旨在通过建立一种基于互信、合作、共赢、等价交换关系模式下的和平共处方式[1],聚焦实现种际正义、代内正义和代际正义,最终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它既是从整体性视角统摄人与自然关系的理性思维,亦是新时代消解生态危机,丰富和发展生态文明新形态的理论支点与实践途径。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无止境地向自然索取甚至破坏自然必然遭到大自然的报复。”[2]作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开创是以生态正义为现实图景,二者在价值取向、伦理认同、实践过程上具有高度的同向性。辩证厘定生态正义与人类文明新形态生成逻辑、核心内涵间的耦合理路,探寻优化人类文明新形态构建中的生态正义路径,不仅是破解人类文明发展桎梏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人类永续发展的题中之义。
一、生态正义视域下人类文明新形态的生成理路
从场域理论视角看,人类文明新形态生成于对“两个和解”正义思想的镜鉴超越、对资本逻辑主导下文明的审视批判、对中国共产党生态建设历程的总体把握、对人类社会何处去问题的时代解读,是多重因素交织作用下的产物。
(一)理论经纬:“两个和解”语境下的正义表达
为解决资本主义文明下生态正义问题,西方学界曾形成“深绿”“浅绿”“红绿”等生态思潮,但或是囿于“西方中心主义”价值取向,或是具有明显的“乌托邦”色彩,不仅未能真正解决问题,反而衍生出新的生态帝国主义。而立足于五大文明要素协调发展,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历史性出场超越了西方冲突式的文明陷阱,其力求消解资本文明对人的剥削和对自然的破坏,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的人同自然和解、人同本身和解思想的继承、丰富和发展。
“两个和解”思想体系下,“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主张在遵循自然发展的前提下化解人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对立关系,通过构建基于良性互动的物质变换关系,与自然万物搭建共生共荣的生活圈。正如马克思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3]如果不进行协调、规范,一旦人类的攫取超过自然承载的限度,势必会引发生态危机。现实的人又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类利用和改造自然的过程演变为对自然资源与劳动力的盘剥,人的主体本性逐渐被掏空。因此“人类同本身的和解”,旨在将人从异己的存在转变为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基础上的自由人的联合体,从而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4]。人类文明新形态是对马克思主义“两个和解”思想的当代阐释和生动实践,以生态正义为价值引领,以自然—人—社会的整体和谐建构为价值目标。一方面,人类文明新形态倡导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取代人与自然之间的剑拔弩张,在反思对大自然的粗暴改造同时,引导“个体自我”向“生态自我”迈进。另一方面,人类文明新形态主张以人的全面发展消除人的虚妄性,通过致力于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在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过程中,防止本质人性降格为执迷于恶性竞争的物化人性。从“人与自然的和解”到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从“人同本身的和解”到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人类文明新形态旨在塑造人与自身、人与社会和谐统一关系中寻求文明发展的“最大公约数”。
(二)外部审视:资本逻辑宰制下生态霸权主义的现实反思
工业文明时代,资本主义社会开启的不仅是以生产力发展和大工业进步为标志的现代化进程,也是人与自然关系不断裂变的过程。一方面,资本家依靠科技的强大支撑力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在追求利润最大化和资本增殖的过程中,生产无限扩大所造成的环境公害事件被选择性忽略,物本至上的资本逻辑得到空前的张扬。另一方面,人们被商品拜物教思潮裹挟的同时,盛行的消费主义则不断以虚假需求误导人们把消费作为终极价值目标,为资本家驱动生产机器疯狂开发破坏自然、无节制榨取自然提供意识形态的辩护,为其披上“合法性”的外衣。在人们寻求取悦感官刺激的消费养料过程中,“大量生产—大量消费—大量废弃”为主要特征的生产生活方式滋生并侵蚀着人类生存的自然根基,从而产生难以修复的生态裂痕。
