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衍谦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100120 )
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教育、科技、人才作为一个统一的章节进行系统阐述,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具有基础性、战略性支撑的重大意义,将科技创新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这一论述将科技创新的战略意义提到新的高度。2023 年9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考察期间指出,要整合科技创新资源,引领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电力设计企业作为人才密集型、知识密集型企业,具备通过科技创新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的关键要素,全面释放创新活力,推动科技创新发展需要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引导。本文通过浅析当前电力设计企业科技创新面临的问题及原因,提出电力设计企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建设思路,以期为各综合性电力设计企业在科技创新激励政策制定方面提供借鉴。
国家科技重大战略层面,参与技术创新决策能力有待提升。电力设计企业在国家重大科技创新政策制定、规划编制等战略性决策环节,参与的范围、比例较弱;电力设计企业专家偏向工程应用方向,主要集中在系统集成和优化领域,结合基础研究的内容较少,在顶层规划中缺乏话语权,难以将工程应用中发现的问题体现在国家科技创新战略布局中,致使在项目立项、研发平台建设和重大科技奖项中处于劣势地位。
重大科技需求层面,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能力有待提升。从全球供应链体系看,当前我国以生产附加价值较低的零部件或组装为主,相比发达国家,缺少原创性、高价值自主知识产权,因此国家提出强化基础研究、原创技术开发、关键核心技术突破的要求。电力设计企业的主要业务范围,偏向技术的引进吸收再优化,系统集成再创新,缺少对基础理论、关键核心部件的研究,人才培养方向偏向工程应用,科技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能力有待提升。
科技竞争能力层面,各类创新要素整合能力有待完善。电力设计企业作为知识密集型企业,人才优势明显,但在科研方面,顶尖人才不足、高学历科研人员专职化程度不足,鉴于国家提出以企业为主导的科技创新主体的要求和电力设计企业工程应用的业务范围,电力设计企业在前端与高校、科研院所基础理论研究整合能力不强,后端结合设备厂家联合研发关键核心部件的联动机制不明确,创新要素整合能力有待完善。
纵观我国电力设计企业改革历史,我国特高压电网、大型火力发电、核电、水力发电、新能源建设过程中取得了一系列科技创新成果,为我国电力行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但主导权不高,核心知识产权储备不足,在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中主要为参与地位。
政策支持方面,一是产业政策层面主要作用于创新的供给侧,对需求侧的激励较少,且产业政策不协同导致大量重复和低水平的研发;二是税收政策层面缺乏对创新环节的差异化激励,尤其是基础研究和竞争前研发活动;三是科技管理政策层面国家科技战略规划、科技计划项目形成中电力设计企业的参与度和话语权不够。
发展环境方面,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健全,抑制了企业创新的积极性。一是新兴领域里政策法规、技术突破、商业化应用等方面还存在较弱的监管制约,影响了技术研发和系统应用的成熟速度;二是在企业中尊重个性、恪守诚信、公平竞争、激励探索、宽容失败的科技创新文化和创新环境还没有形成;三是由于电力设计企业科研工作者兼职情况普遍,缺少专业科研机构和科技创新人才发展通道,科技创新成果的形成往往需要通过理论发现、仿真模拟、实验验证、小试中试等漫长过程,高校专职科研人员长期专注于一项研究工作都需要很长时间,若没有专项机构和人才培养通道难以形成长效机制。
围绕国家提出的“新型举国体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等高目标要求,企业作为科技创新主体的重要意义尤为突出。作为产业链创新链融合的关键枢纽,企业如何在科技创新中发挥作用尤为重要。作为人才密集型企业,电力设计企业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将极大促进技术创新的顺利实施,有助于取得良好的技术创新收益。上文已对企业面临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分析,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举措以供参考。
技术创新能力和创新机制建设水平是企业科技创新的“双引擎”,其中技术创新能力的发展要结合企业战略、现有资源、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需求、外部协同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形成“整合式发展”的创新范式;创新机制建设水平决定了技术创新能力的基础、质量和可持续发展水平,系统完善的体制机制能够有效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和效率,企业在制定本单位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时需要考虑本单位在产业链中位置、本单位核心竞争力、科技工作人员特点,结合本单位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制定落地可行、行之有效、效能见果的实际制度体系,全面支撑科技创新工作。
围绕本单位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制定科技工作、科技项目、科技成果(主要包含知识产权和科技奖等)、技术标准、研发平台、专家管理、科技创新激励等方面的制度政策,形成以科技工作管理规定为纲的完整“1+N”科技创新管理制度体系,各制度之间要协调统一、互相支撑、逻辑清晰、有效落地,其中科技创新激励制度要重点突出、目标明确,瞄准本单位弱项及科技工作者实际需求,通过解决实际问题起到实际激励作用,避免“空头支票”问题,做到“有的放矢”。针对企业弱项,如参与国家科技重大战略不足问题,应加强与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对接,策划进入国家、省市科技专家人才库,全面加强科技创新活动参与程度;如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能力不足和要素整合问题,应积极申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研发平台建设,争取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培养本企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作为牵头单位打造“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提高创新要素集聚水平。企业内部应强化目标导向,建立相对应的激励政策,如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申报、研发平台建设、科技奖申报成功的团队进行奖金奖励、岗位晋升等,引导企业内科研人员向国家科技创新体系迈进。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有效的管理制度主要依靠执行发挥效力,各单位在做好顶层制度设计的基础上应加大政策宣贯和执行力度,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科技管理工作落地;通过激励措施执行维护科研工作者切身利益,激发其科研热情;通过有效的科技项目管理和经费管理措施保障项目的有效执行;通过专家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专家库体系,形成多层次的组织架构;通过研发平台管理,加强公司科技创新硬实力;通过科技成果管理完善本单位知识产权体系,有力支撑科技奖申报等工作。
本文探讨了电力设计企业科技创新情况及如何通过机制激励推动科技创新。笔者认为,科技创新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关键驱动力,电力设计企业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科技创新。最后,笔者希望本文能为电力设计企业提供有关科技创新机制的理解和启示,并鼓励企业科研人员在未来的工作中积极参与到科技创新实践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