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小说《开元升平源》作者暨作年新论

2024-06-24 16:16周承铭
关东学刊 2024年2期

[摘 要]唐代小说《开元升平源》写姚崇十事故事,主张“开元升平”局面形成的根源在姚崇为相。被后世誉为唐代贤相的姚崇,史上真实地位并不高,是反思开元天宝经验教训的元和思潮和纠正德宗褫夺宰相权力与“姑息”藩镇政策的元和新政需要,始将其逐步美化成为辅佐玄宗开创盛世的一代贤相。小说所涉史实与事实多有出入,如“教坊长”之置在开元二年,与姚崇行贿入相风马牛不相及,言姚崇反对开边与战事,而实则相反;又如藩镇进献、宦官专权等,皆事出天宝之后,姚崇不曾经历,吴兢也难以预知;再如唐史中真正献“十事”者为元稹,真正有过不纳谏言即拒为宰相之举的是德宗宰相杨炎与萧复。姚崇十事故事,仅被元稹拜相时引用,除此更不见于其他唐典,而全凭巴结宦官入居相位者,也正是自元和初即反复高举姚崇的元稹。小说文本内容反映出的一系列问题,以及陈鸿与元白之亲密关系,还有它与《大唐新语·姚崇》部分内容的雷同等相关事实,均可证小说作者为中唐小说家陈鸿,写作时间在元和十五年至长庆二年之间,即元稹入相前,为的是替元稹入相息谤除障、铺平道路,故托名开元天宝时著名史官吴兢以增其重。

[关键词]《开元升平源》;作者;写作时间;姚崇历史地位;元和思潮与元和新政;宪宗命题

[作者简介]周承铭(1961-),男,长春社会主义学院、长春中华文化学院教授(长春 130041)。

《开元升平源》是唐代小说中的名篇。在其传世的一千多年间,始终被作为一则认识和评价唐代贤相姚崇及开元政治的重要史料来对待,也由此受到历代史家高度重视,全信其真实者,通盘采用,未全信其真实者,亦有所选用。迨1920年代鲁迅先生辑录《唐宋传奇集》,乃与《古镜记》《莺莺传》《李娃传》等汇为一编,从而将其从史学领域纳入文学范畴。然而,人们对这篇小说的思想内容、社会以及政治影响等方面研究的立足点、出发点,却并未因此而改变。时至今日,学界的研究视角与研究重点依然停留在文本内容的真实性与史学价值的讨论上,亦即仍被人们以纯粹的史学视角和方法来审视与研究,如岑仲勉《唐史余沈·姚崇十事》、卞孝萱《〈开元升平源〉新探》、胡如雷《〈升平源〉的真伪辨析》等论著,均呈现出这样比较鲜明的取向。就已取得的研究成果而言,不仅关于小说的作者、作年仍有较大争议与分歧,关于小说写作的历史背景、文本内容阐释、思想主题概括等诸多问题也尚处空白状态。

《开元升平源》究竟是一则可信的史料,还是一篇虚构的小说,抑或二者兼而有之?如果是虚构的小说,该怎样研究,又具有怎样的价值?深入探究其作者、作年、内容与主题,将会涉及对唐代许多历史事实、历史人物以及其时文学功能的重新理解和认识,无论文学意义,还是史学意义都不可低估。

一、姚崇原有历史地位与《升平源》描述的反差

在文学作品中出现的历史人物,不过是被借用的历史符号,无论其崇高伟大,还是卑微渺小,都是作者凭主观意愿塑造的结果。终究文学形象不能等同于真实人物,文学中的人物比起历史上的人物总会有一定落差。《升平源》刻画的姚崇是文学形象而非作为历史人物存在的真实人物,二者之间的差异,从根本上决定了不能把它当作历史著作来读。而这也正是我们对这篇小说展开研究的前提和基础。

“开元升平源”是典型的议论文命题,虽在事实上被写成一篇貌似纯然出自客观叙述的历史故事,却仍有强烈的议论味道与主观意图隐含其中,即要急切地告诉人们:“开元”之世所以能致“升平”,其“源”乃在姚崇得以为宰相;姚崇为相能致“开元升平”,乃在其所献十事得以全面贯彻实行。

小说煞有介事,以颇具导向性的题目和一段鲜为人知的历史故事,试图为世人揭开历史谜底:开元盛世是开元初宰相姚崇一手缔造。实则,姚崇原有历史地位并不高,历史作用也未必如小说所言之巨大。

从死后所授谥号,看姚崇最初历史地位。谥号,是古代封建王朝对王侯将相等重要人物一生德行与功业的最终论定,反映的是国家意志,代表的是最高统治者及统治集团的评价意见,最终或载入国史,或镌诸碑铭,传之万世。在权衡德行与功业孰为轻重之间,封建朝廷与封建社会,又尤重德行表现。所谓“上士立德,其次立事,不遇立言”

元稹:《元稹集》,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407页。),既是古人生时的人生追求,也是死后定谥的根本依据。拟定谥号的过程,严肃、复杂而认真,以唐代为例,一般程序是先由逝者至亲或属吏草拟逝者一生德行功业行状报吏部审核,吏部审核真伪无误后送太常寺拟议,太常卿召集太常博士根据行状讨论提出意见,经中书门下即宰相班子同意后上奏皇帝,皇帝同意后下百官集议,百官无异词,再由皇帝敕定。期间,还不包括家族、门生故吏等各利益攸关方为逝者争取一个上好的谥号所施加的影响和干扰。可见,谥号是有关逝者一生荣辱,甚至家族荣辱的一件大事,无论定谥方,还是受谥方,对此无不极其重视。由于谥号分层次、有差异,因之,从获取的谥号,即可以判定逝者生前和死后享有的历史地位。

关于姚崇死后所受谥号,两唐书及《唐会要》均作“文献”。《旧唐书》本传云:“九年薨,年七十二,赠扬州大都督,谥曰文献。”(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026页。)《新唐书》本传云:“明年卒,年七十二,赠扬州大都督,谥曰文献。十七年,追赠太子太保。”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386页。)《唐会要·谥法下·朝臣复谥》载有唐一代受谥“文献”者9人,姚崇列在第三(牛继清:《唐会要校证》,西安:三秦出版社,2012年,第1267页。)。唯在张说为其所作神道碑铭序之题目中作“文贞”,称“故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赠扬州刺史、大都督,梁国文贞公”张说:《张说集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13年,第742页。),恐是出自世人传抄讹误。这与有政治污点、后半生被否定的开元名臣刘幽求是一个谥号。被后世誉为贤相,以“姚宋”并称的宋璟则被谥为“文贞”,同期另一被后世评价不甚高的宰相张说也被谥为“文贞”。以死后谥号论,其当时历史地位并不算高,至少说明其德行不十分被认可。

据《唐会要》等史籍所载,唐自贞观初到天宝末,采取的主要是双字谥,即所谓“复谥”,中唐以后始实行“复谥”与“单谥”并行。以“文”为首的“复谥”,则有“文贞”“文献”“文懿”“文昭”“文忠”等,计十数种。这些谥号中,最高和最为唐人看重的首先是“文贞”,然后才是“文献”等其他谥号。“文贞”“文献”首字相同,差别仅在后一字。比较唐代官员对这两个谥号含义的解释,可以看出二者的差别所在与差别之大。“夫道德博闻曰文,清白守节曰贞。”(牛继清:《唐会要校证》,西安:三秦出版社,2012年,第1270页。)“夫文者,焕乎大行;献者,轩然高名。”(牛继清:《唐会要校证》,西安:三秦出版社,2012年,第1267页。)“文贞”意在评价斯人做人“守节”,做官“清白”,即德行高尚。“文献”则泛泛言有盛名于世,究竟是哪方面有名,具体指向暧昧不清,或曰是在有意回避道德评价,暗含对德行的否定。

从唐代授予“文贞”与“文献”的有关史实,可以看出二者在当时人们心目中的不同分量。《旧唐书·张说传》:“太常谥议曰‘文贞,左司郎中阳伯成驳议,以为不称,工部侍郎张九龄立议,请依太常为定,纷纶未决。玄宗为说自制神道碑文,御笔赐谥曰‘文贞,由是方定。”(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057页。)有司(太常寺)褒美,正人君子(张九龄)力挺,当朝皇帝钦定,最终才被赋予其时最高谥号,张说的“文贞”之谥,可谓来之不易。朝廷最终同意以“文贞”谥之,恐怕还是认为其人德可配名,如大历时比部郎中苏端即盛赞张说“名节昭著”牛继清:《唐会要校证》,西安:三秦出版社,2012年,第1271页。)。《升平源》所谓张说疾嫉姚崇之说(意在言张德行有亏),不见于《旧唐书》,而仅见于中晚唐稗官野史,以及《新唐书》《资治通鉴》等宋以后所出史籍,恐是一时间出于小说家言,不足凭信。《唐会要·谥法下·朝臣复谥》于“文简”条下云:“赠司徒杨绾。初,太常谥杨绾为‘文贞。比部郎中苏端驳曰:‘古者美恶无私,褒贬必当,将以嘉善而退恶,为列辟之明典也,可不慎欤!今谨详前谥文贞者,稽法考事,恐非光允时论,发扬来训矣。夫道德博闻曰文,清白守节曰贞。且元载与司徒(指赠司徒杨绾)友敬殊深,推为长者,首举清要,人莫与京。及司徒宠望渐高,载畏其逼,又知载隳坏纲纪,心二于君,既惧其疑,因而疏间。有口皆知载恶,而独曾无一言。或有发载之恶,证告未明,抱诚坐法者。司徒时居上列,奏达非难,不能因此披衷正词,全志士之命,露凶狡之私。而乃宴安自泰,优游过日。使元载祸大灭身,竟劳圣上防伺之虑。岂守节不隐耶?岂怀道无毒耶?非谓文贞亦明矣。……爰及太宗初,魏公徵有匡救公直之忠;中宗末,苏瓌有保安不夺之节。所以诸贤甚众,谥文贞者,不过数公。至于燕国公张说,先朝输能,名节昭著,省司尚谓不可,至今人故称之。由是言之,焉可比德?请牒太常,更详他谥,以守彝章,庶乎青史之笔,不乖于周、汉;黄泉之魂,免惭于苏、魏。大历十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别敕谥为文简。”

牛继清:《唐会要校证》,西安:三秦出版社,2012年,第1270-1271页。)杨绾,代宗时宰相,大历十二年卒,赠司徒,谥“文简”。苏端指其勾连奸相元载,明哲保身,尸位素餐,纵凶为恶,有亏公直之忠与不夺之节,德不配“文贞”。由以上可知,唐代朝廷于“文献”“文简”等其他谥号似尚可马虎,唯于“文贞”之谥斟酌至慎,一般不肯轻易授人,所授必为众所公认之行高德绍者。

从大历之前社会口碑,看姚崇最初历史地位。早在姚崇位居中书令时,就因纵子贪腐,而“为时所讥”(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025页。)。“为时所讥”,说明在位时口碑不佳,名声狼藉。开元五年(717),玄宗将幸东都,宋璟、苏頲提出玄宗服丧三年之制未终,又逢太庙崩坏,不宜行幸。玄宗犹豫不决,征询已经罢相的姚崇,姚崇则以为太庙屋材年久腐朽实属正常,王者以四海为家,行幸东都并无不妥,“上大喜,从之。赐崇绢二百匹”。(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597页。)右散骑常侍褚无量上言反对,并指斥姚崇为“谀臣”,其所言为“谄谀”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597页。)。天宝十五年(756),玄宗出逃巴蜀,行至咸阳望贤宫,有“老父”郭从谨为玄宗当面揭示安史之乱的来由:“臣犹记宋璟为相,数进直言,天下赖以安平。自顷以来,在廷之臣以言为讳,惟阿谀取容,是以阙门之外,陛下不得而知。”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685页。)姚崇、宋璟先后为相,且璟为崇所举荐,此处老父却只言及宋璟之贤而不及姚崇之贤,反映出此时在庶民百姓中并无“姚宋”并称之说。《旧唐书·李勉传》载,勉,大历间尝为岭南节度使,“在官累年,器用车服无增饰。及代归,至石门停舟,悉搜家人所贮南货犀象诸物,投之江中,耆老以为可继前朝宋璟、卢奂、李朝隐之徒。人吏诣阙请立碑,代宗许之。”(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635页。)此中也是只提宋璟而不及姚崇,说明至少到代宗大历之世,姚崇也仍未能与宋璟一同成为人们心目中的廉吏贤臣楷模。

