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训与引导:新媒体平台中的权力流动

2024-06-27 22:28周佩醒
今传媒 2024年6期
关键词:新媒体平台主流媒体大数据

周佩醒

摘 要:新媒体环境下,权力以更加隐蔽的方式规训着个体,个体的能动性被削弱,各种问题日益凸显。因此,本文通过探讨新媒体平台中的个体规训与价值引领,梳理社交媒体平台中的内容创作和传播现象,揭示了新媒体平台对个体自我观念的影响,以及内容生产者与用户之间的互动模式和规律,分析如何通过网络来实施个体行为引导,旨在为新媒体的发展和管理提供参考和建议。

关键词:全景敞视主义;大数据;新媒体平台;主流媒体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8122(2024)06-0032-04

在新媒体时代,信息的传播和接收方式都发生了变化,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已经成为现代社会信息交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些平台以其互动性、即时性和个性化等特征,改变了人们获取信息和表达观点的方式。然而,技术的进步也带来了一系列关于权力、隐私以及信息真实性的争议。新媒体平台的信息传播往往带有一定的主观性,部分信息发布者只向外界展示他们希望被看到的一面,导致信息具有片面性和不完整性。而人们在接收这些信息时,也会受到自身的认知和情绪的影响,从而形成对信息的误解或误判。在新媒体平台,每个人的言行都可能受到他人的评判,因此,人们会产生一种自我规训的心理效应。此类现象与全景敞视主义中的权力机制不谋而合,即个体受到的“监视”会不断地塑造和影响着他们对世界的认知。因此,在日新月异的新媒体环境中,我们既要充分利用科技进步带来的机遇,又要警惕虚假幻象与潜在的规训。

一、新媒体平台:“看与被看”的二元统一体机制

(一)新媒体规训下的虚假幻象

1924年,贝拉·巴拉兹在其著作《视觉的人》中,提出了“视觉的人”的概念[1]。他认为,在原始文明时代,人类主要通过“观看”获得信息,到了印刷时代,人类主要以印刷文字为媒介,各种各样的经验经过符号化得以表现和传达。为了解读这种符号化的经验,补充这种经验的文化随之发展。而影像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再次把受众引向视觉文化的方向。如贝拉·巴拉兹所说,在20世纪“看的精神”复活了。“看”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和获取经验的方式。但是,随着大众传媒的发展和市场的运作,“视觉形象”成为了消费的对象,逐渐商业化。受众在“被看”的自我意识中,形成了模式化、规范化的话语方式,这是一种道德上的诉求以及对个体欲望的潜抑,“被看”带来了道德层面的自我意识。一方面,碎片化、视觉化、娱乐化的传播内容,使媒体遵循社会的需求,满足受众“看”的本能欲望;另一方面,受众作为“被看者”又对自身的思想和行为时刻保持警惕,欲望随时被压抑、转移或规训。

当消费主导了社会运转,事物被标签化,成为了被消费的对象,由此构成了物化社会。在物化的社会中,部分个体沉醉于物质的丰富,迷失在虚拟的象征符号中,与他人之间的关系逐渐淡漠[2]。他们更看重事物的象征价值和消费行为本身所带来的快乐,控制其行为的不再是具体的事物,而是“消费”意识,同时,媒介的快速发展也加剧了他们被无数符号包围的局面。在媒体日渐加强的规训下,人们自主选择的能力被削弱,成为符号消费的机器。因此,现代社会中的个体处于一个受影视、广告等媒介影响较大的环境,是一种由权力构建的真实幻象。

(二)权力流动:“看与被看”的身份转换

在圆形监狱中,狱警在中心望塔上能够观察到囚犯,而囚犯无法知道狱警是否在监督自己,二者之间“看与被看”的关系是固定的。在现代全景敞视的网络平台中,用户处于“观看”的位置,隐蔽地进行选择、评判,“监视”成为了一种广泛而隐蔽的空间治理方式和主体规训路径。随着移动社交媒体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用户在网络中主动暴露自己的生活,并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可和广泛地传播,这也催生了大量的网络社交平台、直播平台、自媒体等。但是,人们在向他人展示生活和工作时,有时获得的不仅有认同,还有负面信息。比如,容貌、衣着甚至某些细微的动作都会招致指责甚至谩骂,这些来自他者的眼光和评判,最终会形成强大的“规则”,将每一个展示自己的人束缚其中。因此,内容生产者与受众之间产生了一种强大的权利关系,但这一关系并不是恒定的,二者会在不同的空间里发生身份转换。每个个体不断地在“看”和“被看”之间变换,他们是原创内容生产者,亦能在下一刻成为他人内容的观察者。随着数字化进程加快,现实与虚拟的界限变得更加模糊,社交媒体行为也不再是一种个人的展示行为,而是被市场形成的消费文化和权力所控制。

