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鹏 黄荣丽 陈玲
科学传播不仅仅要关注是否有效,更要关注是否负责。推动科学传播从有效向负责任的转变就必然要求构建负责任的科学传播体系,把负责任的态度和意识纳入到科学传播的整个链条之中。
随着科学传播实践的发展和公民科学素质的不断提升,相关的工作要从“知识补课”转向“价值引领”的理念已经成为业界共识。[1]2020年9月,包括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学会、中国科普作家协会等在内的五家单位在于江苏常州召开的“中国自然科学博物馆学会2020年年会”上联合发布了《科普伦理倡议书》,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倡议,即“坚持科技向善的价值导向,秉承公平普惠的科普理念”“坚持平等友善的态度,尊重生命尊严”“坚持科学性原则,鼓励科普原创”“坚持开放发展的视野,增进国际交流”。[2]
2021年,国务院印发了《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其中提到了“突出科学精神引领”的原则。[3]2022年8月,科技部、中共中央宣传部及中国科协印发《“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将“强化新时代科普工作价值引领功能”作为重要任务之一。[4]同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也要求“加强科普领域舆论引导”。[5]
从上述文件来看,科学传播不仅仅要关注传播效果是否有效,更要关注传播过程是否负责的问题。只有从有效向负责转变,在各个维度上做到负责任,才能让科学传播真正发挥出效果,才能促进科学传播在“知识补课”的基础上凸显更多“价值引领”作用。
从科研与科普结合的视角来看,向公众传播科学的过程实际上存在着“合-分-合”的发展趋势。[6]如果对科学传播的发展简史进行考察,我们依稀可以发现,科学家在科学大众化(也就是我们如今所说的科学传播)参与过程中追求的是传播的有效性,即促进公众对科学有更多理解,从而促进公众支持科学研究,让公众对科学形成理性的态度。但是,科学传播的参与者却没有考虑负责任的维度,即便是考虑了,也仅仅是把有效性等同于负责任,即如果传播起到了既定的效果,那么这种传播就是负责任的。但实际上这是存在问题的,有效性或者说有效的科学传播是否就必然意味着这种传播是负责任的?有效的科学传播必然会带来的负责任的传播吗?还是相反,负责任的科学传播才是有效的?
一、科学传播的有效和负责任
(一)科学传播的有效性
有学者认为“科学传播”是一个涵盖非常广泛的术语,[7]它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文化形态和不同的语境中会有不同的变化,比如1985年英国皇家学会发布的《公众理解科学报告》将其直接称为public understanding of science(公众理解科学),而此前也有popular science(大众科学)、popularization of science(科学普及)等用法,在法语中的用词为“vulgarisation”和“culturescientifique”,在西班牙语中写作“divulgacion”和“apropiacion social”,印度学者将其称为“scientific temper”,[8]在中文的语境下则包括科学普及、科普、科学传播等含义。[9]通过对这个涵盖性术语的界定进行考察,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国外学者的研究还是国内学者的探索,前者包括伯恩斯等人的AEIOU、[10]萨拉·帕尔默等人对四种类型科学传播的界定[11]以及霍斯特等人对科学传播的界定,[12]后者包括翟杰全在1986年和2002年的研究、吴国盛、田松、刘华杰等“科学传播批判学派”学者自2000年以来对科学传播的理解和阐释,[13-19]其焦点都在于强调传播的有效性,也就是说,科学传播追求的是让人们对科学产生“个人反应”,从而基于这种反应采取一定的行动或者发生态度上的变化,无论这种有效性是单向的还是双向的。
作为一个涵盖性术语,在不同的发展阶段,“科学传播”的内涵也在不断地扩展,但无论是哪个阶段,有效性都是其主要目标。比如,传统科普阶段的“缺失模型”,关注的是用知识来填补公众这个“空瓶子”以实现其效果;公众理解科学阶段追求的则是通过科学家的参与来让公众对科学形成理性认识,科学与社会或者说(有反思的)科学传播一直把公众与科学互动的有效性作为目标之一。[20]而在实践层面,不同阶段也都涌现出了众多指导科学家如何参与科学传播的指南、小册子、图书和案例。甚至有些科学团体还出版了传播指南、成立新闻办公室或者聘用专业从事传播的工作人员,组建专业团队来帮助科学家同普通公众进行交流。欧盟框架计划也通过包括设置独立的科学传播板块和在非科学传播项目中嵌入科学传播内容这两种途径来增进基础研究与科学传播的结合,这些实践都是为了实现有效传播。