从唐代正史与野史记述,看姚崇最初历史地位。最后成书于五代后晋开运二年(945)的《旧唐书》,是以唐代官修《国史》为蓝本,再从当时需要和史官立场出发加以增删、改写而成,一定程度地保留了唐《国史》的原始面貌,从全书叙述的字里行间依然可以看出唐代朝廷至少是唐代史官对某人谋事持有的褒贬态度。参与撰述唐《国史》者,一般都兼有记事者与经历者或同一时代人双重身份,他们对所记人物、事件的一些立场观点常与宋以后统治者及其史官的评价有较大差距,甚至截然对立,姚崇就是唐宋史家评价有分歧的典型案例之一。

《旧唐书》纪传后的“史臣曰”多有对开元及开元初政治的褒美,并常将其与姚宋为相联系在一起。《旧唐书·玄宗本纪》后之“史臣曰”:“开元之初,贤臣当国,四门俱穆,百度唯贞。”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36页。)“自天宝已还,小人道长。……而献可替否,靡闻姚、宋之言;妒贤害功,但有甫、忠之奏。”(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37页。)这段议论,从行文中出现的“我开元之有天下也”之口气看,当出自唐代史官之手,具体为哪一时期则难以判断。《旧唐书·刘幽求、钟绍京、郭元振、张说传》后之“史臣曰”:“自武德已来,称贤相者,房、杜、姚、宋四公。”(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060页。)首提姚崇为“贤相”,但此议论难以断定是唐人所为。《旧唐书·李宝臣、王武俊、王廷凑传》后之“史臣曰”:“若使明皇不懈于开元之政,姚崇久握于阿衡,讵有柳城一胡,敢窥佐伯,况其下者哉!”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892页。)从本卷叙事的最后时间节点已是后晋天祐十八年(921)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892页。)看,这番议论显然出自五代史官之手。

单纯以《旧唐书》“史臣”结论为依据,书中的姚崇形象应该十分正面,但事实不然,分散在各人物列传中的有关姚崇的记述不仅不那么高尚,相反还充满微辞与不屑。如,为后世史家称道不已的山东灭蝗,在正文中被记述为:“时山东蝗虫大起,姚崇为中书令,奏遣使分往河南、河北诸道杀蝗虫而埋之。思复(指时任谏议大夫韩思复)以为蝗虫是天灾,当修德以禳之,恐非人力所能翦灭。上疏曰:‘……不可不收揽人心也。上深然之,出思复疏以付崇。崇乃遣思复往山东检蝗虫所损之处,及还,具以实奏。崇又请令监察御史刘沼重加详覆,沼希崇旨意,遂箠挞百姓,廻改旧状以奏之。由是河南数州,竟不得免。思复遂为崇所挤,出为德州刺史,转绛州刺史。”(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149页。)不肯正视事实,任用曲意逢迎的小人,靠“箠挞百姓”枉取证词,不能免除灾区人民赋税徭役,打击报复反映真实情况的人,举凡这些行为,历史上的奸相也不过如此。又如,为后世史家深信不疑的姚崇曾遭张说、刘幽求、魏知古等人嫉忌贼害,被记述为:“(张说)俄而为崇所构,出为相州刺史,仍充河北道按察使。”(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052页。)“未几,(刘幽求)除太子少保,罢知政事。姚崇素嫉忌之,乃奏言幽求郁怏于散职,兼有怨言,贬授睦州刺史,削其实封六百户。……三年,转桂阳郡刺史,在道愤恚而卒。”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041页。)“二年,(魏知古)还京,上屡有顾问,恩意甚厚,寻改紫微令。姚崇深忌惮之,阴加馋毁,乃除工部尚书,罢知政事。三年卒,时年六十九。御史大夫宋璟闻而叹曰:‘叔向古之遗直,子产古之遗爱,能兼之者,其在魏公!”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064页。)“构”,构陷也,在唐代,无中生有,阴谋嫁祸陷害,被称为“构”或“构陷”。构陷之风始于则天之世,凡治唐史者皆谙详其含义与分量。刘幽求曾有大功于国,却因姚崇嫉忌陷害,“愤恚而卒”。魏知古,“时论以为有知人之鉴”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064页。),素负刚直之名的宋璟亦钦佩其德行人品,但也因为有姚崇“阴加馋毁”而遭罢相。白纸黑字,言之凿凿,孰直孰曲,孰正孰邪,一目了然。再如,为后世史家津津乐道的姚崇善于洗清罪责的智慧,也被记述为:“然纵其子光禄少卿彝、宗正少卿异广引宾客,受纳馈遗,由是为时所讥。时有中书主书赵诲为崇所亲信,受蕃人珍遗,事发,上亲加鞫问,下狱处死。崇结奏其罪,复营救之,上由是不悦。……崇自是忧惧,频面陈避相位,荐宋璟自代。”(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025页。)公然纵容袒护其子、亲信贪赃贸法,修身齐家尚且做不到,又如何能够治国平天下?文中将为时所讥、玄宗不悦与面陈避位三件事紧密联系一起,顺次加以叙述,说明姚崇之罢相完全是咎由自取,而且很不光彩。

这应该就是旧史中真实的姚崇,也许正是因为形象不佳,其死后才仅被谥为“文献”。但到了宋初的《新唐书》《资治通鉴》,姚崇则被塑造成绝无瑕疵的一代贤相,凡以往不利姚崇形象的记述,或被粉饰掩盖,或被回避剔除。如,同样是因山东灭蝗而流贬的韩思复,被重新表述为:“沼希宰相意,悉易故牒以闻,故河南数州赋不得蠲。崇恶之(指韩思复),出为德州刺史。”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272页。)《旧唐书》中的“沼希崇旨意”被改为“沼希宰相意”,“崇”变成了指代不明的“宰相”,同期宰相非姚崇一人,以此暗示刘沼瞒报灾情的行为与崇无关,《旧唐书》中“遂箠挞百姓”的文字则是被直接删除。由此,贬韩思复的报复行为也就成了受人蒙蔽的过失,并非出自主观故意,与德行无关。又如,同样是姚崇构陷张说、刘幽求,被改写为:“如为同州,张说以素憾,讽赵彦昭劾崇。及当国,说惧,潜诣岐王申款。崇它日朝,众趋出,崇曳踵为有疾状,帝召问之,对曰:‘臣损足。曰:‘无甚痛乎?曰:‘臣心有忧,痛不在足。问以故,曰:‘岐王陛下爱弟,张说辅臣,而密乘车出入王家,恐为所误,故忧之。于是出说相州。”(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387页。)(《资治通鉴》所述与之大致相同)“或告太子少保刘幽求、太子詹事钟绍京有怨望语,下紫微省按问,幽求等不服。姚崇、卢怀慎、薛讷言于上曰:‘幽求等皆功臣,乍就闲职,微有沮丧,人情或然。功业既大,荣宠亦深,一朝下狱,恐惊远听。戊子,贬幽求为睦州刺史,绍京为果州刺史。”(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586页。)“姚崇素忌之,奏幽求郁怏散职,有怨言。诏有司鞫治,宰相卢怀慎等奏言:‘幽求轻肆不恭,失大臣体,乖崖分之节。翌日,贬睦州刺史,削实封户六百。”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328页。)照这些文字所言,张说确有阴事,且性质十分恶劣,是密结藩王,欲图不轨,罪不可赦,姚崇不是构陷,只是及时揭露,是忠君弥祸之举,体现的是大忠大德。举报刘幽求者也是另有他人,即便是姚崇,也是实有其事,并非凭空诬陷;最终指证刘幽求罪状的是卢怀慎,最后主张从轻发落的却是姚崇,否则,刘幽求的下场必定更惨,若如此而论,姚崇诚仁厚君子矣。再如,同样是纵子为恶及魏知古无辜受贬,被重新表述为:“黄门监魏知古,本起小吏,因姚崇引荐,以至同为相。崇意轻之,请知古摄吏部尚书、知东都选事,遣吏部尚书宋璟于门下过官。知古衔之。崇二子分司东都,恃其父有德于知古,颇招权请托。知古归,悉以闻。他日,上从容问崇:‘卿子才性何如?今何官也?崇揣知上意,对曰;‘臣有三子,两在东都,为人多欲而不谨,是必以事干魏知古,臣未及问耳。上始以崇必为其子隐,及闻崇奏,喜问:‘卿安知之?对曰:‘知古微时,臣卵而翼之。臣子愚,以为知古必德臣,容其为非,故敢干之耳。上于是以崇无私,而薄知古负崇,欲斥之。崇固请曰:‘臣子无状,挠陛下法,陛下赦其罪,已幸矣。苟因臣逐知古,天下必以陛下为私于臣,累圣政矣。上久乃许之。辛亥,知古罢为工部尚书。”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587页。)(《新唐书》有关表述与之大同小异)以一场君臣问对,让姚崇站出来说话,从而帮助他把责任开脱得干干净净。知情而不管教,方为“纵”,此言姚崇因不知情而未及管教,《旧唐书》所谓纵子说,自然不能成立。再添加为忘恩负义小人恳切求情,能以德报怨,以及一心为皇帝着想的情节,贤相之称更无可动摇。

另,唐代的稗官野史也能反映出在中唐以前的朝野间不存在“姚宋”并称的事实。《太平广记·杨国忠》(明抄本注引《宣室志》,今本《说孚》卷33注出《潇湘录》)载录杨国忠为相权势熏灼,祸乱朝政,人神共愤,尝有一妇人入府面斥曰:“公为相国,何不知否泰之道?耻公位极人臣,……略不能效前朝房杜之踪迹。”(李昉:《太平广记》,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第2661页。)事在天宝中,去开元未远,不提同侍一君,且更具有现实示范意义的开元贤相“姚宋”,而仅标举贞观贤相房玄龄、杜如晦,足以证明在彼时人们心目中还没有“姚宋”的位置。

比较《旧唐书》与《新唐书》《资治通鉴》记述姚崇的差异,不难发现,是宋代史家始将姚崇以完美形象写入历史,是他们为后世研究《升平源》提供了以史证文的有力支撑。易言之,今日人们用以证明《升平源》内容真实可信的文献材料,主要取自《新唐书》与《资治通鉴》,即深受元和思潮、元和新政与宪宗命题影响的宋代史籍。

二、元和思潮、元和新政、宪宗命题与《升平源》的问世

文学历史从来都是构成朝代历史的一部分,其特殊性在于以朝代为书写平台,以审美表达为书写方式,以形象塑造、细节描述或情感抒发反映朝代历史并最终受制于朝代历史的特殊历史形式。要弄清具体朝代具体作家作品的原委,就必须首先厘清与之相关的具体朝代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在唐代历史上存在一个姚崇形象从被贬低到被抬高、从真实存在到借用历史符号而虚构人物形象的过程。以姚崇为叙事中心的《升平源》,其产生不仅受这个过程影响,而且作为一个重要结点,又反转过来深刻影响这个过程。

前文所引证的宋代史书片段,不过是姚崇形象被美化,甚至被神化的过程及结果体现。考察其历史脉络可见,其起点与过程乃在中晚唐以至五代时期,而起因则与唐人反思开元天宝政治成败的思潮有直接关系。

