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户兼业影响小农生产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机理分析

2024-06-21 02:18汤勇孙倩
湖北农业科学 2024年3期

汤勇 孙倩

汤 勇,孙 倩. 农户兼业影响小农生产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机理分析[J]. 湖北农业科学,2024,63(3):199-204.

摘要:结合当前小农生产融入现代农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农户兼业形成的驱动因素、农户兼业的类型划分及其职业特征,从收入效应、创业效应及人力资源平衡效应等角度提出农户兼业对小农生产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正向影响,从偏离农业发展目标、滋生伦理问题及影响农业整体推进等角度分析其对小农生产融入产生的负向影响,最后从促进农户兼业转化为农户专业以及推进农业人口转移等角度提出促进小农生产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

关键词:农户兼业; 小农生产; 现代农业发展; 职业分化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114(2024)03-0199-06

DOI:10.14088/j.cnki.issn0439-8114.2024.03.030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中共十九大强调,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根据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中国小农户数量占农业经营主体的98%以上,小农户从业人员占农业从业人员的90%,小农户经营耕地面积占总耕地面积的70%,这意味着小农户将长期作为农业农村发展的主要力量存在,因此,引导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成为现代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历史任务。

对于农户兼业的定义,现有研究基本认同为农户同时从事农业生产和非农业生产的经营形式或经营方式,因此兼业农户是与专业农业生产农户相对应的一种职业分化形式[1-3],其中就包括不放弃土地使用权前提下农户开展的如进城务工、就近短期工,以及通过开办实体或提供专业服务等类型的创业活动。兼业活动对中国农村经济影响巨大,从20世纪80年代的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到90年代的进城务工潮,农户生活水平迅速提高。随着粮食种植收益递减、非农就业机会与收入增加,农户非农兼业行为日益普遍。以农业大省湖南省为例,2010年农户家庭经营收入占从业总收入的43.8%,而到2020年下降至35.0%;与此同时,工资性收入比例大幅上升,大量农户已逐渐成为以工资性收入为主的兼业农户。可以说,如果没有农民走出土地选择兼业经营,多数农民仍在温饱线上徘徊[3]。

对于农户兼业的影响,学者们一方面认同能改善农户生活水平,同时也提出其对现代农业发展产生其他方面的作用。就其负向影响,孙治一等[4]认为兼业将促进农户“一家两制”生产行为,因此不利于建立规格高度统一的农产品绿色生产体系;牛文浩等[5]认为兼业对高收入农户群体的增收作用显著高于低收入农户群体,即农户兼业扩大了农村内部收入差距;刘慧等[6]发现兼业程度较高的农户并不倾向于依靠提高机械化投入来维持或扩大现有水稻生产经营规模;臧俊梅等[7]认为兼业农户随着城市化进程逐渐融入到“城市人”中,未能切身体会为实行耕地保护政策所需要付出的辛劳,故只是以旁观者的姿态看待保护政策。就其正向影响,柯晶琳等[8]研究了农户兼业对秸秆还田技术采纳的影响机制,发现兼业程度越高越有利于对推广秸秆还田技术的采纳;章政等[9]认为兼业化程度较高的农户通过影响非农就业人数和家庭金融资产进而提高土地转出概率,兼业化程度较低的农户通过影响农用机械投入和获得政府补助从而提高土地转入概率;赵培芳等[10]发现农户劳动力兼业化水平和收入兼业化水平对农业生产环节外包行为有显著正向作用。也有学者提出了基于不同情境的考虑,如蔡文聪等[11]认为兼业的实质是改变了农户生产各投入要素的相对数量,兼业对生产效率的影响转变为资本要素能否有效替代劳动力要素,不同经营环境得出的结论不同。从以上研究可以看出,目前对兼业与现代农业发展之间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结论,主要原因在于兼业本身的多样性,造成其对农户产生的影响也呈现出较大的差异。

由于农户兼业的广泛性,且兼业本身是小农身份的另一种体现,因此引导农户兼业、促进小农生产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有重要意义。鉴于此,本研究结合当前小农生产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进一步阐释农户兼业的职业特征,分析其影响小农生产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机理,以期为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供新的思考方向和政策建议。

1 小农生产融入现代农业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现代农业是用现代装备、现代科技、现代经营管理、现代农民等先进生产要素武装,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农业[12]。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民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但这种土地按人口平均分配但规模较小且零散的农田结构使得物质装备和基础设施条件、生产技术、经营规模等无法显现,极大影响了小农生产融入现代农业的发展。

