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及对策

2024-06-08 12:10王增兴
南方农业 2024年6期
关键词:蕉岭县服务中心辅导员

王增兴

(蕉岭县南磜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广东蕉岭 514100)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互助性经济组织,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为了壮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生产同类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自发联合起来成立的一种组织,是当前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增加农户收入的重要载体[1-2]。

蕉岭县地处广东省的东北部,农业人口17.313 万人,在全县总人口中占比72.93%左右。近年来,蕉岭县委、县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积极探索农业生产发展的新思路、新方法,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以发挥其对全县农业生产的引领作用。蕉岭县政府将分散的农户集中起来,引导其以农产品为单元,以产业为链条,加快组建产加销一体化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不断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及农业经营的组织化程度。2020 年2 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确定蕉岭县为省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单位。现结合蕉岭县实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状、问题及提升对策简单总结如下。

1 蕉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1.1 政府引导

为了更好地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2020 年蕉岭县成立了蕉岭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以“品牌、品质、效率、人文关怀”为企业文化,打造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平台;以“服务‘三农’,助力乡村振兴”为使命,为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工商年报、经营管理、企业报税、财务规范、技能培训、制度建设及项目申报等相关业务服务,以孵化出一批有社会责任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蕉岭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还积极推荐优质合作社参加县级以上示范社评选,2020 年至今,蕉岭县新增各级示范社9 家,其中省级示范社1 家、市级3 家、县级示范社5 家。

1.2 初具规模

经过多年的发展,蕉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截至2023 年,全县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总计457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12家、市级示范社10 家。457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农业各行业,为提升蕉岭县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促进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标准化发展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1.3 行业分布广

蕉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快、分布广(平均每个村4.1 个)。按行业类型划分:种植业占75.7%(其中粮食产业占29.0%,蔬菜产业占16.7%),林业占5.6%,畜牧业占10.8%(其中生猪占5.0%),渔业占2.3%,服务业占5.6%。合作社成员数3 785 人,占全县农户数的8%,带动农户13 685 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蕉岭县8 个镇的产业分布情况:蕉城镇以粮食为主,长潭镇以水稻、蔬菜和水产养殖为主,三圳镇以蔬菜、水果和养蜂为主,新铺镇以水果、水稻、茶叶为主,文福镇以水果、粮食为主,广福镇以仙草、烟叶、木耳为主,蓝坊镇以水果为主,南磜镇以竹木、粮食、茶叶为主。

2 蕉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经验

2.1 政府重视,加强领导

为了推进当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蕉岭县制定了《蕉岭县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和目标任务。同时,蕉岭县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分管领导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的日常工作进行管理、协调,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兼任,各镇安排专人对接负责,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工作的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2.2 全面摸查,分类清理

2020 年,蕉岭县对截至2019 年成立的374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全面摸查和分类,调查结果显示:正常运转的合作社52 家、有待提升的合作社153 家、运作困难的合作社169 家。结合各类合作社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对于一些未从事经营活动超过2 年的“空壳社”“一人社”“家族社”“休眠社”,依法逐渐清退,以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质量。在清退期间,共有30 家合作社被注销,为蕉岭县合作社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证。对于有待提升的合作社,通过蕉岭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提供服务,逐步开展合作社制度、财务等方面的规范提升行动,建章程、立制度、做细账、重分配,督促此类合作社规范运作。对于产业特色不突出、联结较困难而造成未实际运作的合作社,采取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产业发展的措施,形成产业合作发展态势,促进合作社高效运作。

2.3 规范管理,树立典型

蕉岭县树立县级以上示范社和运行较规范的合作社共58 家,安装合作社专用财务软件,建立成员账户、开展年报公示,记载成员的出资额、公积金份额及交易量(额)等,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章程、制度上墙,规范管理。通过树立典型、宣传典型,使蕉岭县合作社的发展有规可循、有样可参,促进全县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目前,当地县级以上示范社年报公示率99%,开展了27 家合作社示范社监测。

2.4 宣传培训,创新发展

蕉岭县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运营指导、各类信息咨询等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骨干,以及有意愿组建合作社的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分期培训,如鹰嘴桃种植培训、蕉岭县农业经营主体税费知识培训、蕉岭县大米(丝苗米)标准化栽培技术现场培训、金橘管理技术培训、果树病虫害防治现场培训、农机驾驶技术培训、电商培训,培训参加人数达到400 人次。服务中心印发合作社宣传海报200 份张贴到村,印发合作社宣传手册3 000份分发给各有关主体,同时,搭建农民专业合作社交流平台(微信群等)、注册服务中心公众号,进一步激活全民创业活力。同时结合蕉岭县实际,基于发挥整县带动作用和补齐合作社覆盖面短板的原则,积极创新农民经营模式,通过丰富出资方式、增强服务功能,以及利用农业生产资源发展休闲旅游、创意农业、农耕体验等,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该措施实施以来,仅2020年蕉岭县新培育成立的合作社就达到了127 家。