唐人对开元治乱的反思大体经历三个阶段:(一)代宗德宗时的初步反思;(二)宪宗时的深入反思;(三)晚唐五代时的持续反思。其中,在第二阶段出现的元和思潮、元和新政以及宪宗命题,具有里程碑意义:一方面,对提升姚崇历史地位,促成《升平源》等作品问世,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则开辟了从现实需要出发,将姚崇作为一个特定历史符号,加以任意解读的先河。从此,姚崇就不再是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姚崇,而是满足现实需要的姚崇。晚唐五代时期的反思,以及最终将姚崇推向神坛的现象,如《开元天宝遗事》所记:“四方之民皆画崇之真,神事焉,求之有福”(王仁裕:《开元天宝遗事》,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8页。),已非本篇研究范围,今略而不论。

代宗、德宗之世对开元治乱的初步总结。安史之乱的渔阳鼙鼓几乎在一夜间就将唐人引以为自豪的盛唐气象扫荡殆尽。肃宗之世,家国破碎,朝野上下,急于重整河山,无暇他顾。至代宗即位,尤其是到大历前后,安史之乱已历10年之久,虽然四方仍在征战不断,但中央政权已初步稳固,新的政治和社会秩序渐次形成,黎民百姓也能稍事喘息。面对面目全非、大不如前的现实,人们情不自禁地眷念起恍如昨日的开元盛世。

广德二年(764)及杜甫作于是年的《忆昔》,是唐人反思开元天宝成败的开端。“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齐纨鲁缟车班班,男耕女桑不相失。宫中圣人奏云门,天下朋友皆胶漆。百余年间未灾变,叔孙礼乐萧何律。”诗中从人口数量、粮食储备、社会治安、法律制度以及人民安居乐业等多个方面具体描述了开元盛世的太平景象,称“开元”为“全盛日”,高度评价了玄宗的开元政治成就。但杜甫对开元政治的肯定和向往,在当时并没有获得人们的普遍认同,成为社会主流意见,而是直至元和以后才得到同是诗人的元稹、白居易等人的重视和继承阐扬,《连昌宫词》《长恨歌》等对开元政治的全面肯定以及对玄宗的好感都能反映出杜甫对他们的影响。

大历年间,郭湜官居大理司直,其所作《高力士外传》从总结历史教训的角度,指出玄宗开元怠政荒政是造成天宝离乱的重要原因。这一观点,不仅能够代表当时的社会共识,而且深刻影响了后世的认识以及后来君王的作为。小说从高力士在开元初陪侍玄宗祭拜昭陵,观览太宗传示子孙遗物,玄宗从中深受教育起笔,一直写到代宗宝应元年(762)高力士受召还朝,至朗州病死,并陪葬玄宗泰陵为止,藉高力士之经历,叙述从开元到天宝,从“天下无事”到“安禄山作逆”的整个历史过程。揭橥“天下无事”的原因在于:“陛下躬亲庶务,子育黔黎四十余年,天下无事。”“安禄山作逆”的原因在于:开元二十三年后玄宗“亲主六合……甚觉劳弊”,“置酒为乐,无使怀忧”;“军国之谋,委以林甫”,“朕年事渐高,心力有限,朝廷细务,委以宰臣,藩戎不詟,付之边将”;“杨李争权,竞相倾夺”;“贵妃受宠,外戚承恩”;“兴党锢之狱”;“国家久致升平,不修兵甲,卒征乌合之众,以御必死之军”。显而易见,作者是立足眼前混乱不堪的现实来反观以往历史的,因之,他对开元的批判远大于肯定,为人们揭示的历史教训也远多于历史经验。针对当时当政宦官与宰臣专横跋扈、独揽朝政、挟持至尊、颐使百官的不堪局面,他以总结玄宗失败教训的方式,向最高统治者发出警示:“军国之柄,未可假人”,“威权假于宰相,法令不行”。此外,还有值得注意的是,小说分别以“升平”一词评价太宗的贞观之治,以及玄宗的开元之治,后来出现在《升平源》中的“升平”之谓,殆脱胎于此。

面对“属李辅国用权,递相姑息,莫肯直言”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594页。)及元载专权局面,时任刑部尚书的颜真卿上疏代宗总结玄宗为政失误:“臣闻太宗勤于听览,庶政以理。……天宝已后,李林甫威权日盛,群臣不先咨宰相辄奏事者,仍讬以他故中伤,犹不敢明约百司,令先白宰相。又阉官袁思艺日宣诏至中书,玄宗动静,必告林甫,先意奏请,玄宗惊喜若神。以此权柄恩宠日甚,道路以目。上意不下宣,下情不上达,所以渐致潼关之祸,皆权臣误主,不遵太宗之法故也。”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593页。)太宗勤政,爰有贞观之治;玄宗放权将相,终致潼关之祸。颜真卿奏疏与《高力士外传》见解如出一辙。泾原兵变后,德宗避难奉天,陆贽为其总结本朝历史经验教训,亦言及玄宗过错:“玄宗躬定大难,手振弘纲,开怀纳忠,克己从谏,尊用旧老,采拔群才。大臣不敢壅下情,私昵不敢干公议,朝清道泰,垂三十年。谓化已成,谓安可保,耳目之娱渐广,忧勤之志稍衰,侈心一萌,邪道并进。”(陆贽:《陆贽集》,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379-380页。)亦将玄宗之败主要归咎于怠政荒政。从代宗之世到德宗之世,从郭湜到颜真卿,再到陆贽,所见大抵相同,说明这样的认识已是当时社会主流意见。

“开元中,泰阶平,四海无事。玄宗在位岁久,倦于旰食宵衣,政无大小,始委于右丞相,稍深居游宴,以声色自娱。”这是宪宗元和元年冬陈鸿所作小说《长恨歌传》的开篇语。这段关于李杨故事政治背景的交代,包含着作者对开元政治的看法,即认为纵情声色、委政宰相是玄宗致败的原因。这种认识无疑也是来自大历时期唐人对玄宗的否定性评价。贞元以后,德宗皇帝亲总庶务,亲断诸司百官细事,尤其是自行宰相职权,使宰相有名无实,形同虚设,后世史家多认为是由于其经历泾原兵变,对文官武臣均有猜忌疑虑所致,这恐怕只是一方面原因;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因受到郭湜、颜真卿等人观点影响而导致矫枉过正。穆宗朝宰相崔植证实德宗很早就开始了对开元天宝政治的反思。“建中初,德宗皇帝尝问先臣祐甫开元、天宝治乱之殊,先臣具陈本末。”(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442页。)以当时尚未肯定“开元之理”,而仅以“贞观之风”为政治崇尚论之(“崔祐甫为相,务崇宽大,故当时政声蔼然,以为有贞观之风。”(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813页。)),崔祐甫为德宗所陈述之“本末”,极有可能就是郭湜、颜真卿等人的见解。

唐人对开元政治的反思,在代宗、德宗时期,反映出一些比较突出的特征。其一,把玄宗在位的44年统称为“升平”,但其内涵仅被界定为“天下无事”,即没有战乱而已;未尝提出过“理”与“乱”这样的政治范畴,也没有比较过“开元”与“天宝”两个历史阶段的治乱之殊,作出“开元”为“理”,“天宝”为“乱”的判断,以及提出“开元致理,天宝兆乱”这样的政治命题。其二,在当时人们心目中,玄宗即便不算昏君,也肯定不在明君圣主之列,“开元”尚不足与“贞观”相提并论,“贞观之治”依然是朝野上下唯一的和最高的政治境界与政治准则,最受崇敬的皇帝也依然只有唐太宗一人。其时人们深切怀想的是“贞观之风”,盛赞的是“太宗之德美,贞观之理安”陆贽:《陆贽集》,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377页。)。“人到于今,谈帝王之盛,则必先太宗之圣功;论理道之崇,则必慕贞观故事。”(陆贽:《陆贽集》,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770页。)陆贽对其时代思潮的概括可谓精辟之至。其三,强调世事变迁在天意,不在人事的天命论思想占据比较重要的位置,这在当时最高统治集团和最高统治者身上体现得最为突出,从而使这一时期唐人对开元政治的反思注定是肤浅和不够认真的。代宗之世,君臣同主福报之说。时任宰相元载、王缙、杜鸿渐等不仅自身笃信佛陀,大置佛寺,广度僧徒,还竭力向代宗皇帝灌输福报因果之说,使之深信不疑,最终成为朝廷治国理政的主导思想。据《旧唐书·王缙传》载,当时宰相们“每对扬启沃,必以业果为证。以为国家庆祚灵长,皆福报所资,业力已定,虽小有患难,不足道也。”(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418页。)结果是“帝信之欲甚”,“每西蕃入寇,必令群僧讲颂《仁王经》,以攘虏寇”。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418页。)面对外虏入侵,竟荒唐到不谋退敌良策,不思如何御敌迎战,而只顾聚僧徒于庙堂,日夜礼佛诵经。处理国事如此,处理家事亦然。大历二年(767),“十二月庚辰,盗发郭子仪父冢,捕之,不获。……子仪见上,上语及之,子仪流涕曰:‘臣久将兵,不能禁暴,军士多发人冢。今日及此,乃天谴,非人事也。”(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764页。)由此可见,君臣中的天命思想是何等根深蒂固。德宗在总结奉天之难的由来时,亦反复强调是天命所致,匪自人为,“此亦天命,非由人事”(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825页。),“国家兴衰,皆有天命”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825页。),“此盖天命”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881页。)。后李怀光叛,高郢为怀光从事,劝谕怀光子李琟弃逆从顺、勿随父作恶时亦强调:“国家自有天命,非独人力。”(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976页。)以代宗、德宗父子两代君臣笃信的天命思想论之,天宝之祸,悉自天定,不由人事,治乱之因,无须深究。

宪宗之世对开元治乱的深刻反思。宪宗元和时代对开元政治的反思,既是大历、贞元以来反思内容的继续,但它又不是简单延续大历、贞元时的论题和观点,而是赋予了新的时代使命与内涵,即,是以力图纠正德宗为政失误为基础,以推行宪宗新政为目标而展开的,并由此在元和思潮与元和新政之间形成了同步推进与交互作用的关系。从而使这一时期的反思比之前一时期呈现出更多的比较、更广泛的批判、更深刻的自觉和更迫切的现实需要等一系列鲜明特征。

德宗为政之失误,首先是自决庶政。“不委政宰相,人间细务,多自临决……,宰相备位而已。”(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72页。)加之德宗猜疑成性,处处提防,人为制造紧张和矛盾,甚至派人监视朝臣起居,窥测隐私,拿捏把柄,造成君臣离心、十官九贬、人人自危的局面,使庞大的官僚体系既虚耗廪食,无所作为,又党争纷起,构陷不断。小说《上清传》反映的就是这样一种事实。另一个失误,是姑息藩镇。在其临政的中后期,对藩镇采取一味容忍迁就政策,以无原则地满足藩镇欲望要求,甚至以包庇纵容恣意妄为、残民坏法来取悦藩镇,换取一时苟安。贞元十七年(801),布衣人崔善贞诣阙举报浙西观察使李锜不法事,“上览之,不悦,命械送锜。锜闻其将至,先凿坑于道旁;己亥,善贞至,并锁械内坑中,生瘗之。远近闻之,不寒而栗。”(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15页。)仅此一事,即可见朝廷卑微软弱之一斑。特别是公开承认和接受河北三镇父死子代的所谓“河朔故事”,让大唐的一统天下实际上只剩下了一个空洞的名义。

德宗之所作所为,尤其是因纠正玄宗“怠于听政”、放权宰相、纵情声色等荒政之失而出现的“躬决繁务”、架空宰相百司,亲总朝政的代下司职之失,早就引起朝野间的极大不满,其中就包括尚是藩王的宪宗。“初,德宗不任宰相,天下细务皆自决之,由是裴延龄辈得用事。上在蕃邸,心固非之。”(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36页。)宪宗是顺宗之子,德宗之孙,在德宗在位时,身为藩王的他就已特别反感德宗的做法。在其即位后,曾问宰臣:“前代帝王,或怠于听政,或躬决繁务,其道如何?”杜黄裳明确回答:“为人主之体固不可代下司职,但择人委任,责其成效,赏罚必信,谁不尽心。”(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15页。)宪宗在得到宰相支持后,旋即大力施行一反德宗的新政:还政宰相与用兵叛藩。

