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剑 吴晓华 许强民
摘要 体育课后服务是指学校在有关教育部门的指导下,与体育课教学模式、体育课堂教学模式和育人作用相同的校外培训机构、体育组织等合作,为学生提供课堂外多样式的体育活动服务,对学生的体育特长培养、身心健康发展、体育参与等方面有较大的帮助。目前,小学体育课后服务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任务不清,时间不明”“家长参评不够”“安全保障不够”“学生盲从,动力不足”。究其原因在于,公众对小学体育课后服务的认知出现偏差、社会评价体系的滞后及相关法律条文的缺失。突破小学体育课后服务困境并保证其有效实施,需要家—校—社协同参与、建立权责明确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大小学体育课后服务投入,从而全面提升小学体育课后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关 键 词 小学体育;课后服务;家校协同育人
引用格式 伊剑,吴晓华,许强民.小学体育课后服务的实施困境及其突破[J].教学与管理,2024(17):18-21.
课后体育概念诞生于20世纪90年代,是一项课外体育教育计划,旨在解决青少年学生在非就学期间无人照看的问题。随着时代的发展,课后体育涵盖了学科和非学科的辅助指导。2017年教育部办公厅发布 《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在政策文件中正式提及课后服务,以扩展教育或辅导学生在课余时间的某项活动,例如学习、阅读、运动、娱乐等。《意见》中明确指出:开展课后服务是增强我国广大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1]。2017年3月至2021年5月底,全国已超过30个省市地区针对课后服务陆续出台地方性政策文件,中小学课后服务机构已超过10万所。其中,城市学校课后服务覆盖率达75.8%,学生参与率达55.4%,教师参与率达62%,部分大城市课后服务覆盖率达90%以上[2],这说明课后服务工作逐渐成为教育常态。2022年6月,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提升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通知》中首次提出体育课后服务一词,将体育课程作为课后服务的必备和基本形式之一,并与三点半课堂相衔接[3]。
体育课后服务的意义在于培养学生的体育特长,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引导他们主动参与到运动中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中提到:要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培养学生的运动爱好,使青少年熟练地掌握1项以上的体育运动技能[4]。因此,体育课后服务在开展的过程中也要注重培养学生的运动专长,使学生能够主动地参与到体育活动中,成为提升其体质健康的有效手段。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是学校体育的根本目的,学生积极、主动地运动参与是实现这一目的的必然条件和基本要求[5]。
一、小学体育课后服务的实施困境
1.小学体育课后服务陷入“任务不清,时间不明”的泥潭
我国开展体育课后服务的时间相对较晚,很多机制还不够完善,相关工作也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很多体育教师对体育课后服务的指导工作要求并不清晰,认为与体育课的开展相差无几。教师作为体育课课后服务的执行者,对体育课后服务的影响非常大,不仅要求教师从事教学工作,而且要求教师从事体育后服务的指导工作,还要从事一些非授课的工作,使得教师群体工作任务更加繁重。随着“双减”工作的推进,教师的工作量更加繁重,部分体育教师参与体育课后服务的积极性不高,很多教师表示精力和体力都难以满足需要,并不愿意参与体育课后服务指导工作。由此可见,很多教师对于小学体育课后服务的“任务不清,时间不明”,导致小学体育课后服务陷入尴尬境地。
2.小学体育课后服务陷入“参评家长不充分”的窠臼
家庭参与体育课后服务评价是促进家—校沟通,形成家—校协同育人新格局的关键一步。但在实际开展过程中,体育课后服务的评价还是由学校进行,家长的参与度并不高,有的学校甚至没有给家庭提供参与评价的渠道。体育课后服务虽然由学校展开针对放学后的教育活动,但是家长作为学生的“第一任教师”应肩负协助育人的责任,然而很多家长完全把课后服务推给学校,不参与、不分担,对体育课后服务的相关事宜也不上心。因此,家长和老师无法真正做到深入交流,造成学校和家庭各自为政。体育课后服务的开展未能有效融入家长的相关建议,阻碍了体育课后服务的向好发展。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对学生而言都至关重要,家庭与学校有着共同的育人目标,只有把两者的沟通渠道建设好,让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孩子在学校的受教育情况及可能面临的问题,并及时与教师进行沟通交流,才能充分发挥更好的育人作用。家庭与学校之间良好的沟通是帮助学生更好成长的重要举措,也是体育课后服务优化发展的重要一步。
3.小学体育课后服务安全面临“缺乏保障”的逆境
