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苗苗 闵婷婷
犍为县纪委监委办案人员对税勇案相关情况展开集体研究。
税勇当过兵,在乡镇、县级多个部门的不同岗位上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在组织的培养下逐步走上了国企领导岗位。工作上安分守己,生活中守护家人是税勇曾经的初心。他的堕落,是被所谓的“感情牌”攻陷。
“我辜负了组织多年的培养,对不起曾经关心、帮助自己的领导和同事,对不起家人,是我自己让组织给予的‘光明路变成了‘不归路。”在经历组织审查调查后,乐山高新投犍为基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税勇悔不当初。
在他人眼中,1986年出生的税勇是个年轻有为的干部。在经历军营两年的打磨后,2008年9月,回到家乡的税勇进入乐山市犍为县罗城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此后,在乡镇、县级多个部门、多个岗位锻炼成长。2017年,工作表现突出的税勇转岗进入国有企业,任犍为县紫鑫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犍为紫鑫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乐山高新投犍为基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犍为县基地公司)副总经理。
“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走上国企领导干部岗位不久,税勇就忘记了“工作上安分守己,生活中守护家人”的初心,多次以“抹不开情面”为由收受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的“拜年”礼品,接受宴请。到了后来,贪欲膨胀的税勇更是彻底迷失了方向,触碰纪法红线。
2019年4月,税勇受犍为县基地公司原董事长胡平(已另案处理)指定,负责犍为新型工业园区新民基地场地整理临时劳务项目。税勇想到曾与自己一起当兵、正在从事工程项目工作的朋友汪某,便指定汪某负责该项目,并帮助汪某以某劳务公司的名义实施该项目。当汪某提出在该项目中给予税勇20%的项目利润时,税勇顺水推舟地同意了。2019年下半年的一天,汪某收到犍为县基地公司的第一笔工程款后,便给予了税勇10万元现金。
收到10万元后,“会来事儿”的税勇为了感谢当初让自己全权负责项目的胡平,也为了让项目进一步顺利开展,主动向汪某提议,让汪某再拿出10万元送给胡平。汪某则表示在结算完工程款后再给。
之后,犍为县基地公司向汪某结算了最后一笔工程款,汪某在该公司的停车场将10万元现金交给税勇。当日,税勇就在公司楼下将这10万元送给胡平,最终胡平收受了5万元。
“当我们掌握了税勇有关问题线索后,对税勇展开了‘走读式谈话,但税勇一开始并不配合,多次与他人串供。”据办案人员介绍,2022年4月,犍为县纪委监委在审查调查犍为县基地公司原董事长胡平案时,掌握了税勇的相关线索,对税勇进行询问。税勇担心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暴露,从开始抱着侥幸心理对抗组织调查,演变成主动找他人来配合自己对抗审查调查,以为通过与他人“串供”能让自己躲避组织的审查,逃避纪法的严惩。
办案人员举例说,税勇与汪某多次碰面串供,甚至像拍电影一样,在雨夜与汪某约好“接头”地点。当汪某驾车抵达后,要求汪某先不要下车,而是继续驾车跟随他的车辆,寻找到没有监控摄像头的偏远道路或桥梁再双双下车串供。在此期间,税勇要求汪某不要向审查调查组承认二人的经济往来情况。“此外,税勇还特意借用他人手机与汪某联系,几乎每次都是打电话,避免留下语音、文字等信息。”
面对税勇千方百计地逃避审查,以及“挤牙膏”式的交代,审查调查组多次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给税勇机会主动坦白,但税勇始终只承认部分审查调查组已掌握的事实。
突破口在于税勇与汪某最终还是因为钱“闹掰了”。原来,在审查调查组首次对税勇进行询问后,税勇就主动联系汪某,要求汪某在面对调查时,只交代后来打算送给胡平的10万元,他们二人之间最初的10万元就不要再提了。同时,税勇承诺会归还最初的10万元。但在汪某多次索要后,税勇只拿出了2万元。经济状况已经出现问题的汪某心生不满,选择向审查调查组交代了他与税勇的经济纠葛。
“现在看来这些行为不过是自作聪明、自欺欺人罢了。”当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全部浮出水面,税勇终于醒悟,悔不当初,“我在面对‘亲友情‘战友情时,不仅没有加固‘防腐之堤,还主动撤除防线,同时用各种借口来麻痹自己,利用手中的权力,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帮助他人获取不正当利益,这种行为已经严重违纪违法。”
违纪违法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最终,税勇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因犯受贿罪和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税勇作为一名年轻干部,刚走上国企领导岗位不久,就暴露出自己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的致命缺点。他从收受一些“小礼品”“土特产”开始,走向行贿受贿的“不归路”,最终辜负了组织的培养与帮助,也辜负了身边人的信任与期待。税勇案警示我们,部分年轻领导干部“前脚踏上仕途,后脚就步入歧途”,究其原因是思想上的“总开关”出现问题。一方面,年轻干部要扣好廉洁自律“第一粒扣子”,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也要综合运用谈心谈话、廉政教育、靶向纠治等多种方式,着力提高年轻干部拒腐防变免疫力。