马克思指出,“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5]半个多世纪以来,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凭借“中心”地位,通过转嫁生态危机和推卸责任的做法营造出生态治理成功的假象。一方面,发达国家利用其主导的全球化体系将高污染、高能耗、低附加值的企业和未处理的“洋垃圾”转移到发展中国家,打着错位发展实现共赢的幌子,实则奉行生态殖民政策剥夺发展中国家的生态环境权益。生态危机的梯度转移一定程度上使资本主义突破资源限制和空间障碍,实现剩余价值最大化,但更大程度上却造成了生态危机的跨境传播蔓延,加剧了全球生态治理的难度。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在利用转移生态危机来掠夺资源、收割财富的同时,又极力推卸应负的生态治理责任。发达国家人口占世界人口总数的25%,却消费了约75%的世界能源,在人均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是发展中国家数倍的事实面前,却不愿兑现承诺,履行应负的减排责任,反而通过强迫发展中国家全盘买单来撇清生态恶化同自身的关系。假借“碳排放”之名,利用绿色壁垒和技术鸿沟推行逆全球化,动辄毁约退群、制裁打压发展中国家的工业化进程,推行生态霸权主义。发达国家治理责任缺位的背后,不仅是生态权利与义务在全球范围内的失衡,也冲击着传统的全球生态治理体系。从文明形态的演绎来看,这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逻辑的必然。
(三)历史演进:中国共产党生态建设的实践探索
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出现并非一蹴而就,从发展历时性角度看,其生成于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生态文明建设的探索历程。中华传统生态智慧的积淀、中国特殊的基本国情决定中国不能照搬西方片面畸形的文明发展模式。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百年历程中,不断探索人与自然、发展与保护的辩证关系,形成了科学完整的生态文明建设理论体系[6]。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内通过兴修水利、开垦荒地、改良土壤、植树造林等一系列举措改造革命根据地环境,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生态保护形成初步认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整治水患”“绿化祖国”等行动奠定了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基础。到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事业逐渐进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1989年,我国第一部《环境保护法》颁布,将环境保护确定为基本国策,之后又经历可持续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到形成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擎旗擘画生态蓝图,以前所未有的决心与力度紧抓生态文明建设,把对生态文明的认识和把握提升到新的高度[7]。从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到党的十九大将“美丽中国”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两步走”目标,再到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揭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与中国式现代化之间的耦合共进关系,中国共产党站在人类文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谋篇布局更加完善,人类文明新形态在不断开创生态文明建设新境界中趋于成熟。
(四)时代表征:人类社会将向何处去的“中国之答”
近年来,随着资源约束收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给人类生存与发展带来严重威胁,生态正义问题正从一国一隅之事上升为关乎人类安全的全球性议题,世界又一次站在新的历史发展关口。在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加速演进之际,公平公正的价值诉求缺失,不同主体利益冲突、治理责任错位等困境使得解答人类文明向何处去的时代课题更为迫切。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8]一方面,尽管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全球生态话语权中占主导,但资本逻辑的反生态性产生的破坏力已成为诱发生态危机的导火索并催生了一系列生态问题。面对全人类共同的难题,消除生态贫困、建设清洁美丽的地球家园正成为越来越多国家的共识。另一方面,在“东升西降”的总体趋势下,西方主导数百年的“中心—边缘—半边缘”世界依附体系出现瓦解倾向,人们在重新反思与尝试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间互动新模式的同时,呼唤能够超越西方中心主义固有弊端的新型文明形态。在这场文明体系的变革中,中国式现代化开创的人类文明新形态不仅实现了突破西方话语体系包围圈的“术语革命”,更率先为回答人类社会向何处去贡献了中国智慧与方案;其立足于世界发展大势和维护全人类福祉,着眼于全球生态文明发展困境,秉持人之价值与生态价值兼容并蓄的理念,为实现世界回归自然本位的美好愿景、实现全球生态正义、实现人类文明共同进步提供了新的实践指向和路径选择。
二、生态正义视域下人类文明新形态的核心意涵
人类文明新形态聚焦人的生存困境,以构建既能满足人类的合理需求,又能推动自然良序发展的体系架构为旨归;在变革人与自然关系、建设美丽中国和推进全球生态治理中拓展人生存的自然空间,打破了“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藩篱,驳斥了资本主义文明悖论。从生态正义这一微观视域看人类文明新形态,和谐、自由、公平、合作是其核心意涵。
(一)和谐:正视人与自然的平等性
