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思源,孙彦斐
(1.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江苏 南京 211816; 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艺术学院,江苏 南京 210044)
2023年,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和系统阐述习近平文化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是新时代党领导文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文化理论,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高度[1]。文化是一个民族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文化的力量熔铸于民族前进的整体历程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2]。作为乡村重要的文化符号,文化记忆是乡村的精神灯塔,是乡村文化持续发展的灵魂力量。“文化记忆”由德国学者扬·阿斯曼在其著作《文化记忆》中提出[3],是指由特定的社会机构凭借文字、图画、博物馆、仪式等多种形式创建的记忆[4]。文化记忆作为人类集体和社会记忆的表达方式,促使人类实现文化传承和身份认同[5]。作为21世纪西方人文学科思潮,关于乡村文化“集体记忆”或者“文化记忆”的相关研究方兴未艾。在国内,史学界较早注意到“文化记忆”与历史的关系,从而将“传统节日”“民俗文化”“口述文化”“非物质遗产”等相关论述与“文化记忆”相连接。“文化记忆”的概念虽是由扬·阿斯曼提出,但针对“记忆”的研究滥觞于莫里斯·哈布瓦赫的集体记忆。然而一开始,学者对于“文化”与“记忆”的关系并未多做阐释。20世纪90年代,德国学者扬·阿斯曼和阿莱达·阿斯曼发展了哈布瓦赫的观点,阐明了“文化记忆”这一极具当下意义的关键概念,用以概括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传承现象,并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文化”与“记忆”关系的理论阐释,诸如交际记忆与文化记忆、“冷文化”与“热文化”等,并且在《回忆空间》一书中,阿莱达·阿斯曼等又提出了新媒介带给文化记忆的挑战[6]。
然而在乡村的现实发展境遇中,已经显现出产业发展与文化传承的矛盾。乡村文化在数千年的积累中已经沉淀为乡民代际传承的“集体记忆”,这种记忆类型具有社会性、历史性及身份认同性,是脱胎于个体的社会性记忆情境,是个体成员的文化认知“框架”。乡村被动卷入数字化时代后,技术的先进性与乡村发展的滞后性并存,文化发展的同质化倾向明显,数字化转变了原本记忆存储、重构的方式与原则,乡民文化记忆的认知也在经历一场范式转换,原先那种“持久式”的、“代际式”的文本记忆“写入”被不断用数字技术“覆写”。在数字化不断发展的当今时代,乡村文化记忆如何进行数字化转型成为重要议题,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7]。报告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这为新时代数字乡村的全面发展指出了前进方向。作为记忆建构的重要媒介,数字化通过互联网、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技术,为产业、社会、文化发展提供了新动能,并拓宽了文化保存、传承的视野,成为乡村文化记忆在当代保护传承的必由之路。
