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麒智 祖彤 曾琳 娄芫浩 才子惠 申海玲 郝路遥
摘 要:网络犯罪作为科技时代网络技术不断进步所带来的负面产物,在近些年来呈现上升趋势,犯罪手段呈现多样化、智能化等特点,为司法机关侦查、审判及有效地惩罚犯罪带来了诸多不便。大学生对网络的熟知与依赖,导致这一群体的网络犯罪呈现逐年增长趋势,成为了干扰学校正常秩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有序运行的严重问题,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本课题研究目的旨在透过网络犯罪乱象,对该类型犯罪的特殊主体大学生的网络犯罪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梳理现状,从个人、社会、国家等多个层面分析互联网时代导致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预防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网络犯罪;预防对策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4.12.064
1 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形式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大学生群体运用网络所实施的各类犯罪行为主要可分为下面5种主要形式:其一是利用网络进行网上欺诈交易;其二是利用网络进行盗窃等侵害他人财产;其三是利用网络建立淫秽色情网站,传播不良信息;其四是利用网络散布反动言论,危害国家安全;其五是制造网络病毒,造成社会恐慌。
2 大学生网络犯罪的特点
与传统犯罪方式相比,大学生群体的网络犯罪具备了犯罪主体的高智商性、犯罪渠道的扩大多变、犯罪方式的大数据化、危害后果更加严重等鲜明特征。同时,由于网络活动自由度、开放度较高,且具有虚拟性,使得网络犯罪形式呈现出多样性。利用计算机制作、传播色情、淫秽内容;进行网上诈骗、敲诈、造谣、传谣;参与网络赌博;盗窃网游账号;制作、传播病毒;组织网络非法传销等均已成为常见的大学生网络犯罪类型。这与网下的大学生犯罪行为相比,形式更多样,技术性更强。
3 大学生网络犯罪成因分析
3.1 相关立法不够完善
大学生网络犯罪与法律不足之间存在深刻的联系。首先,不完善的法规可能产生法律漏洞,使得一些网络犯罪行为难以追究责任。网络技术不断发展,而法规的滞后可能导致对新型犯罪的监管不足,为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因此,立法需要及时调整和完善,以适应迅速变化的网络环境。其次,对大学生而言,模糊的法规可能削弱法律的威慑效果。法规的不明确使得大学生对违法行为产生误判,增加了其参与网络犯罪的风险。清晰而严格的法规不仅可以规范行为,还能有效降低犯罪的发生率。
3.2 缺乏综合理论研究与运用
(1)大学生自身对于网络犯罪问题的判断能力不足:大学生初入社会,易被逐利心理、好奇心理、侥幸心理等干扰;大学生分辨能力欠缺,自我控制和约束力差,容易受到诱导犯罪。
(2)我国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安全教育现状存在缺陷。
①高校在法治教育方面存在欠缺:近年来,随着大学生网络犯罪的频率逐渐升高,全国各高校也逐渐加大对大学生网络的安全教育宣传,但是力度还是不够,往往流于形式,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根据小组调查数据显示: 在关于是否熟知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我们调研到,有5016%的同学比较了解,2262%的同学非常了解,有2262%的同学不太了解,完全不了解的占459%,这说明对于网络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有一部分大学生甚至是欠缺的,完全不了解,这也是部分大学生走向网络犯罪的原因,关于增强网络犯罪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我们还需努力,也说明高校对大学生的网络素质教育缺乏针对性,未能很好地做到与时俱进。
②部分大学生父母能力有限,忽视孩子在网络犯罪方面的知识涉猎,对孩子缺乏相关教育引导。
③校园网网络效能发挥存在着一定的障碍:第一,目前大多数高校校园网缺乏宏观上的标准化管理,在网络实时监控与管理方面存在欠缺,不能及时对大学生网络犯罪进行干预与组织。第二,校园网的管理与建设未得到应有的重视,校园网建设存在明显的滞后性,很难占据网络思想引导前线。
3.3 具体认识存在误区