纵观人类文明发展史,围绕“中心主义”展开的论争使人们不断陷入主体与客体、自我与他者相分离的思维困境,成为人类文明迈向生态正义的思想羁绊。人与自然平等处于生态系统中,共同组成生命共同体,自然对人不仅有工具性价值也有衍生性价值,其生存界限与价值层面的本体意义理应得到承认。正如奥尔多·利奥波德说:“我们要从总体上去尊重自然,不仅要把它当成一个可供使用的东西,而且还把它当成一个具有生命的东西。”[9]同时,人的价值并非要靠贬抑其他非人类存在物的内在价值得以证明,而在于与生命共舞,在追寻与万物多触角的联结轨迹中得以实现。在此前提下,人类文明新形态整合了中国传统生态文化中的“天人合一”和“众生平等”等理念,既反对在“人类中心主义”霸权思维下赋予人类剥夺生态资源的合法地位,割裂人类与非人类存在物的内在联系,亦强调避免陷入“生态中心主义”视域下反人道主义的窘境,产生以种际伦理取代人际伦理的虚伪性。简而言之,在这种文明观中展现出的价值逻辑是一种非中心论的,即实践经验中不存在任何孤立而抽象的价值主体,无论人还是自然,其具体的价值表征都必然要在一种和谐互动的关系中实现。人的价值呈现需在天地万物的大化流行中参与到自然规律中去,让自然内涵的本体性价值透过人的活动展现出来。人类文明新形态跳脱人与自然“二元对立”的思维僵局,创造性地提出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现代化建设,营造出尊重自然、共生共荣、良性循环的正义氛围,以整体生态思维使人与自然在物质能量交换上实现动态平衡、互利共赢。
(二)自由:维护生态权益的人本性
文明的本质是追求人的全面解放,进步文明必然体现为以人为本的合目的性和广泛彰显人民主体性的合规律性的统一。在资本文明操纵下,自然和工人被肆无忌惮地占有,人与自然间不可调和的矛盾致使生态于人的审美功能被遮蔽,工人的代内生态权益和代际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本质上就是文化的人,而不是物化的人;是能动的、全面的人,而不是僵化的、单向度的人。”[10]人类文明新形态是立足现实的人的文明形态,以人的自然本质和社会本质复归为目的,真正实现了从“资本逻辑”走向“人本逻辑”。换言之,人类文明新形态在空间建构过程中明确反对资本主义文明对人生存的生态空间的压迫,通过协调自然空间与社会空间,尊重空间中不同人群的生态权益,使人回归空间发展的主体地位。从社会生活来看,人类文明新形态旨在以优美的生态环境充分保障人的生态权益,进而促进人类美好生态生活的实现[11]。通过强调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充分肯定自然环境所蕴含的美好生活寓意,将人与自然的关系与人的生态权益紧密结合,以生态改善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从社会生产来看,人类文明新形态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来不断满足人民对空间美好生活的向往,通过将人类真实的生态需求作为社会生产的重要取向,在打造宜居舒适的生态环境中,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真正实现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人类本性的条件下开展物质交换,潜移默化中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三)公平:注重权责分配的一致性
人与人之间公平享有生态权益、共同分担生态责任,规范生态权益是确定生态责任的前提,践行生态责任是享有生态权益的条件,二者是相互依存的统一体。基于权责对等的公平原则让诉诸于道德情感与直觉的生态正义褪去神秘主义色彩,从抽象主体间的形式正义嬗变为对生态行为进行评估与调控的现实正义,是人类文明新形态的应有之义。这里的“公平”是针对各层级的利益主体而言,既包括群体之间,还包括群体内部以及人类整体利益的公平。首先,从全球范围看,人类文明新形态提出,各国应承担与其发展水平相称的全球生态治理责任。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率先向世界作出“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庄重承诺,彰显出切实履行国际生态责任的大国担当。从地区范围看,人类文明新形态认为资源优裕的发达地区受惠于欠发达的生态功能区提供丰富的生态产品,其理应予以反哺来矫正因制度机制、机会稀缺所致生态权益分配过程中出现的偏差,消弭区域间因生态环境风险和分配不公造成的“相对剥夺感”,本质上也体现出罗尔斯所提出的“照顾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原则。从社会阶层看,人类文明新形态主张全体社会成员无论其民族、性别、职业、教育程度和财产状况如何,都应接受以生态环境为中介的责任和义务关系。同时要求每个人都应肩负起保护生态资源可持续性的责任,在不损害后代人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前提下,确保子孙后代都能平等地享有生态权利和履行生态职责。
(四)合作:坚持生态建设的包容性
当今世界正处于各种黑犀牛式生态风险叠加期,没有哪个国家能独善其身。人类文明新形态具有高度的包容性,旨在以和衷共济、合作共赢的新发展思路,促进各国以建设美丽世界为契机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使国家价值与全人类价值在双向增益中共生。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强调,“要走出单极化困境,坚持多边主义,坚持以国际法为基础、以公平正义为要旨,建设更加公平、互学互鉴、互利共赢全球环境治理体系。”[12]从成立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到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作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者与引领者,在以“中国之治”让良好发展成果、生态福祉惠及各国人民的同时,中国始终秉持“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主张各国摒弃零和博弈思维和损人利己的发展方式,携手擘画全球绿色发展蓝图。作为对传统文明观的修正,人类生态文明新形态深耕于中国社会的实践土壤,立足于全人类生存之
