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宏斌
营商环境是助力发展质量大跃升的核心竞争力,也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优化营商环境,可以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关切,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聚焦营商环境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革新,从而更好地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赋能加力。
一、做法与成效
(一)重商扶商氛圍浓厚,发展环境更优质。高台县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招商是第一要事、一流营商环境是第一竞争力。全县上下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代表高台形象”的思想理念,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工作专班,制订了《高台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方案》,出台三个方面28大项97小项任务举措,明确了工作责任,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在全县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全体会议、工业突破行动暨招商引资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上,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基本原则、主要任务,细化各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完善督查机制,通过全链条推进、全过程管理、全要素保障,全方位服务,确保高台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实落细。
(二)公平公正竞争有序,市场环境更规范。以甘肃省“互联网+监管”系统为依托,对市场主体的行业领域、规模、许可情况、失信记录等各类监管事项“一网归集”。细化监管制度,紧盯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规范市场执法行为,不断提升监管精准化水平。根据监管领域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严格执行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指引,统筹检查方式相近的各类抽查任务,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与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的统一,营造相对宽松、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亲民为民服务周全,政务环境更高效。深入倾听不同企业、不同群体的意见建议,深入企业解决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广泛收集服务对象关于机关效能、政务公开、依法行政、文明执法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对于反馈的问题,第一时间予以答复解决。对损害营商环境的深层次问题,坚持依法依规快查快办、严查严办,及时将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坚持及时优化调整政策措施,增强政策的精准度和可操作性,既解决企业燃眉之急,更帮助企业长远发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了各部门业务平台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逐步实现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办事群众堵点难点,优化帮办代办、精简办事流程,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和群众跑腿次数,进一步提升高台县政务服务营商环境。
(四)帮企护企纾困解难,法治环境更完善。为广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环境,高台县相关部门单位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全面梳理市场主体需求,充分运用多种方式,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增强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意识。依法打击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的犯罪行为,依法严惩危害民营经济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健康环境。依法惩治金融诈骗、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让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专心创业。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全县4293家企业和金融产品成功入驻“甘肃省信易贷”平台,助力全县212家企业信用修复。探索开展柔性监管、智慧监管,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罚过相当、刚性手段与柔性手段并用等方式,在法定权限、范围给予企业容错纠错的空间,让企业充分感受到“有温度的执法”。
(五)暖企惠企政策实惠,服务环境更便捷。进一步创新服务举措,打造实体办税厅、自助网上办税厅、24小时自助终端办税厅“三厅联动”便民办税机制,开辟绿色通道,切实为办税人提供了线上线下的优质服务。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包联企业、“白名单”“六必访”等工作制度,落实重大项目县级领导包抓机制,在土地、政策、审批等要素上加大保障力度。创新服务方式,在传统帮办代办服务的基础上,快速推出“自助办”“引导办”“陪同办”等主题服务,升级大厅综合服务窗口,全力打造“一站式”“限时办结”“帮办式”和“管家式”等特色服务的全方位帮办代办专区。加强综合服务窗口的升级改造,进—步畅通了业务办理“加速通道”,实现政务服务从8小时向“白+黑”的延伸跨越。
二、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够统一。在营造优质营商环境过程中,个别职能部门单位及工作人员对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缺乏主动性。有时仅靠个别部门单位牵头推动,工作合力明显不足。“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还没有成为共识,有些部门单位及个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影响工作效率。营商环境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审批服务、产业政策、资金支持、执法监管等多个领域,但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对政务环境、审批环境关注的多,产业配套、人才、法治、融资、监管等环境建设还不到位。
(二)政务服务不够到住。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办证手续在一些环节还存在办事流程多、不必要的证明多、审批时间长、手续繁琐、重复提供资料的现象。并联审批还不尽完善,联合效能低,相互认可度不高,部门之间资源、信息不能共享。
(三)营商宣传不够有力。人人都是宣传员、传导员的社会氛围还不浓厚,营商环境宣传差距较大。线上线下宣传营商环境的相关内容相对较少,优秀案例提炼不足,对高台县营造优质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和优惠政策宣传不够,影响了客商来高台投资兴业的意愿和成效。部分职能部门和业务人员对国家的相关政策学习不深不透,对惠企政策理解不到位,不能及时为创业申请惠企福利。
(四)重信践诺有待加强。在营商环境优化过程中,失信于企业的问题时有发生。有时将招商前期对企业承诺的事项事后未能兑现。面对企业的问题诉求,存在应允时态度坚决,事后协调解决时不及时、不主动的现象。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加重企业的工作任务和负担的现象也还存在。面对企业存在的融资难、人力资源缺乏等问题,缺乏有效的处理方式和解决方法。
(五)法治环境有待优化。祛律意识输出和转化时,部分企业主体法律意识淡薄,缺乏法律学习主动性和法律宣传的针对性。法律执行和服务监管的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没有分清服务和监管的关系,缺乏市场意识,观念陈旧落后,存在职责不清、以监管代替服务等现象。在执法过程中社会公众“托关系”“开后门”“特殊照顾”等现象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治市场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三、探索与思考
