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弛
(上海政法学院政府管理学院,上海 201701)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一方面,全球化的推进前所未有地使个体、地区和国家之间的联系密不可分,各种形式的国际合作层出不穷;另一方面,“逆全球化”的风潮暗流涌动,单边主义、保护主义等思潮的抬头也冲击着国际合作和国际规则[1]。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推动构建新型国际关系,深化拓展平等、开放、合作的全球伙伴关系,致力于扩大同各国利益的汇合点。”[2]61在实践层面,中国一直以负责任大国的姿态积极参与各种国际合作,取得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倡导建立上海合作组织、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实质性成果,但在国际合作话语权领域,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仍面临着较大的困境。当前,国际合作话语权仍呈现发达国家居于中心地位、发展中国家处于外围地带的“西强东弱”“北高南低”的格局,中国也亟须“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2]46。依附论作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理论学派之一,其要旨虽然是揭示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一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3],但其理论逻辑同样适用于国际合作话语权问题。中国若要转变在国际合作领域里“大国微言”的窘境,根本途径之一就是要在话语权建设上超越“外围地带”,在国力增强的基础上,形成与我国实力相匹配的话语权。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为我国创新国际合作范式提供了契机,共建“一带一路”也为我国在国际合作话语权上追赶和超越美西方国家奠定了基础。有鉴于此,笔者利用依附论来揭示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合作话语权领域与发达国家之间的依附关系,并在共建“一带一路”框架下提出超越这种依附、提升中国国际合作话语权的路径。
话语权问题是近年来国际关系学者关注的一个热点[4],尤其是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时期,话语权博弈成了大国战略竞争的重要部分。就话语权本身的概念而言,它具有“权利”和“权力”的双重内涵:一方面,作为一种“话语权利”,话语权是社会成员就公共问题和国际事务自由发表立场、观点和主张的权利与资格[5]。在这一语境下,话语权主要凸显各个社会主体自由表达自身观点的正当性或合法性。另一方面,Foucault认为,在任何社会中,话语都是权力关系运作的产物,它既能强化权力又能暴露和破坏它[6],话语权表现为支配或影响他人思想、观点的能力。基于此,有学者将话语权界定为包含三重递进关系的概念,即话语权一是可以提出话语并进行传播的权利,二是能够通过说服彰显的结构性权力,三是能够通过话语传播获得认同的能力[7]。在国际关系中,拥有话语权意味着一国不仅具有自由向国际社会表达本国意见的权利,还可以通过话语权来左右国际议题、制定国际规则,进而获得更大的国际权力并更好地实现国家利益以及争取到更高的国际认同度和影响力。所以,在当今国际关系的各领域中,话语权的争夺已成为各国所关心的重要议题之一。
国际合作话语权是话语权在国际合作领域的具体体现,是国际行为体在国际合作这一问题领域中发出声音,并能对合作的原则、目标、规则、进程等施加影响的能力。一国若掌握了国际合作话语权,就能够主导国际合作规则的制定,将本国主张的合作模式和理念推广至地区乃至全球,成为其他国家效仿和追随的对象,从而极大地提升国际影响力和国家形象。不过长期以来,国际合作领域的话语主导权掌握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手中,其理论来源基本出自现实主义、自由主义和建构主义这三大西方国际关系主流学派,并将以上三大学派中关于国际合作的理论奉为圭臬:现实主义强调国际合作经常由霸权国和大国主导,因为这些国家有足够的权力来建立并主导国际机制,向其他国家提供公共产品,形成一种“善意”的霸权合作;自由主义认为建立国际制度可以减少合作过程中的欺骗和背叛,国家间更容易形成共同利益,进而实现互惠式的合作;建构主义主张国家间的互动可以形成一种合作文化,增进各国对一种“我们感”的认同,使他们逐渐对合作产生习惯。然而,无论是现实主义信奉的“权力”,自由主义推崇的“制度”还是建构主义强调的“认同”,这些核心概念背后都带有深刻的西方中心主义烙印,基于此而形成的国际合作话语权实际上是西方国家对国际合作的话语霸权。这种话语霸权把西方国家关于国际合作的话语叙事标注为唯一的“合法性”,将非西方的话语叙事均标注为“边缘的”“落后的”,不仅侵蚀了广大发展中国家探索符合自身国情的国际合作道路的权利,压制了其发出国际合作倡议的声音,而且可能会导致广大发展中国家严重依附西方发达国家,造就了国际合作话语权领域内发展中国家的“话语困境”。