按其本意理解,“有效”是指能实现预期目的,具有一定的效果。广义上讲,有效传播(Effective Communication)是指所传播的信息能传至受传者并被受传者接收和理解。而从劝服角度来说,“有效”则要求能够改变人们态度,使之符合传播者的意图。但是仅仅完美地把信息传达出去并不能保证有效传播,因为信息在传播的过程中会受到“噪音”的影响而出现部分失真的情形,而科学传播过程中偶尔存在的“断章取义”和脱离情境的应用等做法也会让传播达不到预期效果,甚至适得其反。
当然,科学传播必然要追求有效性,否则就会变成无效传播,这不仅会浪费社会资源,而且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打消科学家参与科学传播的积极性。但是在具体实践中,不能以有效性作为衡量科学传播工作的唯一指标,比如仅仅统计了一项活动的参与人数,而不去关注实际的影响;再比如仅仅询问参与者对某个科学内容的印象和评价,而不去關注他们是否会在日后的生活中运用某些科学理念解决实际问题。
如今公众获取信息渠道日益多元,在这个用指尖就可以获得实时在线信息的时代,公众需要知道的是某些具体的东西,还是如何获取这些东西,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也是促进科学传播从有效向负责转变的一个动因,因为有效是让人们“知其然”,而负责是让人们“知其所以然”;有效是一种结果导向的行为,可以“为达目的,不择手段”,而负责更加注重过程导向,也就是从“科学是什么”转向对“科学为什么”的传播。只有通过各个环节的负责,才能最终导向结果的有效,而非相反的“结果有效就意味着过程的负责”,这其中涉及到程序正义和结果正义的问题。很多案例也都印证了这方面问题的存在,比如美国公共卫生部利用塔斯吉基黑人男性进行梅毒研究却未为当事人提供任何治疗,[21]彭斯和弗莱西曼绕过发表同行评议研究成果而通过新闻发布会宣布实现“冷核聚变”,反对疫苗群体和抵制气候变化群体利用耸人听闻的非科学事实来左右受众的立场,等等;再比如,短视频已经成为公众获取科技信息的重要渠道,但是总体上还是就知识谈知识,甚至有一些非科学和伪科学的内容假借科学之名传播扩散,这既不算是有效,更难以被认为是负责任。
(二)负责任已经成为科学传播的最新要求
从国内的视角来说,相关的工作要从“知识补课”向“价值引领”转变,这从本质上来说也是在倡导和推动从有效转向负责任。过去的实践更多地着眼于传播和扩散科学知识,这实际上是在追求科学传播的效果,也就是检验人们是否记住和掌握了某些具体的知识点,但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完全依赖科学和技术的社会中,然而几乎没有人了解这些科学和技术”。[22]要让公众了解这些科学和技术,仅仅靠掌握一些科学知识是不够的,也是难以实现的,更应该从负责任的视角出发,去注重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科学态度和科学理性的养成和弘扬,这不仅仅在于“科学的精髓是其方法……强调方法是对科学普及的一个巨大帮助,因为它能使公众不必去执行困难的数学运算和记住多得可怕的大量事实,而无可争辩地掌握真正的科学”,[23]还在于科学(知识)作为一种力量“不仅取决于其本身价值的大小,更取决于它是否被传播以及传播的广度和深度”,更在于科学精神并不能通过教科书简单地定义或传授。因为“最能表现这种思维方式的,并不在科学已经完成的物化的甚至是固化的科学成果,而在于求得这些成果的过程”。[24]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负责任的科学传播的具体体现。
官方文件的表述也表明,负责任已经成为最新的要求。“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思想,掌握基本科学方法,了解必要科技知识,并具有应用其分析判断事物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2021年6月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中有关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内涵界定。[25]而“了解必要的科学技术知识,掌握基本的科学方法,树立科学思想,崇尚科学精神,并具有一定的应用它们处理实际问题、参与公共事务的能力”是2006年印发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中对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界定。[26]我们可以发现,在文字表述上,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技知识的顺序发生了调整,这种调整也印证了相关的工作需要从“知识补课”向“价值引领”转变,从有效向负责任转变。
