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文学作品中的伦理观

2024-06-25 11:21刘欣
文学艺术周刊 2024年5期
关键词:杨芳天女民间文学

何为伦理?就是在处理人与人、人与社 会、人与自然关系时应遵循的道理和准则,包 括了人的情感、意志力、人生观和价值观等方 面。在一些民间文学作品中,伦理观并非完全 被颠覆,但为了表达故事的主题,配合人们的 主流情感,往往没有被正确或完善地诠释,与 现实伦理观相违背。具体表现为:有违道德伦 理的行为得不到合理的解释和交代,或者被过 分夸大、忽视,违背者没有得到对应的下场。

民间文学是广大人民群众集体创作并口头 传承传播的语言文化,形式多样,可说、可唱、 可喊,兼具实用性和艺术性。它们不同于上层 文化、精英文学,没有很多的规矩、很高的门 槛及缜密有序的表述,但最能代表基层百姓的 心声和情感。苗族民间文学作品是苗族人民在 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是苗族 同胞思想情感和价值观念的重要载体,在苗族 的众多民间文学作品中,伦理观念得不到正确 交代以及不符合主流意识的现象不在少数。

在凌纯声、芮逸夫的《湘西苗族调查报 告》中,收录了一则《杨芳传说》,它讲述的 是一个父母双亡,贫困潦倒的小伙子最后成长 为振武将军的故事。文章中对其战绩有多处描 写,他跟随在总兵的左右,每逢作战时都“奋 勇异常,屡建奇功”,杨芳奉令任职,“屡战 皆捷”。一再“升官晋级,名闻海内”,得到 皇上极度赏识,为其加官,“封为振武将军”。

从此杨芳守护一方水土,地方长治久安。其回到 故乡后,则隐居不出。从“屡建奇功”“名闻海 内”等词语中,不难判断出这是一个赞扬杨芳英 勇神武的励志故事,然而整个故事发展过程中出 现了多处与正常伦理观念不相符合的情节:

而母亲忽又病故。无钱安埋,当向其 姐夫家中去借葬费。借得之后回到中途, 见人赌博,也就去赌。不料一进赌场,就 把借得的钱输了。只得空手回家。行经某 村地方,见一岩洞,洞口有一黄牛在那里 吃草。杨芳上前想捉住那黄牛,黄牛见人 去捉,向前逃走。他一把捉住那牛的尾巴, 牛骇极而奔,奔入岩洞中,便不见了。杨 芳略知风水,知那山洞是龙开口的地方, 急忙回到家中,便将母亲用稻草包着,因 恐旁人看见,说他不孝,乘夜背负到那岩 洞中去葬了。葬好之后,他也觉得于心不 安,便在洞口号啕大哭。适有一群盗匪, 抢了许多财物由洞前经过。听见痛哭之声, 误以为团兵追来。各个抛弃抢得的财物, 四散奔逃。杨芳见匪走后,即把所有财物 挑了回家。[1]

首先,其早期行为赌钱、偷牛、贪图不义 之财,似乎与其后期身份严重不符,一个被视 为英雄的人物,怎能德行有亏?一个小混混的

[1]   出自凌纯声、芮逸夫《湘西苗族调查报告》, 民族 出版社 2003 年出版。

蜕变如此之大,让人咋舌,逻辑上不合理。其 次,就其具体行为而言,严重违背中国“百善 孝为先”的传统道德伦理观念,《孝经》中写 道:“子曰:‘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 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 致其严,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1] 因其 家境贫寒,杨芳不但谈不上“料理”母亲的后 事,还把借来葬母的钱赌博输掉了,实乃大不 孝。而后的号啕大哭是源自他仅存不多的良心 还是惧怕母亲“阴魂不散”,不得而知。可以 说,在情感上,他并没有因失去母亲而产生真 切的悲伤之情,在行为上也没有尽到一个儿子 的孝道。这种传统的孝敬父母的伦理观念在此 处完全被弱化和忽视了,没有给出合理的交代。

根据文章不难看出,杨芳早期是一个“问 题少年”,他的问题不是小孩式的调皮,而是 犯了偷盗等罪行。但这篇文章的主线是讲述一 个英雄人物的经历,把重心放在描述一个骁勇 善战的将军成长史上,讲述他最后为国家和 民族做出的贡献,完全避开了伦理问题,可 以说,一旦确定了正向的主题,肯定了他作为 英雄的身份,那以前的言行举止似乎都不值一 提,包括其低下的人品和缺失的德行,并且杨 芳并没有为这些行为付出任何的代价。至于文 中不太合乎逻辑的地方,是讲述者有意把其他 故事情节掺杂其中,凸显个体形象从低下到高 大的逆转,还是无意混合其他情节只因思维或 者记忆的错乱?最合理的解释就是,传说在传 播的过程中,被无数次修改及再创作,讲述者 们加入了自己对故事的理解及情感,加之文化 水平、表达能力参差不齐,使之如此这般。