文化数字化战略视阈下的乡村文化记忆,具有层次性、系统性的内涵与外延,文化可以依托数字技术这一载体,实现乡村记忆的时空信息数字化保存。数字化也是新时代背景下乡村文化遗产的一种传承思路,其本质是确立乡村记忆中值得保存、构建记忆场景的文化符号,并通过数字化实现生动的呈现、高效的管理。传统的乡村文化记忆保存模式多是通过数字化博物馆[8]、乡村历史文脉记忆档案馆[9]等方式实现,乡村记忆档案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乡村集体记忆的存续发展[10]。相关学者也通过数字化产业[11-12]、智慧乡村平台[13]、乡村场所记忆的数字化再生[14]等推动文化数字化[15-16],吸引人群记住乡愁,留住文化记忆[17],增强乡村文化的持久力。乡村文化记忆的数字化转型既是时代呼唤,也是顺应未来发展的必然选择,更是实现新时期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推力。因此,笔者以习近平文化思想为理论根基,在新时代乡村文化振兴的语境下,深入探究乡村文化记忆的缘起、特征与内容,厘清乡村文化记忆发展的逻辑起点,明确乡村记忆发展的主体,提出乡村文化记忆数字化转型的困境与实施进路。
数字赋能文化,必然要以“文化记忆”为着眼点,旨在适应数字化时代的发展,解决乡村产业发展和文化传承间的矛盾。乡村文化数字化的主体是乡民,数字化在乡村的发展需要借助主体的“集体记忆”回溯功能,去表征传统文化的记忆。在面对技术先进性与乡村发展滞后性的矛盾、数字化发展与数字伦理的矛盾时,需将有形与无形的乡土符号、文化场域组合成为延续其记忆的叙事载体,从而进行文化记忆的数字化存储和重构,形成在虚拟场域中对特质化乡村文化记忆的身份认同。乡村文化记忆的内容包含构建“时空式”的场景记忆、明确“集体式”的框架记忆、“身份认同式”的原真性记忆,这些内容确立了数字化记忆建构的逻辑起点,也是进一步厘清其发展困境的前提。
明确乡村文化记忆以何种形成存在,是解决记忆建构的逻辑起点,是一切乡村文化问题的起源。记忆是个体对于事物的认知,是个体对于信息的编码、储存与提取。阿莱达·阿斯曼通过揭示文化记忆的文本性,强调了记忆是通过口头语言、文字符号等媒介进行符号固化的“延伸的场景”[6],通过时空载体,借助文字,形成特定的时空性的场景式记忆。乡村文化是记忆建构的时空载体,不同地域特征造就不同的文化,文化的产生、发展、消亡的决定性因素是地域特殊性。在中国传统文化发展历程中,文化的存续是基于空间维度的事件综合体,乡村的文化是由生产生活当中一个个鲜活的个体所创造的“事件”,从而形成“延伸的场景”,构成文化记忆。
在我国,主流研究试图在乡村中运用数字化技术,通过“采集-组织-存储-呈现”的技术过程将乡村的集体记忆通过网络空间、数字博物馆、未来智慧乡村社区的方式呈现文化的“场所记忆”复原;或立足于乡村关键性、代表性的文化事件,抽丝剥茧,深入还原记忆场景[18],其本质还是将物质与非物质表征信息进行实体化的表达。然而,传统的地域决定论显然不适用于复杂的中国乡村文化特质。乡村文化实体由村落建筑、古井老屋、小桥古树等“看得见的景观”构成,非实体由风俗民情、传统节日、社会秩序、道德规范等“看不见的景观”构成,中国传统道德规范与生活智慧蕴含其中,其记忆建构不仅包含了实体记忆的保护、复原建构,也包括非实体乡村记忆场域的数字化呈现。记忆的建构本质上是融合“看得见的景观”与“看不见的景观”,融入乡民日常生产生活与整个村庄的文化生态,在精神上提升乡民对于文化的认同感。