宪宗的元和新政,既是在纠正贞元政治失误的社会历史背景下再次反思开元政治,重新审视评价玄宗功过是非之时代思潮的必然结果,又是推进这一思潮深入持续进行的强大动力。宪宗是唐代历史上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能够自觉反思本朝历史,认真总结和汲取前辈帝王为政经验教训的皇帝,两《唐书》和《资治通鉴》等均多次记载其注意披览“国史”(亦称“国书”),喜读包括《玄宗实录》在内的列圣实录,并评价其在位期间能够“精究理道”。“上尝与宰相论治道于延英殿,日旰,暑甚,汗透御服,宰相恐上体倦,求退。上留之曰:‘朕入禁中,所与处者独宫人、宦官耳,故乐与卿等且谈为理之要,殊不知倦也。”(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50-2951页。)不仅经常问治乱之道于近臣,还“御制《前代君臣事迹》十四篇,书于六扇屏风。”(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28页。)“诏(李)绛与崔群、钱徽、韦弘景、白居易等搜次君臣成败五十种,为连屏,张便坐。帝每阅视,顾左右曰:‘而等宜作意,勿为如此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836页。)这种以史为鉴的政治自觉,为古代帝王所不多见。故元和史官蒋乂之子蒋系于《旧唐书·宪宗本纪》后题赞曰:“宪宗嗣位之初,读列圣实录,见贞观、开元故事,竦慕不能释卷,顾谓丞相曰:‘太宗之创业如此,玄宗之致理如此,既览国史,乃知万倍不如先圣。当先圣之代,犹须宰执臣僚同心辅助,岂朕今日独能为理哉!自是延英议政,昼漏率下五六刻方退。自贞元十年已后,朝廷威福日削,方镇权重。德宗不委政宰相,人间细务,多自临决,奸佞之臣,如裴延龄辈数人,得以钱谷数术进,宰相备位而已。及上自蕃邸监国,以至临御,讫于元和,军国枢机,尽归之于宰相。由是中外咸理,纪律再张,果能剪削乱阶,诛除群盗。”(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27页。)唯其认识清醒,故能成为中唐帝王之最有作为者。

宪宗在历史上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第一,即首次以帝王之尊肯定开元之世,并将玄宗与太宗相提并论,同尊为本朝之明君圣主。言曰:“以太宗、玄宗之明”(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36页。),“称太宗、玄宗之盛”(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836页。),把太宗、玄宗一同作为他学习效法的楷模,“朕不佞,欲庶几二祖之道德风烈,无愧谥号,不为宗庙羞。”(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4836页。)将贞观之治与开元之理一同作为为政的理想境界,变此前唐室帝王的一个目标追求为两个目标追求(贞观之治与开元之理)。元和二年(807),翰林学士李绛曾赞誉宪宗:“举贞观、开元之政,思理不遑食,从谏如顺流。”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286页。)与宪宗重新反思开元政治,积极评价玄宗相同步,官员文士阶层以及民间百姓也开启了同样的反思,作出了同样的评价。元和元年(806),元稹以校书郎参加“才识兼茂,明于体用”制举,其所撰《对策》,先被有司判为三等,尔后受到宪宗肯定,敕定第一名,即所谓“敕头”,也因此得授左拾遗,选为言官。宪宗如此看好,说明他对元稹提出的观点极为认同。元稹《对策》有言:“明皇即位,实号中兴,方其任姚、宋而右贤能也,虽禹汤文武之俗,不能过焉。四十年间,刑罚不试,人用滋殖,四海大和。”元稹:《元稹集》,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382-383页。)他把玄宗举得很高,认为毫不逊色于三代明王。又言宪宗如能采纳他所提出的“明考课之法”“减冗食之徒”“绝雕虫不急工”等方略,即可使“贞观、开元之盛复矣”元稹:《元稹集》,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384页。)。其中更有言曰:“自陛下陟位之后,戴白之老,莫不泣血而话开元之政”元稹:《元稹集》,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387页。),说明“话开元之政”已是当时的普遍民意。其作于“元和十三年暮春”(取陈寅恪说)的《连昌宫词》,及元和中期问世的《东城老父传》等,也都对这种底层民意作出进一步反映。作为元稹挚友,“与微之将应制举,退居于上都华阳观,闭户累月,揣摩当代之事,构成策目七十五门”(白居易:《白居易集》,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287页。)的白居易,作于元和元年腊月的《长恨歌》则径称玄宗为“圣主”,云:“蜀江水碧蜀山青,圣主朝朝暮暮情”。其《策林·风化浇朴》不仅将玄宗与太宗、开元与贞观并列,而且将房、杜、姚、宋为相与贞观、开元政治局面的形成联系在一起:“迨于太宗、玄宗,抱圣神文武之姿,用房、杜、姚、宋之佐,谋猷启沃,无怠于心;德泽施行,不遗于物。所以刑措而百姓欣戴,兵偃而万方悦随,近无不安,远无不服,虽成、康、文、景,无以尚之。”白居易:《白居易集》,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295页。)宰相裴度在元和十三年上宪宗皇帝奏疏中亦有言:“纪太宗、玄宗之德,则言房、杜、姚、宋。”(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739页。)所持观点与元白所见略同。

以上史实说明,元和之际,重新反思开元政治,积极评价玄宗功绩,已不是个别人行为,也不是单纯的上层行为或下层行为,而是一种应运而生的普遍社会现象和时代潮流。这种思潮催生了元和新政,而元和思潮与元和新政既直接促使宪宗提出了开元为理、天宝为乱的政治命题,又间接促使姚崇历史地位在此时陡然提升,从而出现“姚宋”并称现象。也正是在宪宗推行新政的元和时期,历史地位本不甚高的姚崇经过人们在政治和文学领域的双重美化后,才得以与宋璟一同跻身于唐代“贤相”行列。作于元和二年(807)的《大唐新语·姚崇》、元和十三年(818)的《连昌宫词》,以及后来《升平源》等一批有意美化姚崇形象的文学作品,都是应元和思潮与元和新政的现实需要或深受其影响而问世的。

“他日延英,上曰:‘朕读《玄宗实录》,见开元致理,天宝兆乱。事出一朝,治乱相反,何也?绛对曰:‘……临御之初,任姚崇、宋璟,二人皆忠鲠上才,动以致主为心。明皇乘思理之初,亦励精所纳,故当时名贤在位,左右前后,皆尚忠正。是以君臣交泰,内外宁谧。开元二十年以后,李林甫、杨国忠相继用事,专引柔佞之人,分居要剧,苟媚于上,不闻直言。嗜欲转炽,国用不足,奸臣说以兴利,武夫说以开边。……陛下思广天聪,亲览国史,垂意精赜,鉴于化源,实天下幸甚。”(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288页。)“上问宰相:‘先理而后乱,何也?崔群对曰:‘玄宗用姚崇、宋璟、卢怀慎、苏頲、韩休、张九龄则理,用宇文融、李林甫、杨国忠则乱。故用人得失,所系非轻。”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84页。)宪宗自元和七年(812)明确提出“开元致理,天宝兆乱”的命题后,即反复求证于宰相。从元和七年(812)至元和十四年(819),从李绛至崔群,不同宰相的回答,虽因时因事不同而发挥各有侧重,然总体大同小异,即皆强调用什么样宰相具有决定性作用,认为姚崇、宋璟为相就有开元之理,李林甫、杨国忠为相就有天宝之乱。元和宰相们的观点,与先前元稹《对策》所言之“方其任姚、宋而右贤能也”,可谓同出一辙。

这一时期,文士官员们除了在朝堂上认真应对皇帝,宣传他们的认识与主张,也在《大唐新语·姚崇》等文学作品中积极表达类似的思想内容,其中,特别是更加突出了姚崇个人的作用。这与姚崇原有历史地位不高,而现实迫切需要重新评价、着加提升有直接关系。相比之下,《升平源》中的内容,特别是其贿赂宦官的情节,则应是姚崇历史地位已经巩固之后才可能出现的故事。

三、《升平源》涉及史实与作者时代

关于《升平源》作者,向有三说,至今莫衷一是。一是作者吴兢说。吴兢作为该文作者,是由唐至宋一直被广为接受的事实。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世传《升平源》,以为吴兢所撰”(司马光:《资治通鉴》,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675页。),其语意实为“《升平源》世传为吴兢撰”,亦即司马光当时所见之抄本,署名作者皆为吴兢。故温公继而复言:“似好事者为之,依托兢名,难以尽信,今不取。”司马光:《资治通鉴》,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676页。)“依托兢名”为之,再次表明尽管他不认为是吴兢所作,但《升平源》传世抄本作者署名“吴兢”却是不争的事实。《郡斋读书志》《直斋书录解题》《宋史·艺文志》《玉海》(卷61)引《中兴馆阁书目》等亦均从作者吴兢说。程毅中《唐代小说史》、胡如雷《〈升平源〉的真伪辨析》,是当今学界赞同吴作说的代表。胡如雷不仅主张“它的作者也确实是吴兢本人”(胡如雷:《〈升平源〉的真伪辨析》,《河北学刊》1994年第1期。),且提出:“欧阳修在撰《新唐书·艺文志》著录《升平源》的过程中由于众书丛脞,在抄录定稿中发生了笔误,因而把‘吴兢误写成了‘陈鸿。”(胡如雷:《〈升平源〉的真伪辨析》,《河北学刊》1994年第1期。)二是作者陈鸿说。首见于《新唐书·艺文志》“小说家类”:“陈鸿《开元升平源》一卷”,文下并有小注云“字大亮,贞元主客郎中。”(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541页。)此条著录,亦证明《升平源》始终是以单篇流传于世。当代学者岑仲勉、李剑国等认同作者为陈鸿说,认为“彼署名陈鸿,自必有据”。(《唐史余沈·姚崇十事》)“鸿中唐史家兼小说家,去开元已远,本乎传闻而参酌文献,撰此记以索究开元盛世之源,固亦宜矣。”(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336页。)惜其未被学界普遍接受,被认为“只是推测,缺乏足够的说服力”(林骅、王淑艳:《唐传奇新选》,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138页。)。三是作者未定说。首倡者实为司马光,其《考异》所言“似好事者为之”,即其意也。近现代以来,鲁迅大张其说,其《稗边小缀》云:“疑此书不著撰人名氏,陈鸿、吴兢,并后来所题。二人于史皆有名,故假以增重耳。”嗣后,附议其说者渐多,其中,卞孝萱为力最深,其所作结论是:“《升平源》是中唐以后的一位文士所作。”(四川大学历史系:《冰茧彩丝集》,成都:成都出版社,1994,第355页。)《升平源》作者与写作时间,实际上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确认谁是作者,也就相当于同时确定了它的写作时间范围。吴兢,开元天宝时著名史官,是唐《国史》早期主要编撰者,“天宝八年,卒于家,时年八十余”(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182页。)。谓吴兢是作者,就意味着小说必定作于天宝八年(749)以前。陈鸿,两唐书无传,据今人考证,其贞元二十一年登第,元和元年至元和六年撰成《长恨歌传》《东城老父传》及《大统志》三十卷,元和十三年官太常博士,元和十五年或长庆元年转虞部员外郎,至大和三年尚存于世(尹占华:《唐无陈鸿祖其人与〈卓异记〉作者考》,《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谓陈鸿是作者,则意味着小说问世至少在贞元末至大和初,尹占华即将其确定在元和元年至六年间,主张与《长恨歌传》《东城老父传》是同期作品尹占华:《唐无陈鸿祖其人与〈卓异记〉作者考》,《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5年第2期。)。至于谓作者“是中唐以后的一位文士”,则自安史之乱以迄唐亡的这段时间,皆可称为“中唐以后”,如此定位,未免过于笼统宽泛,缺少实际意义。