1.1 小农生产要素制约明显

在政府测算中,土地在3.3 hm2以下的农户被称为“小农户”[13]。2016年底中国经营规模在3.3 hm2以下的农户近2.6亿,占农户总数的97%左右[14],且土地经营规模低于0.7 hm2的农户占家庭承包户总数的85.7%[15],小规模主导型土地经营特征明显。此外,农户务农收入水平处在较低位。202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8 931元,远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 412元;且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务农收入)仅为6 566元,而通过兼业等获得的工资性收入达7 958元,已经超过务农收入。小农规模化程度低、经营分散、投资能力弱等,严重影响了农业物质装备、基础设施等的改进及规模经营的开展。

1.2 小农生产组织化程度不高

小农户在现代农业中的价值创造关键是优化要素资源与组织资源的配置过程和配置方式[16]。小农作为市场交易基本主体,受限于长期的分散经营和市场体系自身功能不全,市场信息缺乏,市场交易成本高,单家独户的小农对接市场普遍存在困难,迫切需要建立专门的组织来弥补。但同时,中国普遍存在小农组织化程度低的问题。庄天慧等[17]在对四川省6个县(区)的调研显示,19.1%的农户加入了合作社,13.3%的农户加入了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其他绝大部分农户还保持小户单干的模式。由于是新型的组织形式,不论是建设基础还是管理模式都处在完善过程中,各类新型经营主体还普遍存在基础薄弱、资源调动能力不足、内部管理不规范、管理技术人才缺乏、利益联结不畅等问题,小农虽然加入了合作社,但获得感、认同感不强的情况较突出,数量不断增加的经营主体并没有从根本上带动小农增收。

1.3 小农生产经营风险叠加

农业本身是高风险行业。在经营方面,受制于农业生产的节律及自然条件,在生产体系不健全时开展经营活动往往会面临如恶劣天气、病虫害等诸多无法预测的风险。在市场方面,当前农业不再满足于“自给自足”,许多产品及农资要接受市场波动的考验,最终直接影响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在采纳先进生产技术方面,由于小农户小规模、分散化的农业经营格局,采纳现代生产要素面临了较大的内生性约束[18]。在农户内部,随着部分区域农业生产专业大户的出现,政策支持和补贴、专业技术等转向农业大户,其建构的生产经营体系将小农户排挤在外,小农户面临与大户竞争资源和市场,甚至还要承接农业大户的转移风险,另外小农户兼业也会影响生产投入,诸多因素造成小农户生产的多重风险叠加。

1.4 小农生产产业关联弱、生产效率低

长期以来,小农生产模式由种养对象决定,但种养对象往往形成于特定的自然条件或历史渊源,与其他产业关联度较低。当家庭成为农业生产独立经营单位,进一步强化了种养这种单一的模式,使得农业生产长期以来主要是提供初级农业产品,农产品品种单一,产品附加值低,农业生产缺乏产业化经营,产业融合程度低且产业链较短。虽然当前农产品开始走向市场,但在缺少有效的市场信息和健全的产销链条情况下,小农生产无论是在参与市场竞争还是应对市场波动方面都先天不足。同时,从农业供给来看,由于农业生产科技化、机械化程度较低,规模化、产业化经营程度不足,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只有二三产业劳动生产率的28%,远低于二三产业的劳动生产率(来源于中国新闻网https://www.chinanews.com.cn/cj/2013/02-22/4585894.shtml),小农户在不同程度上处于人格依附和市场依附状态[13],对推进农业现代化形成较大阻碍。

2 农户兼业形成的驱动力及职业特征

2.1 农户兼业形成的驱动力

2.1.1 农业生产内在驱动 受制于土地、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及农业生产较低的回报,早在1984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提出支持农村分工分业和劳动力转移,同年中央4号文件正式提出发展乡镇企业的概念,积极支持有经营能力和技术专长的农民进入集镇经营工商业,开启了官方推动的农户兼业大潮。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二三产业的飞速发展和户口制度的放松不仅为小农兼业提供了更为丰富的平台选择,同时现代农业生产要素投入不断增加,农产品结构不断调整,农产品商品化进程不断深入,也创造了诸多兼业机会。加之小农户在长期的农业生产实践中也掌握了分散决策和生产行为汇合等能力[19],从中也培养和涌现出一批具备创新思维和敢于尝试新鲜事物的农户,其兼业程度更为深远,收益更为丰厚,逐渐成为小农兼业的标杆人物,甚至成为改写传统小农生产模式的关键性人物。