集体记忆是同一群体中个体记忆的集合。乡村集体记忆可以很好地表征乡民之间口耳相递、代际相传中“约定俗成”的社会契约,中国传统村落中“半熟人社会关系”能充分显现出这一点。因此,文化是属于乡民的“集体记忆”,是通过乡村立足“本我”而认知“他人”的重要时空载体。个体的回忆、思考甚至是发展,都处在一个集体记忆的框架中,这个框架,将“我”和“我们”紧密联系在一起,即便脱离地理空间上的联系,“我”与“我们”总是遵循统一的社会规则、行事规范,建立集体记忆中的“同一性”,并总能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与框架中建立自我认知。我们的一生,总希望回到魂牵梦绕的村落,去寻求属于那个特定集体的身份认同。个体在这种“参照”下,学习、构建并形成对乡村文化的“记忆”,每个置于村庄之中的人都在历史社会所形成的群体记忆中找寻到自我的身份认同,这是乡民认知何谓“本我”的核心途径,却又同时在潜移默化中成为集体中的一部分。集体记忆又可分为“交往记忆”和“文化记忆”:一方面,文化记忆历经乡村的产生、发展、突变,既有时间线上的发展连贯性,又带有关键历史文化事件的偶然性,在这个过程中,乡民是参与文化构成的主体,在人与环境、历史中的流动关系中形成了乡村文化的表征;另一方面,无论是客观实体或主观情感,文化能充分诠释乡民生产、生活中“身在其中”的集体情境空间体验。
“身份认同性”的原真性记忆是指个体在历史社会群体记忆中,寻找身份认同的过程,此过程强调对土地的情感粘连和文化情境的传达,是形成乡村文化记忆的核心途径。“认同性”是一种在历史进程中相对稳定的固有式记忆,即个体在充满差异化的乡村社会场域中,其文化行为趋向于一定的文化范例及组合形式。乡村群体的身份认同更具有典型性,其本质是对有自然及社会属性的“精神家园”的认同,也成为离开乡村生活的人无法触及的乡愁。不同的乡村文化记忆可以被概括为一个“想象的共同体”,乡村文化之所以能够产生让人魂牵梦萦的“乡愁”,在于其区别于城市景观的特殊性,起源于乡民对自我“身份认同”的认知。
原真性是对乡村地域性文化的新思考,侧重文化的“场所感”,强调真实、直接,能够给予人五感体验的现实实在。原真性强调乡民与原本土地之间的粘连,既具有“乡土性”,也强调通过原真文化情境的传达,维持文化记忆的持续性,重拾乡村的身份认同,建立文化自信。乡村原真的文化形成是地理因素与社会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其记忆的存续又来源于乡村生产、生活以及生态的原真性。中国文化的多样性,塑造了“天人合一”“兼爱万物”的环境伦理观,在乡村生产中遵循“以时禁发,以时养发”。在社会生活方面,强调“仁义礼智信”“仁爱”“伦理纲常”等社会关系,构建了乡村社会政治和伦理秩序的基础,体现了对“仁”“德”的伦理道德追求,这些都凸显了中华民族的乡村文化审美倾向[19]。这种在生产生活实践中的生态、道德伦理观[20],成为中国乡村文化形成的基石,形成了独具东方神韵的原真文化记忆[21]。
文化数字化战略在乡村的实践仍存在诸多困境,相关技术目前很难捕捉到文化记忆的隐喻性,在对文化原真性的提炼与表达上不够准确深入,对文化主体地位的确立还语焉不详且数字化理念落地困难。对于文化记忆来说,数字化无非是一种新的媒介,其目的是帮助个体在一个相对稳定的集体框架中明确自己的身份认同。明确文化数字化的建构困境,有助于找准数字化发力点,以便寻求数字化技术介入的合理方式。
乡村文化在长期的地理环境、生产社会活动的作用下,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表征系统,它隐藏于乡村人与自然环境、人与人相互作用的关系之中,这种具有时空维度特征的符号系统[22]成为一代又一代乡村人的“记忆密码”。文化记忆不等同于客观的历史资料,其还包含了个体对于社会活动的经验式、直觉式的感悟,这种个体记忆有时是无序的、口头传授的,虽是一种行为或者感知,但往往能够表征一代代人内心的隐喻性“文化空间”,这种对于乡村事、物、人的切身体验难以用单一直观的技术方式呈现。
