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飞雄
(石家庄学院 河北石家庄 050035)
县域经济作为以县级行政区划为地理空间单元的一种区域经济发展形式,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一方面,县域经济联结着城市经济和农村经济,是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落脚点;另一方面,县域经济体占据全国九成的土地、六成的人口和四成的经济总量,是我国经济活力的重要体现,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已由高速增长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推动高质量发展将是未来一段时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大力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无疑是实现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以不到2%的土地和7%的人口创造了全国约10%GDP的全国百强县,无疑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样板。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县域经济必将成为未来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阵地。
投资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之一,是确保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引擎,对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民间投资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持经济稳定增长、提高经济发展活力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促进县域民间投资,打造县域经济发展新动能,是当前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改革开放以来,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在我国发展迅速,但民间投资一词的正式出现是在2010年的“新非公36条”文件中,其概念尚无统一明确定义。一般而言,从投资来源和投资主体角度来看,民间投资通常指除国有资本和外商资本外的资本在固定资产的投资,其投资主体参与构成的经济组织形式可统称为民营企业。民营经济是体现民间投资主体或经营主体主要特征的一种经济成分,而民营企业则是其主体部分或者说是重要组成部分。
从投资总量来看,我国民间投资具有显著的区域性差异,其分布和占比是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基本一致的,表现为东部地区县域民间投资占比较大,中西部地区则较小。总体来说,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县域民间投资就越活跃,所占比重也就越大。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各类促投资的改革措施及鼓励政策的出台,河北县域民间投资总量快速增长、结构不断优化,成为推动县域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重要力量,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县域民间投资规模较小。从现状来看,河北大多数县域,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民间投资规模普遍不大。主要原因是县域民营经济的市场主体以中小企业居多,一般资产规模都不大,自身可用于扩大再生产的资金并不多。同时,金融机构出于风险回避的考虑,在授信、抵押担保和审批手续等方面极为严格谨慎,对民营企业的信贷准入和额度十分有限,投入规模增速缓慢,使得县域民间投资与资金支持的矛盾较为突出,阻碍了县域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县域民间投资领域较窄。从投资行业来看,河北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互联网、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一般竞争性行业,其中房地产和制造业、采矿业是重点。县域民间投资主要集中在行业门槛低、投资少、获益快、利润小的行业领域,以农副食品加工、农业养殖、房地产行业、中介、文化娱乐等服务业为主。总体来看,县域民间投资领域呈现的特点是产业和行业投资不均衡、结构不合理。
三是县域民间投资平台较弱。21世纪初开始,河北各县域内均陆续出现了地方融资平台,先后成立了城市建设投资中心、村镇银行、农商银行、小额贷款公司,但普遍存在规模较小的问题,难以满足民营企业的融资需求。据有关数据统计,河北县域民间投资建设资金来源中,90%以上的资金主要依靠企业自筹和其他途径来解决。
四是县域民间投资信心不足。我国民间投资具有较为明显的周期性和波动性,与宏观经济发展情况关联紧密,近十年来,县域民间投资增速呈波动下滑趋势,下滑幅度大于经济增速放缓幅度,且近三年波动幅度更大。一方面,受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大环境和市场政策等新老问题的影响,另一方面,世界逆全球化开始抬头,贸易摩擦、技术封锁、产业链供应链不稳定等问题不断,民营企业面临着需求低迷、供给冲击、市场预期悲观等多重挑战,县域民间投资意愿和能力都受到很大影响。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1]。扩大投资需求特别是激发民间投资的活力,对实现这个目标发挥着关键作用。一方面,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力量和活力来源,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力军。其重要性不仅体现在占据GDP比重的60%,能有效拉动GDP增速,还极大影响着税收、就业、技术创新等方面。民间投资作为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主要抓手,是我国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其活跃程度反映的是经济的内生动力是否强劲[2]。民间投资增长快、效率高,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就少;一旦出现投资增速和比重下降,经济发展就会受到阻碍、出现困难。另一方面,当前我国正奋力迈向第二个百年目标,同时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加速演进,叠加后疫情时代错综复杂的国际经济形势,促进民间投资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愈加明显。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扩张,对于持续提供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民间投资增长迅速,已成为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尤其是近十年来,民间投资一直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一半以上,其重要性不言而喻。2022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稳增长的决策部署,要求各地具体做好稳投资相关工作。年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出,要通过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来有效带动包括民间投资在内的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并强调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3]。县域经济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单元,高质量发展的需求非常迫切,任务也非常艰巨,有效投资能够提高县域经济发展动力,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保障。民间投资是民营经济发展带动力的关键抓手,可有效提高全要素配置效率和产业竞争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在新的发展阶段,促进民间投资成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4]。
一直以来,发展资金不足始终是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关键性因素。从县域经济内部来看,河北县域经济总量不大、工业发展水平不高、财力支撑能力较弱;从外部资金来源来看,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可用于发展的资金较少,可用的银行信贷资金规模也较小,在吸引外资方面,由于县域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市场规模、投资环境等因素处于劣势。同时,县域经济在近三年来深受新冠疫情影响,县级地方政府收入大幅减少,普遍存在无力扩大投资的情况。当前,扩大有效投资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重点,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更是解决当前县域经济发展中资金瓶颈的主要突破口。
县域民间投资潜力巨大,但民间投资活力需要激发,要进一步明确稳投资就是稳增长、促发展的理念,加强政策设计、完善法律法规、营造良好环境、重塑市场信心,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具体而言,应从以下四点促进县域民间投资。