2.1.2 农户自身生存发展需要 由于农地的利用存在边际报酬递减规律,相比于其他产业,报酬递减拐点的出现在农业领域要迅速得多,农业经营性收入比重持续下降的现实表明很难通过进一步发掘该类收入的潜力满足持续增收需要。在现代多维家族结构下,农户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已不仅是简单地满足食物需求,进一步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获得更高层次的精神物质消费需求及培育子女等已进入农户视野并成为追求的目标。而传统的农业生产已经无法实现农户的各类追求,在生存压力和发展诉求下,农户必然会产生从农业以外的领域获取回报的意愿,当外部条件具备时,这种意愿就有了实现的可能。

2.1.3 社会经济环境推动 20世纪80年代,一批劳动密集型加工业转移到广东、福建等沿海省份,推动了农业劳动力富余省份的劳务输出,“候鸟式”农村迁徙群体开始出现。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利用劳动力资源优势参与国际分工,农村地区涌现出了一大批“一户打工,带动一村;外出一人,致富一家”的谋生模式。随着近年城市化的推进,政府不断推动农业人口市民化,并区分出“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表明政府保留了农户兼业的考虑。随着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同步推进,在产业优先方针下,通过发展特色产业承载更多的非农业人口,通过发展特色农业推动农业人口向农业产业链不同环节转移等都在较大程度上推进了农户兼业的涌现。

2.2 农户兼业的分工类型及特征

2.2.1 按兼业行业分为涉农型兼业和非涉农型兼业 这里的涉农兼业主要指服务于农业产业延长链或在与农业相关的产业开展的临时性活动。中国大量农村地区一直存在主导农业和附加农业(副业)等的区分。其中主导农业接受政府统一管辖,无论在土地分配还是农资支持方面都有较明确的规定。附加农业是农户以主导农业为基础并结合自然条件、技术进步、市场需求等自发开发的,如在耕种区开展非专业性养殖活动、非专业性种子化肥代购以及在农业部门从事短期雇工等,因此涉农型兼业主要服务对象为附加农业,是作为专业农业生产经营的重要补充。非涉农型兼业是指脱离农业产业链,甚至脱离农村地区的兼业行为,如常见的经营住宿餐饮、开展工程承包及外地打工创业等。非涉农型兼业一般服务于二三产业,承担者需要一定的市场意识和组织意识,且其技能和知识相对于涉农型兼业更具竞争力。

2.2.2 按职业形式分为创业型兼业和就业型兼业 创业和就业是职业选择的2种形式,其中,创业型兼业是通过创建实体或提供专业服务获得经营性收入,一般还雇佣一定数量的人员(也可以通过自我雇佣的方式,称为自雇型创业)。创业型兼业一般构成独立的经营组织,创业人员通过组织安排资源、独立决策承担经营风险,常见的如开设超市、组建劳务承包队等。就业型兼业是向雇主提供劳动力并获取工资性报酬的兼业形式,相对于创业型兼业,这种兼业安排可根据农业时间灵活调整,投入资源仅限于劳动力本身,且不承担风险,因此数量较大。但这种兼业不需要独立决策,对知识技能等要求相对较低,且兼业时间不固定,因此兼业者个体价值相对较低。

2.2.3 按组织程度分为有组织型兼业和自主型兼业 长期以来兼业相比专业农业生产更加自发零散,先天组织性不足,但随着农业生产冗余劳动力的普遍增加,一部分地区结合其地理邻近性、农业生产条件或历史渊源,开始有组织地开展兼业活动,典型的代表有浙江等发达农村地区发展的非农业特色产业、湖南等省份有组织的劳务派遣等。这种有组织的兼业活动结合务农和用工需要,通过家族、乡邻或专门的社会机构安排或提供保证,有计划、有重点地派遣兼业农户寻求创业或就业机会。有组织型兼业一般明确了农户的组织归属,需要农户遵守组织契约并获得组织支持。而自主型兼业一般指兼业规模不足或自身无需组织支持的农户,自主型兼业完全按照个人意愿寻找机会并开展兼业活动,兼业的形式、内容等差异较大。

2.2.4 按个体发展程度分为生存型兼业和发展型兼业 农户生计需要是兼业最大的动机,这也是生存型兼业广泛存在的原因。在就业研究领域,生存型作为一个学术概念,是反映个体为获得基本生存保障而开展的职业活动[20]。农户通过生存型兼业“补贴家用”,有力地补充了务农收入的不足,延续了农村地区的基本面貌。但由于生存型兼业对收入、工作环境及工作内容等的要求较低,农户缺少明显的兼业倾向和发展要求,大多服务于知识技能含量低、收入不高的劳动密集型或临时性领域,对于农户人力资源素质提升作用不大。与之对应的是发展型兼业。随着农户自身素质不断提升,一部分农户不再满足于基本生存的现实,其将兼业进一步拓展为实现个人发展需要的手段,或紧盯市场机会开展创业活动以赚取风险性收入,或依托个人的知识技能服务于高层次产业行业部门赚取更高的工资性收入,是农村地区的优势人力资源群体。