目前,相对超前的“文化数字信息化”尚未完全适应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现状,不同类型的乡村往往沿用一套数字化设计流程,对其文化的特殊性研究较少,且没有找准文化表征的特质。文化的数字化实践脱离乡村实际,对于其区别于城市文化所展现出来的特殊性认知不够。乡村文化具有很强的生态多样性效应,是生产性、生活性以及文化性的生态复合体,寄托着乡民集体的田园诗意记忆情境。现阶段,数字化的规划设计带有较强的主观色彩,松散、稀疏的自然基底被数字化技术介入后失去了文化情境重构的意味。正如回忆空间中所谈到的那样:“被‘保留’原真性的目的对这些地点进行的保存工作不可避免地意味着丧失原真性。当这些地点被保存时,他们已经被遮掩、被替代了。
原真性保护工作的缺失主要表现在认知和表达两个层面:一方面,对于乡村文化的原真性缺乏认知。从地理环境来看,不同的乡村有着特殊的地域特征、社会秩序,其文化的差异性十分明显,因此造就了不同的文化审美倾向。不同类型村庄间的社会组织结构差异根深蒂固的影响文化的表征方式,例如平原型乡村物流、信息的传递交流较之山地型村庄更为便利,具有先天发展数字化文化的优势。再如,以血缘为基础的乡村易形成强大的宗族势力,其影响甚至超越乡村基层组织,产生的文化特质也具有宗族型的向心式凝聚特征;而以地缘格局为基础形成的乡村社会模式,其文化、礼俗、社会秩序反映在文化上则带有显著的地缘组织特征。数字化转型设计未充分研读不同乡村的社会组织结构特点,对其文化特质的特殊性尚未充分认知,脱离村庄发展实际。
另一方面,原真性文化的数字化表达不准确。原本蕴含丰富地域特色的文化被“包装”成城镇化色彩浓厚的场所,不仅“乡愁”未寻得,乡土文化反而遭到破坏。文化设施的营建对当地景观形态进行切割,在空间层面割裂了生态文化资源发展的脉络;在社会层面阻断了乡民对乡村山水文化的记忆,如大量仿造城市数字化博物馆、数字社区等,不恰当的数字化运营脱离乡村发展实际,背离传统文化发展规律。综上来看,原真的生活、生产景观遭到破坏,数字化反而在某些村庄中对集体的文化记忆唤起、留存起了反作用。
文化记忆的参与主体是一个个生活在乡村中的个体,没有个体对于村庄生活的体会、感知甚至是无意识地对于某种规范的追寻,就无法形成特定社会、时间视野下的乡村集体记忆。数字化乡村振兴模式在乡村文化的特质识别、分类梳理、遗产活化[23]、产业振兴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理论及实践研究成果[24],但这种实践模式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忽视了个体参与。
其一,乡村文化自上而下的科学规划满足了大多数城市人群的“乡村游憩”需求,乡村成了部分“城市精英人群”的避难所,缺乏在地乡土维度的文化关照,数字化往往成为文化记忆在乡村舞台的华丽表演。其二,我国乡村发展地域差异较大,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较为落后的现状与数字化发展的现实需求之间存在的矛盾导致文化事业发展缓慢,当地的很多年轻人不愿留驻乡村,乡愁成为现今一代年轻人无法触及与改变的遗憾。乡村留守的乡民数字素养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为增收而忽视文化保护的现象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乡民对认同自我文化敏感度有待提高。在发展主义的话语体系中,乡民作为文化记忆的主体未被重视,导致乡村在文化表达上的失声,乡村文化被看作与城市化相悖的落后文化。
乡村文化数字化在理论上的先进性与社会实践中的应用之间存在显著的断裂。尽管数字化技术提供了记录和传播乡村文化的新途径,但实际操作中,其往往未能充分理解和表达乡村文化的动态和多维特性。这一困境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首先,专业化与本土化的脱节。数字化内容的制作和策划主要由技术专家或非本土人员主导,这就导致这些内容往往不能准确反映乡村文化的真实面貌和本土居民的实际需求。这种专业化与本土化的脱节使得数字化表达形式过于理论化、标准化,缺乏对乡村文化特有的生活方式、传统习俗和社会关系的深刻理解。