科技向善这一理念的提出与相应的实践也在一定程度上要求科技创新、科学传播从有效转向负责。应该在什么样的尺度之下推进技术的进步,从而实现技术的“向善”,或者说做到技术的“负责任”,进而让技术的发展符合人类发展的整体利益,这不仅是立场问题,更是检验是否负责的价值判断问题。“致毁知识”导致的科技伦理失灵已经成为业界关注的议题。[26]因而,我们必须对新技术和新知识的出现保持一定的警觉,这也是科技向善的应有之义,其目的就在于让社会各方认识到技术的“双刃剑”效应,理性地看待技术发展所带来的诸多影响,在最大范围内寻求社会共识以及应对“致毁知识”的解决方案,进而引导技术和产品的良性发展。科技向善这一理念应该秉持“放大人性之善,实现良性发展”这样的目标,以负责的态度确保科技的发展对人类来说是向善的。[27]“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这一重要论断已经指出了科技创新与科学普及之间的关系,既然科技要以“向善”为目标,那么这种“向善”自然就应该包括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等方面,或者说是“以人为本”。此外,欧盟开展的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RRI)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推动创新从有效转向负责任,同时其中也包括与科学传播有关的内容。负责任的研究和创新中的责任是为了确保把社会和伦理规范、观点和价值观纳入到整体研究和创新过程中,包括对环境、经济等的看法和担忧。这实际上已经关涉到科学传播的议题了,因为一方面,它要求广泛的社会行动者参与进来,以确保研究和创新中所纳入的规范是社会的真实反映;另一方面,它在很大程度上集中于公众参与科学和技术。[28]进一步来说,公众参与是一个必须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应该合乎伦理,应该是负责任的,没有公众参与的研究被认为是不负责任的。换言之,负责任的创新保证了负责任的传播,而负责任的传播必然要求负责任的创新。
二、负责任的科学传播体系构建路径
“后真相”一词在2016年成为牛津词典的年度词汇,它指的是“客观事实在形成舆论方面影响较小,而訴诸情感和个人信仰会产生更大影响”[29]这种情形。随着新媒体和社交媒体的蓬勃发展,后真相时代的特征愈发明显。一方面,碎片化和浅阅读的信息获取方式属于认知捷径,难以让受众获得全部的真相;另一方面,“算法丛林”的裹挟也会让受众越来越陷入自我构建的“回音壁”和“信息茧房”之中。在以“成见在前事实在后、情绪在前客观在后、话语在前真相在后、态度在前认知在后”为特征的后真相时代中,[30]信任应该成为衡量科学传播的一个重要变量。相关的研究表明,正是对科学的不信任而不是知识的缺乏,导致了公众对科学的恐惧,而且,科学知识越来越多也有可能导致恐惧的增加而不是减少。同时,人们是否会对科学信息采取行动也在一定程度上受信任程度影响,因为公众会去寻找和信任那些与他们持有共同价值观和信仰的人,而不信任则基于可信性的缺失,如果科学传播的过程缺乏可信性,那么信任就难以建立起来。信任的建立必然要以负责任为前提,同时“公众不关心你知道什么,他们想知道你关心他们”,[31]由此而论,科学传播工作需要在全链条中纳入负责任的视角和实践,践行科学传播是因为负责任而有效,而不是因为有效就意味着负责任。
推动科学传播从有效向负责任的转变就必然要求构建负责任的科学传播体系,把负责任的态度和意识纳入到科学传播的整个链条之中,同时也要恪守科学传播的伦理和规范,这就需要从科研人员、科学传播平台、科学传播研究人员以及受众四个方向发力。
(1)科研人员要树立负责任的意识。开展科学传播是科研人员的责任与义务,作为科学传播的“第一发球员”,科研人员在研究过程中所凝聚出来的科研成果、科学方法、科学精神、科学理性和科学态度等是科学传播的重要内容来源。这就要求科研人员坚守尊重生命权利、增进人类福祉、坚持公平公正、合理控制风险、保持公开透明等原则,[3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同时在对科研成果进行传播的过程中不夸大其词,坚持用户导向,与公众进行平等的对话,提升公众对科学研究存在不确定性这一本质的把握程度,担负起传播科学的责任,坚决抵制伪科学的传播。如果科研人员离开了科学传播的阵地,那么科学会有可能败给迷信和各种伪科学。
(2)科学传播媒介和平台要有负责任的态度。媒体是公众获取科技信息的重要渠道,在社交媒体时代,通过网络形式传播的科学信息甚至已经占到80%以上。[33]但是,信息的爆炸式增加以及碎片化的传播形态导致很多信息在传播和扩散的过程中失真,再加上“算法”推荐所构筑的“回音壁”和“过滤器泡泡”,会导致“信息茧房”效应的出现,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科学传播的受众覆盖面。此外,在短视频领域还存在科学性把关不严甚至把关缺失的问题,一些假借科学之名传播非科学和伪科学的现象仍然存在,这与负责任的科学传播仍然有不小的距离。因而科学传播媒介和平台需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对待科学内容,“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对科普作品等传播内容的科学性审核”。[34]
