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里 胡志群
摘 要:元朝在经济上奉行开放政策,积极鼓励发展商业贸易,元朝国内以及与国外贸易往来频繁,政治、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度量衡管理和衡器制作达到了一个历史的鼎盛时期。萍乡博物馆珍藏的9枚元代铜权形制规整、实用美观,是研究元代地方度量衡管理、计量制度、经济发展和元代行政区划的珍贵实物。
关键词:元代铜权;形制特征;铸造;发行管理;称量值;历史背景
DOI:10.20005/j.cnki.issn.1674-8697.2024.09.003
古代度量衡制度自秦朝商鞅变法开始,就有了统一的标准、器物和单位制。元朝时期,各民族间以及与西域、南海各国之间贸易往来频繁,社会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度量衡管理和衡器制作处于历史鼎盛时期。在我国现存的古代衡器中,元代铜权数量丰富、形制规整、实用美观。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萍乡博物馆从萍乡市废品收购站及个人手中征集收藏了9枚保存完好、造型精美的元代铜权,其中2枚被定为一级文物,1枚为二级文物,5枚为三级文物,1枚为一般文物,为研究元代地方度量衡管理、计量制度、经济发展和元代的行政区划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
1 铜权的形制、重量及铭文
9枚铜权形制分为圆体形和六面体形两种。铜权两侧都留有明显的合铸痕迹,底座底部有未经打磨的浇铸口,均为合范浇铸而成。高度5.1~11.9厘米,腹径2.2~5.8厘米,重量125~1030克。9枚铜权中除1枚无铭文外,其余8枚均有铭文,字数在10个字左右。铭文有錾刻阴文,也有部分浇铸阴文,不见阳文,铸刻在权体腹部正背面中间,从右至左直行排列,根据形制分述如下。
1.1 圆体铜权
圆体铜权的上端有一个扁方形的纽,其上有一用于穿绳的圆形孔,权腹大多为椭圆形球体状,最大腹径在肩下部,下接上小下大的圆形台阶式底座。
元至元二十一年潭州路造铜权(图1) 方系,圆穿孔,溜肩,球腹,束胫,三层台式足,平底,肩部饰有两条弦纹,足胫上有一条凸棱。高8.1厘米,腹径3.7厘米,足径3.5厘米,重379克。正面腹部阴刻铭文“至元二十一年”,背面腹部阴刻“潭州路造”。该铜权基本完整,为三级文物。
元至元二十二年潭州路造球腹铜权(图2) 方系,圆穿孔,丰肩,球腹,束胫,三层台式足,平底,胫部有一条凸棱。高7.8厘米,腹径3.8厘米,底径3.8厘米,重361克。正面腹部阴刻铭文“至元二十二年”,背面腹部阴刻“潭州路造”。该铜权基本完整,为三级文物。
元大德元年袁州路造铜权(图3) 扁方形纽,圆穿孔,扁盖形平肩,弧腹,最大腹径在肩下,下腹内收,束胫,胫部有一条凸弦纹,喇叭状饼形足,足底微上凹。高6.7厘米,腹径3.3厘米,足径2.8厘米,重361克。正面腹部阴铸“大德元年”,背面腹部阴铸铭文“袁州路”,铭文皆为楷书款。该铜权基本完整,呈六面体形,为三级文物。
元大德二年款铜权(图4) 方系,方穿孔,溜肩,球腹,束胫,三层台式足,平底,肩部有两条凹弦纹,胫部有一条凸棱。高6.9厘米,腹径3.6厘米,足径3.4厘米,重267克。正面腹部阴刻铭文“大德二年”,背面腹部阴刻“□江路造”,铭文皆为楷书款。该铜权基本完整,为二级文物。
元大德七年袁州路总管府造铜权(图5) 扁方形纽,圆穿孔,扁盖形,平肩,弧腹,最大腹径在肩下,下腹内收,束胫,胫部有一凸弦纹,喇叭状饼形足,足底微上凸。浇注不够充分,足部有缺口。高8.2厘米,腹径3.7厘米,足径3.6厘米,重303克。腹部前后阴刻“袁州路总管府大德七年造”,直书六行铭文。该铜权足部缺口,为一级文物。
元大德七年袁州路萍乡州造铜权(图6) 扁方形尖顶纽,圆穿孔,溜肩,腹微鼓,最大腹径在肩下,下腹内收,束胫,喇叭状饼形平足。制作不规整,浇注不充分,有缺口。高11.9厘米,腹径5.8厘米,足径5.7厘米,重1030克。腹部前后阴刻“袁州路萍乡州大德七年造”,直书四行铭文。该铜权有缺损,为一级文物。
