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对策研究

2024-06-30 17:25李玲玲
学理论·下 2024年3期
关键词:营商环境法治化监管

摘 要: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是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市场主体发展动能的必然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和视察黑龙江省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哈尔滨市在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在营商环境均等化、政府服务便利化等方面仍存在不足。通过提供集成便利化服务、助推营商环境均等化、落实人才政策等举措,打造公平、透明、稳定的市场环境将有助于实现哈尔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跨越升级。

关键词:营商环境;法治化;服务;监管

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24)03-0091-03

营商环境是市场主体在准入、经营、退出等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外部因素和条件,是影响经济实力和民生福祉的重要因素。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可以有效解决经济发展中的新矛盾、新问题,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制度供给、立法供给,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健康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这为哈尔滨市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和视察黑龙江省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吸引企业投资、提升经济发展动能、取得区域竞争优势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打造“七大都市”,奋力开创哈尔滨高质量发展新局面的法治支撑。

一、哈尔滨市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主要举措

(一)完善工作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效能

近几年,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哈尔滨市印发了《哈尔滨市电力用户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办法(试行)》《关于加快推动哈尔滨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双随机、一公开”智慧监管平台和“一部门”统筹、多单位联动的联席会议,按照行业分类形成“一战线”主导、相关单位联动的执法检查制度,形成“一清单”外无检查,“一张表”列明检查标准、内容、程序,“一平台”整合信息的工作机制,为市场主体健康稳定发展提供良好制度环境。

(二)建立监管平台,完善信用体系

2021年2月1日,《哈尔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条例》正式施行。作为黑龙江省首部市级社会信用建设法规,条例围绕哈尔滨市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难点及重点问题展开制度设计,对社会信用环境建设、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社会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及法律责任等进行了全面规定,突出加强政府诚信建设,重点保障企业及自然人合法权益,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为提升全市诚信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明确了目标、指明了方向。在信用信息管理方面,通过整合税务、监管、住建等部门信息及行业监管信息,建立了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平台,平台可根据行业特点判断市场主体失信风险等级,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差异化监管。在涉及大众身心健康的食品领域率先推行了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在信用信息应用方面,在全市推行以信用报告代替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各级各类市场主体“码上诚信”应用比例不断提高,信用等级良好的市场主体还可享受融资、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等方面的优惠。在信用修复方面,在全国率先开展“承诺即修复”试点,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开展信用修复“网上办”“零跑腿”,帮助失信主体修复、重塑信用,促进全链条信用监管服务再提升。

(三)坚持数字赋能,推进智慧监管

针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点多面宽、人少事多的难题,哈尔滨市积极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手段,创建新型智慧监管系统,打造“企业自查+政府检查”新型检查模式,着力解决市场主体责任落实难、基层监管统计难、监管效率提高难的问题。智慧监管系统通过运用“互联网+”,建立了智能预警平台,将人脸识别、体态识别等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锅炉房、电梯间、食堂等高风险区域,试点运行体温检测和人脸白名单,对体温过高或非专业操作情况进行智能识别并实时预警,以便监管部门和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在政府监管端,实行全流程闭环管理,将原来对企业进行的现场检查、手工录入等传统检查方式转化为全程电子化操控和实时场景录入,实现检查数据的电子化留痕及检查业务的标准化。在企业自查端,企业将根据监管部门下发的自查任务检查表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活动,并将检查内容以拍照、录像形式留存后上传微信小程序。监管部门将根据企业自查上报数据进行数据监管,实现监管主体与监管对象共查模式,提高检查实效。

(四)监管服务并重,助力主体发展

在监管层面,为减轻企业负担,哈尔滨市出台了包容审慎监管实施意见和行政执法容错纠错规定。制定了“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四项清单,对市场主体的首次违法行为建立“容错”机制,给予其改正机会。通过柔性执法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履行义务,纠正违法行为,为企业创造宽松和谐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在服务方面,建立领导包联企业的数字化管理平台,形成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包联”工作机制。为持续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推广优化“网上办”“掌上办”“e冰城”政务App等智能平台,着力提升服务质效。

二、哈尔滨市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营商环境均等化有待落实

营商环境发展是否向好与当地经济环境、地理环境及人文环境等因素息息相关。近几年,哈尔滨市在区县、乡镇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务服务方面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及财力,为改善营商环境做了大量工作。但哈尔滨市不同区县、乡镇之间营商环境不均衡的矛盾仍未解决,市级、区县之间在营商环境指标与任务上存在差距,尤其在广大农村地区,因为地理位置、经济发展速度等方面的原因,营商环境改善还存在很多不足。

(二)政务服务便利化有待提升

伴随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哈尔滨市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智能化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但在政务服务便利化方面,数字政府、政务服务的广度、深度及“放管服”等领域与先进省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市场准入时效性差的问题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利于营商环境的改善。

(三)审慎监管理念有待改善

2022年9月,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布了《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市场监管系统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的指导意见》,编制“四项清单”。该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及营造良好公平的法治环境提供了指引。但一小部分执法人员仍存在执法柔性不足、对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认识不够的问题。增强执法人员的政治意识、法治素养、服务观念和执法办案能力,是推行审慎监管理念的当务之急。

(四)人力资源短缺困境有待克服

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统计信息,黑龙江省拥有丰富的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资源,拥有为农业、林业、军工、航天等产业提供高级人才的专科性大学,在高等教育人才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一定优势。但是因为薪资水平、发展潜力、就业机会、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很多培养出的高等人才未能选择留在省内发展,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过程中人力资本的短缺埋下了伏笔。