自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西方国家的国际合作话语霸权正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一方面,以欧洲合作为代表的西方国际合作模式开始面临危机,其作为国际合作标准的“合法性”受到质疑。在中国等一批新兴市场国家的探索下[8],以“一带一路”倡议为代表的非西方国际合作模式见之于世并付诸实践,使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合作的道路选择上有了新的可选方案。另一方面,后金融危机时代,西方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受挫,而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与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在国际事务中发挥的作用显著提升。“如果说20世纪的发展合作,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发展合作,主要是由北向南,由发达国家主导,在21世纪的今天,发展合作变得更加多元化:由北向南,由南向南,甚至由南向北的合作日益增多”[9],这使得国际合作话语权领域“西强东弱”“北高南低”的不平等格局与国际权力结构和国际合作动力的演变方向益发背道而驰,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与改革。在此背景下,追赶并超越西方发达国家的话语优势,在国际合作问题上发出自己的声音,提出自己的方案,建设与自身实力相匹配的话语权,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当务之急。
依附论是20世纪60年代兴起于拉丁美洲的一支政治经济学理论,曾一度在发展中国家掀起了较大的影响。依附论主要由两种思想发展而成: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二是与联合国拉美经济委员会相关联的拉美结构主义理论。从内容来看,依附论吸纳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剩余概念、全球视野与二分法分析框架、阶级分析方法和政治经济综合分析方法[10-11],其中,最重要的继承就是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宗主国-殖民地”以及列宁关于“帝国主义国家-殖民地”的二元分析框架,依附论的学者们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著名的“中心-外围”分析框架。
“中心-外围”分析框架认为,世界经济体系由“中心”和“外围”两极组成:“中心”是繁荣富足、技术进步与资本输出的发达国家,“外围”则是大批受“中心”剥削、持续贫困的发展中国家。“中心”与“外围”两类国家之间的关系并不对等,“外围”国家在发展模式、经济结构上都受到“中心”国家的影响甚至支配,导致“外围”国家经济发展落后、畸形,其广大劳动者创造的经济剩余也不断从“外围”流向“中心”。当然,依附论的学者也不尽然全部以“中心-外围”来称呼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依附关系,亦有用“中心-边缘”“宗主国-卫星国”等称法来指代这种关系。总体而言,“中心”与“外围”之间的不平等关系是依附论的理论核心。
诚然,作为一种政治经济学理论,依附论长期以来被应用于世界经济或国际关系领域,但其理论核心“中心-外围”结构在国际合作话语权领域亦得以彰显。在当前国际合作话语权格局中,亦存在着“中心”与“外围”两极:“中心”是美西方国家,它们拥有国际合作的话语优势,主导了国际合作的范式与规则;作为“外围”,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合作问题上缺少话语权,甚至它们的一些独立探索都被称为对美西方国际合作范式的模仿和追随。美西方国家的“中心”角色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外围”角色,鲜明地体现出国际合作话语权领域的不平等关系。