元球腹铜权(图7) 方系,圆穿孔,球腹,束胫,三层台式足,胫部有一条凸棱。高5.1厘米,腹径2.8厘米,足径2.5厘米,重125克。无铭文。该铜权基本完整,为三级文物。
1.2 六面体铜权
六面体铜权的纽呈倒梯形,其上有一用于穿绳的圆形孔,权腹为上小下大扁六面体,正背部分的面积大于左右两侧,下接扁六面型台阶式底座。
元元贞元年潭州路造扁六面体铜权(图8) 方系,圆穿孔,直腹,束胫,二层台式足,平底,腹部上下各饰一条弦纹,胫部饰一条凸棱。高8.5厘米,足纵2.2厘米、横3.9厘米,腹纵1.9厘米、横3.6厘米,重307克。正面腹部阴刻直书铭文“元贞元年”,背面腹部阴刻“潭州路”,铭文皆为楷书款。该铜权有缺损,为一般文物。
元扁六面体铜权(图9) 方系,圆穿孔,直腹,束胫,二层台式足。胫部有一条凸棱。高8.12厘米,腹纵2.2厘米、横4厘米,足纵2.4厘米、横3.9厘米,重221克。腹部正面阴刻铭文“大□”,腹部背面阴刻“五年造”,铭文皆为楷书款。该铜权基本完整,为三级文物。
2 铜权的制作年代及地点
9枚铜权当中有8枚刻有详细的帝王年号,7枚刻有具体监造官府名称和制造地点。帝王年号分布在权体的正面,监造官府名称和制造地点一般分布在背面。这些信息对我们研究铜权的铸造年代地点、使用流通和萍乡元代的经济发展状况、行政区划、与周边地区商贸往来情况等,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
2.1 制作年代
8枚刻有年号的元代铜权分别为至元二十一年(1275)到大德七年(1303)期间所铸,它们均属元代早期制作的铜权。元至元二十一年潭州路造铜权、元至元二十二年潭州路造球腹铜权为元世祖忽必烈统治期间制造,分别是至元二十一年(1284)和至元二十二年(1285)所铸。元大德元年袁州路造铜权、元大德二年款铜权、元大德七年袁州路总管府造铜权、元大德七年袁州路萍乡州造铜权、元元贞元年潭州路造扁六面体铜权、元扁六面体铜权为元成宗铁穆耳统治期间制造,分别是大德元年(1297)、大德二年(1298年)、大德七年(1303)、元贞元年(1295)和大德五年(1301)所铸。元扁六面体铜权帝王年号铭文已经缺失第一个字,在元朝时期以“大”开头的年号只有“大德”,因此推断“大□五年造”为“大德五年造”的铜权。
元代早期政治稳定,经济繁荣,商业发展致使铜权的需求量较大,因此,元代早期保存至今的铜权数量较多。
2.2 铸造地点
关于铸造地点,目前我国发现的铭文铜权出土地点基本和铭文记载的行政区划相一致,这说明各地所铸的铜权主要还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也有少部分不是出土地点的行政机构发行的铭文铜权,应当是贸易往来或人为搬运等造成的。7枚刻有具体监造官府名称铜权当中,元至元二十一年潭州路造铜权、元至元二十二年潭州路造球腹铜权、元元贞元年潭州路造扁六面体铜权为潭州路所造,元大德元年袁州路造铜权为袁州路所造,元大德七年造袁州路总管府造铜权为袁州路总管府所造,元大德七年袁州路萍乡州造铜权为袁州路萍乡州所造,元大德二年款铜权为临江路所造。萍乡位于江西省西部,毗邻湖南省。萍乡春秋属吴国,战国为楚地,汉时属豫章郡宜春县地,唐至清时多属江西省袁州府管辖。
自古以来,萍乡与湖南关系密切,古时就有“犹有湖南乡土近”之咏。从萍乡的出土文物来看,楚文化也较为突出。在元朝时期,萍乡曾先后划归江西、湖南两省管理。从这些元代铜权上可以反映出元代潭州路(湖南)、袁州路(江西)以及临江路(江西)的经济贸易和交流往来是比较频繁的。
3 元代铜权的铸造、发行机构及管理
元代的度量衡制度也由国家统一管理,中央掌控衡器的颁行和铸造机构。元朝尚书省管辖下的户部是“掌天下户口、钱粮、田土之政令及贡赋出纳”的中央政府机构,其负责管理度量衡制,统一衡器有利于国家税收。户部制定法制,制造标准器颁发给各路省,各个行政路、府、州均以铜铸秤砣,刻有路、府名称或年号铭文,作为官定的标准衡器。各路总管府和州县政府是衡器制造的具体执行机构,负责权的铸造和发行,并对其进行监管。
