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廖华收到了山东省滨州中院对其“贩卖毒品”案件发回重审的通知。2023年7月,廖华在病友转药群中转售父亲生前剩下的止痛药,共售得260元。家住广州的她,被山东滨州市阳信县警方跨省抓捕,涉嫌罪名是贩卖毒品罪。2023年8月31日,山东省阳信县法院一审认为,廖华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其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廖华提起上诉,2023年10月底,此案二审在滨州中院开庭审理。记者调查发现,转售处方药而获刑的案例并不罕见。而更大范围来说,不只是麻精类等处方药处置问题,药品回收和处理已成为一个社会问题。
转卖闲置“止痛药”涉嫌贩毒
廖华说她的父亲生前患有结直肠癌,已到晚期,常会出现难以忍受的疼痛,为此医生开具了多种类型的止痛药。2023年1月,父亲去世后,留下很多药,廖华不知道如何处理。她曾去医院、药店询问,都被告知不进行回收。2023年7月,经病友介绍,廖华进入一个微信转药群,群里日常有病友相互转让药品。廖华把家中剩余的十几种药拍照发群里后,一个自称“小王”的群友很快添加她的微信,花费260元,向她购买了50片盐酸曲马多缓释片和22片氨酚羟考酮片。从廖华处购买药品的人叫董某祥,是山东阳信的吸毒人员。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黄颖菲律师代理过多起毒品犯罪的案件,她提到,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可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毒品”。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因具有临床治疗价值,在严格管理使用条件下可作为药物使用,故出于医疗、科研等合法目的使用时,属于药品,但出于满足药物瘾癖而使用时,则属于毒品。
廖华表示,自己出售处方药,的确有错,“但不知道属于贩毒”,廖华还提到,联系自己买药的小王后续还在转药群里出现过。群主知道她涉案后,就把她踢出了群聊。
与廖华情况类似,黄颖菲也曾接到过多起“病友转让止痛药涉嫌贩毒”的法律咨询。
是否涉嫌贩毒该如何认定?
公开信息显示,2023年7月1日后,我国管制的麻精药品和非药用类麻精药品品种已达456种(含新增1种麻醉药品和6种精神药品)和2整类(芬太尼类物质和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2023年6月26日出台的《2023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会议纪要》(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相关规定,明知是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吸毒人员,而向其贩卖国家规定管制的、具有医疗等合法用途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以贩卖毒品罪定罪处罚。
《会议纪要》同时提到,确有证据证明出于治疗疾病等相关目的,违反有关药品管理的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国家规定管制的、具有医疗等合法用途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不以毒品犯罪论处;情节严重,构成其他犯罪的,依法处理。实施带有自救、互助性质的上述行为,一般可不作为犯罪处理;确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依法充分体现从宽。
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庭长李睿懿等人在《〈昆明会议纪要〉的理解与适用》提到,“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具有实施毒品犯罪的故意,故《会议纪要》明确规定对此类行为不以毒品犯罪论处。”
药品回收之路不远
多位受访者认为,麻精类药物管理严格,处置不当可能带来法律上的风险。
2023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发布《节约药品资源遏制药品浪费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主要从药品生产、临床用药、药品流通、宣传引导、废弃药品管理、组织实施等方面提出具体工作措施和要求。
这个实施方案有积极意义,是目前针对药品回收最明确、最高级别的政策。根据方案中“各地要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提出具体工作任务和措施”的要求,方案离实施不远了。
(文中廖华为化名)(摘自《新京报》5.27李聪、严梦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