(3)科学传播研究人员要负责任地开展研究和实践。科学传播是实践性很强的工作,它的研究成果应该来源于实践,同时也要用于指导实践,因而科学传播研究人员需要秉持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责任意识,有效衔接理论研究与实践。近年来虽然相关领域出现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是有不少只是躺在学术期刊中,其语言也是科学家可能不会真正理解的,导致真正从事科学传播的人并没有太多的机会去阅读此类文献。因而,科学传播研究人员也需要负责任地将这些研究成果传播给从事科学传播实践的人员,包括科研人员。
(4)科学传播的目标对象或者说受众也要对自己负责。科学传播的最终目的在于人,也就是通过传播科学的活动来提升人的科学素质,而且科学已经融入我们生活的各个角落,在做出医疗服务、食品安全和气候变化等方面的重要人生选择时,公众都需要参考多方面的信息,同时结合个人的价值观和其他因素。因而,公众个体也需要树立提升个人科学素质的责任意识,要把科学看作一个发现的过程,一个需要不断证实、再证实的过程,而非孤立的过程,同时还要培养自己对事实和观点予以区分的能力以及对信息进行搜索、整合和分析的能力。科学传播是一种社会实践活动,不能发生在真空之中,推动科学传播从有效转向负责任就意味着科学传播要对社会负责任。要达成这个目的,就要促进科学与社会的连接和交融,通过赋权和去中心化让公众拥有更多的知情权和更高的参与意愿;要对传播的科学负责,确保所传播内容的科学性,不断章取义,避免脱离情境的引用;要以对科学传播研究的理论成果为基础,不能单纯地依赖直觉,以实现科学的科学传播;要对科学传播的受众负责,通过传播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树立科学方法、培养科学态度等发挥价值引领作用,促进公民科学素质的全面提升;要确保传播过程是负责任的,坚守必要的准则和规则,践行科学传播伦理规范和价值观。任何对科学进行传播的决定总是涉及一种伦理因素,而“选择传播什么科学证据,何时、如何以及向谁传播,都是价值观的一种反映”,因而更应该秉持“向善”的责任意识,让公众对科学产生认同感,即“认”之后的知晓,“同”之后的能力以及“感”之后的行为,最终助力全民科学素质的普遍提升。
注释:
[1]新华网:《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超15%目标如何实现?——中国科协副主席孟庆海解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看点》,[2021-06-25]/[2022-10-13],
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21-06/25/c_1127599388.htm。
[2]中国农网:《五家单位联合发布〈科普伦理倡议书〉》,[2020-09-24]/[2022-10-13],http://www.farmer.com.cn/2020/09/24/99859984.html。
[3]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
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2021-06-25]/
[2022-10-13],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
2021-06/25/content_5620813.htm。
[4]中國科普网:《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
印发〈“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的通知》,[2022-08-16]/[2022-10-13],http://www.kepu.gov.cn/www/article/zcsd/dd9c5f5371a6450a91ad043967d75875。
[5]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2022-09-04]/[2022-10-13],http://www.gov.cn/zhengce/2022-09/04/content_5708260.htm。
[6]王大鹏、黄荣丽、陈玲:《科研与科普结合历史视角下我国科研人员科普能力建设思考》,《中国科学院院刊》,2020年第11期,第1390-1397页。
[7][英]莎拉·戴维斯等著,朱巧燕,译:《科学传播:文化、身份认同与公民权利》,北京:科学出版社,2019年。
[8]Bernard Schiele, Toss Gascoigne, Alexandre Schiele. Communicating Science: Heterogeneous, Multiform and Polysemic//Bernard Schiele, et al.Science Cultures in a Diverse World: Knowing, Sharing, Caring. Springer Netherlands, 2022.3-46.