小学体育课后服务与其他课后服务相比,场地不固定,大部分活动场地在室外,部分设在室内运动场所。因活动场地数量或面积有限,很容易出现参与学生人数超过运动场所承载范围的现象,所以,一些服务机构将活动地点设置在安全隐患较高的场所,如水泥地、无防范设施的空地等,大大增加了安全风险。此外,部分教师在辅导过程中安全意识淡薄,落实责任不力,管理模式过于粗放、随意,对学生的危险行为和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抱有侥幸心理,无形中也增加了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因此,体育课后服务不仅没有起到为学生减负的作用,反而增加了学校和家庭的安全压力。
4.小学体育课后服务陷入“学生盲从、动力不足”的窘境
“双减”政策实施后,面对突然增加的琳琅满目的体育课后服务项目,遵循学生自主选择的方式让学生挑选喜欢的体育项目进行学习,促使学生出现盲从心理。因此,有些学生可能会选择自己不适合甚至不喜欢的体育项目,但未及时与老师进行有效的沟通,最终导致其自信心受阻,对体育锻炼丧失了兴趣,阻碍其全面发展与健康成长。学生对于体育课后服务的认知也较浅显,在项目选择过程中缺乏教师的专业指导就会出现盲从心理,看到同学或者关系好的朋友选择了哪个项目,学生会盲目做选择,不会思考自己到底适不适合这个项目,其结果就是无法达到项目选择的最优效果。开展体育课后服务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课后服务活动让学生减少学习压力,在掌握运动技能的同时学习体育和健康知识。但在实际开展过程中发现,学生对体育课后服务的兴趣逐渐降低,大部分学生感觉到体育课后服务与正常的体育课没有太大的区别,还要学习大量的体育项目,反而让自己更加疲惫,这就失去了体育课后服务的真正价值。
二、小学体育课后服务困境的成因
1.小学体育课后服务认知出现偏差
学校开展体育课后服务可以解决放学后家长接送孩子难的问题,同时减轻家长经济压力,让学生在学校就能够学足学好,家长不用为孩子找各种补习班、兴趣班。但在实施过程中问题也随处可见,尤其是对于小学体育课后服务认知存在较大偏差。家长对体育课后服务的满意度不高,条件较好的家庭,更愿意把孩子送到更专业的校外体育机构,对孩子进行各种专项技能的培养,而不愿意让孩子在学校参加体育课后服务。部分家长认为学校开展体育课后服务更多的价值体现在课后看护上,其中的育人价值还有待提高。小学体育课后服务持续存在的认知偏差,让家长和学生对体育课后服务失去了信心。
2.小学体育课后服务评价体系滞后
扎实推进学校教育主阵地建设,也是把优质小学体育课后服务作为减轻学生负担的有力抓手。参照政策要求,大部分教育主管部门存在体育课后服务评价体系建设滞后、评价主体单一、评价内容“重技能轻情感”等方面的问题,甚至沿用义务教育体育教学评价办法,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缺乏与《意见》政策要求相一致的多元化评价方式,不利于小学体育课后服务发展。如何建立完善的体育课后服务评价体系,争取家长、学校、社会多元参与评价,将是在“提高小学体育课后服务水平”的政策要求下面临的严峻考验。
3.小学体育课后服务缺乏相关法律支持
体育课后服务作为《意见》出台后备受关注的一项新生事物,在提升学校教育质量方面被寄予厚望,但在处理学生运动伤害事故时却存在盲区,导致部分学校在开展体育课后服务时存在顾虑。同时,以往学校伤害事故处理“记忆深刻”,即学校巨额赔偿和名誉受损的“前车之鉴”,影响学校体育课后服务的高质量开展[6]。此外,对校外社会体育组织在师资力量、场地设施、课程体系等方面没有硬性规定和约束机制,体育课后服务质量评价的程序规范也没有相应的法律约束,使得校外体育培训机构在无约束的制度下,借助炒作体育概念、营造体育课后服务噱头进行肆意扩张,不仅破坏教育生态,也不利于学校教育主阵地的回归。
三、小学体育课后服务困境的突破路径
1.家—校—社联合参与小学体育课后服务
体育课后服务主要由学校实施,但学校的资源和精力非常有限,因此扩展体育课后服务供给渠道对体育课后服务优化发展至关重要。政府财政补助对学校体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具有保障作用,也是学校体育课后服务工作经费的主要来源。家庭对于体育课后服务的支持主要体现在部分学校会向家长收取体育课后服务费用,但是较校外体育机构而言,其收费只是保障体育课后服务的基本开支。目前,社会对于体育课后服务的供给处于探索阶段,未形成较成熟的补给形式。社会力量的参与对学校体育课后服务的开展是有助力的,对开展最优化的体育课后服务能够起到促进作用。第一,在学校体育课后服务中加入了社会体育机构,其教学体系完善、师资队伍专业、工作机制完善、场地设施充足、对学生和家长的需求十分了解[7]。第二,社会体育俱乐部作为参与体育课后服务的外部力量,专业的教练员和运动员不仅能为学校培养出一批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专业的体育培训体系更能整体提升体育课后服务的价值定位,能够全面提升体育课后服务的效果。第三,学校还应该看到优秀退役运动员这一专业力量,引入优秀退役运动员为学生开展讲座,传递体育精神,不仅可以让学生认识到榜样的力量,帮助学生树立不怕困难、顽强拼搏的优秀意志品质,还可以让学生把在体育课后服务中培养的意志品质迁移到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培养学生的健康人格和优良品质。
2.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体育课后服务工作机制