小说题名的确定反映出作者认识问题的辩证思维特性,称“开元升平”即暗含“天宝兆乱”之意,而能够作出肯定开元,否定天宝的选择和判断,其前提一定是两个时代都已成为既往事实,可以在两者之间进行感性与理性的比较。开元、天宝皆是玄宗在位时的年号,是其临政的前后两个时期。只肯定和褒扬开元,就是在否定和贬损天宝。将开元与天宝截然分开,视二者间的优劣如同泾渭之分明,未必合理,但其中确实体现出一种辩证色彩。“开元升平”这个结论,显然是作者在以“天宝之乱”为观照作出的。所谓天宝之“乱”,盖因有安史之乱这个突发而剧烈的事变才得以成立,而且在唐人主要是指天宝十四年以后天下四分五裂的局面,所以在宪宗平藩取得决定性胜利,天下再次有望一统时,刘禹锡才欣然作诗曰:“忽惊元和十二载,重见天宝承平时。”(《平蔡州三首》)没有安史之乱,很难想象在历史上会有开元之理或天宝之乱这样的结论和提法。杜甫对开元盛世的回忆,郭湜、颜真卿、陆贽以及元和诸人对开元天宝的反思均证明了这一点。且,去开元天宝愈远,人们站位愈高,认识愈清楚,反思也愈自觉、深刻。至于吴兢,在他辞世六年后安史之乱始爆发,其在世时开元虽早已结束,但天宝尚有余年,而且发展趋势也尚不明朗,根本不具备全面比较两个时代的前提条件,不可能作出“开元升平”“天宝兆乱”这样有悖人类认识能力与规律的判断,除非他是先知先觉的神仙。

天宝时代的盛唐,虽已有一些乱象显现,但在社会稳定、人民生活富足安稳等方面,与开元时代并无较大差异,李林甫等的危害也主要局限于朝廷内部,尤其是统治阶级上层。人们心目中的大唐王朝依旧是如日中天。故《长恨歌》有云:“渔阳鼙鼓动地来,惊破霓裳羽衣曲。”“惊破”二字是极言事变发生之意外与惊人。当此之际,唐人从上至下没有反思开元天宝理乱的现实需要,更不会形成时代思潮,《升平源》不会于此时突兀问世,孤悬在没有社会历史土壤的半空中。同时,作为小说主人公的姚崇,此时历史地位也尚不高,将“开元升平源”归功于他,既缺少应有的铺垫过程,也不具备被普遍认同的社会基础。易言之,此时的吴兢也未必认可姚崇其人与其作用,至少不能与其《贞观政要》中刚正不阿、犯颜直谏的贤相魏徵同日而语。

《升平源》所涉及的历史事件有些乃是安史之乱后才发生的,而有些事件遭到公开和强烈反对,则又主要是在元和时代。仅以方镇进献与宦官干政为例,即可见一斑。

姚崇所奏十事中有云:“比因豪家戚里,贡献求媚,延及公卿方镇,亦为之。臣请除租庸、赋税外,悉杜塞之。”此条建议,涉及到唐代的藩镇进献现象和租庸调制度遭到破坏等史实问题。“豪家戚里,贡献求媚”之事,盛唐时确乎已有之,两唐书《玄宗本纪》有据可证;使臣贡献亦有之,如为史家必举之开元中盐铁使王鉷每岁进钱百亿“以供人主宴私赏赐”之事。但“方镇”(亦即藩镇)贡献,却不在盛唐,而是中唐及中唐以后事。史书中,藩镇贡献亦称“进奉”“进献”“奉献”,专指各藩镇节度使在租庸调等常赋以及宣索、土贡、方物之外,又以个人名义,反映个人意愿,直接向皇帝本人不定期进献大宗金银、钱币、布帛或其他具有军用用途的物品,而皇帝又将其“尽付度支”或直接配给军需,最终化为国用。要之,是属于没有纳入中央征收计划的,地方长官有意撇开地方和朝廷隶属关系,体现与皇帝个人之间私密关系的捐献。开元天宝时安禄山每年向朝廷进献马匹、骆驼、禽鸟等土贡方物等,尚不属此类行为(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5369页。)。藩镇进献的本质是在已有赋税外,进一步加重对百姓压榨盘剥或化公帑为私财的贪污行为,元稹即曾指出“厚加剥夺,名为进奉,其实贡入之数百一焉”元稹:《元稹集》,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405页。),揭露藩镇节度使是借进献之名,以行中饱私囊之实。故小说中姚崇强烈建议:“臣请除租庸、赋税外,悉杜塞之”。关于藩镇进献的起点,陆贽称在天宝之后,并指出是安史之乱后天下用兵带来的恶果,“自天宝以后,师旅数起,法度消亡。……公赋已重,别献继兴。”陆贽:《陆贽集》,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745页。)此“别献”即包括藩镇进献在内。《旧唐书·食货志》则以为始自德宗:“先是兴元克复京师后,府藏尽虚,诸道初有进奉”(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088页。)。但实则,有史可查的藩镇进献乃兴自代宗,盛在德宗、宪宗,渐衰于穆宗,至僖宗、昭宗等晚唐之世已寥寥无几。玄宗时虽有十道节度之置,但要在治军,既没有自行支配地方财物权力,又未见史书有关于其“贡献”皇帝的记载。藩镇进献,其前提是节度使、观察使等藩镇长官部分掌握或完全掌握了支配地方财物的权力。而这一根本性变化,则是由至德二年(757)肃宗采纳了李泌建议,比照先秦分封诸侯国制度,而广置藩镇以安抚有功或不逊之臣所促成。(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699页。)“起至德、乾元之际,迄于永贞、元和之初,天下有观察者十,节度二十有九,防御者四,经略者三。”(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156-4157页。)这条史料表明,唐人也认为“方镇”出现在“至德、乾元之际”,即肃宗之世。在理论上,藩镇一旦有土有民有财,拥有自治权,就会有进奉,但见于史书所载者,则始自代宗时。藩镇最初之进献还有规律可循,如在时间上还仅限于四时八节或皇帝降诞等比较重要的时日,“代宗之世,每元日、冬至、端午、生日,州府于常赋之外竞为贡献,贡献多者,则悦之。”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794-2795页。)至德宗以后,则没有规律可循,进献之事不拘时日,随时可有,甚至出现了“月进”“日进”等疯狂现象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087页。)。藩镇最初进献尚可称出于自发,至宪宗元和用兵时,则是被要求进献,“时宪宗以兵兴,国用不足,命盐铁副使程异乘驿谕江淮诸道,俾助军用。鄘(淮南节度使李鄘)以境内富实,乃大籍府库,一年所蓄之外,咸贡于朝廷。诸道以鄘为首倡,悉索以献,自此王师无匮乏之忧。”(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148页。)藩镇进献与旧有赋税制度的破坏,在唐代,可谓一个问题结出的两个恶果。它们既同出一源,又彼此关联影响。进献数额巨大、频繁,必然要在常赋之外另行征索;常赋制度名存实亡,自然也就可以征索无度。“贡入之奏,皆曰臣于税外方圆,亦曰羡余。”(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087页。)“诸道有谪罚官吏入其财者,刻禄廪,通津达道者税之,莳蔬艺果者税之,死亡者税之。”(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087-2088页。)这些乱象,反映的就是这种关系。

小说中姚崇所言之“租庸、赋税”,在吴兢生时,即开元天宝之际称为“租庸调”,德宗采纳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后,始被称为“旧法”。此“旧法”,创立于唐初,中间虽几经调整,但至安史之乱前夕已实行了一百多年,总体稳定。玄宗之世,无论是王鉷的“进钱”,还是安禄山的进奉,都不是在“租庸、赋税之外”进行的,充其量是把一部分国赋划归皇帝私帑,并没有伤及租庸调制度本身,即不算是对老百姓的额外征收。“旧法”坏在“兵兴”,这一点,陆贽说得再清楚不过。而“兵兴”,在唐人又专指安史之乱。“赋役旧法,乃是圣祖典章,行之百年,人以为便。兵兴之后,供亿不恒,乘急诛求,渐隳经制。”(陆贽:《陆贽集》,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720页。)“天宝季岁,羯胡乱华,海内波摇,兆庶云扰,版图隳于避地,赋法坏于奉军。建中之初,……展转增剧。”(陆贽:《陆贽集》,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719页。)《资治通鉴》亦云租庸调制度被破坏在“玄宗之末”及“至德兵起”:“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趋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793页。)杨炎就是为治理这种乱象而创立“两税法”,但新法实行后,反而使之更乱,其后什么“税间架”“除陌钱”等名目叠出,以至竹木茶漆,无物无税,津渡路桥,无处不税,黎民百姓甚至生死皆需缴税。贞元三年十二月,“上畋新店,入民赵光奇家,问:‘百姓乐乎?对曰:‘不乐。上曰:‘今岁颇稔,何为不乐?对曰:‘诏令不信。前云两税之外悉无他徭,今非税而诛求者殆过于税。”(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879页。)有此社会存在,才会有此社会反映。简言之,所谓“租庸、赋税外”事,乃吴兢身后事,兢既无以预知,更不曾经历,不可能写进小说。同样,历史上的姚崇没有面对过这样的情况,也不可能提出这样的建议。

姚崇所奏十事中又有云:“自太后临朝以来,喉舌之任,或出于阉人之口。臣请中官不预公事。”此条建议涉及到宦官干政史实。“喉舌之任”不等于“中官预公事”,严格说来,“喉舌之任”原本就是中官职分,《唐六典·内侍省》云:“内侍之职,掌在内侍奉,出入宫掖,宣传制令。”(李林甫等:《唐六典》,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356页。)“喉舌之任”即“宣传制令”,使其出阉人之口,并无不妥,但“中官预公事”,则成问题,所以此条建议将落脚点放在了“臣请中官不预公事”上。

宦官干政,核心问题是宦官掌权,故司马光把宦官干政称为“宦官用权”。宦官的主要职责就是服务皇帝及后宫,故而被称为皇帝“家奴”。总结东汉以来宦官干政的表现,主要反映在宦官掌握了不应由他们掌握的权力,即朝廷决策权、用人权、军事指挥权和行政管理权。只要是他们掌握或参与了其中一项以上,即属于越职干政。《资治通鉴·唐纪七十九》卷后之“臣光曰”历数宦官干政在唐之种种表现与危害,并总结概括其发展脉络曰:“宦官之祸,始于明皇,盛于肃、代,成于德宗,极于昭宗。”(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3284页。)所言大体符合实际。玄宗之世宦官还没有掌握实权,当时的突出问题在“宰相弄权”(《连昌宫词》),而非“宦官用权”,朝廷内部的主要矛盾是宰相与百司群官的矛盾。以吴兢为作者言之,假若真有“中官不预公事”之语,其矛头所指唯高力士耳。史载,高力士虽名位煊赫,对朝政亦有较大影响,甚至达到“每四方进奏文表,必先呈力士,然后进御,小事便决之。”但他善把握,“谨慎无大过”;守原则,“虽其亲爱,临覆败皆不之救”;有人缘,“然力士巧密,人悦之”(《旧唐书·高力士传》)。“代宗以其耆旧,保护先朝,赠扬州大都督,陪葬泰陵”(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759页。),褒奖有加,这是安史之乱后朝廷经过甄别后作出的决定,分量殊重。同时,也说明直至代宗时尚无人认可玄宗之世有所谓“中官预公事”问题存在。高力士所为既无直接政治危害,又不见其时朝野对其有所非议,独吴兢要借小说以示反对,这种可能性极小。至于姚崇,在高力士尚未成气候的开元之初,宦官势力未必能放在他眼里,更不可能无端提出“臣请中官不预公事”的建议。

宦官干政,在肃宗,特别是德宗以后却渐成问题,朝廷内部主要矛盾也由宰相与百司群官,转变为宦官与文武朝臣,特别是大宦官与宰相及宰相班子的矛盾。正是藩镇进献与宦官干政问题的日益突出,才使得朝野在反对藩镇进献的同时,反对宦官干政之声也随之日趋强烈。