一方面,现代意义上的国际合作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美西方国家发起的[12]。自20世纪50年代开始,一部分西欧国家为谋求战后经济快速复苏和发展,试图将它们各自的经济活动甚至是政治活动有机整合起来。从20世纪50年代煤钢联营和原子能联营,到60年代欧洲共同体的组建,再到80年代统一市场建设的全面展开,直至90年代欧洲联盟的成立和统一欧元的落地,欧洲合作成了二战后国际合作的样板和先驱,欧洲也成了当今世界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在欧洲合作的刺激下,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也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建设北美自由贸易区。美西方国家在战后国际合作实践上的先行先试,使它们占据了国际合作话语权的“中心”位置。首先,作为话语“中心”,美西方国家主导了国际合作的话语叙事,将二战后的国际合作描述为一个以欧洲合作为原点、不断向其他地区外溢扩散的进程,并将其他地区的合作行为都视为受到欧洲合作刺激的结果。其次,美西方国家将基于自身实践而形成的合作理论作为国际合作的主流理论,排斥其他理论,视这些理论为“异端”。如它们抹黑“一带一路”倡议是不遵守国际和地区规则,污蔑用中国自己的标准替代国际通行标准,改变现有地区和国际秩序[13]。最后,美西方国家还利用自身在话语传播上的优势大肆鼓吹和推销其合作经验,如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教授安德鲁·莫劳夫其克甚至盛赞欧盟是“自19世纪德国建立社会福利国家以来,100年中唯一发展、繁荣的全球性的新的政治形式”[14]。在理论、实践与传播三重优势的加持下,美西方国家牢牢把握着国际合作领域的话语主导权,居于不对等两极中的“中心”一端。
另一方面,与“中心”的美西方发达国家相对的是广大“外围”的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大多是从20世纪中叶开始才取得国家独立和民族解放,其中部分国家之间还存在复杂的民族宗教矛盾和地缘政治纠纷,因而在国际合作的进程上落后于美西方国家,在话语权上处于“微言”境地。这些“外围”国家大体上可以分为三类:一是苏联解体后的一些东欧国家,如波兰、匈牙利、保加利亚等,它们选择完全追随美西方国家的国际合作模式,如积极申请加入欧盟。诚然,这些国家中有部分国家因融入西方而跻身发达国家之列,如匈牙利等,但与西欧国家相比,这些后来加入欧盟的东欧国家在话语权上居于劣势,它们在欧盟的议题设置、合作进程等均受制于西欧国家,发言权相对不足。二是与美西方国家纷争不断的国家,如朝鲜、伊朗、古巴、委内瑞拉等。这些国家反对美西方国家主导国际合作的进程,毫不掩饰地表达它们的反对情绪。如委内瑞拉前总统查韦斯对美国试图将北美自由贸易区拓展为美洲自由贸易区的言行坚决抵制,称这是新自由主义的集中体现,将损害拉美发展中国家的利益[15]。不过,这些国家影响力微弱,在话语权上处于劣势。三是与美西方国家保持交流往来的同时具有独立性的国家,如中国、俄罗斯、东盟国家等。这些国家既主张学习美西方国家合作模式的有益经验,又倡导建立符合自身发展特点的合作模式。这些国家所倡导的国际合作的“上合模式”“东盟模式”等虽是“欧盟模式”“北美模式”之外的重要补充,但在一体化程度上尚不能与后两者比肩,在话语权上还不足以与美西方国家抗衡。
在国际合作话语权领域,“中心”与“外围”之间的依附关系并不是单一维度的。实际上,“外围”国家在合作范式、理论、价值和传播等维度上均对“中心”国家存在依附,这四重依附的复合构成了当今国际合作话语权结构中的依附逻辑。
首先,对“欧盟模式”的鼓吹和推崇导致“外围”对“中心”的范式依附。尽管国家间的合作行为在当前国际政治的实践中已屡见不鲜,但提到合作典范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会将“欧盟模式”作为经典的成功案例并加以借鉴仿效。尽管部分“外围”国家不吝于指出“欧盟模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弊病,但它们能够提出的超越这一模式的替代模式尚付阙如。例如,作为“外围”国家合作范式典范的“东盟方式”常常会被拿来与“欧盟模式”进行比较,但各国学者们更倾向于建议东盟向欧盟“取经”而非反向。不过,作为美西方国家倡导的国际合作模式样板,“欧盟模式”奉行贸易本位、市场交易和实力定向的逻辑,全面发挥了发达国家的优势,置广大发展中国家与新兴市场国家于不利的地位[16],这也就导致了在合作范式上发展中国家对发达国家的深度依附。
其次,非西方国际合作理论的建设欠缺造成“外围”对“中心”的理论依附。一方面,美西方国家在国际合作理论的建设上已经取得了比较丰硕的成果,现实主义的权力合作论、自由主义的制度合作论、建构主义的文化合作论等都是主要代表。然而,以上理论所倡导的国际合作是建立在西方世界具有的权力优势、西方国家主导的国际制度或西方文明所倡导的价值理念之上,研究方法都倾向于用整体主义的方法,缺少对非西方国家经验的特殊性、反思性的关注。另一方面,广大发展中国家在国际合作理论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在理论构建过程中往往依靠西方理论和经验来获取知识增量。如,耿协峰在反思中国区域合作理论30年的发展时坦言,我国学者在进行理论建设时既存在对西方理论生搬硬套、消化不良等问题,又在理论创新上难以提出可信的解释[17]。可见,西方国际合作理论的深厚积淀与非西方国际合作理论的相对匮乏形成了鲜明对比,加深了国际合作话语权领域的理论依附。