3 农户兼业对小农生产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影响

3.1 农户兼业对小农生产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正向影响

3.1.1 农户兼业的收入效应 农户兼业的收入效应主要表现为收入直接引导或推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生产、收入引致兼业户退出农业生产,从而促进其他小农户开展规模化经营,以及收入示范使其他小农户在擅长的农业经营领域提振信心、专注高质量农业生产等。在承认兼业特别是非涉农型兼业和发展型兼业能获得高于农业生产平均收入水平的前提下,较高的兼业收入不仅为农业生产提供富余的资金来源[21],同时更容易支付起农机、技术、种子等现代农业生产投入成本,使得农业专业化社会服务有了基本需求。同时,部分兼业农户由于收入的满足而减少对农业生产的投入,使得另一部分专业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户有了更多机会,包括更加充分地发挥生产专长,以及获得更具规模的如土地等生产资料。此外,由于兼业收入的示范效应,引导一批小农户增强发家致富的使命感,促进其在农业经营领域开拓创新,不断引入现代农业生产理念和手段,以获得与兼业收入相匹配的经营效果。

3.1.2 农户兼业的创业效应 农户兼业的创业效应主要表现为兼业农户将创业家精神直接融入现代农业经营,以及通过创业带动其他小农融入现代农业。如上文所述,农户兼业中存在创业型兼业,本身就包含有农户利用自身资源发掘创业机会获取创业收入的过程。据湖南省2021年的统计,在全省建立的101 04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牵头人有创业经历的达78 331人,表明创业家精神对兼业农户在农业生产中发掘创业机会,打造新型经营主体有重要意义。同时在新型经营主体吸纳下,能带动更多的农户在现代农业生产部门就业。同样以湖南省为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吸纳本地入社成员3 277 225人,这些已经融入现代农业生产轨道的社员将进一步成长为创业者或新型职业农民,从而带动更多的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3.1.3 农户兼业的人力资源平衡效应 农户兼业的人力资源平衡效应主要体现为平衡不同生产部门、不同季节间的人力资源配置,以及引导和创造新的岗位实现冗余劳动力效率平衡。中国农村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实质上是务农劳动力边际收益远低于其他部门劳动力边际收益的问题。在农村劳动力市场基本放开的背景下,具备潜在边际收益提升能力的农村劳动力会在农业领域与非农业领域、从业优势领域以及在不同产业、不同季节交替进行转移[22],这时农户兼业就成为调整经济结构、实现劳动力资源平衡的一种手段。首先体现为劳动力资源的转移。不论是何种类型的兼业,总能将农村冗余劳动力转移到其他生产部门或其他季节,使农村内部劳动力获得更多的生产时间、生产机会,也使农业和其他部门及不同季节间人力资本联系更加紧密、配置更加合理。其次是劳动力创造。由于存在创业型兼业,这些群体在解决自身劳动力价值创造后,还往往会形成新的岗位需求,使更多的冗余劳动力得到安置,从而促进农村整体生产率水平提升。

3.2 农户兼业对小农生产融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负向影响

3.2.1 农户兼业的逐利动机偏离现代农业发展目标 首先表现为转换农业资源用途。由于农户兼业特别是自主型兼业的自发无序,即使在农业生产内部,一些农户将本应该投入在农业生产上的人力或其他生产资源转移到更具经济效益的领域,如将土地作为其他工业生产场地,或将水源改造成休闲娱乐场所等,农业生产面临被边缘化的威胁。其次是转移农业资源。突出表现为兼业将农业资源转移到非农部门,如劳务向城市转移、资本向非农业部门集中等,这种做法往往牺牲了农业的基础地位,可能导致农业生产要素残缺不齐。最后是降低农业资源使用效率。主要表现为随着兼业农户工资性收入提升,势必降低对农业生产经营成效和农业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视程度,粗放式、应付式经营普遍存在,严重偏离了现代农业发展目标。