对于藩镇进献,代宗朝宰相常衮在大历元年最先提出反对意见:“节度使非能男耕女织,必取之于人。敛怨求媚,不可长也。请却之。”但“上不听”(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762页。)。嗣后,虽反对之声一直不断,但总体还比较温和,至宪宗元和之世在频次及激烈程度上,都远超以往,达到了历史顶峰。而堪称这一时期反对最猛烈者,则莫过于白居易、李绛等一批文士官员。元和三年(808),淮南节度使王锷“厚进奉及赂中官,求平章事”,翰林学士白居易严词反对:“锷在镇五年,百计诛求,货财既足,自入进奉。若除宰相,四方藩镇皆谓锷以进奉得之,竞为刻剥,则百姓何以堪之!”(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35页。)元和四年(809)大旱,翰林学士李绛、白居易再次上言,请“禁诸道横敛以充进奉”(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37页。)。同年夏,“山南东道节度使裴均恃有中人之助,于德音后进银器千五百余两。”李绛、白居易等又上言反对,“上遽命出银器付度支”“白居易复以为言,上不听”(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37页。)。元和五年(810),河东节度使王锷复因进奉而再求平章事,李绛苦谏,“上乃止”(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47页。)。元和六年(811),李绛因奏对,再次指出藩镇进献已激起天下共愤,“守土之官,厚敛于人以市私恩,天下犹共非之。”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47页。)元和十四年(819),使馆修撰李翱上言提出六点建议,其中就包括“绝进献,宽百姓租赋”,并认为这是“政之根本,太平之所兴也”(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82页。)。

唐人对宦官干政的抵制和批判,也与反对进献情况大致相同。肃宗乾元二年(759),宰相李岘“于上前叩头,论制敕皆应由中书出,具陈辅国专权乱政之状。”(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722页。)代宗大历八年(773)九月,“晋州男子郇谟以麻辫发,持竹筐及苇席,哭于东市,请进三十字,如不称旨,请裹尸于席筐,上召见,赐衣,馆之禁中。内二字曰‘监团,欲去诸道监军、团练使也。”(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02页。)德宗兴元元年(784)萧复上言:“宦官自艰难以来,多为监军,恃恩纵横。此属但应掌宫掖之事,不宜委以兵权国政。”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837页。)嗣后,总体趋势与反对藩镇进献同步增强,不仅也是元和时最为激烈,并且也是白居易、李绛诸人表现最为突出。元和四年(809),“李绛尝极言宦官骄横,侵害政事,馋毁忠贞”,并指出“此属大抵不知仁义,不分枉直,惟利是嗜……,自古宦官败国者,备载方册,陛下岂得不防其渐乎!”(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41页。)“绛后因浴堂北廊奏对,极论中官纵恣、方镇进献之事,宪宗怒,厉声曰:‘卿所论奏,何太过耶?”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287页。)同年十月,河北成德军王承宗叛,宪宗命宦官吐突承璀统领河中、河阳、浙西、宣歙等六道兵马进剿。名为“行营兵马使、招讨处置等使”,实为统领天下兵马大元帅,遭到李元素、李鄘、许孟容等众多朝臣强烈反对。“补阙独孤郁、段平仲尤激切。”(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768页。)白居易进言:“陛下念承璀勤劳,贵之可也;怜其忠赤,富之可也。至于军国权柄,动关理乱,朝廷制度,出自祖宗,陛下宁忍徇下之情而自隳法制,从人之欲而自损圣明,何不思一时之间而取笑于万代之后乎!”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41页。)五年(810),东台御史元稹奉诏还京,“至敷水驿,有内侍后至,破驿门呼骂而入,以马鞭击稹伤面;上复引稹前过,贬江陵士曹。翰林学士李绛、崔群言稹无罪。”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43页。)白居易再上言:“中使凌辱朝士,中使不问而稹先贬,恐自今中使出外益暴横,人无敢言者。”(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43页。)随着宪宗暴死宦官之手,以及穆宗因宦官扶植而上位,宦官势力最终全面辗轧文武朝臣,反对宦官之声浪亦因之日渐消弥。正如《资治通鉴》所言:“自元和之末,宦官益横,建置天子在其掌握,威权出人主之右,人莫敢言。”(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3016页。)敬宗宝历元年,宰相牛僧孺“以上荒淫,嬖幸用事,又畏罪不敢言,但累表求出”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3010页。)。至文宗大和九年(835)“甘露之变”后,朝野上下,更是畏“宦”如虎,噤若寒蝉。穆宗之后,朝廷一反元和“用兵”之策,而大行“息兵”之术,藩镇进献亦随之递减,唐人对进献的反对,也从此逐渐淡出史典,再少有记载。姚崇十条建议所涉其他史实,如“比来近密佞幸之徒,冒犯宪纲者,皆以宠免”,以及肆意建造“寺观宫殿”等,也都同样是至中唐之世才表现得最突出,引起各方面反映也最为强烈,兹不详论。

姚崇献十事举动很大,意义非凡,果真有其事,在其生前身后不会绝无影响。但竟不见于《旧唐书》这样更近实录的正史,亦不见于张说所撰神道碑文为姚崇罗列的一生功业中,这也说明这件事并非真实存在。唐代历史上,真正有过一次进奏十事之举者是元稹,而非姚崇。元和元年(806),元稹应制举为“敕头”,并留任朝中,官拜左拾遗,为报知遇之恩,上任不久即向宪宗进呈所撰《献事表》,主要内容就是有关整治时弊的“十事”建议。“顷之,复上疏……,因条奏请次对百官、复正牙奏事、禁非时贡献等十事。”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28页。)这篇《献事表》,今存《元稹集》卷三十二。同样,唐史中真正有过不接受建议即拒为宰相之举的,也不是姚崇,而是德宗时宰相杨炎与萧复。杨炎初为相,向德宗提出“凡财富皆归左藏”时,曾有言:“如此,然后可以为政。”(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792页。)萧复初为相亦首先申明为政主张,且同样有言:“陛下诚能变更睿志,臣敢不竭力。倘使臣依阿苟免,臣实不能!”(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37页。)吴兢及姚崇等其他盛唐人无以预知中唐时事,知中唐事者,必中唐人及其以后者。据小说所涉历史事件及矛盾斗争情况判断,其写作时代应在中唐的中后期,具体而言,不会早于宪宗元和之世,也不会晚于穆宗长庆之世。

四、元稹的引用揭橥具体作者与作年

长庆二年(822),元稹以工部侍郎兼中书门下平章事,跻身宰相。按唐代除授宰相惯例,初受命者均需独入禁中,当面向皇帝进呈谢恩表。元稹这次进呈穆宗的《谢官表》,是其好友白居易所代拟,收在今《白居易集》卷六十一,题名为《为宰相〈谢官表〉—为微之作》。元稹《谢官表》正是借用姚崇以十事邀约玄宗的故事,表明其为宰相意在实现自己的政治主张,而非单求做官。这是姚崇十事首见也唯一见于唐代官府公文者。“臣伏闻:玄宗即位之初,命姚元崇为宰相。元崇欲救时弊,献事十条,未得请间,不立相位。玄宗明圣,尽许行之。遂致太平,实由于此。陛下视今日天下,何如开元天下?微臣自知才用,亦远不及元崇。若又僶俛安怀,因循保位,不惟恩德是负,实亦军国可忧。臣欲候坐对时,便陈当今切事,下救时弊,上酬君恩。臣之誓心,为日久矣。陛下许行则进,不许则退,进退之分,断之不疑。敢于事前,先此陈启。”

白居易:《白居易集》,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1286页。)此即《谢官表》的主要内容,值得注意者有四:(1)“臣伏闻”,是交代姚崇献十事故事来源于他者;(2)“献事十条”,是除《升平源》之外,唐代文献中仅有的关于姚崇十事的说法;(3)“臣之誓心,为日久矣”之“久”,表明元稹知道姚崇邀约玄宗事并决心效法,并非在一年半载内,至少不会是其入相的当年;(4)“陛下许行则进,不许则退,进退之分,断之不疑”,表达的是元稹只为做事不为做官的为相原则。这些既是元稹《谢官表》内容的重点,也是研究《升平源》来龙去脉的他山之石,要确定《升平源》相对确切的写作时间与写作目的,不能不以此为切入。

元稹敢于在《献事表》中一次进奏十事,说明彼时并不知有姚崇十事故事。是年初,元稹应制举所作《对策》刚刚把姚崇与宋璟一同誉为开创开元盛世的贤相:“明皇即位,实号中兴,方其任姚、宋而右贤能也,虽禹汤文武之俗,不能过焉。”元稹:《元稹集》,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382-383页。)假若姚崇十事为史上之实有,或《升平源》所述故事在元和元年已是尽人皆知,当其高扬姚崇之文字犹新时,遽然也以十事进献,就等于是宣示自己可与开元贤相姚崇比肩而论,初任左拾遗,人微官卑的元稹不会不清楚这样自命不凡的后果将是什么。易言之,元稹再怎么轻狂、愚蠢,也不至于刚刚受到宪宗重视,就主动留下自比姚崇,有心谋相的口实。其所以会放胆去做,说明了两点:一是历史上不存在姚崇以十事邀约的事件;二是在元和之初,社会上还没有流传关于姚崇十事的故事,亦即《升平源》在此时也尚未问世。《谢官表》虽表示倾心前贤姚崇风范,却又不敢亦以十事相邀,说明此时已知姚崇十事故事,或社会上已有姚崇十事故事流传,《升平源》可能也于此前问世,故不敢再像元和初任左拾遗时那样贸然进奏十事。

长庆二年(822),元稹身居相位,且已为政有年,颠沛数郡,对朝政也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思考,然而却没有像元和元年那样以十事进献,只是说“臣欲候坐对时,便陈当今切事”(《谢官表》)。在最适宜献十事的时候,反而没有献,盖因知道有姚崇十事故事的存在,此时他不乏献十事的才能,但却不敢有公然比肩前贤的胆量。此时,“献事十条”已成为贤相姚崇及其一生建树的标志性事件,言说姚崇就是“献事十条”,“献事十条”就是言说姚崇。元稹入相伊始,若也以十事进献,就会被认为是以贤相自居,就是不自量力,就会成为众矢之的,而元稹入相本来就不够光彩,受到多方激烈反对,何敢在此时横生枝节。而“未得请间,不立相位”的做法则有所不同,不独传说中姚崇如此,唐史上杨炎、萧复亦然。尤其是杨炎去长庆未远,尽人皆知,其身后口碑不佳,不在贤者之列,效之无害。

然则,元稹《献事表》与《升平源》也并非风马牛不相及,在二者之间又确实能够看出存在着某种内在关联。《献事表》有言:“昔太宗文皇帝初即位时……,曾不以触龙鳞犯忌讳为不可矣。”元稹:《元稹集》,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427页。)《升平源》亦有言:“臣请凡在臣子,皆得触龙鳞犯忌讳,可乎?”二者在“触龙鳞犯忌讳”一语使用上的雷同,不能理解为是纯粹出自偶然。若云彼此有所借鉴,那一定是《献事表》影响了《升平源》,如果二者相反,元稹就不会再向宪宗“献事十条”,《献事表》的内容必将是另一番面貌。

《大唐新语·姚崇》与《升平源》内容的异同关系,也能证明姚崇十事故事在元和初年尚未有流传。有学者提出,在《谢官表》与《升平源》之前,中唐社会就普遍流传着姚崇以十事邀约玄宗的“传闻”或“佳话”,卞孝萱即认为《谢官表》提及的姚崇故事就来源于此(四川大学历史系:《冰茧彩丝集》,成都:成都出版社,1994年,第351页。),李剑国也认为《升平源》的写成“本乎传闻而参酌文献”(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336页。)。但岑仲勉不赞同这样的看法,主张“居易既曾与陈鸿往还在前(元稹作相在长庆),此一段故事殆亦闻诸陈鸿者,吾人不能据白表以证鸿之有据”。比较两种观点,还是岑仲勉的意见更为可取。