在苗族寓言故事《姻缘前定》中也是如 此:一位女子死的时候是赤身裸体睡在路边 的,分别有四个男人见她可怜,有的送过棺木,有的给她的身上盖过裤子、上衣和帕子。 在她投胎之后,首先做了送自己棺木的人的小 妾,不久之后,遇见了一位中年男子,对他倾 心不已,完全不顾及自己身份,与那中年男子 私通,随后不久,她又遇见了第三个、第四个 男人,都与他们发生了不伦的关系。故事最后 解释,原来她所私通的三个人,就是前世她死 后给她送裤子、衣服和帕子的人。

私通自古以来都被视为道德有失的表现。 不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它完全颠覆中国人的伦 理观念,不被众人所接受。但此文中并没有对 这个女人私通多人有所微词,也不对她行为进 行批判与惩罚,只是强调女人今生遇到的爱人 都是前世帮助过她的人,表达姻缘前世注定、 善有善报这一类观念。私通虽不至于付出生命 的代价,但似乎也不是可以轻描淡写、视而不 见的。所以这也是一个很典型的与现实伦理观 念不相符的例子,现实生活中伤风败俗的行为 在这里成为烘托故事主题的事例。

再来分析一则寓言《泥牛》:有兄弟二 人,父亲死后,母亲与家境较穷以砍柴为生的 弟弟生活在一起。有一天弟弟在砍柴的时候不 小心把柴扔在母亲头上,把母亲打死了。在一 位老神仙的帮助下,母亲不但复活了而且还得 到老神仙相赠的泥牛。每天可以在泥牛屁股下 面取得银子。哥哥得知此事后,用同样的方式 把母亲打死,希望能碰见老神仙,得到能生钱 的泥牛。但是老神仙发觉哥哥心术不正并不想 救母亲,只是为了得到财宝,说了一声“走”, 就不见了。此寓言似乎想表达的是心怀鬼胎、 心术不正的人是达不到自己目的或者贪婪的愿 望是无法实现的这类主题,却并没有对弑母这 一事件进行解释。难道杀人的代价就是得不到 意外之财吗?这笔横财本来就不属于哥哥,即

[1]   出自胡平生译注《孝经译注》,中华书局 1996 年 出版。

使他没有得到也没有任何的损失,他死于非命 的母亲却得不到任何的解释就潦草带过。这样 伤天害理的行为在此文中仅仅成为一个衬托结 局的铺垫,哥哥仍然毫发无伤逍遥法外。

上述情况在许多苗族神话中也是存在的。 比如苗族有名的《天女与农夫》的神话,讲述 了天女与凡夫俗子在凡间相遇相恋,遭到反对 迫害,最终成婚的过程。这是一个牛郎织女型 神话,这类神话以宣扬自由恋爱、美好爱情、 有情人终成眷属为主线,鞭挞世俗冷漠和父母 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恋观念。其主人公与 牛郎织女一样受到了外界的干扰及阻碍,《牛 郎与织女》故事中是王母的反对和干预,而 《天女与农夫》中则是天女的父亲和外公对凡 人女婿的百般刁难与谋害。文中最后写道:

他到门口,用力高高地一扔,那鼓轰 的一声响。好似打雷一般,把岳丈和外公 的肚皮都震破了。后来他们夫妻儿女就在 天上过活了。[1]

在正常逻辑来看,天女的父亲和外公阻止 其二人在一起是有理由的:一个是凡夫俗子, 一个是天上仙女,这样有违世俗观念“门不当 户不对”的结合,不会有好的结果。父亲和外 公采取了比较极端的方式,阻止二人在一起, 甚至处处谋害,招招致命。而最后农夫在天女 的帮助下,逃过劫难,不但没有死,相反还与 天女在天上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那么,可 以看到,为了凸显天女和农夫不顾长辈反对, 冲破世俗枷锁,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这个 美丽的结局,干扰这个故事主线发展的一切外 部因素都必须被解决,即使解决的方式异于常 理,既采取了震破肚皮这种血腥与惊悚的方式

来惩罚手段低劣的岳丈和外公,这在当时的中 国传统孝亲观念中,似乎难以立足。

我们也看到了,对于父辈迫害子女、子女 反迫害这两种伦理问题,故事的最后也没有给 出合情合理的处理方式:行凶者没有得到应有 的报应,企图作恶未遂者被震破了肚皮。

在前文中已经指出,民间文学的主题比较 单一、明确,因为它的创作本身就是简单而随 性的。为了突出主题,常把次要的情节淡化, 若只作为成就主题的铺垫,并非文章要表达的 中心思想,那么在处理的过程中自然就不够细 心和正确了。陈泳超的“伦理悬置”的观念可 以对此做一个解释,他认为这是叙事对伦理的 干扰,使伦理“悬置”起来了。所谓“伦理悬 置”是指“在民间文学作品在演述中时常出现 的一些伦理乖违现象,现实伦理既不能控制故 事的伦理诉求,又不是完全不起作用的,它在 完成叙事这一主要使命的途中,暂时被搁置起 来、悬而不议了”[2]。

