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家傅雷爱较真儿,在文学界是出了名的。傅雷挑选翻译对象时,很较真。别人挑选作品是跟着市场走,谁畅销就翻译谁的。傅雷不是这样,他最初翻译罗曼·罗兰的作品时,中国的全面抗战已经开始,而形势对中国很不利。傅雷在名著《约翰·克利斯朵夫》中,看到了中国人所需要的精神力量,便决定翻译此作,希望中国读者能“在绝望中重新燃起生的希望”。后来,他又选译了法国作家伏尔泰、巴尔扎克的作品,认为这些作品都是中国读者所需要的精神食粮。
傅雷在翻译作品时,很较真。傅雷认为,在动笔翻译之前,务必“熟读原著,不厌求详”“任何作品,不精读四五遍绝不动笔”。开始翻译后,他会对原文的遣词造句反复琢磨,煞费苦心。为了解《贝多芬传》的创作缘由,他专门与罗曼·罗兰通了书信;为了弄懂巴尔扎克《贝姨》《邦斯舅舅》等作品中的几处用语,他和法国友人反复通信,直到搞清楚之后才定稿,还特地加上了注释。
傅雷对每天的工作量,也很较真。傅雷做事专注,严于律己,每天要翻译的字数他都定了量。若有事耽搁了,达不到数量,他哪怕不休息也一定要补上。傅雷有生之年共翻译了30多部著作、约500万字的作品,恐怕与这个习惯有关。
傅雷对自己先前的译作更较真。1942年,他曾译出法国作家杜哈曼的《文明》。过了几年,他感觉这部作品译得有瑕疵,于是又“花了一个月的工夫,把旧译痛改一顿”。无独有偶,他在翻看十年前的旧译《约翰·克利斯朵夫》时,觉得很多地方不满意,干脆又把这100多万字的著作重新翻译了一遍,方才认定“风格较初译尤为浑成”。
(摘自《人民政协报》 王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