2.5 加强服务,全域覆盖

1)依托联合社成立农民合作社服务中心,促进全县合作社实行行业自律、规范提升,使之成为蕉岭县各类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抓手。目前,服务中心为50 家县级以上示范社及运行比较规范的合作社制定了各项管理制度;积极为合作社成员提供来访服务、在线服务和上门服务。2)通过建立起农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长效管理机制,培训并优选有一定管理经验、热爱公益事业的工作人员作为蕉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辅导员。早在2021 年便成立了由3 名县级辅导员和8 名镇级辅导员(每个镇一人)组成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对全县合作社的规范管理运行进行指导,不断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服务中心每天咨询电话频繁,辅导员多次到实地开展指导服务。

3 蕉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对策

经过近些年的发展,蕉岭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产业发展和促进乡村振兴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如资金缺乏、合作程度不高、市场竞争力不强、运行不够规范、人才匮乏等。下一步,蕉岭县将以农民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整县推进项目为契机,加强组织领导,将该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推上一个新台阶。

3.1 加强组织领导,提供政策及资金支持

蕉岭县政府应继续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组织财政、发展和改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参与,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合作。各镇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领导小组至少每6 个月要开展1次专题研究,就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总结、探讨。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每个季度对该工作的进展进行1 次专题研究,及时就遇到的困难组织相关部门协调解决。领导小组还应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与监督检查,推动试点的配套政策落实到位。

在政策上,蕉岭县政府可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政策,包括建立市场准入前信息共享、事中协同监管、市场退出机制等。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管理。蕉岭县财政等部门要将中央、省已下达的相关涉农资金进行统筹、协调,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资金首先用于对现有规范化不达标合作社的改造、新合作社的组建、达标合作社生产服务能力提高等方面。蕉岭县还应开展金融、保险支持方面的探索,统筹政策、资金用于建设基础设施、扩展市场、引进人才、开展服务等。

3.2 多措并举提升农户合作程度,提高市场竞争力

对蕉岭县的家庭农场,要积极引导其加入或者创办合作社,力争比例超过60%。聚焦各家庭农场的优势进行品牌打造,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三品一标”,加强品牌建设和宣传推介,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农户的合作程度,引导合作社的业务从单一化方向逐渐拓展为产供销多个方向,以主营业务为基础,向农耕体验、创意农业、加工流通等领域延伸,提高合作社各产业的融合度。引导农民以多种资源要素参与合作社运营,如土地经营权、闲置房屋、知识产权等。针对种植业合作社,其覆盖面的提高需要围绕“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等开展,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积极参与“一村一品、一镇一业”项目的建设及农业生产业务的托管等。充分利用农村集体的资产、资源、资金、技术、信息等,引导村党支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形成党群发展合力,以稳定增加村集体收入及农户收入。

3.3 强化宣传指导服务,促使合作社规范化运营

蕉岭县应鼓励并支持合作社服务中心在交流培训、技术推广、技术对接等方面开展服务[3]。对于有代办需求的合作社主体,可上门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如登记、申报税务、申请项目等。重点指导县级以上示范社和运营较规范的合作社对其规章制度、运营管理等方面进行完善及优化,促使其按照制度规范运营。此外,继续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就典型案例开展经验总结并推广,为其他合作社的规范化运营提供参考,营造蕉岭县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3.4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的作用

蕉岭县应将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服务推向社会,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选聘范围,多渠道选聘,进一步充实辅导员队伍。辅导员在任职前要进行培训,蕉岭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辅导员培训工作,着力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业务素质和能力。另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加强管理,遵循“引导不强迫、支持不包办、服务不干预”的原则,根据选聘辅导员的具体情况,明确各自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辅导作用。结合当地农业合作社发展实际建立辅导员考核机制,将辅导员开展指导的合作社数量、服务工作的质量等内容纳入考核范畴。

4 结语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确保农产品品质、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载体[4-5]。蕉岭县近些年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一些问题对其持续经营产生了制约作用,需要政府加强扶持、各部门做好指导,不断总结经验、针对性采取措施,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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