其次,静态化与实践活动的隔离。乡村文化在数字化中常被呈现为静态的、非互动的,忽略了其作为一个持续发展和变化的社会实践体系。这种静态化的表达方式无法捕捉乡村文化中的动态变化、社会交往和文化活动的真实性,从而削弱了乡村文化的活力和生命力。最后,商业化趋势与文化价值的冲突。在追求更广泛受众的过程中,部分数字化项目过度强调乡村文化的商业潜力和视觉吸引力,忽视了其深厚的教育意义和社会责任。这种商业化的趋势导致乡村文化记忆的本质被扭曲,变成了割裂于原本社会和文化背景的商品,失去了其原有的教育和传承价值。
乡村文化记忆建构要还原文化的场所精神,彰显文化的内核,数字化介入应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明确文化主体。基于上述发展困境,从文本“符号”化向“情境”化转变、特质化记忆情境重构、主体地位的实现、数字化技术与文化记忆实践的融合4个方面系统阐述乡村文化数字记忆建构的进路。
如何将人对乡村主观的情感、回忆转化成情境,是文化记忆数字化实现的目的之一。乡村文化记忆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语言”,文化记忆是文化语言的有效表征,具有典型的“文本性”,可按照文本结构特征进行设计实践,回溯被湮没的记忆内容。
(1)记忆文本中“时空关联”的数字化转译
文化文本要素主要是指可以被人理解的各种文本信息,并通过信息的有效传达转变为可感知的形式,其包含构成文化的乡村的点、线、面的实体空间要素,也包含非实体要素的关系。实体空间要素构成了文化的物质表征系统,应运用地理信息技术,采集乡村文化空间特质信息,将地形地貌、植被覆盖类型等结合乡村文化社会因子,构建出文化空间的特质识别评价体系,形成文化的本底数据库信息,建立实体空间的数字记忆档案;串联文化点线面的空间关系,提炼实体文化符号,优化文化的表征方式,如构建文化空间的数字交互体验装置,打造由点成线、由线成面的数字化记忆网络。非实体要素主要依靠文本信息的有效转译,文本信息主要来源于乡民口述、村志县志等历史、社会档案信息,非实体的文化数字化应重点关注数字记忆档案的建构,进而全方面、有重点地突出并诠释乡村文化的生产、生活、生态特色。
(2)文化记忆深层次“隐喻空间”的数字化呈现
文化记忆深层次的“隐喻空间”的数字化呈现是指将文化记忆中的隐含信息与个体亲身体验相结合,通过数字化技术呈现空间结构、流线特征、建筑材质、光影风格等,以及与文化场所相关的祠堂、纪念性空间、牌坊等在内的文化元素,从而使文化记忆在数字平台得以呈现、传承与被习得。
深层次“隐喻空间”对应于文化场所的精神内涵,如场所文化秩序、场所精神、人与场所之间的互动关系、社会文化结构对场所在时空维度上发展的影响等,十分强调人与各类文化符号间的关系,同时关注符号与符号之间的密切联系,这种数字化设计可以将冷冰冰的技术转化为有人情味的乡村文化秩序形式。因此,深层次“隐喻空间”的数字化还原应强调人的感知,将秩序感与互通感通过形式美的法则呈现,将触觉、嗅觉、味觉、视觉、听觉的五感体验融入乡村生产生活景观,由此突破传统时空维度限制,达成文化叙事场景的虚拟表达。
(3)文化记忆交往层面“群体流动”的数字化重构
文化记忆交往层面的数字化重构指通过数字技术将乡村文化中的空间结构、群体流动等要素整合,形成具有秩序的流动空间,并利用信息化虚拟空间和实体之间高效的信息交换系统实现具有目标、可重复、规律化的文化动态系统,以突显乡村文化的特质和活力。
记忆随关键文化事件、地理变化而变,但仍具连贯整体特征。乡村文化在空间上具有区别于他地的内部向心力,在时间上具有连贯的结构秩序,数字化在乡村文化中的运用应注重时空环境的景观组织方式与秩序,把组成文化系统中的自然信息、社会信息和文化信息进行数字化分层的信息源提取,识别其架构,进而借助信息技术彰显传统的乡村文化空间特质,向流动性、时空性的数字化空间形式转变。文化记忆永远与个体置于特定群体中的身份认同粘连,并阐释着当下,表达对文化认同的诉求。将信息流结合乡村人群等要素流,借助信息化虚拟空间流线和网络与实体的高速信息交换系统,实现有目标性、可重复、规律化的文化动态系统。