元代时期的度量衡管理,大多都沿用了宋朝时期的制度,在继承的基础上加以完善和发展。宋、元时期度量衡制度具有很多的共同点,譬如由专门朝廷机构进行掌造,凡改元即铸造有新纪年的铜权颁发至全国,制定了非常严格的惩罚制度来禁止民间私自铸造等。《宋史·律历志》记载:“度量权衡,皆太府掌造,以给内外官司及民间之用。凡遇改元,即差变法,各以年号印而识之。”宋代度量衡由专管商务贸易的太府寺掌管,并且规定每改变年号,都在度量衡器上加盖印章。元代也严格规定度量衡器一律由官府制造。《元典章》中规定:“凡用斛斗秤尺,需要行史印烙,官降法物。”“照依省部元降样制成造,委本路管民达鲁花赤长官校勘相同,印烙讫,发下各处公私一体行用。”上述元代铜权有7枚铭刻有潭州路、袁州路、袁州路总管府、袁州路萍乡府、临江路等各级监铸权衡器的官府名称。
4 元代铜权的重量与称量权的对比关系及单位量值
元代铜权开始了向定量秤、定量砣的方向发展,在制造杆秤时已注意到控制力臂与重臂之间的比值,杆秤的制造已经开始规范化、定型化。现存的元代铜权中,有一部分元代铜权上刻有××斤秤××斤锤等铭文字样,记有明确的称量数。元代秤锤与最大称量之比大多在4%左右,定量砣误差范围在8%以内。萍乡博物馆收藏的9枚铜权均为无称量数权,称量考证起来比较困难。根据郑绍宗《河北出土金元时期铜权的分析和研究》一文的考证方法推算,萍乡博物馆收藏的这9枚铜权自重均在125~1030克,应都属于斤权,但具体属于哪一类斤权,笔者尚未找到推算的方法,目前无法考证。
铜权重量的单位量值在元代早期和晚期略有变化,各地铸造工艺的不同也导致其存在一定的差异。据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史》推算,元代一斤(16进位)约合现在的596.82克,蔡明《元代铜权的初步研究》折算推出每斤约为607.2克,丘光明《中国古代度量衡》研究得出每斤约为608克,还有学者利用元代的银锭来校验得出每斤的重量为611克,另查阅《国学工具》的《中国历代衡制演变简表》为每斤633克。根据现存铜权的计量铭文和以上相关研究表明,元代一斤相当于现在的600~630克的重量,略小于隋唐时期每斤660克左右的重量,和宋代重量相同,略大于明清每斤590克的重量,远大于现在每市斤500克的重量。
5 馆藏铜权透露的历史信息
通过对上述9枚铜权的分析研究,我们不仅能够看到萍乡在元代时期的行政区域划分状况,还能从中窥探出萍乡当时的地域性经济发展、道路交通及周边地区的贸易往来、人口流动等方面的情况。萍乡于三国吴宝鼎二年(267)建县,大部分时间处在江西行政区域内,但历史上曾经有七次划归湖南管理。萍乡在历史多个时期曾分别或同时与长沙、醴陵、茶陵、攸县、浏阳、宜春、新余等地同属于一个行政管辖区域范围,与周边地区水陆交通便捷,经济往来密切。古代经济区域是由自然和人文环境所决定,经济区与行政区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行政地理的划分一般以经济地理为基础。
元朝疆域广阔、交通发达、经济开放、贸易昌盛,对度量衡管理有着非常严格的制度,同时衡器的制作也很规范化、标准化。但因元代史籍少有对度量衡的记载,对于研究元代秤制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只有通过对现存铜权的研究,我们才逐渐对元代的权衡制度有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认识。萍乡博物馆珍藏的9枚元代铜权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元代萍乡及周边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科技的发展状况,是研究元代历史难得的珍贵实物。
参考文献
[1]吴承洛.中国度量衡史[M].上海:上海书店,1984.
[2]丘光明.中国古代度量衡[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3]蔡明.元代铜权的初步研究[J].考古,2013(6):62-82.
[4]郑绍宗.河北出土金元时期铜权的分析与研究[J].文物春秋,2004(3):57-65.
[5]张庆久.浅说元代铜权[J].文物世界,2012(4):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