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既作为在校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又作为即将走向社会的新人,在此阶段会对自己和周围事物存在一种属于自己的特定的认知观念。同时,大学生也是使用网络的主力军,他们多半能轻松掌握新兴的网络知识和网络技能,当一些诱惑涉及到自己利益的时候,不妨有些人为此心向往之。网络犯罪的定义是宽泛的,以至于大学生在进行违法的网络犯罪时还处于不自知的心理与状态,认为自己并没有犯罪,尤其在他人的引诱以及利益的驱使下更容易听信他人,被引诱者前期故意投放的小利益吸引,以至于到没有回头路可走,甚至到了侵犯了他人法律权益的地步却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3.4 管理系统有滞后性
互联网时代给大学生带来了许多便利和机会,但同时也给他们参与网络犯罪提供了新的渠道和动机。
(1)社会因素:社会环境对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不良的社会现象和风气会对大学生的思想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一些不健康的网络环境也会对大学生的行为产生诱导作用。
(2)制度因素:一些高校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方面存在缺陷,导致一些学生有机可乘实施网络犯罪行为。此外,一些法律法规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力度不够严格,也会助长犯罪分子的气焰。
(3)经济压力和欲望:大学生面临着经济压力,包括学费、生活费等。一些大学生可能出于经济需求,试图通过网络犯罪来迅速获取财富,如网络诈骗、盗窃他人账户、非法交易等。
3.5 网络犯罪成本低
大学生网络犯罪成本低的原因可以归因于多个因素。首先,大学生通常具有较高的技术能力和对网络的熟悉程度,这使得他们更容易进行网络犯罪活动。其次,在当今的社会,互联网和智能手机几乎普及到了每一个大学生,每个人都能通过智能手机在互联网上表达自己的看法和建议。并且,大学生通常缺乏经济资源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因此他们更容易被金钱诱惑从而从事网络犯罪活动。此外,网络犯罪活动的追踪和打击难度较大,也为大学生提供了相对较低的风险,让许多抱着侥幸心理的大学生参与到了违法犯罪的活动中去。网络犯罪不仅经济成本低、法律成本低,心理成本也很低,且具有较高的隐秘性,犯罪周期短,操作时间短,使网络犯罪者对初期参与网络犯罪与网络犯罪后的恐惧感大大降低。社会不正风气的引导使人们形成了金钱至上的不良思想,大家对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关注程度小于对贫穷人士的关注。
4 预防对策
4.1 国家要完善相关立法
(1)完善对于大学生网络犯罪的相关规定:完善我国现行刑法对于网络犯罪侵犯客体的规定,应将虚拟财产、网络资源价值等纳入作为网络犯罪的犯罪客体,进而完善网络犯罪侵犯的客体。完善在犯罪主观方面的规定,虽然网络犯罪在主观方面多为故意,但也包含有过失的情况,我们应将过失的主观方面加以规定和完善。
(2)定期审查法规:建立定期审查法规的机制,确保法规与科技和社会的发展同步。及时修订法规以适应新兴网络犯罪形式。
(3)加强国际合作: 网络犯罪通常涉及跨国行为,因此,加强国际合作是关键。与其他国家分享信息、经验,共同应对全球性网络威胁。
(4)明确罚则和刑法: 制定明确的罚则和刑法,确保对网络犯罪者的惩罚力度足够,并能够覆盖不同形式的网络犯罪。
4.2 科研机构加强综合理论研究
4.2.1 心理层面
(1)大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在网络面前约束自己的行为,科学合理地利用网络,自觉把网络当作辅助学习的工具和获取知识的来源。
(2)学会化解同伴压力,减少外部刺激对自己产生的不良影响,强化自身内在防范意识。
4.2.2 教育层面
(1)高校法治教育要与时俱进,重视育人与育才相统一,不断提升大学生法治思维。第一,开设网络犯罪预防专项课程,把预防网络犯罪和规范使用网络元素融入高校日常课程学习中。第二,高校定期举办大学生网络犯罪真实案例宣传讲座,通过事实教育提高大学生预防意识。
(2)加强家庭教育,重视监护人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家庭和谐氛围,发挥家庭教育在大学生网络犯罪中的预防功能。
4.2.3 社会层面
(1)大学生网络犯罪的预防需要多方协同形成合力,各行各业共同形成合作打击模式,打破信息壁垒,实现跨行业、跨地域协同配合、快速联动。第一,政府监督并落实预防网络犯罪宣传进校园,发放相关资料,提升大学生分辨真假网络信息的能力。第二,进一步健全现有的网络监管机制,加强网络技术的研发与网络信息的审查。第三,发挥人民群众的舆论监督功能,监督互联网行业守法运营。第四,加强网络平台治理,督促平台管理者履行自身义务。