二、个体规训在新媒体平台中的投射

(一)新媒体平台的权力运作与自我规训

以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为代表的传播媒介快速兴起,为人们的社交提供了一个更加自由开放的平台。在此类社交平台上,人们分享各自的生活,也观察着他人的生活。这些平台构建了一张巨大的“网”,笼罩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之上。借助新媒体平台,人们会发表观点、分享生活、讨论时事,不仅观察他人,也通过他人的生活、形象来凝视自我,完成自我的规训。总的来说,“观看者”通过观看他人来审视自我,完成对自身的价值构建;“被观看者”通过他人的凝视来不断规范自己的言行,甚至为了流量和利益迎合他人的喜好,形成了被规训的个人形象。

比如,微信是新媒体时代重要的交流平台之一,它连接了虚拟和现实社会,使得发布动态、点赞、转发等不再是简单的个人行为,其背后潜藏着深层文化、心理动机,能够对现实中的人际交往产生影响。微信“朋友圈”是一个“半开放”平台,发布动态的主体能够看到每一条动态被点赞和评论的情况,同时,阅读者和点赞者也能注意到共同好友的评论和点赞行为。在这种半透明的环境中,个人在网络中的行为与法律法规的限制、道德的规范、社会的接受度、人际交往的互动都有着紧密的联系。因为害怕他人眼光的评判,在朋友圈会谨慎发表意见,以保持良好形象;在评论、点赞“视频号”内容时会有所顾忌,不再仅仅依据个人喜好,也会考虑到是否符合个人身份。因此,以社交属性为主导的新媒体平台在一定程度上重新定义了人与人之间的连结关系,个体被赋予了观察其他个体的权力,并在自我驯化后展示出包装后的内容。

(二)大数据技术中的权力控制与失衡

如尼尔·波斯曼在《技术垄断:文化向技术投降》中所言:“所有技术都既是恩赐,又是包袱,不是非此即彼的结果,而是利弊同在的产物。”[3]虽然技术在不断向前发展,但其本质仍然是人的逻辑运算。权力的运行和价值的导向在大数据技术的发展中逐渐重塑了传统媒体的价值标准。

首先,算法推荐成为一种隐蔽的规训方式。算法本身并没有价值观,但是运作算法的人具有价值取向,算法隐含着运作者的价值引导。权力通过知识话语,以一种隐蔽的方式影响人的心理。网络平台会收集用户数据,用大数据算法计算用户的喜爱偏好,实现对用户的规训。例如,当用户使用淘宝或抖音时,面对的内容并不仅有由自己主动选择的,也有平台结合浏览页面和视频观看习惯,对其进行个人画像后精准推送的。因此,购物平台知道用户喜欢什么款式的衣服,短视频平台知道用户喜欢什么类型的短视频,视频平台知道用户喜欢看什么剧,外卖平台知道用户喜欢什么口味的饭菜,浏览器知道用户喜欢看什么样的新闻,这些信息几乎囊括了生活的方方面面。更严重的是,部分平台通过大数据掌握用户个人信息和偏好,引导用户控制舆论走向,制造虚假新闻,滋生出种种乱象。因此,在这样的空间里,用户不能过度依赖媒介,而是要增强辨别信息的意识,正确地认识媒介,合理使用新技术。

其次,算法技术可能导致权力的失衡。如今,算法推荐技术被广泛应用于网络平台,已成为各大新媒体平台的“标配”,满足了用户的个性化、多元化需求。但它也会反作用于用户的认知和眼界,容易使他们陷入信息茧房的封闭环境中,处于被控制、被规训的弱势地位[4]。在用户与网络平台不对等的权力关系之中,用户不知道自己的隐私是在何时被窥探的,而网络平台掌握着主导权,监视着用户的动态,网络用户如同“囚犯”被平台彻底地观察,个体被规训为平台盈利的工具。由此,形成了新型的“圆形监狱”,网络平台成为监狱中的“望台”,对用户的规训与用户的个性发展共同构成了平台中的两个相互矛盾又相辅相成的方面,共存于网络空间。

三、新型主流媒体的价值引领

(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

当今社会,新媒体是传播意识形态的重要工具。信息技术的更新迭代使信息的传播产生了多元化的样态,但也弱化了主流意识形态在网络环境中的引导力。互联网中的价值引领关乎未来网络空间的价值取向,影响着安全清朗的网络空间构建。从信息传播的角度看,新媒体平台使用户从缺少话语权转变为主动交互,不断增强与社会的联系以及互动,传播格局逐渐呈现出多元化趋势。从传播主体看,新媒体技术使人人都能成为媒体,多元化的主体传播着各种信息和观点,导致传统主流媒体的话语权受到冲击。从用户角度看,碎片化的阅读习惯使得新媒体成为他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而在新媒体的大量信息流中正确辨别信息则比较困难。