再次,西方“普世价值”的宣扬助推了“外围”对“中心”的价值依附。价值认同是影响国际合作的重要变量之一,它可以帮助国家塑造起集体身份,在国际合作的过程中发挥黏合剂的作用[18]。因此,美西方国家在推动国际合作时,尤其强调合作的价值导向问题,始终坚持“普世价值”的标准。例如,《马斯特里赫特条约》将“自由、民主、尊重人权、基本权和法治原则”作为欧盟成员应遵循的基本价值标准;美国在推进“印太战略”时亦倡导“普世价值”,称其支持所谓开放社会、民主制度、言论自由,反对外来胁迫[19]。美西方国家对合作中“普世价值”的宣扬,不仅取消了价值主体的多元性,单方面地为“外围”国家制定规则,而且还借助其媒体的强大宣传能力,促使“外围”国家民众在不经意间受其主流价值导向影响,进一步固化了“外围”对“中心”的价值依附关系。
最后,西方媒体对国际舆论的操控促成了“外围”对“中心”的传播依附。任何一种国际合作模式的发展壮大都离不开国际舆论传播的加持,媒体可以在信息传播、增进互信和凝聚共识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从而有利于合作的实现与推广。在当前国际传播格局中,美西方国家依托美联社、路透社、美国有线电视新闻网、英国广播公司等主流媒体,具有强大的传播优势,它们不仅垄断信息源泉,而且通过自己的叙事框架来塑造公众舆论[20]。在这一背景下,美西方国家的合作话语更容易通过国际主流媒体得以传播,而非西方国家的话语体系则易受到这些主流媒体的排斥与抨击。例如,“一带一路”倡议在提出之初,就被《金融时报》、彭博社等西方媒体冠以“第二个马歇尔计划”“没有战争的马歇尔计划”等称呼[21],意图使“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该倡议产生误解。此外,由于自身传播能力的不足,广大“外围”国家若要扩展自身合作话语的影响力,也不得不依赖主流西方媒体,这使得其难以减轻对“中心”国家的传播依附。
总体而言,依附论提出的“中心-外围”框架与“中心”“外围”两者之间的依附逻辑,对理解国际合作话语权的不平等格局具有深刻的启迪意义。当前,虽然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许多国际合作问题上都共同参与,但在合作话语权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鸿沟依然鲜明,“外围”对“中心”的依附也仍旧存在。这种依附绝不会自行终结,对“外围”国家而言,挣脱传统的依附关系、重塑话语权格局是它们的历史使命[22],而“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落地,恰恰为广大“外围”国家实现“超越依附”提供了重要的契机和试验场地。
作为一种全新的合作模式和共同繁荣的发展方案,“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不仅顺应了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为沿线国家提供了丰富多元的国际公共产品,而且创新了国际合作发展模式,为改变国际合作话语权的“中心-外围”不平等格局创造了重要条件。
第一,共建“一带一路”为创新国际合作成功范式提供实践场地。美西方国家在国际合作领域话语中心霸权之所以能够确立,与“欧盟模式”的成功息息相关,后来即使诸如东盟等“外围”国家希望依托“东盟模式”等来进行超越,但在影响力、一体化程度等方面尚难企及。与“东盟模式”不同的是,“一带一路”倡议由中国首倡,截至2023年,其范围已由亚欧大陆延伸到非洲和拉美,150多个国家、30多个国际组织签署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23],影响力巨大。此外,作为一种全新的合作模式,“一带一路”倡议坚持共建、共商、共享的原则,以建设互利共赢的“利益共同体”和共同繁荣发展的“命运共同体”为目的,以打造全方位、立体化、网络状的互联互通为特征,弘扬和平友好、开放包容的丝路精神,成为当今世界构建互利共赢国际合作新模式的重要探索[24]。在落地生根的十多年,“一带一路”倡议取得了重大实践成果,强化了欧亚大陆乃至全球的互联互通、助力了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与完善、重构了我国与沿线国家经贸文化交流的桥梁,打造了一个可靠的“一带一路”朋友圈等[25]。这些成果使得认可“一带一路”倡议的国家日益增多,带动国际合作的“范式”效应凸显。一些拉美国家也对共建“一带一路”给予高度认同,如巴西学者罗尼·林斯坦言,深度融入“一带一路”是拉美和加勒比地区各国推动地区经济增长、增进人民福祉的最佳选择[26]。共建“一带一路”的成功推进,为提高广大“外围”国家的话语权奠定了现实基础。
