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雯雯 徐彬
摘要 理论上讲,小学阶段因没有过多高利害性的考试困扰,而具有深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的天然优势。但在实践层面,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因缺乏过多关注和重视而出现一些实践偏差。评价实施定位的偏差和评价制度建设的欠缺,评价理论化的不足和评价实践探索的薄弱,教育功利化的牵引和考试文化的影响是产生实践偏差的主要原因。为此,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有效实施,需要对其进行准确定位,凸显评价育人旨趣;需要加强评价学理研究,总结评价实践经验;需要科学设计评价方案,促进精准落地;需要建立评价相关规范,完善评价制度体系。
关 键 词 小学综合素质评价;评价定位;评价育人
引用格式 王雯雯,徐彬.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偏差与矫正[J].教学与管理,2024(17):14-17.
随着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不断深化,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备受关注。2014年教育部颁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指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各省(区、市)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参照本《意见》制定实施办法。”依照这一基本认知,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实施理应得到较好的效果,但现实却仍然存在诸多阻碍和问题。本文通过梳理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偏差、探寻其成因并提出矫正建议,以期对推进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常态化实施有所裨益。
一、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实践偏差的主要表现
近年来,学界在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研究领域已取得一定共识,如认识到单一考试成绩不能成为衡量学生的唯一标准,关注学生“非学术能力”的发展与评价等。但通过查阅文献资料及进行实地调研发现,在推进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导致评价实践偏差。
1.评价主体参与积极性较低
学生、教师和家长作为综合素质评价活动的重要主体,其参与评价的积极性直接关系着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质量。第一,学生认知水平尚未成熟,因此对综合素质评价活动没有较为全面的认识。在河南省Z市调研时发现,学生在参与日常活动后并不能做到及时记录和整理,存在后期“补充”记录的现象,且会遗忘部分细节。第二,教师因未能认识到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导致评价工作流于形式。调研时发现,许多教师对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只是被动接受,并未真正将评价工作融入到日常教育中。第三,家长认为综合素质评价活动“浪费”时间而“兴致寥寥”。通过访谈得知,虽然家长在评价活动开展初期大都持支持态度,但由于评价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从而对评价活动持有一定的抵触情绪。第四,学校宣传培训环节的缺失,亦影响了相关评价主体参加评价活动的热情,致使评价工作开展受阻。
2.评价实施过程规范性不足
在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评价过程缺乏规范的实践偏差。在参与浙江省N市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调研考察过程中发现,部分小学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已较为完善,但仍存在信息记录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其一,访谈后得知,“课堂记录本”由每个班级的记录员定期轮流记录,但老师要求在不耽误学习的情况下进行此项活动,学习任务重时记录员只能“放弃”记录。其二,将课堂上的互动与违纪情况都进行记录的做法欠妥。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活动应该是将能够代表学生个性特点的典型事件与活动择要进行记录。其三,在调研过程中还发现:有的同学由于“碍于情面”而无法真实表达评价内容;有时会出现教师直接复制网络上的评语作为对学生的评价。如此,整个评价过程流于形式,缺乏严谨性与规范性,评价效果无法达到预期。
3.评价结果呈现数量化过重
过分重视评价结果的数量化是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过程中的又一偏差。在评价结果呈现时,很多学校都采用评分的方法将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习成绩与能力、课外活动表现、荣誉特长等全部量化,通过分数的计算获得最终的综合素质评价得分。这种方法虽易操作,会对小学生的行为习惯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但过分关注数量化也会产生一些弊端。在调查时发现,W小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评价内容分为不同维度,每一维度给予一定分值,根据比例计算总分并确定等级,且规定每班优秀学生不能超过30%。这种过分关注数量化的评价结果会影响育人功能的发挥,学生的个性潜能得不到充分的彰显和挖掘。“综合素质评价并不排斥其评价结果以分数形式呈现,也不反对分数评价的方法,而是拒斥‘唯分数论,拒斥‘唯分数评价所追求的客观评价标准的绝对化、 以知识水平为主要评价内容的片面化和限于纸笔考试评价方法的单一化,以及其引发的诸如人的片面发展、功利性教育泛滥等教育困顿。”[1]
4.评价结果使用育人性不强
“学校应深化评价结果应用的协同性,不同学段学校可以通过综合素质评价,建立起双向互动、紧密联结的协同育人关系,以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育人价值和作用。”[2]小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应该更注重其育人功能,即通过评价结果可以更加全面详细地了解学生发展状况,进而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给予学生适合的引导与帮助,促进学生的不断提升。通过调研发现,不少学校都有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最终报告单,但大都未对评价结果进行充分利用。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应全面客观地展示每一位学生,既可为家长与教师了解小学生日常学习生活中的行为习惯表现与变化等提供客观全面的信息,而非片面地展示或利用某些评价结果;也可为学校与教师开展更适合学生需求与特点的活动提供依据,将评价结果运用到日常教育教学中可以为学生的学习与发展提供更好的指导与帮助。