3.2.2 农户兼业滋生的社会伦理问题 首先是家庭结构的稳定性受到影响。相对于传统农耕的“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农户兼业同时打破了节律和地域限制,在市场配置下兼业超越了原生家庭的结构,带来了包括候鸟式作息,留守老人、儿童、妇女等系列家庭社会问题。其次就兼业引发的环境、商业等伦理问题。农户兼业的快速发展已超出农村规制体系的建构速度,使得一些农户极易通过破坏环境资源获取短期利益,如擅自改动水域或基本农田开辟经营场所,对兼业所产生的污染物不承担管控责任等;同时商业规则的含糊使得部分兼业者制假贩假、以次充好、产权纠纷等时有发生。此外兼业行为扩大了区域的收入差异、降低了区域间的情感交流,传统的乡村结构被打破,许多农村地区面临乡村凋敝、传统文化失传、人情关系冷漠、唯金钱论突出等问题。

3.2.3 农户兼业的无序推进影响农业整体发展 首先是降低了农业的基础性地位。由于兼业分化且能获得高于农业生产平均水平的收入,农户农业生产责任下降,甚至兼业的示范效应还可能带动更多的农户转向非涉农兼业,优质农业人口和重要农业资源不断流失,严重影响了农业基础性地位。其次是阻碍现代农业的统筹推进。据统计,2017年全国家庭承包耕地的流转率为37%,而2019年则下降到36%;另据统计,浙江省农户兼业化程度居全国首位,其农地抛荒也高于其他省份。这表明兼业的普遍使农户对现代农业经营的重视程度下降,对土地等生产资料的统筹使用热情不足。最后是影响农业的组织化程度。由于自主型兼业群体能获取其他收入来源,对农业生产组织依赖程度低,同时对农业集中统一管理等也缺少关注,使农户形成统一组织的难度加大。

4 促进农户兼业、推进小农生产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的建议

小农生产融入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通过提高经营规模、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等多种途径实现[23]。兼业农户是小农的一部分,因此促进农户兼业、推进小农生产融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重点需要从2个方面推进,包括改变农户的兼业状态,使其成为专职服务于现代农业的主体;以及通过人口转移方式让兼业农户脱离农业生产领域,促使其腾出更多的农业生产机会。为此,提出主要建议如下。

一是延长农业产业链,引导兼业农户转化为专业农户。围绕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上下游产业及农业特色产业等,盘活农业生产各环节,打造以农业为核心的产业集群,形成农村地区新的经济增长点,使具备较强创业和就业能力的兼业农户获得规模经营机会,逐步转化为农业经营主体,并将其他小农户卷入分工经济,吸纳剩余劳动力进入现代农业生产轨道。

二是瞄准返乡创业就业,吸引高素质兼业农户投资改造传统农业。鉴于部分兼业农户在投资、技能、视野等方面的优势,通过返乡创业就业优惠政策,吸引外流资本和技术回流,鼓励高素质兼业农户进行专业化投资和人力资本服务,有效导入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和组织形式等,化解传统农业资金和高素质人才的约束,推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迂回对接通道。

三是加强农村地区组织建设,吸纳兼业农户开展现代农业服务。发挥党组织和政府机关的凝聚引导作用,向兼业农户宣讲农业农村政策,组织兼业农户参与农业农村重大问题的讨论决策,使兼业农户能及时了解土地、产业、市场等信息,提升兼业农户对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技术更新等现代农业发展的热情,吸纳其进入农业专门组织,促进其将服务重心向现代农业领域靠拢。

四是强化农村地区道德风尚建设,降低兼业所引发的伦理问题。大力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将一批高素质兼业农户培养成乡风文明典范或新乡贤,发挥其在道德示范、文化帮扶、经济带动等方面的作用,引导其他兼业农户热爱家乡、诚信合法经营、回报家乡。提倡就近兼业,鼓励在农业农村相近领域兼业,通过情感输出、风尚建设,使兼业农户认识到离土不离乡、离乡不离脉,稳定农村精神和文化根基。

五是继续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农业人口转移。进一步提升城镇地区对农业人口的承载力,完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机制和公共服务均等机制,加快农业人口市民化。鼓励一部分非涉农兼业农户、发展型兼业农户在合理补偿的前提下自愿退出土地承包权,安心进城创业就业。根据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将一批组织型兼业农户通过全职引进等方式成为产业工人,实现兼业到专业身份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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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22-08-25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1BGL199)

作者简介:汤 勇(1978-),男,湖南南县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区域创业管理研究,(电话)15274771473(电子信箱)hncubeww@126.com;

通信作者,孙 倩(1977-),女,湖南益阳人,教授,博士,主要从事城市经济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