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警34年来,工作岗位虽几经调整,但我始终坚守“群众有危难,警察要有为”的信念。这短短的10个字让我在平凡的工作中获得了自豪感和归属感,也激励我在那些危急时刻挺身而出。
2018年2月25日晚,一年轻男子开着载有煤气罐的轿车驶上城市主干道,欲制造极端事件。指挥中心布控将其截停在大东门。我接到指令后,带领辅警驾车迅速赶赴现场。在离大东门还有六七百米距离时,我们发现路面交通已堵塞。不能再耽搁了!我当即下车向嫌疑车辆跑去。当我靠近嫌疑车辆时,发现那名年轻男子正在用打火机点煤气罐。我毫不迟疑地拉开车门,一股浓烈的煤气味冲向我。“绝不能让他点燃!”千钧一发之际,我右手控制他的头,左手探过去,解锁了安全带,奋力将他甩出车外。这时,车内“嗡”的一声闷响,我觉得自己的头就像被一个大巴掌拍了一下。我意识到这是爆燃了!忍着剧痛,我跳上汽车,将车快速开到安全处。在同事的支援下,嫌疑人被当场控制,火势也被扑灭了。
2020年2月10日,一位91岁的老人感染新冠病毒,急需送医。我闻讯即动,做好防护后,快速赶至现场。躺在床上的老人手不停地发抖,状态非常不好。我不由自主地把手套摘了下来,上前一把握住她的手,轻言细语地安慰她。这一刻,我就像儿子握住母亲的手,尽力传递给她一种生的希望、一种支撑的力量。
2022年,我来到双湖派出所主持工作。在这里,我和同事一道,精准落实“派出所主防”要求,努力探索以大数据赋能为支撑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模式,以公安工作现代化为辖区平安稳定保驾护航。
34年的从警路,从特警到巡警,到维和警察,再到基层派出所,变化的是岗位,不变的永远是追梦的初心和肩负的使命。不管奋战在城市的哪一个角落,只要人民群众需要,我随时愿做那个为人民群众挺身而出的人。(郭永安整理)
刘俊: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武昌区分局双湖派出所所长,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先后获得联合国和平勋章及“中国好人”、全国最美基层民警、湖北省人民满意公务员、“荆楚楷模”、湖北省优秀共产党员、武汉市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