二、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实践偏差的成因剖析
小学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旨在通过评价发现学生的个性特点和潜能优势,进而实现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但现存的实践偏差使得这一评价愿景难以实现,扭转评价实践偏差,规避其负面效应,就需要深刻剖析造成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实践偏差的根由。
1.评价实施定位的偏差和评价制度建设的欠缺
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定位不准和评价制度建设的缺乏,使得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实践偏差现象更加突出。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分析式”评价思路[3],而这种思路正在影响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设计与实施,不加区分地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一层层地分解,根据评价指标评判每一位学生并不科学,并且“全面性”的评价指标不仅不会突出评价的重点,反而会湮没评价应然的焦点。此外,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缺乏对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设的重视,评价诚信制度建设的缺失,使得“一些学校实证材料失真、缺失、记录不详,甚至有学生弄虚作假,教师指导欠规范,过程资料、评价结果审核把关不严等”[4]。如此做法背离了实施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与初衷,也严重影响大家对综合素质评价的认同。
2.评价理论支撑的不足和评价实践探索的薄弱
目前关于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论研究成果较少,已发表的研究成果在理论上尚未建构出一套可推广的评价体系与操作方案。由于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论化不足造成评价实施缺乏完善的学理支撑,必然使得评价实践出现偏差。小学综合素质评价不涉及选拔淘汰性质的高利害性考试,理应更注重小学生各方面兴趣和能力的培养,从而实现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但评价实践者则在现实中忽视这一重要价值,在河南省Z市某小学开展综合素质评价调研时发现,多数教师认为评价只是学校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在日常开展评价工作时只是按照要求简单地收集与记录资料。可见,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探索还有待深入和完善。
3.教育功利化的牵引和考试文化的影响
虽然新课程改革不断推进,传统的学生评价观念也在发生改变,但是教育功利化和考试文化所带来的影响仍然较大。有研究者通过对部分家长的走访调研发现,在当前应试教育逐步向素质教育转变的背景下,虽然有59%的家长认为综合素质比单纯的学习成绩更重要,但仍有23%的家长认为考试成绩高于一切[5]。在这一普遍认识之下,多数家长不仅没有成为综合素质评价活动开展的重要推动者,反而在一定程度上成为阻碍者。通过调研发现,大多数小学目前采取的评价方法是将学生行为表现机械地分解为可观测的“数据点”,再根据评价标准评价每一个学生,以综合得分来评定学生的等级,其实质并没有摆脱传统考试评价思想的弊端。
三、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实践偏差的矫正策略
为了促进小学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提高评价实践的整体质量,以及促使评价更加准确地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需要对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活动所遭遇的实践偏差提出有针对性的矫正策略,以此促进小学综合素质评价育人本义的回归。
1.精准定位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凸显评价育人旨趣
小学综合素质评价育人的精准定位是评价实施的基本前提。明确这一前提,就意味着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思路的主要方向基本确定,各参与主体之间也会对综合素质评价在什么情况下应该怎么评价和怎么使用评价结果有一个基本预判。因为小学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不涉及升学等高利害性事件,所以其定位与初高中不同,小学理应更加注重评价的过程,关注学生的发展,切实促进学生的知识掌握与能力提升,激发学生的兴趣与创新意识,给予学生更多的发展可能性。“综合素质评价的对象是每一个学生的个性整体。‘综合素质不是各类素质的‘组合、‘组装,不是‘整体等于部分之和,而是发现不同素质间的内在联系,使之融合起来、变成个性整体。”[6]所以要综合全面地观察学生,应关注其德智体美劳多方面的整体发展。“只有将一把尺子替换成量身定制式的千人千尺,才能真正度量生命个体成长变化的本真面目,进而在群体差异中使个体生命得以拓展和延伸,促进每个学生在适宜的时机、适宜的领域获得适宜的发展与进步,最终促成综合素质评价终极育人目的的达成。”[7]具体而言,教师及家长要注意学生在生活和学习过程中的进步与不足,及时为学生提出改进建议并明确努力方向。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展示自我的舞台,使其在活动参与中获得成就感和满足感。小学综合素质评价还应着重观察学生个性和能力的发展变化,发掘小学生具有代表性的闪光点,将外部评价与内部评价相配合,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融合,量化评价与质性评价相结合,最终促进小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2.加强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学理研究,提炼评价实践经验