体育课后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复杂,涉及各个工作岗位和各项工作内容,明确了体育课后服务相关的权责,以及体育课后服务的分工,是建立和优化体育课后服务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是实现体育课后服务优化发展的重中之重。学校与家庭的关系,学校教师、领导以及其他相关参与者之间的权责划分要明确,体育课后服务各方面的标准要建立。政府要根据学校情况审核体育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评定标准、责任分工、场地设施、师资匹配、薪酬绩效、服务时间及内容,并对此提出明确的要求,对于不符合标准的学校要提出修改意见,帮助其优化发展,切实保障体育课后服务工作公平、公正地推进。学校要明确校内教师参加体育课后服务的工作要求,明确校内外教师参加体育课后服务要达到的标准;要建立体育课后服务工会,为教师提供后期保障;要成立体育课后服务工作组,形成学校开展体育课后服务工作的模式,这样才能更有利于开展高效的体育课后服务。
3.健全小学体育课后服务的规章制度
健全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法律法规及制度体系是体育课后服务优化发展的保障,明确的制度要求才能指导更清晰地分工,将各个工作落实清楚。健全的法律法规可以保障学生接受体育课后服务的合法权益,可以维护教师参与体育课后服务的劳务权益,并且为开展体育课后服务提供资金、师资、设施等方面的法律保障,是健全体育课后服务监管体系的有力支撑。要实现体育课后服务的优化发展需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保障体育课后服务开展的经费。体育课后服务要实现优化发展,经费支持不能少,政府要明确财政补助的额度。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在避免学校体育课后服务因收费不当等行为逐步资本化的同时,从实际情况出发,由政府出面向社会上非营利机构和企业团体发出呼吁,帮助学校体育课后服务工作更顺利地开展。二是政府要明确教师参加体育课后服务应享有的合法权益。为教师谋取更多的福利待遇,使教师的劳动权益得到法律保障,激发教师参与体育课后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体育课后服务教师的专业度和职业素养,促进体育课后服务工作的优质高效发展。三是政府要明确体育课后服务的监督机制。政府相关部门要对各学校体育课后服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价,了解在开展体育课后服务中各个学校遇到的问题,及时给予帮助与解决,同时建立评估机制,将家长、学生的评价融入评估标准中,为学生、家长提供真正满意的体育课后服务。
4.加大小学体育课后服务安全保障投入
为了小学体育课后服务做到安全、优质、有序开展,学校应在场地设置、防护设备、锻炼器材等方面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一是要完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围绕小学体育课后服务的需求与目标,在场地面积、安全保障、活动类目等方面,有针对性地建设体育场地和设置必要的设施,为学生提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可参与度高且安全可靠的课后体育服务[8]。二是要争取足够的资金支持。通过招商引资等手段充分引进优质社会资源,达成校企合作有效机制,提高体育课后服务的质量。三是要加强活动监督。牢固梳理“保安全就是提质量”的思维,对活动管理教师、志愿者进行严格培训,使其充分掌握体育器材使用、训练项目规范以及应急救护措施等技能,不断提高活动管理和监督能力。同时,应建立可行的监督问责机制,提高教职工责任意识,保证小学体育课后服务安全开展。
小学体育课后服务质量是课后服务成败的关键,也是提升教育质量、减轻家庭负担、落实教育公平的重要体现,受到社会各界及家长的殷切期待。因此,作为小学体育课后服务的提供平台,学校要切实做到以人为本、“以体育人”,按规定落实体育课后服务,保障每个学生健康成长,切实实现教育育人的目的。教育管理部门要做好制度保障,强化校外体育培训机构的监管,促进校外体育课后服务的规范化运行,让体育课后服务在具体实施中发挥应有的育人价值。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EB/OL].(2017-03-02).http://www.moe.gov.cn/srcsite/A06/s3325/201703/t20170304_298203.html.
[2] 林焕新.课后服务今秋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全覆盖[N].中国教育报,2021-07-14(001).
[3] 体育总局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提升学校体育课后服务水平 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通知[EB/OL].(2022-06-14).https://www.gov.cn/zhengce/zhengceku/2022-07/06/content_5699551.htm.
[4]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EB/OL].(2016-10-25).https://www.gov.cn/zhengce/2016-10/25/content_5124174.htm.
[5][7] 高建欣.“阳光体育”背景下普通高校乒乓球运动多元化发展的策略研究[D].青岛: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18.
[6] 张强峰,雷雨星,郭汝,等.我国中小学体育课后服务的实施困境与突破路径[J].体育学刊,2022,29(03):113-118.
[8] 王娇娇.“双减”背景下小学体育课后服务开展途径与对策分析[D].阜阳:阜阳师范大学,2023.
[责任编辑:郭振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