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小军 梅林
《民法典》作为老百姓权益的保障法和公权力行使的规制法,在派出所工作中具有重要地位。本文从案例剖析角度阐释《民法典》对于派出所工作的指引作用,提出具体处置策略,供广大民警参考。
一、涉及劳务派遣员工的侵权责任纠纷
例如,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被物业清洁工推垃圾车刮蹭,物业不赔偿。因清洁工系外包公司员工,物业公司认为与己无关,要求业主找外包公司赔偿。双方报警。
1.引用法典
《民法典》第1191条第2款规定,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2.法理分析
此类案例是典型的替代责任,用人单位对外承担责任后,对内可以向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追偿可以督促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尽到谨慎、勤勉义务,避免不必要损害的发生。追偿的范围,结合工作人员的过错、用人单位的教育与预防制度、损失大小等因素综合确定。
在替代责任中,用人单位或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承担的都是无过错责任。只要是其员工或者劳务派遣的行为构成侵权,单位就应当承担替代责任——用人单位的行为使单位获利,因此单位就应当承担该行为带来的侵权风险。在上述劳务派遣中的侵权案件中,清洁工由于执行工作任务,不慎刮蹭他人车辆,属于一般过失,并不属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若劳务派遣单位对清洁工人的选任没有过错,则不承担责任,由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3.处置策略
民警应当从法律角度为当事人讲解和分析纠纷应适用的具体民事法律规定,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和法律责任,建议物业公司尽快对业主车辆进行赔付。如物业公司认为清洁工有重大过失,可以在事后向其追偿;如外包的清洁公司作为劳务派遣单位有选人过错,也将承担赔偿责任。这样可以充分保障物业公司的合法利益。
二、涉及员工离职扣押公司物品的纠纷
例如,员工离职时,公司拒绝支付部分工资、社保金及经济赔偿金,员工向公安机关求助;而员工离职时,拒绝将公司配备的车辆等财产移交,公司以盗窃名义报警。
1.引用法典
《民法典》第448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2.法理分析
同一法律关系,是指债权人占有动产是基于与其债权发生的同一法律关系发生,动产与债权具有紧密联系。劳动合同的基本法律关系为劳动者承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和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的义务,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约支付劳动报酬。员工在公司上班时,配备的车辆和电脑等动产系公司为员工出行、工作等提供的便利,并非是双方建立的劳动关系的标的物,公司收回车辆等并不影响原有劳动关系的履行。公司是基于车辆所有权而非基于劳动关系要求员工离职时返还车辆,员工占有车辆与其主张的工资、社保金等劳动债权并非同一法律关系。因此,员工离职时不得留置公司车辆等动产。
3.处置策略
民警可告知公司就车辆所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员工离职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继续使用车辆的条件已不存在。若员工继续使用车辆,可能将面对向公司支付离职后车辆继续使用费用,这会增加离职后的经济损失。
针对员工的离职诉求,民警可告知其可以就掌握的相关证据向仲裁庭申请仲裁。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如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涉及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的纠纷
例如,消费者在商场购买电器后,一个月后在使用过程中导致身体受伤;而商场申诉,消费者在电器交付时已经当场验收,并未提出异议,商场本身无责任。
1.引用法典
《民法典》第186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民法典》第1203第1款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2.法理分析
违约和侵权采取不同的举证责任标准。合同违约责任采取严格的无过错归责原则,即合同当事人无论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只要客观上存在违约行为(提供瑕疵商品或者瑕疵服务),就应当依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商店交付的商品具有缺陷,造成了当事人身体损害,且遭受严重精神损害的,除有权请求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承担财产损害赔偿责任以外,根据《民法典》第1183条第1款的规定,还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如交易时消费者未提出异议,但约定的异议期限内难以完成全面检验,该约定仅适用于外观瑕疵,对隐蔽质量瑕疵,适用《民法典》第621条第2款规定的双重法定异议期限。
3.处置策略
处置民警可告知消费者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商品买卖合同并请求返还价款及相应的利息。针对身体受伤的情节部分,可以向产品的销售方或生产方提起侵权责任诉讼或者违约责任诉讼。当民警告知举证责任、诉讼对象、维权途径后,消费者会增强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的信心,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民警应在处置警情的“黄金时间”内固定证据,对伤者受伤部位进行拍照(因伤情在诉讼时可能已经痊愈),并现场调取监控视频,收集证人证言,尽可能地将实际存在的证据固定完整,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诉讼前,双方均同意简易程序的,应建议双方向法院申请简易程序,缩短审判期限,最大限度地保证双方的合法利益。对达成一致的民事调解协议,应建议双方及时到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以保障民事协议的执行力,避免双方达成协议后不履行民事调解协议,再次重复报警,浪费执法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