“在我国教育评价改革中,综合素质评价在各学段的地位日益凸显,构建了以学生自评为主、他人评价为辅的评价生态,成为推进教育评价改革的趋势之一。”[8]已有研究从教育学、社会学、哲学等不同角度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理论进行了诠释,一些学校也积累了关于综合素质评价的实践经验,但有关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相关理论问题仍需进一步深入研究。如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应该包含哪些?如何具体操作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怎样才能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小学阶段的作用?研究还要侧重从实践中提炼有益经验,深入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开展较为典型的学校,深挖其评价实施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及相关成果,并将其上升到理论层面,进而将有益经验进行分享传播,破解部分评价实践难题。此外,利用信息技术搭建电子平台,通过搜集和分析数据得到更直观的评价结果。“过程评价需建立在数字世界之中,要加强信息技术赋能综合素质评价过程性数据的采集与管理,助推评价的个性化和精准化。”[9]如此,不仅能大幅减轻综合素质评价活动的工作量,而且可以做到全方位记录,为每一个学生刻画更加立体全面的画像。
3.科学设计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促进评价落地实施
科学的评价方案是小学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有效实施的重要保证。“综合素质评价的校本实践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学校传统特色,对综合素质评价校本化实施进行顶层设计,制定出适合学生特点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10]在设计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方案时,应及时归纳综合素质评价学理研究层面和实践操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经验,结合本校实际情况与建议制订评价程序,并采取有效措施规避问题,从而有效地减少或避免方案制度执行的偏差,不因注重操作性而过度割裂学生的某一类素质。首先,学校在设计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之初就应群策群力找准评价焦点,并根据专家意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共同建构科学的评价方案。其次,学校要确保学生在评价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明确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程序及要求。评价资料搜集整理的主体是学生,教师要给予学生及时提醒与正确指导,并积极引导家长有效参与评价活动,营造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良好互动氛围。最后,评价方案要明确指出结果如何使用,凸显评价反馈改进作用。在形成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后,可以以此为依据为学生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意见,明确学生努力的方向,使其不断获取更大进步。同时还要立足学校的实际情况,将小学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与学校原有的教育教学活动贯通,设计体现办学特色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4.建立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相关规范,完善评价制度体系
科学合理的评价制度为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的常态化实施提供了有效指导及可靠依据,有利于评价育人功能的发挥和评价育人目的的实现。为了促进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深入实施,需要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建立相关评价规范,完善评价制度体系。完善的小学综合素质评价配套制度可以规范评价工作的开展过程,约束评价主体的行为,继而获得相应的社会支持与配合。首先,建立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培训制度。如组织教师参与专业的培训,提升其运用表现性评价、档案袋评价等多种评价形式的能力,提高其撰写具有个性化、促进学生发展的评语的能力,增强其有效开展教学反馈的能力等,使教师成为教育评价的专业人才。其次,建立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定期公示制度,将评价标准、活动开展过程与评价结果定期公示。将保密内容合理性隐去,选择合适的公示手段与方法,接受学生的检视与质疑,并对质疑进行有效回应。再次,建立小学综合素质评价监督制度。“在制订综合素质评价的监督措施时,应该把家长、学生和社会人士都纳入其中,形成固定的监督机制,这样不但可以加深他们对综合素质评价的理解和认识,也可以增强参与评价的责任感,提高评价执行的信效度和减少公众的质疑。”[11]最后,建立小学综合素质评价问责奖励机制。及时遏制评价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一旦发现问题便立即启动问责机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过失。总之,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应不断完善配套制度,逐步将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落实的情况作为学校是否规范化办学的一个硬性指标,以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开展。
综上所述,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应当注重评价的过程,重视评价的反馈和激励功能,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在实践中要正视小学综合素质评价中的诸多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并加以矫正,避免其变为“另一场分数的比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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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郭振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