对伦理问题处理的不恰当显示出劳动阶层 在道德观念上的局限性。李惠芳在《中国民间 文学》中指出: “在无产阶级出现之前的所有 劳动阶级,诸如奴隶、自由民、农民、小手工 业者等,他们的道德观念都有自己的发展层次。 基于各阶级赖以生存的经济基础不同,他们的 道德观念亦表现出各自的局限性和阶级性。”[3]

[1]   出自凌纯声、芮逸夫《湘西苗族调查报告》, 民族 出版社 2003 年出版。

[2]   出自陈泳超《民间叙事中的“伦理悬置现象—— 以陆瑞英演述的故事为例”》, 《民俗研究》2009 年第 2 期。

[3]   出自李惠芳《中国民间文学》,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9 年出版。

但这并不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就没有伦理观念。 在前面所说的《泥牛》寓言中,即使其下场 与现实生活中触犯伦理问题所应的下场不一 致——哥哥弑母却不用偿命,但是文中还是提 到了哥哥不像弟弟那般得到财富,因为哥哥不 是真心对待母亲,被老神仙发现了,并以实际 行动表明了自己的立场,这实际上就是人民群 众的伦理倾向。人民在现实生活中还是知善恶 辨黑白的,只是反映在民间文学作品中就不那 么明显了,他们并不是靠这类民间文学来教授 知识观念,而是为了传递情感、表达态度。

民间文学有其重要的作用、功能和价值, 其类别丰富,包括神话、传说、故事、歌谣、 谚语、谜语、小戏等,在不同的环境和场景 下,其发挥的作用和功能也不一样。在劳动 中,需要节奏均匀、铿锵有力的号子来协调动 作、鼓舞士气;在劳动之余,需要活泼有趣的 歌谣调节心情、打发时间;在节日活动中,需 要庄严雄壮的史诗来辅助仪式的开展。

那么以上这类民间文学作品是否还具有民 间文学的特点及社会价值?实际上,民间文学 作品中的伦理观念,恰好反映出了人民性。广 大劳动人民创造出自己喜闻乐见的文学作品, 反映出劳动人民的生产生活以及他们最真实强 烈的愿望和情感。在《天女与农夫》的故事中, 这种情感有很直接的表现。他们发自内心希望 天女和农夫在一起,对幸福生活有着强烈的渴 望和追求,于是其他的一切干扰因素就用他们 容易理解的简易方式来处理。如果民间文学作 品中的表述用了“其父亲和外公的这种行为构 成了故意伤害罪,遭到了社会各界的谴责,婚 姻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这样的语句来交代故事的结局,那么创作出来的作品亦不能被 称为民间文学了。

这类作品中,往往孕育着一个正向的主 题,要通过强调和对比,才能完成从残缺的开 端到完美的结局的过渡。从心理学角度来看, 这类作品的伦理问题,恰恰是完整这个作品的 方式,没有之前的不尽如人意怎么会有之后如 愿以偿,而老百姓表达自己情感的方式十分质 朴,没有进入道德层面去考虑。我们同时也应 该看到,这类民间文学没有因为伦理被暂时搁 置的问题,影响它的传播,影响主流价值观念 的传承,因为百姓具有基本的道德人伦观念, 追求真善美才是他们的目标。

回头来看,中国历来就重视民间文学的搜 集整理和研究。20 世纪初期,北京大学以《歌 谣周刊》为阵地,广泛采集民间文学作品;20 世纪 80 年代,全国范围内开展了民间文学的搜 集、整理、编纂、出版工作,最终结集出版了 《中国民间故事集成》《中国歌谣集成》《中 国谚语集成》三套书的省卷本 90 卷、县卷本 4000 多卷。可见中国对民间文学采取了“应采 尽采”全面搜集整理的态度,只要是来自民间 的文学作品,都是采集研究的对象。

对民间文学的研究既要有独立的分类研 究,也要有整体的宏观考量。每一个民间文学 作品,都是我们窥探人类发展及整体文明进程 的介质,具有不可估量的历史和现实价值意义。 所以上述作品完全符合民间文学的特点,能够 解释民间文学为什么被称为民间文学。

[ 作者简介 ] 刘欣,女,土家族,湖南凤凰人,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 心办公室主任,硕士,研究方向为民俗学、民 间文学、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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