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永杰 王珏
(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时强调:“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青少年阶段是人生的‘拔节孕穗期’, 最需要精心引导和栽培。”[1]教师要引导学生树立理想信念和道德理念、培养学生“德法兼修”的优良品行。课程思政就是挖掘专业课程中的思政元素,使得思政教育自然地融入专业知识的传授当中,二者相辅相成,实现立德树人的教育目的,为民族复兴大业培养建设者和接班人。[2]法学学科敬仰“法的尊严”,追求“公平正义”。实现法的尊严和公平正义,宣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国际经济法”课程教学的目标之一。“国际经济法”中的思政元素旨在培养国际经济法专业素养过硬、具有坚定理想信念的专业人才,为中国经济发展、为实现中国梦提供源源不断的强劲动力。
作为一门对意识形态有较高要求的法学专业课程,“国际经济法”同思政教育有非常密切的联系。教师应当将“国际经济法”专业知识传授与思政教育相结合,落实完善课程思政的育人功能。“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对培养学生的家国情怀,对学生在国际经济活动中坚持爱国主义立场具有重要推动意义。
拥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将国家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是作为中国人的最基本要求,也是实现个人价值、创造美好生活的基础。维护国家利益实质上就是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只有拥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将国家利益放在首位,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与实现公民个人的利益。
相较于其他法学专业课程,“国际经济法”对学生有更高的意识形态要求,因为国家、国际组织及他国私人之间形成的错综复杂的经济关系是“国际经济法”调整的范围。学生研习“国际经济法”时,需要在意识形态方面有更充分的思想准备,只有如此,才能在日后实践本法时,兼具专业素养和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从而更好地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
落实“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时,教师要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学生在学习到相关专业知识的同时,形成正确的价值观与政治立场。这些价值观和政治立场在学生日后的工作与生活中,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成为其维护国家主权与发展利益的指导思想。因此“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对培养学生坚定的政治立场、维护国家主权和发展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当今世界正经历空前变化,政治多极化、经济全球化、文化多样化是无法改变的趋势,各国之间相互依存的关系不断深化。在这样的形势下,我国提出了建立“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想和引导经济全球化朝着更加开放、包容、普惠、均衡方向发展的美好倡议。“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便是为了推动沿线国家之间的经贸合作,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国际经济法的宗旨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一带一路”倡议存在紧密的联系。国际经济法基本原则包括主权原则、公平互利原则、全球合作原则、有约必守原则,这些基本原则作为指导思想贯穿调整国际经济关系的各类法律规范之中。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维护各国经济主权的正义主张;强调国家在其领土上拥有完整和永久的主权;强调世界各国要一起携手合作,实现共同发展。国际经济法的基本原则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要义、“一带一路”目标归根结底是一致的。
“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要求教师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深度阐述其宗旨,即国际经济法的目的是促进世界经济共同发展,谋求全球共同进步。教师应通过“国际经济法”课堂教学使学生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一带一路”倡议有更加深入的理解,并在未来的工作中予以践行。
“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是中华民族在时代的轨迹上取得的巨大进步。在这个外有大变局、内有新方位的新时代,我们更应当坚定“四个自信”,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经验分享给世界各国和地区,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秀文化传播至世界各地。
学生在以后的工作中,可能会与国外人士打交道,甚至长期驻扎在国外,在此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较为深入地了解国外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和道德标准。“国际经济法”开展课程思政,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价值、法律与道德,在授课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培养学生的民族自信心,对学生坚定“四个自信”、讲好中国故事、贡献中国智慧具有重要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培养大批“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3]“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的开展可以同时兼顾“提高学生法学知识素养”“提升学生思想道德品质”。“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可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专业课程教育相结合,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德法兼修的涉外经贸法律专业高端人才。
“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可以在传授学生专业知识的过程中开展思政教育,挖掘“国际经济法”不同法律渊源、不同法律条文对于实现公平正义的内在意义;加深学生对法的本质的理解;强调法的尊严与价值,从而使得学生兼有法学专业素养与道德修养,将道德修养作为从事法律工作的行为准则,更好地维护公平与正义。
“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是党领导下的以学生为主体,由教师发挥引导、教育作用的,联动专业知识传授与思想政治教育的课程。“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本身的特殊性要求以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重视学生主体地位以及高效融合专业知识与思想政治教育为基本原则。
法学课程思政要将坚持党的领导放在首位。坚持党的领导要全面贯彻党在教育事业领域制订的方针政策。归根到底,中国在教育事业领域获得巨大进步与战略成果,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息息相关,党贯彻和加强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是教育事业发展至关重要的一环。“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在实践中只有跟着党走,全面贯彻党的方针路线,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才能在中国教育事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才能保证在意识形态和思政教育的大方向上不走歪路;才能引导学生学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职业道德观念,传递出建设祖国的时代接力棒。
法学教育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4]“国际经济法”作为与国际社会关系密切的法律学科,具有国际性,授课过程更加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将正确的思想传递给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学生,使其能在今后的对外法律活动中坚定本国立场,维护国家主权与发展利益。
坚持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原则是“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改革的关键在于教师,教师对“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具有引领作用。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重要一环,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其在传授知识、引导价值观建立、思想道德示范等方面都起到关键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5]在传统教育中,教师在传道授业的同时也需要把育人放在重要位置,课程思政在本质上是思想政治教育,是为了实现立德树人目标进行的课程改革。只有教师拥有正确的价值观,品行优良、作风端正,才能在教学活动中做到言传身教。
开展“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对于专业课任课教师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只有授课教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中国政经路线方针政策,对中国法律、道德、文化充分认识认同,才能在思政教育中以德施教,引导学生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坚定理想信念。
学生是思政课堂的主角,是课程思政的关键。作为“国际经济法”思政课堂的学习主体、思政教育的接受者,学生思想道德素养、知识文化素养的提升直接体现课程思政的教育效果。开展“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的主旨是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培养“德法兼修”的时代新人。当代学生的学习模式具有明显的时代色彩,学习方式与互联网紧密联系,呈现出多样化的势态;学生之间也存在截然不同的特点和偏好,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这些特点,结合时代趋势选择适合学生的教学方法。
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加强与学生的交互与碰撞,重视学生主体地位,鼓励学生自主思考、拓展思考。学生在接受教师知识传播与价值观引导的过程中融会贯通,建立自己的思考,结合自己的经历,真正理解并认可课堂上传授的知识,这是开展“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培养“德法兼修”的法学专业人才的关键一步。学生在学业素养与思想品德上的收获是法学课程思政实践成果的唯一评判标准,只有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才能更高效地开展课程思政。[6]
“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需要融合国际经济法专业知识与思政元素。“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是以多元立体结构、协同育人理念将思想政治教育与“国际经济法”课程的法学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进行有机结合与有效融合,从而达到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科学有效地将法学教育与思政教育融合是“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核心,是区别“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与传统“国际经济法”课堂教学、传统思想品德课程的关键。开展课程思政必须全面认识两点论与重点论的辩证统一关系,既要把握好思政元素的研习传授,也要重视法学知识的学习与实践能力的培养。同时,教师应当在此过程中抓住重点、把握方向,将思政元素教育放在重要位置;必须注重寻找法学教育与思政教育的普遍联系,发掘该课程蕴含的思政元素。
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思想政治理论课要坚持在改进中加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亲和力和针对性,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和期待,其他各门课都要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7]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是实施“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的最重要指导思想,在此指导思想下,教师要深刻领会“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所具有的重大意义,遵循“国际经济法”课程思政各项基本原则做好理论探究与实践探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