三、哈尔滨市加强营商环境法治化建设的建议

(一)科学设定指标任务,助推营商环境均等化

针对营商环境区域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在发展当地特色产业的基础上,应努力延伸政务服务范围,打造区县、乡镇级的“15分钟政务服务圈”,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通城办”,实现更多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基层。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将“一网通办”向乡镇、村屯延伸,让更多居民享受到便捷的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普及应用,深化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审批等环节的应用,逐步实现企业群众“一张身份证”办事和“免证办”。以省市共建共用市民大厦为契机,强化基层领域线上线下深度融合,提高自助终端覆盖率,助推营商环境均等化。

(二)树立大服务观,提供集成便利化服务

一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通过目标导向分化分解阶段性工作任务。设立政务数据统一管理机构,整合政务数据资源,建立统一领导、上下贯通、协同推进、执行有力的政务数据管理工作机制,加快推动落实数字政府建设。

二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做好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措施的复制推广工作,积极学习借鉴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杭州、深圳6个试点城市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改革举措,梳理形成哈尔滨市复制推广责任清单,及时组织相关部门推进落实。

三是改进民声热线工作。首先,提高民声热线服务能力。民声热线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的服务理念,全面实现热线扩容升级,在提高热线接通率的基础上,全面提升热线受理专业化水平,为市民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建立“一号响应、即呼即办”的综合调度体系,在提升解决率、满意率上下功夫。其次,建立协同高效办理体系,严格落实“一方案、两办法”,特别是“考核问责暂行办法”,对于畏难推诿、配合不力的部门和个人,坚决启动问责机制。针对承办单位职能交叉、边界不清的问题,及时会同编办、司法局等部门界定职责边界,明确相关责任。再次,加大督导调研力度,围绕全市热线工作会议精神和“一方案、两办法”的贯彻落实,开展督导调研,探索“12345热线+督查”的联动督办新模式。最后,坚持数字赋能,深度挖掘12345热线平台积累的海量数据,在提高民声专报和专项报告质量上下功夫。结合数字政府建设,以“大数据”提高问题的发现率和处置率,提前发现和有效应对热点、苗头问题,推动各级政府部门由被动治理向主动治理、超前治理转变。

(三)落实审慎监管理念,建立容错纠错机制

市场主体责任意识提高、自觉纠正违法行为有助于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引导市场主体自觉履行义务、纠正违法行为需要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正确引导。

一是建立涉企案件联合会商机制。2022年8月,哈尔滨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机制管理委员会成立,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等成员单位拉开了哈尔滨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的序幕。除建立涉企案件合规第三方机构外,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涉企案件联动配合会商协作机制可更好聚焦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服务需求,减少诉讼增量,强化各成员单位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形成哈尔滨市生产经营容错纠错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是深入开展政法机关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充分发挥政法机关职能,组织政法机关向企业开展案例分析、案前预警等形式的专题培训,全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对政法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谦抑、审慎”执法司法理念的教育培训,引导其在办理涉企案件过程中既注重办案质量也注重办案效果。

三是建立司法容错纠错专项督察制度。号召司法机关主动落实市场主体容错纠错机制,将司法机关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工作任务纳入政法系统专项督察体系,对专项督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台账化管理,按照工作规划定期进行通报,并限期整改,以专业化、法治化的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发展,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四)落实人才政策,增强人才吸引力

党的二十大将人才工作提到与高质量发展并重的位置,对“教育、科技、人才”做出三位一体系统部署,并把人才的第一资源作用写入党章。为落实人才政策30条,哈尔滨市各项补贴、优惠政策层出不穷,但尚需进一步作为以增强人才吸引力。

一是建立就业数据平台,推动实现精准就业。近几年,各地人才就业压力持续增大,探索引入政府购买就业服务机制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青年群体的就业困境。尽管黑龙江省在信息化建设、数字政府建设领域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智慧城市发展要求相比仍存在不少差距,如基础数据资源与平台支撑能力较弱、信息化统筹管理体制机制尚不完善、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相对滞后、大数据分析对管理决策的支撑能力不够等。借鉴国家24365智慧就业平台及厦门就业平台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探索建设“哈尔滨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将就业人员个人信息及就业意愿等录入系统后可自动关联推荐就业单位,实现岗位信息和就业人员的精准对接。

二是拓宽服务领域,实现校企共赢。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提出,要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全面振兴,发挥科技创新增量器作用,积极培育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和视察黑龙江省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哈尔滨市应根据当地各区县、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在重要粮食生产基地、装备制造基地、能源及原材料基地等开展校企合作,建立校地、校企协同创新育人机制。在航空航天、高端装备、数字智能、生物技术等领域打造产业集群,做大做强实体经济。推动实习基地合作、校企共建实体合作、项目驱动合作模式等建设,携手企业走产教融合、协同育人之路,使校企双方共获高质量发展。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群体广泛建立“四联”(政府—学校—企业—家庭)促进就业新模式,四方联动推进毕业生就业。

三是完善配套机制,增强人才吸引力。继续完善户口迁移、住房保障、薪酬待遇、家属调转及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举措,提升人才归属感和获得感。

参考文献:

[1]陈开梓.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福建创新与实践路径[J].宁德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1):34-41.

[2]王正新,刘俊.从传统营商环境走向“数智化”营商环境[J].理论探索,2023(2):112-119.

[3]牛彤.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J].北方经济,2022(5):74-77.

作者简介:李玲玲,助理研究员,从事法社会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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