维,以强调尊重环境权的人权属性厚植民意根基,凝聚全球生态共识。换言之,其蕴含的生态价值与全人类的生态诉求不谋而合,通过将和平发展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发展进步的根本力量,在倡导以交流超越隔阂、以对话超越冲突、以共存超越独我中实现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在重塑超越生态霸权主义与生态帝国主义的全球生态秩序中开创文明发展新格局。
三、生态正义视域下人类文明新形态的路径指向
生态正义将对生态价值的理性考量引入人与自然关系之中,是真理与道义的联袂共生,也是面向人类文明作出的整体性审思与变革。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开创中国式现代化新局面,继续丰富和发展人类文明新形态亟须遵循生态正义的应然之境和发展逻辑:以绿色生产变革引领发展正义;以全民共建共享守护民本正义;以矫正制度偏差实现权责正义;以共同体意识回归筑牢国际正义。
(一)发展正义:以绿色为底夯实高质量发展新道路
作为对人与自然之间共生性与发展性原则的高度把握,绿色发展源于对发展与保护之间相得益彰的辩证统一关系的深刻认识,纠偏了传统发展模式下从自然中攫取低熵的物质而把高熵的废物垃圾抛给自然的非正义性,既是克服资源私有化和污染公共化矛盾的应有属性和应然状态,也是具有生态智慧和生态道德的正义发展。以绿色发展涵养人类文明新形态,就要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新路。第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绿色转型。以产业绿色化和绿色产业化为导向,加快对传统产业的绿色赋能。围绕实现“双碳”目标与经济增长相融合,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和应用,在倒逼经济新旧动能转换中加速淘汰落后产能。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擎作用,着力发展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为代表的绿色产业集群,使经济增长从依靠粗放型投入、规模式扩张向依靠生产要素升级、技术创新驱动的高质量发展模式转型,加快形成以高效、绿色、循环、低碳为重要特征的现代化经济体系。第二,充分利用绿水青山的价值,大力发展生态经济。良好的自然环境是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要立足生态优势和资源禀赋,积极拓展生态价值转换路径。在发展壮大新业态、新模式过程中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将生态资源转化为有价有市的优质资产,让静躺的资源变为流动的财富,真正实现生态优势与绿色高质量发展的有机统一。第三,强化生态文明创建,践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持续开展智慧城市、无废城市建设,擦亮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将“生态+”理念融入产业发展全过程,促进生产、消费、流通全环节绿色化[13]。加强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增强人民可持续发展意识,推动人民群众形成绿色健康的消费观和勤俭节约的生活观,通过激发全社会开展绿色低碳行动的内生动力,最终实现绿色变革。
(二)民本正义:以良好生态赋能人的全面发展
生态环境作为普惠型公共产品不会因时间、地点、人群等因素不同而产生排他性,人人都享有自由使用生态产品的权利。新时代,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需求侧由物质数量满足转变为精神生活享受,人民以追求更加优质的生态环境来拓宽美好生活空间,精神层面的民生需求呼唤生态产品的供给与时俱进。生态环境与民生福祉相互交织,决定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全面发展的条件与基础。人类文明新形态以追求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旨归,就必须创造出使人摆脱外部环境的制约,自由自愿地让德智体美劳各取所需、各得其所的条件。第一,把解决人民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作为民生优先领域,坚决打赢事关群众切身福祉的污染防治攻坚战。特别是后疫情时代,不仅要遏制生产生活恢复带来的污染排放反弹趋势,更要以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定力解决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等民生顽疾[14],深入推进以宜居城市、宜居乡村、宜居社区、宜居家庭建设为代表的生态惠民示范工程,着力建设宜居宜业宜乐宜游的健康美丽家园。不断改善绿色发展空间和优质生态产品,打造一批集生态、生产、生活于一体的“三生”融合空间,让人民群众在体验自然生态之本真性和完整性中拥有更多幸福感与获得感,真正做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第二,坚持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为跨世代生态关怀的动态接续奠定资源基础。要加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力度,积极补偿生态欠债,确保自然资源储存率保持在合理区间,不断提高生态系统质量,增强其稳定性,持续提升环境发展容量和生态承载力。既要为满足当代人的利益而筑牢全域生态安全屏障,又要为维护后代人的永续发展奠定坚实生态基础,让子孙后代在山清水秀、林茂田肥的生态空间中享有绿色发展的机会,最终为人类文明新形态下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强基赋能。