在中国传统文化话语体系下,“隐喻的空间”更贴切的表达方式为“情境的含蕴”。乡村文化的差异性致使文化记忆情境的实现需因时制宜,因地制宜,避免同一性。在一个充满记忆性的特质化场所中体味到的印象,比起那些通过口耳相传所得来的印象要更加生动。因此,乡村特殊的情境对于文化记忆空间的培育有着重要意义,其中包含了农耕文化、乡村工业文化与农旅文化以及商业文化情境等多元化情境的重构。
(1)农耕文化的智能化情境建构
农耕文化的智能化情境建构旨在通过数字化技术(如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推动农业产业创新以打造农产品的文化形象,并在保护传统文化的同时彰显其多元价值,促进乡村社会经济发展,增强乡民的文化自信与凝聚力。
中国幅员辽阔,很多乡村拥有特殊地貌且传统的农耕文化孕育了村庄淳朴但又闭塞的文化特征,且文化的凝聚力、排他性明显。数字化介入文化的重点在于提升乡民数字化素养,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让乡民参与数字化生产、生活等文化活动,推动农产品形成特色品牌、打造网络平台、宣传乡村文化,使文化走出相对封闭的地理环境,提升乡民的文化自信;或进一步营造产学研相结合的文化情境,追随电子商务的发展潮流,摸索合适的文化变现模式。农耕文化的智能化情境建构需要从经济、社会各个领域深挖文化记忆的密码,遵循“让自然做设计”的原则,尊重村庄地理环境的特殊性、文化的多样性,保护农耕文化的原真性。通过情理互通、情景交融、情境互动的方式,加强农耕文化与经济的协同发展,寻求文化对美好乡村社会生活的塑造能力,增强乡民的归属感与文化凝聚力。
(2)工业文化与农旅文化的情境互生
工业文化与农旅文化的情境互生指通过数字化技术,将乡村工业文化与农旅文化相结合,通过传统手艺创造数字化交互空间,使乡村工业遗产成为集体资本,深化乡民与游客对于乡愁和乡忆的共鸣,记录文化群体的生活,展示乡村文化记忆的真实情感与生活趣味。
乡村空间情境的数字化实现应成为乡民共享的集体资本。以长江中下游平原地区的江南村镇为例,乡村发展呈现出水网平原的先天地理优势,不仅农业产业多样化程度较高,且周边城镇商品化经济发展程度较高,乡镇企业得以发育。发达的工商业经济、厚重的文化底蕴,造就了乡村工业文化的记忆价值。这些村庄可以借助数字化技术,通过丰富的线上平台、线下文化活动相结合,重现文化的情境映射场景,打造文化IP形象,利用互联网平台、网络客户端等,实现工业文旅的“云旅游”模式。在线下,可建立农业、工业、第三产业相互融合的生产、生活场景,将多元文化空间作为一个整体,通过织布、丝绸、铁艺、木竹艺、石匠、花匠等传统,建立数字化交互空间,形成乡村工业遗产群,加深乡民及游客对于“乡愁”“乡忆”的认同感,用数字化技术展现乡村文化记忆的真性情与生活真趣。
(3)传统文化与现代商贸的情境共融
传统文化与现代商贸共融的概念是在乡村数字化介入过程中,充分尊重和整合乡村社会的地域文化和组织形式,利用信息化平台打造统一的文化精神场域,吸引年轻人回乡创业,以解决“空心化”问题,同时保留和传承传统乡风民俗,形成多维度的文化记忆网络。
中国很多乡村普遍存在“空心化现象”。改革开放后乡村政策的变化使得从事小商品经济成为乡民增收的主要途径,又将传统文化顽固地保留,尤其是华南地区的村庄不仅有较强的地域观念,且同宗同族的血缘认同成为主要的文化符号特征,赋予生活在此的乡民一种强大的记忆力量。个体与家庭、村庄的历史固定和长期地保持文化上的联系,这一现象可称之为“家庭之地”或者“代际之地”。在这样的代际之地上,一个家庭像一个不断的链条一样生生灭灭。他们的文化与地点紧密联系,由饱含着回忆的地点的连接力黏合,其文化被深刻写入个体的记忆。乡村的数字化介入过程需要充分征询乡民意见,遵循文化背后的乡村社会组织形式,如尊重民间信仰的多样性、研读乡土文化的特殊性、守护乡村集体的文化实体与精神空间。与此同时,还需运用信息化平台,营造整体的文化场所精神,通过多媒体、互联网、APP终端等信息平台,在凝聚文化向心力的同时,将传统宗族、信仰文化去芜存菁。