在当前的网络环境中,新型主流媒体运用互联网赢得话语权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必须把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牢牢掌握在手中,任何时候都不能旁落,否则就要犯无可挽回的历史性错误。”[5]因此,新型主流媒体要增强把关意识,依托主流媒体的公信力和新媒体技术,正确引领舆论方向。自2018年以来,相关部门陆续在微信、微博、抖音等平台开设官方账号。借助新媒体的力量,政务宣传工作迎来了新局面,一批拥有数百万粉丝、广泛影响力和服务人民的官方政务账号应运而生。“互联网+政务”的政务新媒体不仅能够传播信息、引导舆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借助网络平台的交互性广泛地收集民意,为人民服务。

(二)构建规训与引导相平衡的新媒体空间

在“后真相时代”,以新媒体为导向的传播秩序愈发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这对传播主体提出了更大的考验[6]。新媒体环境中存在着虚假宣传、恶意营销、过度娱乐等问题,因此,需要借助规范性的手段保证网络空间有序运行。当前,网络成为权力运作的新空间和意识形态传播的新阵地。一方面,虚拟世界的隐蔽性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用户的抵抗心理。网络用户没有意识到自己被规则驯服,将平台的规则内化为了自己的习惯。另一方面,通过现代技术,社交媒体将虚拟与现实结合。网络平台使人人都成为媒体,能够发表观点看法,各种思想互相碰撞,在网络平台的催生和发酵下随时可能引爆一个热点,滋生冲突和矛盾,比如网暴和造谣事件。基于这一现象,新媒体平台逐渐重视网络空间治理。2022年3月,微博发布声明表示,为了遏制不实消息的传播,将在部分微博下显示评论者的IP属地;同年4月28日,微博全面开放IP属地功能,用户的个人主页以及各条微博下的评论内容都会显示IP属地,具体到各个省份。小红书、知乎等新媒体平台也陆续上线了IP属地功能。显示IP属地虽然不能彻底解决这类问题,但能增加网暴和谣言传播的成本,起到一定的约束作用。这使得网络空间更加透明,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联系愈发紧密,对个人的约束更加有力,从这一角度来说,规训有着重要的价值。

我国主流媒体有着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在关键时刻和重大事件中能够引领社会舆论。新型主流媒体在传统主流媒体的理念基础上增加新的媒体形态,对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作用。新型主流媒体相对于传统主流媒体,在引导方式中作出了创新和改善,通过将通俗易懂的语言与便于理解的图文相结合,采用更加平易近人、生动有趣的话语风格和“短平快”的形式,将主流价值观与时代精神相结合。在提升传播效果的同时,也增强了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唱响了主旋律之歌。

(三)注重规训的两面性与个性自由

我们在肯定规训理论能在复杂的社会群体中带来安定和效率的同时,也要对其产生的影响进行反思。应意识到规训具有两面性:一方面,相比于传统媒体,互联网中诞生的新媒体激发了用户的信息生产能力,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同样,依靠技术强化的规训能力,能够使社会的运作更加规范和高效。另一方面,新媒体中冗杂的信息和强大的算法推荐,让用户被禁锢在庞大的圆形监狱中而不自知。

对于用户来说,在网络平台中其言论受到各方关注,所以在被注视下他们便会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自我审查、自我规训和自我征服,这种心理作用会对其行为产生一定影响。对于网络平台来说,要积极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承担起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空间的责任。新型主流媒体在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权威公告,积极在互动区答疑解惑,能够对舆论走向起到正向引导作用。总而言之,我们应关注网络平台环境中个人的主体意识和个性,网络平台要把握好规训引导与个性发展的动态平衡。

四、结 语

新媒体时代,规训的形式发生了变化,但规训本身并没有消失,而是变得更加隐蔽与难以察觉。当规训以一种积极的、温和的态度出现时,我们应当反思和意识到外在的权利机制已经内化为个体内在自我认同的一部分。因此,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和更高的道德伦理规范约束,也要注重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强化“以人为本”的理念。

参考文献:

[1] 藤竹晓.电视的冲击[M].李江林,樊诗序,译.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1989:224.

[2] 董新宇.看与被看之间:对中国无声电影的文化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

[3] 尼尔·波斯曼.技术垄断:文化向技术投降[M].何道宽,译.北京:中信出版社,2019.

[4] 苏涛,彭兰.虚实混融、人机互动及平台社会趋势下的人与媒介———2021年新媒体研究综述[J].国际新闻界,2022(1):44-60.

[5]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习近平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论述摘编[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4:86.

[6] 胡翼青.媒介素养与传播效果研究———基于大众传播理论创新的思考[J].新闻界,2006(6):40-41+50.

[7] 米尔·福柯.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M].刘北成,杨远婴,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2.

[责任编辑:喻靖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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