第二,共建“一带一路”为构建新型国际合作理论供给养分。理论来源于实践,广大“外围”国家之所以难以建构起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肩的国际合作理论,原因之一是实践积累不足。西方的代表性国际合作理论,如联邦主义、功能主义、新功能主义、政府间主义等的问世,均与欧洲合作的实践密切相关。可以说,西方国际合作理论的成长是建立在对欧洲合作进程中现象的解释与反思之上的。在共建“一带一路”的过程中,中国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一些先期的理论成果。例如,傅梦孜认为共建“一带一路”是具有内生性动力的系统性工程,论证了共建“一带一路”作为一种“持续性”合作的理论[27];吴泽林通过分析在共建“一带一路”中促成欧亚大陆互联互通的努力,初步构建了亚洲区域合作的互联互通理论[28]。尽管目前基于共建“一带一路”而形成的合作理论仍不成熟,但与超过半个世纪的欧洲合作相比,共建“一带一路”为时尚短且充满活力,随着未来实践经验的不断累积以及学者们坚持不懈的总结升华,共建“一带一路”的合作理论将日益充实,这为改变国际合作话语权领域“外围”对“中心”的理论依附状况注入强大动力。
第三,共建“一带一路”为包容性合作价值的形成搭建了桥梁。中国在共建“一带一路”中始终倡导包容性价值理念,摒弃以意识形态划界的“冷战思维”,不搞国家亲疏远近的“圈子文化”,不同制度、宗教、文明的国家均可共同参与[29],并强调合作价值应“去中心化”,呼吁在尊重多样性、包容、平等的价值观引领下推动合作。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多年来,一方面,中国通过举办“亚洲文明对话大会”等方式积极与世界其他国家沟通,推动各国相互理解,探讨包容性合作价值的建设路径;另一方面,“一带一路”倡议通过与欧亚经济联盟、“草原之路”发展战略、“全球海洋支点”构想等沿线国家发展战略的对接,使各国关于国际合作的价值理念与中国的融通性不断提升。“一带一路”倡议所倡导的价值观,是中国与各共建主体之间通过交流协商、政策互动、合作实践形成的价值共识,是参与共建各国合作价值观的最大公约数,这种合作价值的形成是对西方“普世价值”强有力的批判,也将改变“外围”话语对“中心”话语的价值依附状态。
第四,共建“一带一路”为改变不平等的话语权格局注入了动能。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和实施以来,中国通过各种外交活动进行宣介、传播中国的合作倡议。例如,自2017年起,中国已经举办了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习近平主席在主旨演讲中向世界传递了关于国际合作的“中国方案”,也使“人类命运共同体”等重要理念深入人心;2023年在北京举办的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主席声明之中,反映出与会各国对这一理念的接纳。除此之外,通过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亚洲文明对话大会、世界互联网大会等活动,许多来自中方的合作建议和方案也得到了与会国家的认同,甚至对部分“中心”国家也产生了影响。如,欧盟在“一带一路”倡议出台数年后,先后推出《联通欧亚:欧盟互联互通战略要素》《全球联通欧洲》等文件。诚然,欧盟发表这些文件的主要目的是对冲中国在互联互通领域的影响力,但也从侧面反映出中国话语权在数年中的跨越式增长[30]。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传播平台的壮大和传播能力的增强使“外围”国家获得了更多的发声机会。
综上所述,随着共建“一带一路”中各种合作项目的落地生根和平稳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话语体系在范式实践、基础理论、价值导向和传播能力等方面都不断成长壮大。同时也需要看到,目前美西方国家的话语霸权犹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在话语传播、表达等方面仍存在短板,国际合作话语权领域的“中心-外围”不平等格局短期内尚难发生质变,依托共建“一带一路”提升广大“外围”国家话语权的事业依然任重而道远。
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国际秩序因大国实力对比的此消彼长而发生深刻变化,新的话语权力中心正在形成[31]。不过,当前国际合作话语权的“中心-外围”不平等格局依然存在,中国拥有的话语权仍与国家实力并不完全匹配。“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实施为中国国际合作话语权的成长壮大奠定了一定基础,但未来我国在提升话语权方面还需从加强理论建设、突出价值导向、推动话语对接、优化传播平台4条路径入手,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合作话语体系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传播,为彻底改变国际合作话语权的不平等格局贡献中国力量。