《大唐新语·姚崇》与《升平源》前半部分内容几乎相同,差异仅在叙述上的繁简而已。如均从姚崇得罪太平公主及征调同州入笔,均有姚崇与宰相张说关系不睦的交代,均有张说等人杯葛阻挠姚崇入相,以及姚崇与玄宗在狩猎时配合默契的情节。甚至在遣词用语上也如出一辙,其相同者,如“卿颇知猎乎”“尔来折节读书”,其相近者,如前者作“玄宗深德之”,后者作“上颇德之”,前者作“太平既诛”,后者作“既诛太平”,前者作“素与张说不叶,说讽赵彦昭弹之,玄宗不纳”,后者作“张说素不叶,命赵彦昭骤弹之,不许”,前者作“玄宗大悦”,后者作“上大悦”,前者作“迟速在手,动必称旨”,后者作“呼鹰放犬,迟速称旨”等,说明两篇作品的文本存在直接借鉴关系。若以现代检测技术测之,其重复率会远高于30%,可以断定其中必有一篇是以另一篇为模本。

《大唐新语·姚崇》写作时间不会晚于元和二年正月。作者自撰之《大唐新语·序》云:“时元和丁亥岁有事于圜丘之月序。”(刘肃:《大唐新语》,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第17页。)“丁亥岁”,即宪宗元和二年,“有事于圜丘之月”为其年正月,《资治通鉴》元和二年条下载:“春,正月辛卯,上祀圜丘;赦天下。”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31页。)“有事”,即指此而言。其年,为元稹上第、任左拾遗并奏献十事的翌年,同时也是姚崇历史地位刚刚被朝野抬高之际。若云《大唐新语·姚崇》与《升平源》同出所谓社会“传闻”与“佳话”,则二者相似度既然如此之高,为什么《升平源》有姚崇献十事,而《大唐新语·姚崇》却没有?又,如真有姚崇献十事的“传闻”与“佳话”,同时代之他人亦可闻之,《大唐新语·姚崇》不载,为什么除了《升平源》《谢官表》二篇,从元和二年至长庆二年的十几年间,竟也再不见于其他唐典?这一事实,为我们提供了如下结论:1.元和元年前历史上不曾存在有关姚崇十事这样的所谓“传闻”与“佳话”;2.《大唐新语·姚崇》与《升平源》前半部分内容的高度雷同,是后者直接借用了前者内容所致;3.《大唐新语·姚崇》与《升平源》后半部分内容的截然不同,也非偶然,而是不同时势需要为它们留下的不同印记。

《大唐新语·姚崇》的主要内容是玄宗倾心倚重和放手使用姚崇,叙事重点在彼此信赖无猜的君相关系,而这也正是元和新政所欲建立的新秩序,与元和宰相李绛以“君臣交泰”评价玄宗与姚宋关系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288页。),遥相呼应。小说中,玄宗与姚崇两个人物被置于同等重要的位置。而《升平源》的主要内容是姚崇为相提出十事主张,叙事重点在姚崇提出有条件出任宰相,即不能接受其为政主张就不能接受任命,在玄宗与姚崇之间,突出的是姚崇,玄宗已居于次要位置。姚崇以十事相邀,反映的是已彼此失去信任的君相关系,或可言《升平源》产生的社会政治基础不是宪宗致力中兴、君相同心的元和初与元和中期。考虑到其前半部分有对《大唐新语·姚崇》内容直接借用的现象,亦不会产生于元和二年以前,其所因应的时势需要只能是元和末或元和后时代。元稹在元和十三春撰写《连昌宫词》总结姚崇一生功业,并未提及所谓十事之献,更未提及“未得请间,不立相位”之事,但至长庆二年拜相时却被突然列举出来,且言之凿凿。元稹《谢官表》言获知姚崇十事故事的渠道是“臣伏闻”,此之所“闻”者,显然不是无涉此类内容的《大唐新语·姚崇》。这又进一步说明,《升平源》的写作不会超出元和十三年(818)至长庆二年(822)这个时间范围。

除了《升平源》,唐代引用姚崇十事故事者只有元稹,其引用又仅在拜相时,元稹作为姚崇十事故事受益者的事实,反映出专写姚崇十事的《升平源》与元稹,特别是元稹入相有着某种关联。《连昌宫词》的撰写,证明在元和十三年(818)元稹就有了谋相的念头,并以此为起点开始了更多更积极的准备,其中就包括倩人假借开元天宝著名史官吴兢之名撰写《升平源》,广泛传播姚崇贿赂宦官以入相故事来实现其止谤清障目的。

元和末年及其以后的党争,实质上已成为不同宦官派系或其代理人之间的权力之争,这决定了谁能获得掌权宦官的支持,谁就有可能成为代表和维护其势力的宰相。长庆元年(821),“西川节度使王播大修贡奉,且以赂结宦官,求为相。”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89页。)长庆三年(823),“李逢吉为相,内结知枢密王守澄,势倾朝野。”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3005页。)这是当时谋求入相最容易得手、且被证明屡试不爽的一条捷径,元稹入相走的正是这条为人诟病但却十分奏效的道路。元稹受贬荆南,期间与监军使崔潭峻交好,又通过崔潭峻投靠穆宗身边另一得宠宦官枢密使魏弘简,借弘简之力赢得穆宗信重,实现上位。元和十四年(819),元稹结束十年流放,归朝为膳部员外郎。史载之“翰林学士元稹与知枢密魏弘简深相结,求为宰相”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94页。),事在长庆元年(821)。实则,元稹谋为宰相,可能在他找到宦官作靠山(如崔潭峻等)时就已经开始了,采取的行动也不止一端。

其准备之一,是结交更多宦官,进而影响新君穆宗的态度。“中人以潭峻之故,争与稹交,而知枢密魏弘简尤与稹相善,穆宗愈深知重。”(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333页。)

其准备之二,是提出和宣扬自己的政治主张,特别是与宪宗元和新政不一样的主张。《连昌宫词》就负有这样的使命。“燮理阴阳禾黍丰,调和中外无兵戎。长官清平太守好,拣选皆言由相公。”这是元稹借老翁之口概括姚崇为相的政治举措,表面看列举的是三点:足食、息兵、选贤,实则重在一点,即息兵(当时亦称“消兵”)。“老翁此意深望幸,努力庙谋休用兵。”既是全诗结句,也是全诗重点,其用意看似称道姚崇,实则是针砭以裴度为首的当时仍在继续主持“用兵”藩镇的宰相。“调和中外无兵戎”,处理好朝廷与地方关系,避免战争,显然是有了藩镇割据后才出现的问题,而根本不是姚崇之世面临的问题,而诗中老翁“努力庙谋休用兵”的愿望,不仅意有所指,更带有明显的教训味道。在这里,姚崇的寿数、政术,甚至东都沦陷的具体时间等这些历史事实的准确与否都微不足道,重要的是它能够表明反对战争和要求“休兵”已是天下人心所向,是不可悖逆的民意。陈寅恪《读连昌宫词质疑》敏锐地注意到元稹有藉此宣扬反对用兵、主张“消兵”的企图,并指出:“当宪宗之世主持用兵者,宰相中有李吉甫、武元衡、裴度诸人。宦官中则有吐突承璀。然宦官亦有朋党,与士大夫相似。其弑宪宗,立穆宗,及杀吐突承璀之诸宦官,世号为‘元和逆党。崔潭峻者,此逆党中之一人。故‘消兵之说为‘元和逆党及长庆初得志于朝之士大夫所主持。”(陈寅恪:《读连昌宫词质疑》,《清华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1933年第00期。)此论甚为确当。元稹在刚刚平定蔡州、朝廷“用兵”政策已取得决定性胜利之际,曲意解读姚崇政术,并假借民心之名,公然反对“用兵”藩镇,明显具有迎合反战派宦官势力之“息兵”主张的意味。

正因为《连昌宫词》具有反对“用兵”含意,而元稹又是敢于代表宦官利益站在前台发声者,故崔潭峻归朝,即刻将《连昌宫词》及其作者元稹推荐给了穆宗。而穆宗一见中意,即日擢升新职并委以重任,“转祠部郎中、知制诰”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333页。)。“初,上在东宫,闻天下厌苦宪宗用兵,故即位,务优假将卒以求姑息。”(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98页。)穆宗倾向“姑息”,元稹主张“休用兵”,故君臣一拍即合。史载裴度与元稹矛盾激烈,坚决反对其入相,“河东节度使裴度三上疏,言稹与弘简为刎颈交,谋乱朝政,言甚激讦。”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333页。)裴度所言之“朝政”即元和以来朝廷用兵藩镇的大政方针,裴度反对元稹,其实质乃是反对“姑息”。

其准备之三,是舆论影响,诗文渗透。在唐代历史上,利用文学广泛传播渗透的功能,影响最高统治者,而实现仕途发展,白居易是一个成功案例。《旧唐书·白居易传》:“自雠校至结绶畿甸,所著歌诗数十百篇,皆意存讽赋,箴时之病,补政之缺,而士君子多之,而往往流闻禁中。章武皇帝纳谏思理,渴闻谠言,二年十一月,召入翰林为学士。”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340-4341页。)《资治通鉴》亦载:“盩厔尉、集贤校理白居易作乐府及诗百余篇,规讽时事,流闻禁中;上见而悦之,召入翰林为学士。”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933页。)元和十年,白居易在《与元九书》中写道:“启奏之间,有可以救济人病,裨补时阙,而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欲稍稍递进闻于上。”慢慢传入皇帝耳中,这是以文学影响政治的实践经验总结,其中体现出一种十分自觉的文化渗透思想。元白交情密切,彼此影响至深,多有相同相似处,在一定意义上,白居易的文学主张也可以看作是元稹的文学主张,白居易的成功经验也代表着元稹的成功经验。而元稹又是最擅于打民意牌与舆论牌者,他反对朝廷用兵之策,不说是自己的主张,而假言于民间,假言于前贤,利用诗歌实施渗透,结果竟奏奇效,“长庆初,潭峻归朝,出稹《连昌宫辞》等百余篇奏御,穆宗大悦。”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333页。)元稹的渗透手段,有一点是白居易不曾有的,即与他人打配合牌,彼此之间形成呼应增援之势。元和元年,元稹《论追制表》甫言:“今陛下初临宇内,务切黎元,至于牧守字人之官,所宜详择。苟未得人,不当虚授;苟或任使,不可屡迁。臣窃见近除宁州刺史论傪、虔州刺史高弘本、通州刺史豆卢靖,曾不涉旬,并已追制。又以杜兼为苏州刺史,行未半途,复改郎署。”元稹:《元稹集》,北京:中华书局,2010年,第433页。)元和二年,在《大唐新语·姚崇》中即出现姚崇提出“无数迁吏”的建议;元和初,元稹应举《对策》有“自陛下陟位之后,戴白之老,莫不泣血而话开元之政”之言,并提出“息兵之术”,元和四年,白居易《新丰折臂翁》便有诗句“君不闻开元宰相宋开府,不赏边功防黩武”;元和中,《东城老父传》即出现98岁贾昌流泪述说开元盛世故事,并发出“岂天下之人皆执兵乎”的浩叹。由此可见,元稹的文化渗透,与文学创作尤其是与小说的关系,渊源久矣。