(2)提高大学生再社会化的有效性,消弭监狱体制化影响,坚持惩治与挽救相结合,积极感化、教育大学生,正确引导、帮助大学生。
(3)我国现在出台的法律法规,对于有效监管网络信息、预防大学生网络犯罪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阶段更要不断完善网络管理立法工作,使网络各项功能有法可依。
4.3 加强基础法治教育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大学生网络犯罪,就要追本溯源,从源头上遏制,在基础教育时期就应该不断为学生灌输有关网络犯罪行为的各种相关知识,普及法律教育,让学生知法懂法,学校老师更应该作为领路人,充分关注学生心理导向,政府机关不要走形式主义,精诚与各大中学、高校合作,走进校园,不要空喊口号,要实打实地发挥作用,让学生分清楚何为法律犯罪,做好避开法律犯罪风险的有效措施。
4.4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预防联动机制
(1)提高网络犯罪的成本,使大学生望而止步,加强电信网络诈骗管控力度,溯源追查,封堵新型网络犯罪手段,修复网络漏洞。实行实名制上网,更好的溯源犯罪人员,在互联网中布置“天眼”,让犯罪无处可藏,无机可乘。
(2)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度,让网络服务提供者变成网络维护者,阻断犯罪资金流转,提高网络犯罪风险,阻断网络犯罪违法所得,使网络犯罪由低风险、高回报向高风险、低回报乃至零回报转变。
(3)加强大学生的心理辅导,多方联动,共同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驱除社会不正风气、不良环境影响的潜在网络犯罪心理,培养根正苗红的社会主义接班人,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减少侥幸心理。
(4)塑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肃清金钱至上主义等不正思想,为大学生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增强大学生的正面情绪,从而提高大学生网络犯罪的心理成本。
5 结语
综上所述,互联网时代大学生群体之中的网络犯罪案件频发,对校园秩序与社会稳定都产生了极大的危害,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为切实维护社会秩序,推动大学生群体更加健康地成长,更好地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对待大学生网络犯罪现象一定要运用预防为主的原则,从多方面多角度加以防范,加强对大学生网络犯罪综合理论研究,力争有效遏制互联网时代大学生网络犯罪的高发态势。预防对策的提出是本课题研究的落脚点。网络时代大学生犯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容忽视,大学生犯罪的预防工作已经迫在眉睫。大学生犯罪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尤其是大学生网络犯罪,其预防难度更大。因此,大学生犯罪的预防不能仅依靠政府的工作力量,而应破除“单兵作战”的传统预防模式,以政府为主导,建立包括家庭、学校、政府、社会作战的大学生网络犯罪预防联动机制。
参考文献
[1]徐伟,何野.大学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形成机制及防控对策——基于327例刑事案件的实证分析[J].青少年犯罪问题,2023,246(03):1828.
[2]何月红.大学生网络犯罪的成因与防范对策研究[J].法制博览,2023,918(22):148150.
[3]徐伟,陶梦雅.新时代大学生网络犯罪生成机理及对策研究[J].青少年学刊,2023,155(03):4854.
[4]杨慧.信息时代背景下针对大学生群体的网络犯罪治理研究[J].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23,267(03):124126.
[5]李军,明兰.欠发达地区大学生犯罪趋势及预防[J].人民论坛,2011,327(14):140141.
[6]彭江楠,姬汉轩.新形势下大学生网络犯罪研究及应对策略[J].法制博览,2023,(26):151153.
[7]张雅.自媒体时代大学生网络法治意识培育研究[D].赣南师范大学,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