首先,加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合作理论建设是夯实话语权的前提。强大的话语权背后必须有坚强的理论体系作支撑。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32]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面对世界范围内各种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的新形势,如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文化软实力、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迫切需要哲学社会科学更好发挥作用。”[33]因此,我国亟须在学理层面推动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合作理论的完善,使之能够比肩乃至超越西方主流国际合作理论的影响力。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合作理论的完善需要遵循3个原则:一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出发探索国际合作的规律。二是坚持“共同实践-共同利益-共同合作”的逻辑,承认实践对塑造利益和促成合作的决定性作用,克服西方合作理论将“权力”“制度”“认同”等作为独立变量的缺陷[34]。三是尽可能吸收非西方国家和地区的历史经验和思想智慧,挣脱狭隘的西方中心主义的桎梏,使兼容并蓄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合作理论的突出品质。目前,包容性全球化、“一带一路”发展学等已经作为重要的学理性成果为国际合作理论的宝库贡献智慧。在下一步理论建设的过程中,我国学界需要及时总结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形成的创新经验,积极与沿线国家开展相关学术交流与对话,不断丰富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合作理论的内涵。在理论充实的基础上,还应通过鼓励和开展中西方关于国际合作理论的学术争论,通过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建设“学术共同体”等方式,增强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合作理论的影响力。
其次,凸显全人类共同价值的追求是扩大话语权的关键。“普世价值”将西方国家信奉的意识形态、政治制度、社会规范等预定为全世界都应遵循的唯一标准,本质是美西方国家意识形态霸权的体现。因此,中国国际合作话语权的提升应将增强话语的价值感召作为当务之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中指出:“各国历史、文化、制度、发展水平不尽相同,但各国人民都追求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的全人类共同价值。”[35]这一论述为中国国际合作话语权的价值追求指明了方向。全人类共同价值主张价值实践路径的多样化,即各国对民主、自由、人权等的实现方式应“各美其美、美美与共”[36]。它不是要把哪一家的价值观奉为一尊,而是倡导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充分尊重文明的多样性,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的权利[37],全人类共同价值与“普世价值”在价值主体、价值共识、价值目标、价值实践、价值取向、价值逻辑6个维度上存在重大区别,在理论基础、思维方式、理论品质、理论旨趣、实践路径、价值形态层面都实现了对“普世价值”的自觉扬弃与全面超越[38]。突出中国国际合作话语中全人类共同价值的取向,有利于提升中国话语对非西方国家的感召力,争取这些国家的民心和支持。
