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官场贪腐成风,农民反抗朝廷的纷争不断,因此,朱元璋决定亲笔写一部刑典书给官员和百姓看。
朱元璋用了近两年时间编撰,于明初洪武十八年(1385年)出版了《大诰》一书,他将这两年审判贪腐方面的重大案件編写成册,全国发布,告诫官吏们,不要重蹈覆辙。
为了让这本书深入民心,起初,朱元璋叫人节选抄录张贴在路边显眼处和凉亭内,让官员读后自律,让百姓学后对付贪官。但是,当时老百姓文化程度不高,文盲占人口的绝大多数,新书推广起来比较困难。
朱元璋让官员们出主意,有官员就说,百姓不识字,就体会不了看书的乐趣,不如给百姓办个识字班,让大家免费来识字。朱元璋听后马上授意官员在各地办学堂,让教书先生以《大诰》为范本,一个字一个字地教。
朱元璋的这个决定,虽然一时在民间掀起了识字狂潮,但百姓一边要忙于生计,一边还要去背那些法律条文,总是力不从心。于是,朱元璋又想了个匪夷所思的新书推广方法——听说南京近日盗窃案件频繁,他决定亲自去县衙听审。听说皇帝来听审,百姓们都跑来围观。经过审判,县官判处盗贼坐牢15天,正当衙役要将犯人关进牢房时,朱元璋却在一旁阻止道:“慢着,先押犯人到他家中,如果在他家中找到《大诰》这本书,那么,犯人就可减刑为7天。”
一群人跟着犯人到他家中,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大诰》刑典,盗贼暗暗叫苦,只好乖乖回去坐牢。百姓们听说只要家里备有《大诰》就可以减刑,个个争相拥有,一时间《大诰》被一抢而空。
就这样,朱元璋编撰的《大诰》成为明朝的一本“畅销书”。
(摘自《文史博览·文史》 蒲一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