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雨芹
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现代企业制度的不断完善,国有企业董事会运行逐步规范化。董事会决议是指董事会就企业有关问题进行表决后形成的代表董事会意见的文件,也是企业决策的重要依据。为了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董事会决议的形成和执行必须严格遵循相关规则与流程。因此,加强对董事会决议执行的监督管理至关重要,不仅有助于国有企业提高董事会运行的规范性与有效性,还有助于国有企业提升综合治理水平,有效防控重大风险,实现战略发展目标。基于此,本文阐述了国有企业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了国有企业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策略,旨在完善国有企业董事会决议执行闭环管理模式,推动国有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是董事会决策功能的衍生要求
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董事会是最终决策主体,也是监督主体。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是从其决策功能中衍生而来的。国有企业董事会的主要职能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制订企业战略规划,明确企业经营目标、重大方针及重大决策等;二是加强对企业经营层的监管,以及对决策事项的跟踪与督办。因此,为了保证已有决策能够顺利执行,国有企业董事会必须对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二)是确保企业重大事项有效落实的必然要求
董事会作为国有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着企业战略规划、重大事项决策等重要职责。只有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国有企业的重大事项才能得到贯彻落实。此外,由于国有企业的特殊性,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也关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三)是提高企业治理水平的内在要求
要想提高企业治理水平,国有企业必须加强董事会治理,充分发挥董事会在制定战略、做出决策、防范风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国有企业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是提高企业治理水平的内在要求,与多方面工作密切相关,如经营战略制定、财务规划、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与实施、运营风险控制等。因此,国有企业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执行,不仅可以确保董事会运行的规范性与有效性,还可以提高国有企业治理水平。
(一)信息反馈不及时
由于国有企业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主体较多,通常涉及多个职能部门、下属企业,再加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链条较长、涉及环节较多,因此,各执行主体难以及时、有效地反馈执行信息。同时,决议执行信息的反馈方式多为定期报告。这种反馈方式在内容和时效方面存在局限性,容易导致决议执行管理存在滞后性和片面性。另外,国有企业管理层仅凭一份定期报告难以全面了解与掌握决议执行的进度和具体情况。
(二)完结标准难统一
国有企业董事会决议内容涉及各类经营管理事项,不同决议执行的难度、周期有所不同,导致执行完结标准的界定难度较大。比如,一份报送上级的报告执行周期可能是一周,而一个重大项目执行周期可能会持续几年。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国有企业难以采用统一标准衡量决议执行效果、完结时限及办结率等。
(三)授权事项执行的管控力度不够
国有企业需要不断优化决策事项管理机制,科学规范地向经理层、下属企业董事会等主体授权放权。例如,国有企业董事会需要就经营活动中发生频次较高、模式成熟、风险可控的业务决策事项向经理层授权,以提高经营管理的质量与效率。在授权后,这些事项的监督、管理职责仍属于董事会,其执行情况也属于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的范畴。然而,部分国有企业董事会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对授权事项执行的管控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
(四)董事会决议与党委会前置研究衔接不紧密
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党组)前置研究后,再由董事会或者经理层做出决定。在前置研究过程中,党委(党组)有可能对研究事项,特别是事关企业战略发展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重大项目、重要事项,提出部分改进意见。在决策过程中,董事会需要将前置研究意见融入董事会决议中,以确保董事会决议的有效性和可行性。然而,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国有企业董事会决议与党委会前置研究衔接不紧密的情况仍然存在,导致董事会决议执行效率难以有效提升。
(五)缺乏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
目前,部分国有企业既未明确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的权责,也未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机制,并且评价方式过于单一,没有将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纳入重大事项督办工作的整体考核评价体系,导致董事会决议执行不力,管理效率较低,从而影响了企业的整体运营和发展。
(一)发挥国有企业制度优势,与党组织保持协同
作为出资人与经理层之间的沟通媒介,国有企业董事会承担着落实上级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职责。因此,国有企业董事会不仅要监督单项决议的执行情况,还要联动全局,以董事会决策为原点,密切衔接各项工作,以确保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在企业实际运行中得到贯彻落实。另外,国有企业董事会应加强内外部沟通,进一步发挥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充分发挥党委(党组)保落实、经理层抓落实的作用,一体推进董事会各项决议的执行与企业重大事项的督办管理,探索形成党委会“10日闭环”、董事会“5日闭环”(即会后5个工作日内,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首次反馈,做到应落实尽落实;对5个工作日内暂未完结的事项,应在台账中明确预计完成时间和执行周期,由董事会持续跟进了解)、经理办公会定期汇报的督办工作模式,确保各项决议顺利落实、决策执行取得实效,最终形成决策执行闭环。
(二)建立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机制
为了实现董事会关注的事项必反馈、董事会存疑的事项必暂缓、董事会附条件通过的事项必完善、董事会指出的重大风险必整改等目标,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机制,确保董事会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首先,规范议案管理,明确责任链条。国有企业应全面规范董事会议案管理制度。其下属企业的议案需按照业务条线上报总部职能部门,再由总部职能部门报送经理层研究批准,最后提报董事会审议决策。需要注意的是,董事会决议应按照提案路径“原路返回”,避免决议下达执行过程中出现多头对接的问题。
其次,明确执行主体,建立“董事会—总部职能部门—下属企业”的决议执行链条。其中,国有企业董事会应督促决议执行,收集汇总数据信息,实现董事会决议执行的逐级督办管理。国有企业总部职能部门作为董事会决议执行的重要主体,不仅要落实本部门的具体工作并及时反馈,还要履行董事会议案提交职责,督促下属企业执行相关决议事项,及时掌握下属企业的决议执行情况,按要求上报董事会。需要注意的是,在决议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那么总部职能部门需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必要时通过决议执行管理路径将特殊情况上报给董事会。
最后,明确决议执行反馈时限。国有企业应建立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台账,确保所有董事会决议事项均在台账列示。另外,国有企业总部职能部门应定期汇总台账情况,按月度、季度向董事会专题报告过往决议执行情况,以实现董事会决策督办全覆盖,形成决策执行闭环。
(三)健全授权事项执行反馈机制
国有企业应进一步完善授权管理制度和配套实施方案,将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纳入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范畴。一方面,国有企业应建立授权事项管理联动机制,确保董事会可以随时监督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应完善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落实董事会授权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授权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动态调整董事会授权事项,形成授权—执行—监督—评价的闭环管理体系,实现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流程全覆盖。
(四)建立董事会决议执行评价考核体系
首先,国有企业应建立董事会决议执行评价考核体系,对下属企业的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建立董事会决议执行督办工作机制,确保董事会决议事项高效落实。另外,董事会决议执行评价考核体系不仅要关注董事会决议执行的时效性、全面性和办结效率等,还要重点关注投融资担保、国有产权转让、股权收购等重大事项决议执行情况,综合分析决议执行的效率和效果(包括决议执行进度、资源配置情况、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效果等方面)。
其次,国有企业应适时检查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对于重大项目、大额资金,以及需要重点关注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应视情况听取专题汇报,开展实地调研,充分了解决议执行情况,做好全面风险管理。
最后,国有企业应合理运用评价考核结果。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是国有企业内控建设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有企业可以将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纳入“大监督”格局之中,将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作为内控建设、合规管理的参考依据。另外,如果决议执行部门或人员因对董事会决议执行不力而造成国有企业出现经营损失,那么国有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追究执行主体的责任。
综上所述,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对国有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因此,国有企业可以通过发挥制度优势、与党组织保持协同,建立董事会决议执行管理机制,健全授权事项执行反馈机制,建立董事会决议执行评价考核体系等方式,确保董事会决议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进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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