(三)权责正义:以制度建构保障生态权益公平分配
制度是最基本的规则,也是消除因贫富、身份、区域等差距带来的生态权益分配不公,拓宽群体间环境利益表达渠道,以此支撑生态正义实现的可靠保障。人类文明新形态通过融入生态正义理念,回应了“分配什么”和“如何分配”的核心议题,为进一步明确权力责任和利益边界,必须不断健全和完善制度机制。第一,建立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构建区域生态协同机制。地方政府要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的原则[15],充分发挥生态环境监督的功能,促进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利益相互协调,以严格的目标考核和追究体系承担起守护生态正义的主体责任。用制度的刚性约束确保政府角色归位,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加强区域生态建设的联管联防联控,破除孤岛式生态治理模式,建立区域间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第二,优化区域生态保护政策措施,推动区域间资源要素的有序流动。某一地区的发展不应以另一地区受污染为代价,为改变因权责不对等造成的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情况,可以通过生态补偿或政策倾斜的方式引导发达地区和落后地区建立横向补偿关系。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采用资金补助、产业转移、园区共建等方式,在区域内形成生态治理的对口帮扶机制,缓解部分区域因生态权益分配不均所导致的生态赤字,实现区域内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互促。第三,健全自然资源收益的社会调剂和生态环境权责的约定机制,实现代际权益的公平分配。不管是在场的当代人亦或不在场的后代人都享有权益的合理分配权,要以制度设计严防当前生态权益分配中非正义性的跨世代传递和累积,通过整合优化自然资源配置和规范利益格局的纵向调节,矫正利益既得者在代际传递中的“特权优势”,实现代代有责,代代共享,避免出现“马太效应”。
(四)国际正义:以合作共赢汇聚全球生态治理合力
孤举者难起,众行者易趋。尽管各个国家基本国情、历史、文化不同,但是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总是相似的。在地缘冲突、大国博弈与世纪疫情叠加影响下,全球生态环境脆弱,为防止局部地区生态危机引发“蝴蝶效应”,危及全球各地和子孙后代,人类文明新形态必须跳出以邻为壑思维的窠臼,携手共建生态文明之基,共筑全球生态价值共识。第一,重构全球生态利益观,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资本逻辑下弱肉强食、赢者通吃的原则不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也无法引领国际生态正义。全球生态利益观的重构要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指导,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生态治理观[16],要积极维护《巴黎协定》《生物多样性公约》等多边合作国际框架体系,捍卫和巩固全球生态治理成果。聚焦共同利益,在责任共担、命运与共的前提下促进各国在协调人与自然关系上达成利益共识,打造休戚与共的生态利益共同体,形成包括主权国家、国际间政府组织、跨国公司、民间团体及个人在内的多元参与治理模式,在打破集体行动困境中凝聚全球生态治理的强大合力。第二,重建全球生态责任观,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虽然国家不论大小、贫富,都肩负着保护全球生态的责任,但全球生态治理必须扬弃“平均主义”式的分配正义,应当根据国情差异、发展差异和能力差异,体现各国在生态治理上的责任差异。强调责任差异并不是为某一方推卸责任,而是鉴于各国所处的发展阶段不同,应承担的责任也应有所区别。发达国家已走过大规模污染排放的工业化进程,其理应负起历史责任,偿还更多生态债务,利用资金和技术优势帮助发展中国家提高应对生态危机的能力。发展中国家则应立足自身国情实力,力所能及履行减排义务。秉持所得与所付对等原则,明确界定各国责任,从而促进全球生态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目标优化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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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范 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