在文化数字化战略下讨论文化记忆建构,坚持乡民的主体地位毋庸置疑,重视了数字化文化乡民主体地位,即承认乡民是文化记忆的创造者、传承者,因此乡民在文化记忆中的个体地位、乡民的数字化水平的提升以及其在文化数字化政策中的参与程度都不应被边缘化,而应得到重视。
(1)尊重乡村文化记忆的个体地位
乡村是谁的乡村?文化是谁的文化?长久以来,身份错置导致乡民往往成为被动展现的对象,或是城市观念中的外部群体,而非文化的积极创造者。然而,当今中国的乡村文化潜力正在逐渐积聚,乡民完全具备传承文化记忆的能力。近年来,“村晚”等文化活动生动地体现了乡民的独立精神、文化自信以及对提升文化认同感的渴望。乡村文化记忆的转型应将关注点聚焦于“人”,文化记忆是乡土环境中个体自发形成的记忆,在物质、档案资料无法完全呈现传统文化脉络时,需依赖个体的想象力,借助丰富生活经验进行表达,即为乡民对文化的个体性表达。构建数字化乡村文化记忆图景不应以西方文化记忆为中心,也不应坚持城市化和现代化媒介主义,而应全面调动乡村中每个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提升乡民群体在这一进程中的核心作用,重视并深入了解他们的文化视角。这意味着,数字化应挖掘并赋予传统文化以新的生命,致力于满足乡民群体对于文化生活的渴求,创造一个充满个体自我认同感的文化记忆场域。
(2)培育乡村文化的数字化人才
文化传承关键在于培养乡村数字化人才,要提升乡村文化的吸引力,首先要培养具备多元文化发展思维的年轻一代乡民。同时,必须增强乡民在该领域的主导角色,并通过与高校及科研机构的紧密合作,建立数字乡村领域的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吸引年轻人回乡创业,打破文化壁垒,把乡民“找回来”,避免乡村文化系统的结构性衰败。
此外,应广泛开展数字农业、直播电商等与乡民实际需求密切相关的数字技能培训课程,帮助乡民转型成为具有高度数字化能力的“新型农人”。这一过程将推动乡村文化产业化进程,提升乡民对于乡土文化的认同感。在文化记忆场域的保存层面,转变以往单纯的物质实体保存思路,借助数字科技如AI、VR、AR、MR等,拓展乡村文化的展示形式,改变互动方式,通过数字技术在虚拟场景中开展文化活动,为乡村文化全息呈现、用户逼真体验提供支持,由此促进乡村文化治理模式从封闭走向开放,为乡村数字化发展奠定基础。
(3)增强文化建构的乡民参与度
文化记忆建构旨在营造乡村文化的独特情感体验,强调通过差异化场景和提升乡民参与度,打破同质化趋势。提升乡民参与度一是应让其有机会参与乡村文化建设的全过程,强化乡村文化队伍的建设,推动群众文化活动得以有序进行、满足乡民需求;二是要从其生产生活中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出发,致力于乡村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环境的改善;三是将数字化技术与乡村文化相融合,激发乡民保护、传承的热情,有效促进社会组织、乡民参与乡村治理。
提升乡民对于文化记忆构建的参与度关键在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发挥其宏观调控作用,探索乡民参与文化管理的路径,对文化设施管理和文化人才培养进行系统性的规划和操作。政府的正确引导不仅包括鼓励参与数字化建设,也涵盖了对数字技术介入文化的规范与保护,如明确个人权益与数字产权的关系,管理数字技术的应用与参与方式,保障个人利益,避免文化记忆过度数字化,特别关心弱势群体与无网络使用者的需求;强调平台算法的价值导向,注重人文关怀,在乡村数字平台建设过程中关心弱势群体与无网络使用者,实现数字化与乡民智慧的融合,提升乡民参与文化数字化战略的积极性。通过这些措施,可以确保乡村文化活动既符合乡民的文化需求,也符合文化记忆传承的长远目标。