友好公平的投资环境对地方吸引民间资本至关重要。没有良好的投资环境,民营企业就难以获得公平的竞争机会和友好的政策支持,进而损害民间投资信心,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也将成为一纸空谈。
一是政策环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部委发布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结合县域经济发展实际,尽快制定出台引导和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文件,从市场准入、要素支持、法治保障、优化服务和营造氛围等方面制定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5]。首先,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的投资限制,凡是国家没有明令禁止的投资领域和对外资开放的行业,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都要对民间资本开放,并在投资、信贷、用地、税收等方面给予民营企业与招商引资企业同等的待遇和优惠[6];对落户的工业项目,凡是超过一定投资额的,项目前期费用可以给予适当补助;加快园区、开发区等投资发展载体建设,积极引导民营企业向园区集中,推动民营企业聚集发展;加快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硬件基础。其次,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县域财政可安排专项调节资金解决企业发展困难问题;对金融部门支持中小企业的贷款余额较上年末有所增加的,按增加额的比例给予适当奖励[7]。最后,及时公开市场信息,为民间投资提供政策、法律、技术等信息咨询服务,规范民间投资[8]。
二是行政环境。对涉及民间投资的各种收费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形成负担合理、竞争公平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职能部门应发展和规范并举,坚持以服务为重,多扶持少索取、多备案登记、少前置审批。对重点企业实行挂牌保护和零干扰制度,政法部门和纪委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为经济工作保驾护航的作用,依法打击和严肃查处破坏和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人和事。成立行政服务咨询投诉中心,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加大投诉查处力度,对阻碍和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加大对行政主管部门的民主监督力度,成立以民营业主、个体工商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主的评议小组,一年两次公开评议,当场打分、当场公布,对评议的后三名且不满意票超过30%的单位或戒勉谈话或黄牌警告或组织处理,对群众意见反映强烈的垂直部门,要通报上级主管部门。
三是发展环境。认真落实“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关于进一步抓好抓实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努力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的通知》有关激发民间投资活力的政策措施,着力优化民间投资发展环境,稳定民营企业发展信心,重塑市场投资预期,推动民间投资增速止跌回升,实现整体经济稳健增长。
融资难、融资贵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老大难问题,只有彻底解决这一问题,才能有效激活民间投资。在县域范围内,要充分发挥城市建设投资中心、地方村镇银行、农商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的融资作用,为民间投资提供灵活多样的融资支持。
一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通过多种途径扩大地方金融机构资本金规模,引导鼓励地方金融机构将民营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为其扩大投资规模提供支持。帮助民营企业规范财务制度,提高信用意识,规范抵押和质押贷款行为,共同努力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加大民营企业在上市、发行企业债券等融资方面的支持力度,鼓励设立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风险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
二是提高金融支持精度。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在融资方面具有个性化和多样性的特点,要不断推动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创新,为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支持。制定有关奖励政策,鼓励有关金融机构制定并实施支持民间投资的信贷政策和管理办法,对民营企业特别是经营稳定、发展良好的中小企业给予重点支持。
三是扩大信用担保广度。积极推动工商、税务、银行、统计、司法等部门形成合力,加快建立健全信用担保体系。鼓励建立市场化运作的信用评级、信用担保和贷款担保等社会中介机构和金融配套服务业,健全信用担保机制,通过创新担保扶持模式、降低担保门槛、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举措,为民营企业和众多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并根据情况给予风险补偿和担保费补贴。大力推动民间借贷规范化发展,运用法律手段治理应收欠款问题,将失信个人及企业有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县域资源禀赋、自然条件、交通状况、产业基础等千差万别,发展经济各有产业优势,要科学建立具有县域特色的产业体系,以良好的产业发展前景和投资回报来吸引民间投资。
一是制定县域特色产业政策。通过制定特色产业相关政策,科学规划好产业发展方向,正确引导民间资本向符合国家与地方产业政策的行业投资,实现民间资本有序利用,避免重复无序投资建设。
二是做好投资项目推荐。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下,充分利用民间资本扩大有效投资,做好投资项目推荐尤为重要。投资项目推荐的重点不仅要符合国家和当地产业政策,具有较好的投资收益回报,还要大力推荐有利于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链式发展的项目。
三是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县域特色产业。进一步明确县域产业投资方向,积极采取财政金融手段,支持引导民间资本向县域特色产业领域投资倾斜,从而推动特色产业的培育发展,构建具有县域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四是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基建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我国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关键产业,具有前期投资大、未来前景广、投资收益高等特点[9]。民间资本具有较强的逐利性,对技术、经济、市场等环境条件的变化感知更为敏锐,同时其投资决策具有自主性强、决策效率高等特点。在技术不断迭代创新、市场机遇瞬息万变的今天,要充分发挥民间投资在市场化竞争环境下所具有的优势,积极引导和支持民间资本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
新时期,县级工商联要立足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特点,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当好民营企业的龙头,着重从五点促进县域民间投资:
一是积极打造信息交流平台,及时传达市场政策信息,使民营企业能够及时获取有关信息,保障其公平的发展环境。
二是进一步发挥工商联的统战性工作优势,继续探索和把握新时期对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规律特点,组织引导其积极参与地方经济建设,加大投资兴业力度。
三是积极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家对接联系乡村产业发展活动,让更多民营企业家参与乡村振兴等实践,发挥民间投资在产业振兴中的重要作用。
四是进一步发挥工商联在民营企业中的经济性优势。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思路和方法,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是工商联要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多接触民营企业了解实情,多与地方党委政府联系和沟通,及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民间投资[10]。
当前,在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的同时,我国新发展格局也正在加快构建,民间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发挥着关键和引导作用。因此,站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角度,河北要加大力度促进民间投资与发展民营经济,从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