再次,推动话语对接、构建“一带一路”话语共同体是拓展话语权的捷径。共建“一带一路”所提倡的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等理念实际上与沿线许多国家的国际合作观一脉相通,但是由于沿线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上不尽相同,在政治文化制度和信仰上千差万别,中国话语在传播时不仅耗损大,而且障碍多。鉴于不少沿线国家也推出了本国的发展合作战略,努力与这些战略达成话语对接、主动构建“一带一路”话语共同体不失为提升我国话语权的一条捷径。所以,中国需积极发掘中外合作话语的共同点,以此搭建对话的桥梁。例如,“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依托“一带一路”倡议,不仅被不少国家和国际组织所理解和接受,而且受到了联合国前秘书长潘基文等的认可,甚至被写入一些合作协议和政策文件。在第三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习近平主席和20多位外国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国际组织负责人在主席声明中指出:“‘一带一路’倡议……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实践。”[39]可见“人类命运共同体”一词已成为共建“一带一路”话语共同体的重要纽带。因此,中国与沿线国家应继续加强研究并深入挖掘双方合作话语中的通用语、联结词,发挥这些共同话语的“以点带面”作用,促成话语体系的融通,壮大“一带一路”话语体系,使之能够与美西方话语体系比肩。
最后,优化国际话语传播平台是增强话语权的助力。长期以来,传播能力不足是“外围”难以摆脱对“中心”话语依附的主要原因之一。随着综合国力不断增长,中国对打造强大的国际话语传播平台益发重视。截至2023年,中国与共建国家已成功举办6届“一带一路”媒体合作论坛,建设“丝路电视国际合作共同体”,各种双多边媒体合作机制化开展,媒体国际组织活动亦有声有色,成为凝聚共建国家共识的重要平台。中国与共建国家媒体共同成立“一带一路”新闻合作联盟,积极推进国际传播“丝路奖”评选活动,截至2023年6月底,联盟成员单位已增至107个国家的233家媒体[40]。未来,中国依托共建“一带一路”提升国际合作话语权。一是政府、媒体、学界、民众四方话语权载体要对各自的路径优化整合,实现灵活嵌入。如“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将智库交流纳入论坛议程就是鲜活案例之一,它将官方话语平台和学术话语平台有机融合,使阐述的合作话语体系既有感染力又具说服力,增强了围绕共建“一带一路”的公共沟通,澄清了对共建“一带一路”的误读。类似的跨界、综合话语传播平台的建设或完善应是未来提升话语权工作的重点之一。二是要在话语传播平台建设过程中强化新媒体外宣思维。如,既可以通过手机电视、多语种网站、APP新闻终端等媒体构建多语汇集、多元形态、视听交互、优势互补的“一带一路”国际话语传播格局,又可以通过在Facebook、X(原Twitter)、TikTok等网络社交平台发布相关内容,进行“一带一路”话语立体生动的传播[41]。三是各传播平台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区域国别研究,切实了解受众所在国的关注习惯、知识结构、风俗文化等,并积极调动在地的传播人才力量,传播“接地气”的中国话语,使中国的国际合作话语体系更具亲和力、感染力。
十多年来,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国际合作话语权的提升创造了极为有利的条件。中国应在审慎评估既有优势和面临挑战的基础上,在话语的理论支撑、价值追求、共同体建设和传播过程等领域“多管齐下”,不断使自身的话语权在实践中成长壮大,与广大“外围”国家共同努力,改变对美西方“中心”国家的话语依附现状,促进国际合作话语权格局向更加公平合理的方向发展。
国际话语权是一国在世界政治中“软实力”的重要展现[42]。尽管当前发展中国家群体性崛起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东升西降”是大势所趋,但在国际合作话语权领域,广大“外围”国家依然对作为“中心”的美西方国家存在依附,改变这一不平等结构、使之与国际权力结构更加匹配是应有之义。“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地生根使国际合作领域的中国声音愈发洪亮,但不能否认的是,我国在话语权竞争中“大国微言”的不利态势尚未得到根本转变,话语体系还难以与中国的国际地位和国家战略相适应。话语权乃国之重器,大国复兴,话语不能缺席[43]。随着共建“一带一路”进入第二个十年,我国应把提升国际合作话语权作为重点任务,在理论建设、价值凸显、话语衔接和传播优化等方面“多元发力”,努力实现对美西方国家话语优势的“超越”,提升中国话语在世界各国人民心中的影响力、感召力,使这一话语体系能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那样:“客观真实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讲好我们正在经历的新时代故事。”[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