面对乡村文化数字化与社会实践脱节的问题,需要建立一种实践融合型的数字化模式,确保乡村文化的数字化转型能够真实、深入地反映乡村社会实践的丰富性和活力。
(1)多维、动态、交互的数字技术深度融合
乡村文化记忆的数字化应深度融合乡土生活实践,通过智能手机应用和社交媒体平台等现代数字工具,记录和分享乡村的节日、仪式、民间故事,从而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拓宽文化记忆的受众范围。使用最新的虚拟现实(VR)和增强现实(AR)技术,能够为乡民创造出身临其境的乡村文化体验,让他们深度感受乡村文化的情感和社会意义,从而增强乡村文化记忆的传播力和吸引力,并保护其传统和本地特色。同时,应用大数据分析和机器学习技术,乡村文化记忆的数字化可以变得更加智能化和个性化,因为这些技术可以分析乡民或其他受众对这些内容的反应,并据此定制化调整内容,使数字化转型成为一种多维的、动态的、互动的体验,由此使得乡村文化记忆在数字时代焕发新生,实现有效地传承和创新。
(2)维护文化记忆的教育与社会责任
在乡村文化记忆的数字化转型中要尽量避免过度数字化、娱乐化冲淡文化记忆本身的教育与社会责任,确保文化记忆在进行多样化数字呈现时,能够深刻理解乡村文化记忆的重要性和丰富性。数字化转型应强调乡村文化记忆的教育意义和社会责任,确保其在进行多样化数字呈现时,不仅保持其核心价值,而且为乡村年轻一代提供一个深入了解和互动的平台。通过教育性的游戏、互动的教学应用和内容丰富的数字展览,有效地将乡村文化记忆的重要性传递给不同年龄和背景的受众,同时确保这些记忆作为活生生的实践与现代社会保持紧密联系。
(3)建立数字化的反馈与迭代机制
在乡村文化记忆的数字化转型中,建立有效的反馈和迭代机制至关重要,因为通过积极收集和深入分析用户反馈(如线上调查和评论)可以洞察受众的观点和体验,确保项目不断适应受众需求并保持真实性。这些反馈不仅可提供直接评价,还能揭示受众对于文化记忆表达方式的需求和偏好。例如,若某乡村文化记忆主题特别受欢迎,则可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反之,相应调整则成为必要。通过这种持续的反馈和更新机制,文化记忆的内容与用户期望和文化的真实性保持一致,鼓励创新和改进,且这种动态的更新过程使文化记忆的呈现更加符合乡村实际需求。
文化数字化战略背景下的乡村文化记忆,是乡村的文化之魂,是饱含深情的“精神灯塔”,乡村的全面振兴需要将文化记忆变成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表达,达成乡村文化记忆的数字化转型,建构文化身份认同,推动本土文化自信。乡村是我国传统文化重要的诞生地,文化记忆是乡村文化的根,乡村不能成为荒芜的记忆中的故园,因此,文化记忆的数字化建构不能是简单的媒介介入,而应以乡民为主体视野,实现文化主体性话语权,明确数字化的发展的旨归是为乡民,而不是为了某个艺术家、资本市场的经济需求。
乡村文化发展整体水平滞后,数字化进程在未来还面临着诸多挑战,数字化是“谁的技术”,文化记忆是“为谁建构”,还有待研究者进一步探讨。当代乡村文化记忆数字化建构应在未来逐步实现从表层设计转向对深层文化内涵的数字化表达研究;从单一的造物设计转向多媒介融合的系统性场景构建思路;设计语言从固态的物质语素转向虚实结合的介质融合。文化数字化战略导向下的乡村文化记忆应具备对复杂多元的文化情境进行重构的潜力,将虚拟与现实的场景互联有机组合,不断探索“融合共生”的数字化记忆建构策略,其最终目的应是从推动数字化乡村振兴实践、依靠文化数字化战略入手,建立可持续的文化共融模式,为乡村共富添智提质,不断提升乡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