[9]高宏斌、周丽娟:《从历史和发展的角度看科
普的概念和内涵》,《今日科苑》,2021年第8期,第27-37页。另,关于国外所说的科学传播(science communication)与国内从业者口中的科
普之间的异同,本文未做十分详细的区别,除非必要提及“科普”和“科学普及”之外,而统一采用科學传播这个专业词汇。但是通过对领域内的系列文献考察,我们可以发现起初的科学大众化过程中,更多的用法也是大众科学(popular science)或者科学普及(简称科普,popularization of science),而后渐渐出现了科学传播这个涵盖性术语。当然,科普在中文语境下有着更多的内涵和外延。
[10]Burns, T. W., D. J. O'Connor, and S. M. Stocklmayer. 2003. 'Science Communication: A Contemporary Definition'. Public Understanding of Science 12(2):183-202.
[11]Palmer, Sarah E., and Renato A.Schibeci.2014.'
What Conceptions of Science Communication Are Espoused by Science Research Funding Bodies?' Public Understanding of Science 23 (5):511-27.
[12]Horst, Maja, Sarah R Davies, and Alan Irwin. 2017. 'Reframing Science Communication'. In The Handbook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tudies, edited by Ulrike Felt, Rayvon Fouché, Clark A Miller, and Laurel Smith-Doerr, 4. Cambridge: MIT Press.
[13]翟杰全:《科学传播学》,《科学学研究》,1986年第3期,第11-18页。
[14]翟杰全、杨志坚:《对“科学传播”概念的若干分析》,《北京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第86-90页。
[15]刘华杰:《科学形象与科学传播》,《民主与科学》,2003年第2期,第15-17页。
[16]吴国盛:《科学传播与科学文化再思考》,《中华读书报》,2003年10月29日。
[17]吴国盛:《科学与公众传播》,《文明》,2004年第2期,第8-9页。
[18]刘华杰:《论科普的立场与科学传播的信条》,《自然辩证法研究》,2004年第8期,第76-80页。
[19]吴国盛:《当代中国的科学传播》,《自然辩证法通讯》,2016年第2期,第1-6页。
[20]王大鹏:《科学大众化不同阶段的缺失与补偿机制》,《科普研究》,2020年第6期,第59-66页、第103页。
[21][新西兰]法比恩·梅德韦基、[澳]琼·里奇著,王大鹏、方芗译:《科学传播伦理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21年。
[22]Sagan C.Why We Need to Understand Science.Mercury, 1993,22(2):52.
[23]约翰·C·伯纳姆:《科学是怎样败给迷信的:
美国的科学与卫生普及》,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36页。
[24]吴以义:《什么是科学史》,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20年,第7页。
[25]中国政府网:《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的通知》,[2021-06-25]/[2022-10-13],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6/05/content_5620813.htm。
[26]中国政府网:《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2006-03-20]/[2022-10-13],http://www.gov.cn/jrzg/2006-03/20/content_231610.htm。
[26]刘益东:《致毁知识增长与科技伦理失灵:高科技面临的巨大挑战与机遇》,《中国科技论坛》,2019年第2期,第1-3页。
[27]王长征、徐龙超、王盟迪:《科技向善的国外研究回顾与展望》,《科技进步与对策》,2022年10月24日,第1-10页。
[28][新西兰]法比恩·梅德韦基、[澳]琼·里奇著,王大鹏、方芗译:《科学传播伦理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21年。
[29][英]麦克唐纳著,刘清山译:《后真相时代》,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9年。
[30]王大鹏:《后真相时代更应关注负责任的传播》,《青年记者》,2019年第24期,第95页。
[31][澳]克雷格·科米克著,王大鹏、黄荣丽译:《科学传播的科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21年。
[32]中国政府网:《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2022-03-20]/[2022-10-13],http://www.gov.cn/
zhengce/2022-03/20/content_5680105.htm。
[33]科技部:《国新办举行新时代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有关情况发布会》,[2022-09-05]/[2022-10-13],https://www.most.gov.cn/xwzx/twzb/fbh22090501/。
[34]同[5]
(王大鹏为中国科普研究所副研究员,黄荣丽为中国科普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陈玲为中国科普研究所研究员)
责任编辑:林睿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