《升平源》与元稹的文化渗透也有直接关系,从内容上看,应该是为其入相息谤、清障、造势而写。证据一,不惜抹杀事实,把姚崇被召为相改为姚崇谋求为相。开元初,姚崇之第三次入相,是玄宗征召为相,而非自己请托宦官谋为相,这一点,史书记载清楚,事实俱在。《大唐新语·姚崇》亦云是玄宗“密召崇会于行在所”。《升平源》对这一事实的改变,使其在诸情节之间造成了无法解释的矛盾。既然“进拜同州刺史”就是为了“方任元崇以相”,作为已是两朝宰相、三朝元老,并向以“精于吏道”著称的姚崇,自然不会看不懂其中玄机,此时等待即可,何须大费周章地去寻求门路,打通原本就不曾向他关闭过的皇帝关节?况且,皇帝见与不见,以玄宗初始之明,以及姚崇有德于玄宗之故,岂是张说等人所能阻挡得了的。事实是,现实中求为宰相的是元稹,而非姚崇。捏造姚崇求为相的故事,意在表明,姚崇大贤,尚不以谋求宰相为丑行,元稹谋求宰相也属正常。

证据二,不惜篡改历史,把姚崇写成反战派。《升平源》中姚崇献奏十事之二:“圣朝自丧师青海,未有牵复之悔。臣请三数十年不求边功,可乎?”意谓姚崇反对开边、反对战争。这既不是姚崇的事实,更不是开元的事实。据《册府元龟》,开元二年,“十月戊辰,宰相卢怀慎、姚崇等奏曰:‘顷者,吐蕃以河为界。神龙年中,降公主,吐蕃遂过河筑城,置独山、九曲两军,去积石三百里,又于河上造桥。吐蕃今即叛我,此桥即因毁折。桥既见毁,城自然拔。臣等望与郭知运、盖恩贵等计议,克期翦扑。从之。”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11650页。)此条足证姚崇乃主战派,非主和派。而玄宗也从来没有接受或实行过“不求边功”的建议,这方面史之所载,亦斑斑可查。开元二年,契丹、奚及突厥等屡为边患,并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右卫大将军薛讷建议朝廷出师讨之,宰相姚崇、杜宾客等认为孤军深入胜算无多,不宜贸然出兵,玄宗不顾反对,执意出击,结果大败。“帝方欲威服四夷,六月,师至滦河,尽为契丹所覆。”(王钦若等:《册府元龟》,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5256页。)这里的记载是“帝方欲威服四夷”,而非《升平源》所谓“三数十年不求边功”。玄宗在位时以武开边的实例,更是不胜枚举:开元十六年,“检校兵部尚书、鄯部都督张志亮攻拔吐蕃门城。”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192页。)开元十七年,“隽州都督张审素攻破蛮,拔昆明城及盐城。”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192页。)开元二十五年,“河西节度使崔希逸自凉州南率众入吐蕃界二千余里。”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08页。)仅凭边功,即官至将相者,在玄宗之世亦不乏其人,其中最为人熟知者就是萧嵩,不仅位至中书令,而且让玄宗对其“恩顾无比”(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094页。)。史官在《旧唐书》本传后即作如是评价:“萧嵩位极中令,异政无闻,树彼破虏之勋,真致远之器。”(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107页。)事实说明,玄宗一生最为用力的就是“边功”。如同杜甫《兵车行》所言:“边庭流血成海水,武皇开边意未已。”钱谦益以为此诗作在天宝十年(751)。诗中更言,有人“或从十五北防河,便至四十西营田”,少小离家,戍边25年尚未归还。以作诗之年,向上逆推,“十五”从军时,乃在开元十四年(726)。沈既济《枕中记》亦有云“神武皇帝,方事戎狄,恢宏土宇”,叙述卢生在开元初为边将,“大破戎虏,斩首七千级,开地九百里”,以边功,“转吏部侍郎,迁户部尚书兼御史大夫”。盛唐之世,君臣皆好边功,这是唐人之共识。

穆宗即位之初,玄宗的开元之治与姚宋的历史功绩,再度被捧高。穆宗尝以玄宗“声明最盛,历年长久,何道而然”问于宰相,崔植对曰:“玄宗守文继体尝经天后朝艰危,开元初得姚崇、宋璟,委之为政。此二人者,天生俊杰,动必推公,夙夜孜孜,致君于道。璟尝手书《尚书·无逸》一篇,为图以献。玄宗置之内殿,出入观省,咸记在心,每叹古人至言,后代莫及,故任贤戒欲,心归冲漠。开元之末,因《无逸图》朽坏,始以山水图代之。自后既无座右箴规,又信奸臣用事,天宝之世,稍倦于勤,王道于斯缺矣。……陛下既虚心理道,亦望以《无逸》为元龟,则天下幸甚。”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442页。)长庆元年,元稹为穆宗起草的诏书再次将开元与贞观并举:“我国家贞观、开元,同符三代,风俗归厚,礼让皆行。兵兴已来,人散久矣,始欲导之以德,不欲驱之以刑。”(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385页。)面对新的形势、新的需要,每个人都试图对玄宗开元之治与姚宋之功作出最符合时代要求与自身功利目的的阐释。《升平源》中姚崇十事的第一条“臣请圣政先仁义”显然就是元稹所拟诏书中“始欲导之以德,不欲驱之以刑”一语的翻版,而第二条“臣请三数十年不求边功”也最能为元稹主张息兵提供强有力的依据。

证据三,不惜污名先贤,凭空捏造姚崇厚赂宦官故事。这一点最能暴露出《升平源》的写作目的。“初,元崇闻上讲武于骊山,谓所亲曰:‘准式,车驾行幸,三百里内刺史合朝觐。元崇必为权臣所挤,若何?参军李景初进曰:‘某有儿母者,其父即教坊长,入内。相公倘致厚赂,使其冒法进状,可达。公然之,辄效。”关于姚崇献奏十事前的内容,《升平源》比之《大唐新语·姚崇》,如果说还稍有差别的话,除了“求相”与“命相”的不同,再有,就是以穿插倒叙形式刻意加写了这段为求宰相而不惜厚赂宦官的情节。“教坊长”,乃执事宦官也,非“教坊中的演奏乐器和表演的人员”或“优伶”之属(徐士年:《唐代小说选》,郑州:中州书画社,1982年,第207页。)李剑国:《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3年,第336页。)。《旧唐书·高力士传》:“其余孙六、韩庄、杨八、牛仙童……,殿头供奉、监军、入番、教坊、功德主当,皆为委任之务。”(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757页。)此中之“教坊”,即“教坊使”或“教坊长”。《新唐书·百官志》:“京都置左右教坊,掌俳优杂技。自是不隶太常,以中官为教坊使。”(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244页。)据此两条,“教坊长”(“教坊使”),为宦官无疑。另据《教坊记序》及《资治通鉴》等载,开元初首任教坊使为“左骁卫将军范安及”或“右骁卫将军范及”(任半塘:《教坊记笺订》,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2页。)(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585页。)左右骁卫将军者,典军宦官也,“教坊长”是其兼职。照此,姚崇“厚赂”之宦官,即应是这个名为“范安及”或“范及”的宦官。此宦官又是姚崇参军李景初之岳丈。宦官为阉人,何以有家室儿女?答案是,唐代宦官皆有之。“开元初,瀛州吕玄晤作吏京师,女有姿色,力士娶之为妇。”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758页。)“肃宗又为辅国娶故吏部侍郎元希声侄擢女为妻。”(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760页。)既有家室,就有子女。在唐代,宦官养子十分普遍,如杨复恭,满朝文武皆呼其为阿翁。宦官养女,史载无多,但也并非无据可查。《唐故(梁公)太原郡王夫人墓志铭并序》即有曰:“粤王氏之先祖,太原郡人也。曾、祖,不列于行。父皇任内常侍、赐紫金鱼袋、充教坊使日盈之爱女也。”吴刚:《全唐文补遗》,西安:三秦出版社,1996年,第229页。)值得注意的是,这段文字不仅证明宦官有养女,且此王日盈恰是教坊使。这些事实,应是唐人所尽知。因之,在当时读者眼中,所谓“教坊长”,就是“宦官”之廋词、隐语。如果人们对《升平源》所述信以为真,则会认为行贿和结交宦官是姚崇再次入相的门径,号称一代贤相者,也竟有此不堪的人生污点。故意揭露这样的“阴私”,不是高抬,而是在极大贬低和污损姚崇形象,故司马光《资治通鉴考异》断然曰:“果如所言,则元崇进不以正。……今不取。”(司马光:《资治通鉴》,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4676页。)唐代教坊始建于开元二年,而其时姚崇早已入相,何来须厚赂“教坊长”以传信玄宗之事?《资治通鉴》于“开元二年”条下记:“旧制,雅俗之乐,皆隶太常。上精晓音律,以太常礼乐之司,不应典倡优杂伎,乃更置左右教坊以教俗乐,命右骁卫将军范及为之使。”司马光:《资治通鉴》,北京:中华书局,2007年,第2585页。)《新唐书·百官志三》亦云:“开元二年,又置内教坊于蓬莱宫侧……。京都置左右教坊。”(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北京:中华书局,1975年,第1244页。)教坊及“教坊长”初置于开元二年,是不争的史实(此亦非吴兢作之力证),《升平源》肆意捏造抹黑,说明它的注意力并不在为先贤姚崇树名上,而是要使现实中人能够借助姚崇故事而获得开脱。

元和以后,姚崇形象已如日中天,即或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丑事,在当时社会思潮推动下,人们回避掩饰尚且唯恐不及,更不会肆意诽谤。《升平源》非要逆潮流而动,栽赃先贤姚崇,就因为现实中有人有这样的“脏”,只有使姚崇亦有同样之“脏”,利用姚崇贤名掩盖,才可使今人之“脏”在前人之“脏”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元稹巴结宦官遭人鄙夷,乃在元和十五年任制诰之后。“时元稹依倚内官,得知制诰,儒衡深鄙之。会食瓜阁下,蝇集于上,儒衡以扇挥之曰:‘适从何处来,而遽集于此?同僚失色,儒衡意气自若。”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162-4163页。)“即日转祠部郎中、知制诰。朝廷以书命不由相府,甚鄙之。”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333页。)“长庆二年,拜平章事。诏下之日,朝野无不轻笑之。”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334页。)不是“深鄙之”“甚鄙之”,就是“轻笑之”,可见元稹所处舆论环境甚为不妙,投靠宦官这件事也由此成为他一生都想洗刷的耻辱。长庆末,为自编文集所撰《自序》中的自我撇清,实乃欲盖弥彰:“穆宗初,宰相更相用事,丞相段公一日独得对,因请亟用兵部郎中薛存庆、考功员外郎牛僧孺,予亦在请中,上然之。不十数日用为给、舍,他忿恨者日夜构飞语,予惧罪,比上书自明。上怜之,三召与语。语及兵赋洎西北边事,因命经纪之。是后书奏及进见,皆言天下事,外间不知,多臆度。”(刘昫等:《旧唐书》,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4338页。)据元稹《授丘纾陈鸿员外郎等制》,元和十五年,陈鸿始由太常博士擢升虞部员外郎,官秩由从七品下转为从六品上(李昉等:《文苑英华》,北京:中华书局,1966年,第1997-1998页。)。早在元和初,陈鸿就因撰写《长恨歌传》,与白居易深相结交,至此又与白居易之莫逆元稹同朝为官。当元稹谋相,正被舆论所不齿时,无论从交情,还是从利用小说制造舆论的经验看,陈鸿都是可以通过撰写小说为元稹作无罪有理之辩解的不二人选。以此论之,《新唐书·艺文志》谓《升平源》作者为陈鸿,非无稽之谈。其写作意图,就是要为元稹入相息谤清障,造势开路。但以陈鸿的官资、名望及生活时代,言开元时事缺少权威,必不被人相信与看重,所能产生的影响不大,效果不佳。于是,参与过唐“国史”编纂,以撰写《贞观政要》大知名于世的吴兢,便自然成为《升平源》署名作者的理想人选。换言之,陈鸿甘心把自己撰写的《升平源》署上别人的名字,是因为他写此小说目的不同以往,只为帮忙,不求扬名。

至此,综合上述后的结论是:《升平源》托名吴兢,真正作者是曾撰写《长恨歌传》等小说的陈鸿。具体写作时间当在元和十五年(820)正月至长庆二年(822)二月,即元稹入相之前,陈鸿与之同朝为官的这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