(一)统一思想认识,激发工作活力。充分认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统一思想认识,凝聚工作合力,协同推进优质营商环境的营造。一要明确自身在营商环境的定位和作用。进—步破除不良思想的影响和束缚,增强主动做优营商环境的责任意识,变管理者为服务者,持续强化服务意识,不断培养服务精神。努力打开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以解放思想来解决实践问题。二要树立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工作的用人导向。知人善用,奖惩分明;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鼓励基层大胆创新;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让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有舞台、受褒奖,让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让位子、受警醒。三要处理好营商环境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思考、定位,理清营商环境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关系,把准二者之间的矛盾冲突点,利用二者之间的利益共同点,推进营商环境工作和县域各项工作协同发展,相互促进。
(二)提升服务质量,强化要素支撑。营商环境既包括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硬环境,也包括政策、人才等制度保障的软环境。要统筹协调,一要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各个基础设施部门做好企业落地前的保障工作,在企业集中地附近完备教育、医疗、购物等基本生活设施,满足企业的生产需求和企业员工的日常生活需求。二要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加大力度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制定更加完善的人才引进制度,制定保障所引进人才子女入学、配偶工作、住房等配套政策,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解决引进人才的后顾之忧,以更具吸引力的政策把更多的人才汇聚到本地。对于本地具有发展潜力的人才,做好跟踪发展工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和培养力度,帮助本土人才不断成长。做好中介平台建设,帮助企业和人才以最短的时间实现最好地匹配。三要健全完善服务职能。强化部门单位业务衔接,打通制约环境优化的堵点,对市场环境加强监管,加强市场秩序的整顿,提升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释放政策红利。聚焦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放”的力度,提高“管”的质量,提升“服”的效能。—要“放”出市场活力。只有真正放开权力之手,才能打开市场之门。相关部门要结合全县实际情况,配合国家和上级政府规定的简批事项,继续大幅精简审批事项,放开权利,继续依法依规深化改革,为企业提供最便利的审批服务,以政府的“减法”激发市场和企业的括力。二要“管”出公平正义。尊重企业自主权,做好企业的监管工作,做到放手不甩手。监督管理要一改重处罚轻教育和一刀切、以罚代管、以监管代替服务等传统工作模式,积极创新,把市场监管融入市场服务之中。创新推行监管新模式,提升市场监管效率。整合同一行业涉及多个部门的抽查事项,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干扰,保证市场执法和市场监管的公平性。三要“服”出良好环境。提升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通过灵活多样的网上行政审批方式,最大程度让市场主体和群众满意。进一步推进信息资源互联互通,促进政府政策举措和信息资源的双向传递和有效反馈。加快引进企业急需的高层次紧缺型经营管理人才和关键技术人才,认真帮助企业解决土地、物流、水电气、用工等要素保障方面的问题,让企业放下负担、轻装上阵、安心发展。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更好为商事企业发展提供服务。
(四)注重诚信建设,优化竞争环境。通过诚信建设,形成优良的市场竞争环境。一要狠抓诚信政府建设。政府公信力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政府要提高公信力,带头守诚信,讲信用。保持涉企政策等政企双方承诺内容的稳定性、连续性。不能因部门职能调整、主要负责人更换等原因对企业违约毁约。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也要保持连续性,不能朝令夕改。二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形成以个人和企业的信用为基础,政府的信用为保障的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对政府诚信的监督,畅通政府诚信监督、举报渠道。对每一件政府失信案件,要责任到人,严查严办。杜绝恶意拖欠、商业欺诈等不法行为发生。三耍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大监管和整顿力度,督促企业诚实守信。鼓励、支持并保护企业诚信合法经营,最大力度的提倡企业及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自由、公平竞争。对市场运行的情况,加强各职能部门的监管作用,对违法行为,坚决进行打击惩处,让违法者对自己的行为付出最大代价。对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加大处罚的责任力度,增大违规成本,使恶性竞争的行为无处躲藏。
(五)狠抓营商宣传,营造社会氛围。全面梳理中央及省市县已经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和措施,细化和实化营商宣传,进一步营造重商亲商的社会氛围,激发社会投资的活力。一要坚决树立服务企业的良好意识。畅通政企沟通交流渠道,真诚坦荡的同企业家进行交往,建立纯洁清白、互信真诚、良性互动的亲清政商关系。从企业需求出发,加大宣传,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实际困难,为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实体经济提供优质的、高效的、务实的服务环境。二要做好统筹协调,强化督促和检查。建立各种宣传及考评制度,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任务,将其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单位,适时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专项督查,促进部门、单位任务落实。三要加强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舆情引导。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各种新的举措、新的思路和新的成效,进行广泛宣传,传播好促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正能量”“好做法”“好声音”,切实将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氛围营造的有特色、有高度。
(六)建设法治环境,提高法治水平。重点突出依法办事和保护企业台祛权益,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为优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一要通过法律促进保护营商环境。在制定相关制度的过程中,要吸收企业界代表人士参与其中,能够广泛听取多方面多层次的意见建议,通过充分讨论和论证,产生能够保障商事主体利益的一系列政策和制度。二要加大司法部门对企业的法律服務和法律监管。司法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法律宣传和帮扶作用,增加司法部门对企业法律宣传的频次和内容,畅通企业法律诉求的途径,对企业依法经营予以指导,帮助企业解决法律纠纷难题。加大对企业依法生产经营的监管力度,织密政府主动监督、市场主体相互监督、群众主动监督的多重监督网,以严格的法律惩戒机制规范营商环境的有序运行。三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监管和服务的关系,坚持保护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不被侵害。要谨慎行使处罚权利,不可“以罚代管”。积极采取指导、建议、提醒、劝告等非强制性方法,防止行政执法出现重事后查处、轻事前预防的倾向。对发生的案件,要依法进行严厉的惩处打击,切实维护好企业正常良好的生产和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